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范文,以及會議簽到表、會議紀要模板、會議規范處罰單及會議回執范本。
1.總則
1.1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物業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物業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2.職責、要求
2.1職責
2.1.1綜全管理部負責物業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2.1.2綜合管理部負責物業公司級例會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會議紀要。
2.1.3物業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議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2.2要求
2.2.1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形成有效溝通、協調關系、解決問題。
2.2.2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2.2.3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2.4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3會議分類
3.1總經辦會議:原則上每周五或每周一召開,要求物業公司總經辦成員參加;
3.2部門例會:部門依據工作自定時間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3.3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4會議內容
4.1物業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物業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物業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物業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 審議物業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2. 審議決定物業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審議物業公司業績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 研究物業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5. 研究物業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審議通過物業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 研究決定物業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 討論物業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物業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匯報;
9. 總經理認為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物業公司專項會議
物業公司專項會議是物業公司領導依據物業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托,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物業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草,經辦公室審核,報主持會議的物業公司領導簽發。
(三)物業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物業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物業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布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并提出工作要求。
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部門負責人傳達物業公司會議精神,通報物業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4會議紀律
4.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
4.2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4.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物業公司例會需向總經辦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4.4總經辦例會需部門總監、助理、經理參加,如部門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總經辦。
5會議記錄
5.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總經辦。原件(附簽到表)交綜管部存檔。未提交會議紀要的,會議組織人(或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2《會議紀要》需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偨涋k例會紀要,總經辦成員簽字確認;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未簽字的,會議組織人罰款50元。
5.3《會議紀要》按物業公司模板編寫,并標注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未按要求編寫,會議紀要記錄人罰款50元。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 例會如遇節假日,召開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 本制度由物業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三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篇2:醫院會議管理制度范例
醫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統一經營思想,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循規有序地組織醫院各類會議,確保醫院的工作計劃得到有條不紊的落實與執行,制定本制度。
2、原則
2.1主題突出,講求效率。
2.2組織周密,程序規范。
3、會議類型
3.1總經理辦公會議
會議主持:總經理
與會人員:有關部門(科室)負責人;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內容:會議議題由總經理確定或總經理和院長共同商定。各部門(科室)提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填寫議題單提交院辦(人事行政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匯總后報送會議主持人。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部門應組織實施,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督促,并就執行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會議頻率:由總經理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一次。
3.2院周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
與會人員:有關部門(科室)負責人。
會議內容:總結上周各部門(科室)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周工作重點,對出現的問題作統一協調,明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各部門(科室)工作計劃由院辦(人事行政部)統一匯總后上報總經理(院長)審閱。
會議頻率:每周召開一次(如周一上午),經營例會可另行召開。
3.3部門(科室)工作會議
會議主持:部門(科室)負責人。
與會人員:部門(科室)全體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本部門(科室)當周工作,包括制度落實、市場分析、經營績效、醫療質量、門診管理、服務態度等有關工作,解決本部門(科室)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安排下一周工作重點。
會議頻率:每周召開一次(如周六下午)。
3.4醫院工作信息發布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或部門(科室)負責人。
會議內容:向全院員工或部門(科室)負責人發布院內信息,主要包括集團公司制度、集團公司文件、基本建設、經營業績、醫學進步、技術培訓、內部管理、物資供應等方面情況。
會議頻率:每季度召開一次。
3.5臨時辦公會議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或指定負責人。
與會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有關人員。
會議內容:針對醫院經營和醫療管理工作中突然出現的、急需解決的事項,在事發現場或指定地點緊急召開臨時辦公會議,組建臨時項目工作組,明確責任人,迅速及時地提出方案、解決問題,對于不能自行解決的事項,需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會議頻率:針對突發事項,及時安排召開。
3.6全院大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
會議內容:聽取總經理匯報本年度的重要工作事項,審議通過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討論通過有關重要議案。討論議案由總經理與工會(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確定。
會議頻率:每年末召開一次。
4、會議組織程序
4.1除部門(科室)會議外,以上各類會議均由醫院總經理助理或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與安排工作,以下簡稱“會議組織人”;
4.2為保證會議高效進行,會議主持人需提前半天,以書面材料的形式提供會議主題、議程安排、有關資料和與會人員名單,m.airporthotelslisboa.com由會議組織人安排會議;
4.3與會人員應認真對待會議議題,做好充分的發言準備;
4.4會議記錄或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負責整理,原則上在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完成;
4.5會議記錄或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由總經理簽發,并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存檔備案。
5、會議記錄與決議
5.1會議記錄或紀要需下發時,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按發文流程運作,填寫發文登記表,并由接收人簽字;
5.2會議記錄或紀要未經總經理批準,嚴禁外傳;
5.3有關部門要對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中提到的目標任務,積極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和途徑,制訂相應的執行措施和完成時間表,報送會議組織人呈遞總經理或院長審閱;
5.4會議組織人隨時督辦、檢查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6、會議紀律
6.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有事須向會議主持人或組織人請假,會上要求每人做記錄;
6.2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將手機關閉或設為振動,除重要聯絡外一律不得接打任何電話;
6.3會議發言必須按議題進行,不得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及發表損害公司利益的言論;
6.4與會人員發言要盡量精簡。
篇3:藥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藥業會議管理制度
1.目 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偣静块T內部會議參照執行。
3.權責說明: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
3.2 會議提擬人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4.會議提擬與審批
4.1公司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4.2 公司臨時會議由總經理、分管領導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分管領導批準。
4.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5.會議安排原則: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臨時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6.會議準備
6.1會議通知
6.1.1會議通知按"誰組織,誰通知"的原則進行。
6.1.2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6.1.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進行書面通知,并向總經辦提交會議準備申請;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6.2其它準備
6.2.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6.2.2會務服務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6.2.3總公司召開的公司會議統一由總經辦承擔會務服務工作。
7.會議組織
7.1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管,誰組織"的原則。
7.2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8. 會議記錄及紀要
8.1 公司會議應進行會議記錄。
8.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8.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8.3.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8.3.2會議記錄應采用實錄形式,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8.3.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8.3.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及參會人員審核簽名。
8.3.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8.3.6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外泄。會議記錄本交總經辦存檔,永久保存。
8.4 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8.4.1會議紀要的形成、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并填寫《會議紀要發放審批單》,包括紀要編號、發放范圍、主管領導意見等事項。
8.4.2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并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9.會議跟進
9.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等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另有決定的,從會議決定。
9.2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10. 會議紀律
10.1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向主持人請假,并征得同意。
10.2會議期間除了緊急情況外不處理其他事務,包括不接聽電話。
10.3違反上述規定的,按《員工手冊》2.3,2.4的規定進行處理,接聽電話的由主持人酌情處理。
11.會議保密
11.1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情況向外泄露。
11.2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11.3故意泄漏、傳播會議有關情況的,視負面影響的大小作出相應處罰。
12.附則
12.1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2.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