小型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由專人負責收集。包括附件、批復、定稿等。并明確具體責任,認真做好文件收發、登記、傳閱和歸檔工作,對涉及機密的文件、資料,要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二、檔案歸檔范圍:
公司章程、規劃、年度計劃、經營情況、統計資料、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聘書、協議、合同、活動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通知、房地產產權證、工程圖紙文件和涉及土地、施工的各類文件、批復、工程竣工檔案資料以及員工薪資、人事檔案等具有保存和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一)人事檔案歸檔
1、員工個人檔案。在職員工個人檔案由行政部負責保管;離職員工檔案保存期限為一年;列為儲備人才的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半年。
2、其它人事資料。公司規章制度資料永久保存;有關章程制訂的文件保存五年;有關員工任用、崗位變動的文件保存一年;工資表及獎金、補貼等相關資料保存二年。
(二)所有歸檔文書材料經過初步整理,根據時間先后順序再按同一項目文書材料集中整理,并貼上標簽。
(三)堅持平時歸檔與年終歸檔、定期歸檔與不定期歸檔結合,對照編目,列出清單。
(四)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規定,履行保密手續,特別是員工個人信息、公司圖片等主要資料的保管,確保檔案安全與完整。
(五)檔案接收、移交,必須根據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做好記錄。
三、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公司部門負責人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它人員需借閱檔案時,需經部門主管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裁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由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三、附則
(一)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公司的發展,有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綜合管理部研究并呈請總經理批示。
(二)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三)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四、檔案借閱
1、公司領導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如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資料由各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五、檔案的銷毀
1、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內部檔案須經總裁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填寫銷毀清單,專人監督銷毀。
篇2: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門的主要戶檔案管理任務
本部門的主要任務就是“服務”。只有健全客戶檔案才能準確、及時地為客戶服務。
2.0本部門客戶檔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2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跟進;
3.0客戶檔案管理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3.1收集客戶資料
3.2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押金
3.3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3.4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3.5客戶資料補充
3.5.1客戶證件資料
3.5.2客戶聯絡資料
3.5.3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3.5.4管理人員在日常職務常與客戶人事變遷資料
3.6客戶與物業公司往來文件
3.7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3.8客戶報修記錄
篇3: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含備查帳簿)、財務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等會計核算專業的文字、圖表和電腦軟盤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
2、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由主辦會計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類裝訂成冊或整理成卷、編制目錄及序號進行登記,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年度的會計資料歸檔時間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會計檔案由主辦會計負責保管,做到不丟失、不缺損、不爛、不被蟲蛀等,財務部定期不定期檢查會計檔案保管情況,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4、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歸檔的會計資料,按年、季、月順序立卷登記存放。
5、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打招呼,閱后近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6、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7、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經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負責人指定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要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事由。
8、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公司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外借或復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借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冊,要限期歸還。
9、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和使用價值,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分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10、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由公司領導、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共同簽定,嚴格審查,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方管部門批準后執行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應保存的資料,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1、由于單位人員的變動,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由移交人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2、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3、公司分設新單位時,由老單位根據帳面數編制財務移交表,雙方簽字作為新建單位建立新帳冊的依據,原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必須留在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