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會議管理流程
1.1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
1.2地點:物業會議室
1.3參加:執行副總經理、部門經理
1.4主持:執行副總經理
1.5記錄:辦公室
1.6內容:
1.6.1上周工作計劃中重點完成的項目及措施;
1.6.2上周工作中有關的經營和消耗數據;
1.6.3上周工作中未完成的項目及原因;
1.6.4上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意見;
1.6.5本周工作計劃中的重點項目及完成的時限、效果、責任;
1.6.6本周工作計劃中需公司領導及其他部門協作或了解的事項;
1.6.7上周及本周與部門及公司相關的外部信息;
1.6.8其他需要通報的情況。
1.7要求:
1.7.1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故不能準時的,需提前向總經理請假;
1.8.2參會人員要做好準備,以便節省會議時間。
2.0經營分析會:
2.1時間: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總經理提前通知。
2.2地點:公司會議室(或提前通知的其他地點)
2.3參加: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議內容涉及的部門經理
2.4主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2.5內容:
2.5.1分析公司階段性經營形勢;
2.5.2分析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
2.5.3分析資產管理、采購管理、成本管理情況;
2.5.4分析服務情況和客戶意見;
2.5.5分析設施設備運行和能源消耗情況;
2.5.6分析員工隊伍狀況。
2.6說明與要求:
2.6.1召開各類專業會議旨在通過不同層面的管理者共同、深入、具體地分析研究公司經營管理中的各類問題,真正實現民主管理和規范管理,發揮集體力量,搞好企業經營。
2.6.2各類專業會議的主持人和參會人應十分重視會議,注重實效,不搞形式,通過會議交流意見,溝通思想,找出不足,解決問題,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2.6.3各類專業會議的具體時間、地點、人員、內容,由主持人在本通知的原則下提前通知,可作必要的變更。會議內容由主持人指定專人記錄和匯總。
2.6.4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時,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篇2:物業公司媒體負面曝光處理流程
物業公司媒體負面曝光處理流程
媒體負面曝光(物業)
一、定義
媒體負面曝光指項目所在區域的各類媒體(網絡、報紙、雜志、廣電媒體等)對藍光公司聲譽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或已經產生不良影響的報道。
二、對媒體負面曝光信息的上報要求
和藍光有關的、各種可能引發媒體負面報道以及已經產生負面報道的事件,應在1小時內電話通知指定聯系人,并在發現有媒體曝光危險的即日及曝光發生12小時內上報書面文字材料。 媒體負面曝光 電話溝通第一聯系人 電話溝通第二聯系人 責任單位上報部門 文字材料上報主送對象 信息分發對象 當發生以上情況時 集團戰略中心負責人 集團總裁 各公司負責人 戰略中心 品管中心、監察審計中心、總裁班子、嘉寶相關部門、藍光集團相關部門
三、報送流程
1、電話溝通
對于重大、熱點投訴、媒體負面曝光和事故、災禍這三類信息,發生1小時內,責任單位應通過電話形式確保集團指定聯系人知悉此信息。當無法聯系上第一聯系人時,應與第二聯系人進行聯系。當第二聯系人亦無法聯系上時,與集團信息員聯系。 對于節假日期間發生的重大投訴及事故、災禍,除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電話溝通外,還應第一時間電話形式與集團總值班人員取得聯系。 上述指定的電話聯系人獲悉信息后,應根據事件性質,與領導溝通后確保相關部門及人員在事件發生后的8小時內知悉,并電話形式向報送公司反饋集團的指導性意見。
2、首次書面上報
電話溝通后,責任單位應在12小時內按流程上報書面文字材料,其內容包括:
n是否有電話溝通 n事件時間、地點、涉及各方、相關人員的情況簡介; n目前了解到的事件經過和曝光危險的來源(相關事件原委); n可能進行曝光的媒體名稱、聯系方式及其核心人物(核心記者、部門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 n對我方已產生和未來可能產生的影響; n我方處理本事件的負責人員、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
3、事件結束前的過程上報
從首次報送開始,應該根據事態的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后續信息。無論事情有無階段性成果,均需在2日內上報最新進展,直至事件完全結束或暫時告一段落。內容包括: n事態的進展情況; n我方采取的主要措施; n對曝光風險的趨勢(增強、緩解或轉移)分析。 當已被曝光后(包括本地媒體報道或轉載對集團、公司的不利報道時),應該在見到相關報道后,一個工作日內報送相關信息:
n曝光媒體的名稱、聯系方式及其核心人物(相關記者、部門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 n網絡報道全文(電子稿)、平面媒體報道全文(可通過照片)、影音(電視、廣播)報道內容要點。
4、事件結束后的總結
當事件完全結束或暫時告一段落,應對整個事件經過做一個完整說明,按相應范圍上報。內容包括: n事件的起因、經過及處理結果 n事件暴露的問題 n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
篇3:物業公司押金收退工作流程
物業公司押金收退工作流程
1、目的
保證業主(租戶)押金的準確、及時收取和退還。
2、適用范圍
使用于公司向業主(租戶)收取和退還各種押金的管理。
3、參考文件
無
4、定義
4.1押金種類包括:裝修押金、出入證押金、以及其他押金。
5、職責
5.1項目文員、財務部出納負責業主(租戶)押金收取和退換手續的辦理、跟蹤。
5.2各項目負責人負責審批本部門項目文員提出的審核押金退還。
5.3財務部出納或項目文員負責向業主(租戶)收取和退還押金。
5.4財務部會計負責已收取押金退還的審核。
6、程序
6.1押金的收取。
6.1.1項目文員根據有關規定或協議確定業主(租戶)應交的押金金額,收取押金,并開具押金收據。
6.1.2項目文員按規定收取押金,若與規定不符的,須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收取押金。
6.1.3項目文員收取押金后應及時交給財務部出納,并及時再管理服務軟件中錄入相應科目。
6.2押金的退還。
6.2.1退還押金前由項目文員根據工程部負責人簽署的《裝修完工驗收表》,審核裝修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押金收據,審核無誤后收回押金收據辦理相關退款手續。
7、記錄
7.1《押金收據》再退還押金后交財務部會計作為會計憑證保存。
8 相關表樣
《裝修完工驗收表》KF-04-01
《裝修退押金核簽表》KF-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