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
1、保安工作程序
1.1大堂崗工作規程
1.0目的:確保各大廈大堂處于受控狀態,保證業主/物業使用人平安出入,秩序井然。
2.0適用范圍:各大堂崗保安工作。
3.0作業前準備
按《保安員服式及著裝規定》和《保安員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0作業規程
4.1值班制度
4.1.1 大堂崗保安工作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
4.1.2 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4.1.3 早班:7:00至15:00;中班15:00至23:00;晚班:23:00到次日7:00。
4.1.4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
4.2站立式服務
4.2.1 服務時間(各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可作調整):
早班:7:00─8:0011:00─12:00中班16:00─18:30
非站立式服務時間遇有訪客、公司領導進入大廈等情況時,應起立進行站立式服務。
4.2.2 站立姿勢
立正、跨立二種姿勢。
4.2.3 站立位置
大堂值班室外側,背向大堂值班室,面向大堂口成約45度角(各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可作調整)。
當不是站立式服務時間,需站立式服務時,以站立姿勢站于辦公桌前。
4.3來訪登記
4.3.1 業主/物業使用人、公司領導及員工進出本大廈不用登記。
4.3.2 當有業主/物業使用人出大堂時,應主動點頭微笑,并用“您早!”“您好!”“早晨!”“早晨好!”等以示問候;當有業主/物業使用人進大堂時,應主動點頭微笑,并用“您回來啦!”“您下班啦!”“您好!”等話語表示迎接和問候。
4.3.3 對外來客人(包括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親友、各類訪客、裝修等作業人員、員工的親友等)一律實行進、出大廈登記(或存、取)有效身份證件制度。
4.3.4 當有客人來訪時,應主動點頭微笑示意,并用“先生(小姐),您好!請問您拜訪哪位,住哪層、哪座?” “請您出示身份證件登記。” “請您用對講與您朋友聯系一下。” “對不起,讓您等候了,謝謝合作,請上樓。”“ 對不起,實行驗證登記是我們的工作制度,請您涼解”等話語予以提示或表示歉意。
4.3.5 準予登記的有效證件,特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暫住證、邊防證、回鄉證等。
4.3.6 認真核對證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若不符則不予登記并禁止進入。
4.3.7 來訪客人必須準確說所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姓名及樓、座等,必要時須用(可視)對講與業主/物業使用人通話確認后方可登記進入。
4.3.8 當業主/物業使用人帶有親友或訪客時,應有禮貌地請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予以登記,并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以消除業主/物業使用人的不滿情緒。
4.3.9 若有由公司(管理處)領導陪同到大廈檢查、參觀、學習的人士,應立即敬禮,以示歡迎,并熱情回答客人的詢問。等客人離開后,將來訪人數、單位、職務等情況記錄清楚,備查。
4.3.10 當外來人員出大廈時,保安員應及時核準,說“謝謝合作!”“再見!”“慢走!”等,并記載離開時間。
4.4 開啟電子門鎖
4.4.1熟悉本大廈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樓、座、人口狀況、親友狀況、相貌特征、經常出入大廈的時間等。
4.4.2 及時為業主/物業使用人開啟門鎖。當發現年老、體弱、幼童、孕婦等提(抱)著重物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訪客出入大門有困難時,要主動幫助其開啟門鎖,并立于門把手外側,作出“請”的手勢。當業主/物業使用人及訪客說“謝謝!”表示感謝時,應用清晰誠懇的話語回答說:“應該的,不用謝!”等,然后輕輕地關門。
4.4.3 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搬出,或有新業主/物業使用人入住時,應請其到管理處辦妥有關手續,再開啟門鎖,并主動維持大堂秩序和電梯運行秩序。要提醒搬家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使用專用電梯,并避免在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進出高峰時搬運物品,以防造成大堂秩序混亂。
4.4.4 對進入大廈進行作業的外來人員,應請其到管理處辦妥有關手續,并認真進行登記,作業完成后,經管理處派人驗證未損壞公共設施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查。
4.4.5 當遇有特殊情況,如接到匪警、火情報警等,應把好大門關,協同其他保安人員共同作戰,直到警報解除。
4.5 嚴密監視大堂和電梯
4.5.1保持警惕,嚴密注視進、出大堂的各類人員,特別是外來人員。如有懷疑,立即通知巡邏或班長,若發生意外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做好值班記錄。
4.5.2 通過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密切監視電梯內的情況,當發生電梯關人事件時,應立即善言安慰乘客,同時通知電梯工馬上進行搶修,及時報告班長及管理處,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并做好值班記錄,填寫事故報告表如實上報。
4.6 注意事項
4.6.1 迎送服務語言要得體,態度要誠懇,目光不要游離,應用親善的目光看著服務對象。
4.6.2 開門動作要自然、迅速、穩健,關門時動作要輕,避免發出過大聲響。
4.6.3 站立式服務時間內,若遇來訪客人進出大廈,須辦理登記或退還證件時, 可退回值班室(臺)辦理;若此時有服務對象進入需提供開門服務時,應對待辦登記人員說:“對不起,請稍等。”并迅速走出值班室(臺)為訪客開門。
4.6.4 盡量不要在站立式服務時間內分發報刊、郵件或做其他非急需處理的工作。
4.6.5不準與閑雜人員閑聊、嘻笑、逗鬧,回答業主/物業使用人、領導、同事及訪客詢問應簡捷。
4.6.6保安員當班時不準打私人電話。
4.6.7保安員不能打聽業主/使用人的個人和家庭隱私。
1.2、道口崗工作規程
1.0 目的:確保車輛出、入安全有序,停放車輛不丟失、損壞。
2.0 適用范圍:道口崗保安工作。
3.0 作業前準備:同大堂崗
4.0 作業規程:
4.1值班制度:同大堂崗
4.2車輛進場
4.2.1當有車進入時,值班員應迅速在《機動車停車場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準確填寫各欄目。
4.2.2道口值班員應立即走近車輛向司機敬禮并將“登記表”交給司機。
4.2.3完畢后,應立即開啟車擋器放入。
4.2.4當業主/物業使用人駕駛的車輛進入非營業性停車場時,值班員應主動打開道閘放行、敬禮。
4.2.5使用IC智能管理系統的營業性車庫(場),當持有IC月卡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駕駛車輛進入時,值班員應協助車主做好刷卡工作。對業主/物業使用人因故未攜帶IC月卡駕車進入,值班員可手動開啟道閘,同時在車輛出入登記本上做好記載,提醒業主/物業使用人盡快補打卡,并做好交接工作。
4.2.6在營業性車庫(場),對外來臨時停放的車輛,值班員須按要求發放出入卡或IC卡,同時做好記錄。
4.2.7 對進入封閉式小區停車場的外來車輛,值班員還應認真詢問其所到樓座,請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來訪登記本》上做好記錄。
4.2.8凡進入管理處轄區內的車輛,值班員要認真檢查車輛外觀,一旦發現有破損情況,應及時向駕駛員指出,并做好記錄,請駕駛員簽字確認。
4.2.9對于臨時進場停放的車輛,值班員要主動提醒駕駛員按規定的行駛路線、停車位行駛停泊。
4.2.10營業性停車場須按《營業性停車場管理規定》收取費用。遇有不按規定交費的情況,值班員應耐心解釋,按《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理》等有關規定執行。
4.2.11私家車位停車場,須執行《大廈私家車位停車管理規定》。
4.2.12當有公、檢、法、軍、警及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求進入管區時, 應在查證核實后放入。
4.3車輛出場
4.3.1 使用出入卡管理的營業性車場,值班員應在車輛駛出時看清車牌號,并迅速取下該車司機存放的行駛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趕到車擋器前。
4.3.2 當車停在車擋前,司機開啟門窗時,值班員立正敬禮。
4.3.3 接過車位牌時,說:“謝謝!”
4.3.4 值班員仔細核對車位牌、行駛證和司機、車輛,確認無誤后,將行駛證遞給司機。
4.3.5 迅速開啟車擋放行、敬禮。
4.3.6 若后面有緊隨車輛駛出,應立即擋在緊隨車輛前示意停車,若兩人值班,另一值班員應迅速將車擋放下,將上一輛車的車位牌放在規定欄目內,再按上述規程處理下一輛車的放行,但敬禮時應說:“對不起,久等了”。
4.3.7 在交換證、牌的同時,若兩人值班,另一值班員應迅速在《機動車停車場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準確地登記各欄目。
4.3.8 非營業性的私家車場有車輛要駛出車場時,值班員在看清車牌號,核對車主無誤后,迅速打開道閘放行。
4.3.9 在采用IC卡管理的營業性車庫(場),保安員發現有車輛要駛出時,應立即看清車牌號,做好準備,必要時協助車主刷卡。
4.3.10認真察看電腦,核對刷卡車輛是否與電腦記載的內容相符。
4.3.11通過電腦分辨是否臨時停車,并回收臨時IC卡。
4.3.12營業性停車場的離場車輛未攜帶出入卡、IC卡的,應請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憑管理處出具的放行通知單或按要求填寫《營業性車場無卡車輛離場登記表》后方可放行。但事后管理處須盡快調校電腦。
4.3.13對駛離道口的客貨車,應按規定檢查有無攜帶貴重物品,如有則按《物品出入管理規定》執行。
4.3.14營業性停車場的臨時停車超過一個收費時段需要加收停車費的,應將計時卡交司機核對,請其補交費用。交清費用并換完證、牌后,方可放行。
4.4其他
4.4.1 本公司的車輛出入下屬管理處車場不必交換證、牌。
4.4.2 值班員對進出車輛要敬禮,并正確運用車輛指揮手勢,指揮出入車輛的行駛與停泊。
4.4.3 對尾隨出入的車輛,應示意其停下,若遇強行進出者,按《值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情況處置》有關規定執行。
4.4.4 無車輛進出時,車擋器應處于閉合狀態,只在車輛進出時才予開啟,待車輛完全進出道口后,方可放下車擋器。必須確保不因車擋器的開啟、閉合對進出車輛與人員造成傷害。
1.3、 車庫(場)崗工作規程
1.0目的:確保存放在車庫(場)的(機動和非機動)車輛的安全,保證管區內的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0適用范圍:管理處車庫(場)保安工作。
3.0作業前準備:同大堂崗
4.0 作業規程:
4.1值班制度:同大堂崗
4.2 (汽車、摩托車、自行車)地下車庫
4.2.1(機動和非機動)車輛進庫
4.2.1.1 當通過反光鏡或電視監控系統發現有允許停放的車輛駛入地庫,應立即開啟車擋器。因非機動車車庫未安裝車擋器,車管員應核實后交車牌給車主。
4.2.1.2 迅速、準確地在《登記表》上做好記錄。自行車不記錄。
4.2.1.3指揮車輛慢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自行車應正確停放。
4.2.1.4 提醒司機鎖閉好車門、窗,自行車、摩托車加鎖。
4.2.2保管
4.2.2.1 每半小時或臨機詳細檢查車輛、車況,發現漏水(油),未關好車門(窗)或未上鎖等情況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及時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載,同時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對違反停車規定的要酌情處理。
4.2.2.2 隨時和道口崗取得聯系,清點車輛,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4.2.2.3 禁止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進入車庫,若有緊急情況按《值勤時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有關規定處理。
4.2.2.4 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及時處理,避免發生意外交通事故。
4.2.2.5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卷簾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防火(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須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載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4.2.2.6 禁止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2.2.7 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4.2.3車輛出庫
4.2.3.1 當通過反光鏡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有車輛駛出車庫時,應仔細核對出庫車輛和駕駛員(車主)。
4.2.3.2 核對無誤后,立即開啟車擋放行,迅速、準確地在《登記表》上記錄車輛離庫時間等,并和道口崗取得聯系。自行車須經核對車號牌無誤后放行,可不作記錄,但車號牌要妥善保管。
4.2.3.3 若對出場車輛、駕駛員有疑問,應立即到車擋前先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地詢問,若與車主聯系確認是車主的親友,并帶著車位牌時應放行,同時和道口崗保安員取得聯系。若經盤問仍有疑問,應立即扣留車輛,迅速用對講機通知班長和巡邏保安,并機警地做好應急準備,以防止不法分子盜車行兇,具體按有關規定處理。
1.4、巡邏崗工作規程
1.0 目的:全方位監視和巡查管理區域,保證管區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2.0 適用范圍:管理處巡邏崗保安工作。
3.0 作業前準備:同大堂崗
4.0 作業規程:
4.1 值班制度:同大堂崗
4.2 巡查各崗位執勤情況
4.2.1 交接班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查一遍,檢查各崗位交接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完備,保安員的著裝、儀容儀表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4.2.2 每一小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視一次。
4.2.3 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執勤或違紀、違章等情況,要及時糾正,并做好值班記錄,上報管理處。
4.2.4 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巡邏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管理處處理,并做好記錄。
4.3 巡樓
4.3.1 每班巡樓一至兩次。
4.3.2 巡樓保安員乘電梯到天臺,從上至下認真仔細地巡視一遍,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做好值班記錄。
4.3.3 巡查電梯機房和水箱等門邊暗角,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和維修人員取得聯系,力爭盡快處理,并做好記錄。
4.3.4 從天臺走后樓梯逐層巡查至地下室。
4.3.5 每巡查五層樓到電表房打卡一次(無打卡鐘的應做好巡樓記錄),打卡間隔時間至少五分鐘。
4.3.6 巡查每層樓時,要眼睛多看有無異常情況,耳朵多聽有無異常響動,鼻子多嗅有無異常氣味等等,當發現有業主/物業使用人室內冒煙并伴有焦糊味,歹徒撬門行劫行兇,可疑人員在樓道徘徊,室內有水溢出門外,業主/物業使用人房門大開,呼叫無人應答,業主/物業使用人室內有打鬧、哭叫、呼救聲等情況時,應立即采取行動,按有關規定處理。
4.3.7 及時發現和消除各種隱患。巡邏時要仔細檢查房屋本體、公共設施和消防、防盜設施是否完好無損,若有損壞或異常情況要填寫故障通知單,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及時處理,并做好值班記錄。
4.3.8 仔細巡查地下室各機房重地,包括:發電機房、水泵房、高低壓配電房、消防控制中心等重點部位,發現不安全因素,迅速與值班人員取得聯系, 及時消除隱患。特別是臺風暴雨期間,更要加強巡查,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4 巡檢車庫(場)
4.4.1指揮車輛慢速行駛,引導車輛停在指定車位,嚴禁亂停亂放,若發現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有車輛停放,及時進行查處糾正,并做好記錄。
4.4.2 巡查車況,發現有未關鎖門、窗和漏水、漏油等情況及時通知司機,并做好記錄,上報管理處及時處理。
4.4.3 一旦發現有形跡可疑人員、斗毆事件或醉酒者、精神病人等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做好值班記錄并上報。
1.5、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處置流程圖
上報反饋報告
緊急處理若受害者投訴
上報保險的通知
報警公安偵破
2、 消防工作程序
2.1 消防演習規程
1.0 目的
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發生時,員工在報警、滅火、疏散和搶救等方面的快速應變能力,確保業主/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的消防演習。
3.0職責
3.1管理處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全面貫徹執行本規程;
3.2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
3 .3 保安主管負責過程控制并監督實施;
3.4管理處全體員工(義務消防員)負責具體執行本規程。
4.0演習規程
4.1管理處保安主管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消防責任人審批,消防演習方案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檔。
4.2管理處每年舉行一次綜合消防演習,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基礎知識培訓。
4.3演習內容
4.3.1 報警與驗證;
4.3.2 緊急集合與滅火器材的攜帶;
4.3.3 水龍帶、水槍的拋擲與連接;
4.3.4 滅火搶險;
4.3.5 疏散人員;
4.3.6 試驗消防設備(啟動防排煙機、正壓送風機、消防泵等);
4.3.7 救助傷員;
4.3.8 演習總結;
4.3.9 清理現場;
4.4演習步驟
4.4.1 演習準備
4.4.1.1 確定適當時間、地點;
4.4.4.2 模擬著火源(如油桶等);
4.4.4 3 準備滅火器材(如水槍、滅火器等);
4.4.4.4 迷彩服、安全帶、頭盔、空氣呼吸器、安全繩、保險鉤等;
4.4.4.5 管理處提前一天向業主/物業使用人發出消防演習的通知。
4.4.4.6演習前舉辦一次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4.4.7其他。
4.4.2 具體步驟:
4.4.2.1發出演習通知后,如遇天氣變化和特殊原因,管理處可提前更改演習時間。
4.4.2.2保安主管負責召集人員,布置場地,準備器材,宣讀演習要求與紀律,管理處主任下達演習開始的命令。
4.4.2.3保安主管按照消防演習的步驟,負責演習的具體組織指揮。
4.4.2.4播音員根據演習項目的內容進行廣播講解。
4.4.2.5各班(組)按照演習方案規定的職責和分工行動。
4.4.2.6演習結束后,保安員迅速將滅火器材等整理好,然后整隊集合,全體人員列隊。
4.4.3演習總結
4.4.3.1管理處主任對整個演習效果進行總結。
4.4.3.2安全管理部人員對演習效果進行評估指導。
4.4.3.3保安主管負責填寫《消防演習記錄表》。
2.2管理處火警處理流程圖
篇2:集團企業日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集團公司日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實現集團公司的方針、目標,強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職業健康安全。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
3職責
3.1工會
3.1.1行使員工代表的職責,維護作業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對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實行監督檢查、指導,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門。
3.2勞動人事部
3.2.1負責對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的培訓以及實施中的監督檢查。
3.3勞動資源部
3.3.1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培訓以及實施中的監督檢查。
3.4勞動保護部
3.4.1負責作業人員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各種架子和臨時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3.5行政保衛部
3.5.1負責員工的職業病防治和對特種作業人員、女工、體檢工作進行監督。
3.5.2負責辦公區和施工區消防、交通安全。
4工作程序
4.1勞動人事部、勞動資源部每年根據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崗位勝任情況、培訓需求,形成培訓計劃,確保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識。
4.2勞動保護部、行政保衛部結合日常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對各運行控制程序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監測與評價。
4.3.1勞動保護部每年定期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證人員停止特種作業。
4.3.2行政保衛部每二年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體檢,對不適合特種作業病患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4.3.3各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狀況、體檢情況及變動情況建立臺賬,每年進行分析、統計,嚴格執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4.4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管理
4.4.1行政保衛部每年應定期對作業人員的辦公區、施工現場和生活衛生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項規章制度,并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對存在問題責成責任部門按《不符合、糾正預防管理程序》處理。
4.4.2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防治法》,重視作業人員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職業病防治機構,明確責任,并做好作業人員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4.4.3有害作業現場應有相適應的防護措施,并為作業人員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嚴格執行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要有特殊護目玻璃的防護面罩或專用手持面罩,穿好防護長袖衣褲及絕緣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對產生噪聲較大的崗位,應按規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減少噪聲對聽覺的傷害。高溫季節做好防暑降溫以及安全用電等工作。
4.4.5有害作業現場必備急救防范設施和醫療急救藥品,并配備經培訓上崗的專兼職急救員。
4.4.6發生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時,按應急預案進行搶救,并及時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4.4.7有害作業人員防護用品要做到按時按規定發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的預防。
4.4.8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4.9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職工,按規定要求每二年進行體檢,對不適應繼續從事原崗位工作的職業病人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員體檢結果各級行政保衛部門必須留存歸檔。
4.4.10行政保衛部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對本企業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
4.5.1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市制定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做好女工“五期”保護(月經期、懷孕期、產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女工從事的作業活動,每年為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防癌普查。
4.5.3集團公司、各單位工會建立女職工委員會,按照《**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做好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責任部門按《不符合、糾正預防措施程序》執行。
4.5.4行政保衛部按規定要求,按時對食堂和汽車駕駛員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存在問題責成責任部門立即整改。
4.6食堂服務人員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4.6.1各單位要組織食堂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體檢并定期復審,必須有健康證、培訓證,方可上崗。行政保衛部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4.6.2食堂衛生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按行政保衛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7工會職業健康安全監督
5.7.1建立和完善各級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監督和協助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落實職業健康安全責任制,督促解決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執行《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
4.7.2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編制程序》參與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措施、計劃和經費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參加涉及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對職業健康安全決策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4.7.3組織和協助主管部門落實《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資格認證單位工會要作好集體合同中職業健康安全條款的協商與制訂,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聽取職工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
4.7.4組織或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各種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競賽活動,宣傳國家的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的規章制度。開展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教育職工遵章守紀,提高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技能。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的技術協作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7.5制定和完善各級工會職業健康安全監督責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監測控制程序》組織或協助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監督整改。
4.7.6按照《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參與傷亡事故調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監督、協助企業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會意見。
4.7.7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維護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合法權益。
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向領導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采取緊急措施,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如無效,即應支持或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并立即報告。
4.7.8對不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定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按照《環境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職業健康安全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辦理。
5相關文件
5.1《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QHSE-C*-03)
5.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序》(****-QHSE-C*-04)
5.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職業健康安全監測控制程序》(****-QHSE-C*-36)
5.5《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QHSE-C*-38)
5.6《環境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職業健康安全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QHSE-C*-43)
6.記錄
6.1《職業健康安全競賽考核表》(****-GH-01表)
6.2《工會參與事故意見書》(****-GH-02表)
6.3《職代會落實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6.4《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考核表》(****-GH-04表)
篇3:物業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確保安全護衛工作符合規定要求,防止轄區內發生火災、盜竊、故意破壞、損害等情況,保障所管轄物業區域內的人身財產安全。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各高層樓宇、住宅區、寫字樓、商場等物業治安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安保部全面負責對公司管轄范圍內各管理處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
3.2管理處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務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負責公司管轄范圍內治安防范指導工作,并負責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
4.1.2管理處管轄區域內存在的安全保衛工作隱患及發生的安全保衛工作事故應及時上報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導下及時整改、妥善處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針對管理處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積極制定預防措施,協助并督促管理處執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物業治安工作實行封閉式管理。護衛人員24小時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邏、來訪登記、車輛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根據不同物業的特點和要求設置大堂崗、巡邏崗、道口崗、車庫崗等崗位,工作程序與標準詳見《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有關方面在管理轄區內建立并完善電視監控系統、重點部位的防盜報警系統及消防報警系統。
4.3.2安保部負責為管理處配置充足的對講機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管理處的消防監控中心應設專人值班,實現24小時監控,并填寫相關記錄。
4.3.4值班人員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巡邏人員前往查看、驗證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4.3.5接到驗查通知后,驗證人員應迅速攜帶相關工具、器材到達現場驗證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衛管理手冊》有關規定排除情況,并做好記錄。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要求、標準詳見《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WI/B 《安全保衛管理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