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課程的評審
1.校本課程開設申請由開發者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報申請表。
2.校本課程的申報與評審一般每學年組織一次。
3.總課時2-6節的校本課程(短課)經教科研室審核批準后,通知所在科組備案??傉n時18節以上的校本課程(長課),需課程開發者填寫校本課程評審表,經科研室初審、試開課后,提交學校校本課程管理委員會評審。
評審包括陳述與答辯兩個過程。對課程的陳述主要包括:課程目標、課程內容綱要、教學對象、教學時數、考核方法等(要求使用課件,限時5分鐘)。之后,就評委提出的一兩個相關問題進行答辯(一般不超過3分鐘)。
針對課程目標,課程的科學性與時代性、實用性,以及課程與我校文化建設一致程度,校本課程評審委員進行評議,寫出評審意見。
4.組織實施
通過答辯,經校本課程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的項目,開發者應制定具體的授課計劃,包括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活動序列、班級規模、資源配置、學習評價方式等。教師在實踐中不斷地總結完善校本課程的建設,在課程的實施過程中實現課程的動態開發。
二、校本課程的教務管理
1、教務室應提前做好學校課程計劃。一般在學年第一學期第一周確定開課課程和選課名單,第二周正式上課。
2、做好選課指導。在學生選課前,由教務室印刷課程簡介資料,年級組組學生選課,任課教師輔助年級組做好選課介紹和具體指導。
3、學生選課前,在校園網上公告本學期將開設的校本課清單和校本課程簡介,供學生查看。
4、每學期開學第一周的周日上午定為學生選課時間。學生選課期間,學校的信息大廳向學生開放,供學生選課。如學生所選課程因選課人數等因素未能開課,應重新選擇,鼓勵學生根據自己意愿提出多于應選課程數,便于學校調劑。
5、學生選課完成,教務處排出校本課程開課課表,確定上課教室,編制學生名單和成績記錄卡。
6、做好校本課程資料收集、歸檔等工作。
三、校本課程的教學管理
1、校本課程每次課記2個課時(上課與課程開發各1課時)。
2、教師應按要求到指定教室上課,上課點名,做好學生出勤記錄。學生不得隨意缺課,如無故缺席2次或因故缺席3次不得參加該課程考核,并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3、教師如需要臨時調課,需提前報到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不得私自調課。
4、學生在收到學校課程上課通知后,原則上應服從學校安排到指定教室處上課。特殊情況,經教務主任同意后才得更改。
5、學生在達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參加該課程的考核可獲得該課程的學分,一般15課時計作1學分,成績按優、合格、不合格記錄歸檔。
四、校本課程評價
1、教學過程評價
著眼于教師教學過程的發展性評定。教務處通過聽課、查閱教學簡案、學生問卷等形式,對教師進行考核,并記入業務檔案。
2、學生學習效果評價
學生學習評價主要是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知識技能、情感、態度、價值觀、學習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作出評價,評價要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的發展。 校本課程不采用書面方式的考試或考查,對學生評價主要是發展性評價:一看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表現,如情感態度價值觀、積極性、參與狀況等,可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等形式記錄在案。二看學生學習的成果,學生成果可通過實踐操作、作品鑒定、競賽、評比、匯報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績優秀者可將其成果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內。
3、每2年評選一次校本精品課程評選,對開設滿2年或以上的校本課程,可參評精品校本課程,學校將給予一定獎勵。
篇2:小學校本課程審議制度
小學校本課程審議制度(5)
校本課程開發是一個民主開放的課程決策過程,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肩負著審議開發過程中重大決策的任務。
1.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必須認真自學校本課程開發理論,如《校本課程開發:理論與實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的相關論述等,掌握校本課程開發的相關技術。
2.校本課程開發起始階段,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應該進行自我技術培訓,如審議《課程綱要》、評價《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培訓等。
3.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應該參與確立學校教育教學的研討,組織對各方人士的調查,分析、研討調查信息,與大家一起共同確立學校教育教學。
4.分析評估學生、學校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課程開發的第一手資料,便于指導工作,解決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5.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必須本著以學生發展為目的的基本原則,客觀、公正、科學、民主地參與校本課程的開發活動,確保校本課程開足課時,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的需要。
6.認真負責地審議教師撰寫的《課程綱要》,一要審《綱要》內容的項目是否齊全;二要審授課時間是否確定;三要看課程目標的確立是否恰當、合理,是否符合新課程理念,是否與學校校本課程總體目標緊密聯系;四要看課程內容是否適合授課對象;五要看課程實施建議的可行性;六要看課程評價是否關注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探索與創新。對審議內容要作好詳細記載,經過大家討論、分析、歸納后,確立所開課程,并公告審議結果。
7.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兩月召開一次全體人員例會。每次會議,每個成員必須先匯報自學校本課程開發理論的情況,提出疑難問題,大家研討解決;必須對學校課程實施現狀進行分析,評價與反饋,提出促改意見,還應及時報告相關信息。
8.制定開發校本課程的相關制度,如《校本課程開發激勵制度》、《校本課程評價制度》,并監督制度的執行與落實。
9.檢查與督促《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執行情況,對工作完成好的人員給予獎勵。
篇3:小學校本課程管理制度
小學校本課程管理崗位制度(5)
一、校本課程開發管理制度
1、校本課程開發應該按照校本課程開發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進行。
2、在開發前要進行前期調研工作,調查學校師生的課程開發趨向,調查主要采用問卷、采訪等方式進行。
3、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由學校校本課程開發審定委員會擬訂校本課程總體開發方案。
4、教師編寫校本課程文本應該向學校校本課程開發審定委員會提交新的校本課程門類申報方案,并制定校本課程綱要,再進行課程文本的編寫。
5、校本課程各門類任課教師應該具備與該課程相關的專業素質,在自主推薦與學校統籌安排結合的基礎上產生,分工到人,責任到位。力求課程實施順利進行,確保校本課程的質量與數量。
二、校本課程備課管理制度
1、每學期第一周進行學校校本課教學例會,由擔任校本課教學任務的教師制定學期教學計劃,并上交教導處。
2、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完成編寫活動設計、課堂教學、教學反思、課后作業的檢查。
(1)、活動設計中要確立活動目標,制定活動方式,突出學生活動。
(2)、課堂教學以學生活動為主。培養學生探索精神,發展動手、動腦及合作能力。
3、擔任校本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月集中進行一次集體備課。
三、校本課程課堂教學管理制度
1、教導處負責學校校本課程課堂教學管理和評價工作。
2、教學中要積極動用現代教育技術,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有效利用學校課程資源開展教學活動。
3、教師應嚴格按照課表上課。
4、教師在校本課程課堂教學中要遵照校本課程評價方案實施教學。
5、分年級段成立校本課程開發教研小組,確定組長,由組長組織教師定期開展教研活動。
四、校本課程的評價制度
1、校本課程課堂評價參照《周集小學校本課課堂評價表》實施。
2、任校本課的教師要認真做好校本課的評價工作,對學生參與校本課的學習情況做出適當的并能體現課程特點的評價(學生評價表)結合學生自評、師評一同進行,并定期將評價情況反饋給學生和家長。
3、校本課程實施小組成員每月要對任教校本課的教師活動設計方案,校本課等進行綜合評價,與月教學常規工作評比掛鉤。
4、校本課程實施小組定期對評價方案進行研究、探討,結合教學實際、學生實際不斷修定完善評價方案。
5、學校對校本課程教師的工作進行定期評價,每學期期末進行“校本課程開發優秀工作者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