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商場物業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第二章保安勤務工作職責
第一條責任范圍:適用物業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廠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廠紀廠規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隊長與警員一樣輪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安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并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系。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安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范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邏記錄;
5. 3 物件簽收事宜;
5..4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 負責對本組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并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匯報。
1.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保安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3.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5.在規定的站崗時間段內,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按要求站崗。
5.1 站崗時間為上午8∶00-下午18∶00 ,每半小時換一次崗(雨天且13∶00-14∶00不站崗)。
5.2 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在崗臺上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5.3 對于進入園區的乘用車輛或外出的乘用車輛,在保安隊員視野5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并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即駛過時,敬禮。
5.4 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6.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7.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10.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11. 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 保安人員必須每月八號下午1600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13. 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三章保安人員行為準則
第一條保安禮儀
(一)儀容儀表
1.儀表:
1.1 干凈、整潔,沒有異味
1.2 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后不觸領
1.3 不留古怪發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發
1.4 清潔、干凈、不留胡須;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干凈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鏈、項鏈)
2.服飾
2.1 干凈、整潔無污漬
2.2 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領內衣,紐扣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卷起褲腳或衣袖
2.4 工號牌統一配戴在左胸的正上方
3.整體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3.2 服裝筆挺、不歪斜松垮
(二)禮節禮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
1.2 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
1.3 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于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于背后或兩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
1.4 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墻上或腳右搭左等
2.坐姿
2.1 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男士雙腿間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后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敬禮
3.1 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并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厘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
3.2 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禮畢時,將頭轉正。
第二條保安工作守則
(一)工作態度
1. 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為規范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秘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 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半值班人員睡覺被發現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當自離。
11. 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 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四章門禁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商場的管理規則
1.員工進入商場不得攜帶槍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員工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不得進入商場。
3.被公司除名或辭工者,拒絕進入。
4.員工于上班時間外出,沒有員工外出單者,或有但未經主管部們核準者,不得出廠。
5.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6.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不得出廠。
7.所裝貨物與貨單不符者,不得出廠。
8.貨物出廠無貨單放行單者或者雖有貨物放行單但部門主管簽核者,不得出廠。
第二條廠商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廠商需入廠洽談,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并經受訪公司部門同意才可入廠。
2.來賓車輛進廠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貨運車輛進入商場時,需出具送貨證明并辦理入廠手續,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廠商貨運車輛出廠時,應出具物品放行單,并清除填寫需放行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并有承辦人或部門主管簽章: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于規定后,方可為其辦理出廠手續。
第三條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于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廠。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廠商車輛及人員進出商場請按本公司一切規定。
2.廠商、人員進入商場,除洽談部門外,嚴謹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或其他部門,否則受訪部門應付連帶責任。
3.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后,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財務部門結算工資后訪客離開。
第五章每日安全事項巡邏內容
第一條保安巡邏
1. 保安儀容儀表。
2. 當班保安日志。
3. 防盜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
4. 員工著裝穿戴和廠牌的佩戴。
5. 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6. 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核。
7. 異常事件的處理。
第二條消防系統檢查
1.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志。
第三條安全專案檢查
1.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車輛出入的限速
3.每天下班對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商場秩序的維護
1.保安每天要加強巡邏力度,商場內不得有人亂扔垃圾。
2.商場內不得有人在禁煙區吸煙,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吸煙。
3.商場內不得有人在籃球場及公共區域衣著不整,不得有員工躺在藤椅上。
第五條主管交辦其他事項的稽核。
第六章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第一條火警事故
1.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并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廠務經理至火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
2.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3.1 火速打電話至119,并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
3.2 同時通知廠內人員或其他重要干部集合員工救火,發揮消防編組功能。
3.3 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3.5 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7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3.8 若于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廠務人員。
第二條臺風來襲
臺風來襲,入員工停止上班,則商場內的安全維護除防守的防護小組人員外,警衛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 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 將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于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 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 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并報告總務部主管。
第三條員工打斗事件
1. 員工打斗或對公司干部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廠務經理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2. 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代理現場再行處理。
3.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4.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5. 員工對公司干部逞兇時,應立即電請警察局派出所拘辦。
6.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級人力資源部主管或廠務經理;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派出所些協助。
第四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管制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員和場內主管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物業部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打劫被盜事件
1. 發現可疑人物,應與班長或與警衛人員聯系并一人監視。
2. 發現商場物資被盜,急按報警器和警鈴,及時與保安部門聯系。
3. 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意外事故
1. 廠內員工和外來員工打架鬧事,值班人員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3.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4. 及時報備主管。
第七章勤務制度
第一條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必須了解治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2. 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3. 接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講明交接班注意事項,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辦公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7. 交接時要做好記錄并簽名。班長(隊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記錄。
8. 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人員,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完成。
第二條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和廠務主管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廠務主管等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工作報告,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勤務登記制度
1. 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 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第四條保密制度
第八章警衛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警衛室紀律
1. 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 行處罰。
2. 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 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 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第三條 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 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篇2:某集團保安管理制度
> Z集團保安管理制度1.集團為了加強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員執勤執行任務有所據;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員必須遵守集團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集團榮譽和威信。
3.保安人員執勤每天實行12或者24小時倒班制,具體各班服勤時間由各單位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并公布實施。
4.保安人員工作職責規定如下:
4.1工廠、商場、辦公區等集團場所的各類事故(事件)預防,并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巡邏事項。
4.2員工下班后負責單位鑰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類應急預案要求。
4.4負責進出單位的外來客人及員工的管理、聯絡登記事項。
4.5進出單位車輛、物品的管理、查驗及放行。
4.6協助單位維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盜等安全消防保衛監督檢查工作。
4.7負責完成個人負責區域內的各項工作。
4.8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員除前款各項規定外,還應遵守下列守則:
5.1工作應謹言慎行,執行公務時態度和藹端正不卑不亢;服從上級命令,秉公執法,不徇私枉法。
5.2執勤時應統一著裝、端正儀容,各種配備齊全完好。
5.3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惕,遇有突發事故(事件)時,應臨危不亂發揮團隊精神,果斷敏捷,做好適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
5.4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有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現象。
5.5應熟知本單位的水、電控制閥門、開關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等,防止遇事慌亂束手無策。
5.6應管制入廠人、物、車,對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攜入。
5.7應按規定進行按時巡邏監督檢查;工廠、商場等各處,辦公室、廠房、門窗、水電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閑雜人等人員逗留。同時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單位部門進行處罰。
5.8單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鑰匙交由辦公區保安負責,以備巡查使用。員工加班或因事需進入辦公室時,要求其詳細填寫“員工下班后出入辦公區域登記表”。
5.9交接班時,應將當班執勤情況等記入“員工值班記錄表”,遺留問題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每月月末報至行政部門核閱。
6.人員管制相關規定
6.1指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轄區正常工作秩序。
6.2嚴格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出入門的管理。
6.3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廠時(工作除外),須持審批手續離廠。
6.4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6.5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入廠應在保安室辦理入廠手續,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廠、部門人員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廠區。
6.6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入工廠者,應對照行政部門所列名單,核對無誤后,在保安室登記入廠。
7.物品管制相關規定
7.1物品出廠時應憑“A&V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簽認后的“A&V出門證”按順序及類別進行裝訂保管。
7.2各廠商交貨時所攜帶其他廠商物品,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于“A&V值班記錄表”中,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給予放行。
7.3離廠外來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處理:
7.3.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時間、地點。
7.3.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所攜帶物品的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7.3.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行政部門處理。
7.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7.4.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行政部門開具的“A&V出門證”方可放行。
7.4.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7.5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部門主管所示處理。
7.6同仁進入工廠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產品,工廠相關人員如因業務需要,經行政部門開具證明單(注明品種、型號等)后準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主管部門開具的“A&V出門證”,經查無誤后放行。
7.7員工出廠區時對其包裹主要檢查的內容包括:
7.7.1生產車間物品。如:線軸、布片、粘條、拉鏈、紐扣、肩墊、袖衫條、腰襯、成裝等。
7.7.2辦公、后勤、輔助等物品。如:電腦附件、打印紙、電話機、文件夾等;公用書籍、資料、畫冊等(已辦理借閱手續的須在門衛《小件物品出入登記表》上登記);維修、裁斷工、打板師、司爐工、電工等作業工具;各類調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滌、衛生等日常用品。
8.車輛管制相關規定
8.1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需按下列規定辦理:
8.1.1隨車人員按本制度6.5條款規定事項辦理。
8.1.2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準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8.1.3一般接洽業務檢查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等人員所乘車輛,保安應指定停車位置。
8.1.4庫管員下班后,遇有外來取送貨車輛欲進入廠區,必須先請示其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進行登記。
8.2所有進出車輛應一律接受檢查。尤其應注意進廠車輛是否載有違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A&V出門證”,經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
8.3集團及所屬各單位車輛攜帶物品出入、停放等,亦應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9.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理
9.1發現盜竊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9.2保安人員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應熟練掌握安全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對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處理突發事故(事件)時應鎮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9.2.1根據判斷尚可消除時,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報告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同時保護好現場。
9.2.2判斷無法消除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9.3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突發事故(事件)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會波及本單位等情況,迅速通報行政領導。
10.保安工作考核與獎懲
10.1經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計發全額獎金:
10.1.1月累計出勤,無任合遲到、早退情況者。
10.1.2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不營私舞弊,能夠按要求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者。
10.1.3積極配合上級領導工作,按時完成任務者。
10.1.4工作積極主動,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議經實施后確有成效者。
10.1.5參加各項社會活動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10.2 凡保安人員,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10.2.1一次扣罰獎金50%。
10.2.2二次扣罰獎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職務津貼。
10.2.4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處理。
10.3獎懲工作參照《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10.3 .1保安人員工作表現突出、制止各類事故(事件)發生有功、對單位貢獻顯著者,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特殊獎勵。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類事故(事件)發生的,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附則
11.1本制度未盡事宜,遵照相關管理制度具體條款執行。
11.2集團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4本制度解釋權歸屬集團行政管理中心。
篇3:(工廠)保安管理制度(2)
公司(工廠)保安管理制度(2)
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二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后,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后,保安須注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注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