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公務接待制度
蘭州西熱東輸經營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根據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分公司的公務接待行為。
本規定所稱公務接待,是指因工作業務往來、學習交流、出席會議、檢查指導等發生的相關公務接待活動(包括用餐、住宿等)。
第二章 接待原則
第三條 公務接待堅決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標準,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堅決杜絕非公務性接待和超標接待。
第四條 公司所有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在公務接待中,不得在機場、車站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迎送,不得鋪設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第五條 公司所有公務接待都必須事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主管經理和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安排。未經領導批準的公務接待,辦公室不得安排和結賬,財務部也不準予以報銷費用。
第六條 公務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公司標準,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應在定點飯店或者賓館安排,執行協議價格。
第七條 公務接待應按照規定標準安排工作餐,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第三章 接待程序
第八條 公司公務接待,接待部門都應事先填寫《公務接待審批表》,說明具體接待對象、人數、事由、時間、標準、陪同人員等內容,報辦公室審核。辦公室審核后請示主管經理和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安排。
第九條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審批,辦公室可口頭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公務接待,并于三日內補辦審批手續,逾期由接待部門負責人自行結算。
第十條 公務接待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況需要由接待部門安排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由接待當事人自行結算。
第十一條 各部門有重要接待(重要領導或重要客戶來訪)任務時,應提前一天報辦公室,并預先制定接待方案,由辦公室配合相關部門實施。
第十二條 公務接待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結賬,特殊情況需要接待當事人在消費結賬時,應核實賬單,并據實簽名確認、開具發票。
第四章 接待標準
第十三條 公司接待工作應嚴格按下列級別和標準安排,超過此標準的接待需報總經理批準。
說明:1、以上標準用餐不含酒水。
2、接待用酒原則上由辦公室進行集中采購,接待發生時,由辦公室統一準備安排。
3、陪同人員數量應根據需要適當安排,原則上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五章 審批權限
第十四條 公司總經理有權安排特級接待標準和其他特殊情況的批準。
第十五條 公司公務接待費用在1000元(含)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公務接待費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其他由公司承擔的接待費用,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六章 接待費報銷程序
第十七條 接待費用由辦公室統一進行報銷,在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接待費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接待當事人依據《公務接待審批表》和消費的正式發票,于當月25日前,按公司財務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 接待費報銷時,經辦人須取得用餐酒店或住宿賓館正式發票,并附上《公務接待審批表》,交由財務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發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定額發票印章要清晰可識別,印章不清的不予報銷,不完整的發票不予報銷。單次報銷必須為同一單位提供的發票,發票歸屬地與費用實際發生地必須一致;
(二)手工開具的發票必須如實填寫,不得提供套開、虛開的發票,發票填寫必須規范,發票內容必須完整,不符合規定開具的發票不予報銷;
第十九條 公務接待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特殊情況須由經辦人說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員證明并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經總經理批準的特殊接待費用據實報銷。
第二十條 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在每星期集中定時進行財務報銷。每月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在此期間停止費用報銷。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凡公司員工弄虛作假,借業務接待之名謀取個人利益,且到公司報銷的,一經查實,除退回報銷金額外,對經辦人和當事人罰款500元,并通報批評;
第二十二條 公司員工虛報或多報招待費用,情節惡劣的可給予處分,并扣發年終獎金。
篇二: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平煤物?20**?10號
關于印發《物資供應總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物資供應總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已經總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OO六年元月十九日
主題詞:公務接待 管理 辦法 通知
抄送:公司領導
平煤集團物資供應總公司辦公室 20**年1月20日印發
物資供應總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為加強管理,進一步搞好對外接待工作,推進接待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據集團公司文件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一、招待費指標核定原則
1、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及經營單位,按照《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依據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自行計算和掌握業務招待費。
2、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單位、生產廠、經營單位和機關科室及附屬部門,其業務招待費不在下達指標,統一分配到戰線領導,實行歸口管理。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業務招待費時,由戰線領導簽字后,報辦公室核定標準,費用從各有關領導切塊的業務招待費指標中列支。
3、招待客人原則上在物資飯莊就餐,外部餐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出差和必要的外部招待,需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二、接待范圍
1、上級領導及由上級領導帶隊的檢查、考核、調研工作組。
2、上級及有關部門來總公司工作或召開會議。
3、邀請有關人員來總公司進行業務、技術交流與合作。
4、兄弟單位來總公司參觀、學習、聯系工作等情況。
三、接待原則
1、定點接待。各類接待活動堅持統一管理、定點接待的原則,一律在物資賓館安排接待和食宿。
2、對口、對等接待。公務活動原則上由業務對口部門的同級領導出面接待,綜合性接待由公司辦公室協調。
3、節約、從簡原則。不超規格安排接待,不超標準安排食宿。
4、嚴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員、陪餐人員和陪同車輛。陪餐人數和次數要嚴格控制,不得用公款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與工作無關的旅游活動。不得到定點接待地點以外的賓館、酒店及營業性消費娛樂場所進行公務接待,如有發生,費用自理。
5、外地聯系工作接待費用,要嚴格控制指標,超過指標的費用自理。
6、各戰線領導負責本戰線公務接待費用的管理和使用。機關之間、機關和基層之間的工作交往,不準安排招待和宴請。
7、接待工作應本著“必須、合理、節約”的原則,實行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對口負責,相互配合。
四、接待程序
1、公司辦公室負責總公司的各項日常公務接待工作。
2、公務接待應由業務對口部門根據來賓情況,活動日程及活動安排提出初步意見和建議,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并上報主管領導,經主管領導簽字后,由公司辦公室按標準統一安排接待。
3、公司領導直接接待事項,由辦公室填報《公務接待申報表》,經領導簽字后,由辦公室按標準安排接待。
4、凡大型活動、承接會議及接待規格較高、時間較長的公務接待,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或有關會議審定。
5、辦公室按《公務接待申報表》三聯單通知物資飯莊,飯莊憑單據結算費用。
五、具體要求
1、各級領導干部要始終保持公仆本色,帶頭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以身作則,廉潔自律,對超標準的接待安排要自覺予以糾正,并加強對下級人員的教育和管理。要嚴格按照總公司接待就餐報批制度,接待標準列入報批內容,誰批準誰負責,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標準。
2、總公司紀委、審計、財務部門要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審計部門要定期對接待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財務部門要加強對接待服務項目的財務審查稽核和監管;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及時查處公務接待工作中的鋪張浪費問題,對于情節嚴重的,必須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3、各戰線領導要嚴格控制接待費用指標,辦公室設立專門臺帳,當月指標當月報,超支不報,接待費用與工資指標掛鉤管理,凡接待費用超出計劃指標的,扣發本人工資的10%。
20**年1月19日
篇2: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規定
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管理規定
1、本接待室僅限于酒店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其余關系一概不得入住,亦不對外營業。
2、本接待室遵循先登記后入住之原則,住滿為止,若鋪位不夠時,由來訪者自行解決,或與先入住者協商解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員工宿舍住宿,違者罰款50元及簽被訪人4分扣分單。
3、凡需入住招待所者,事先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請,列明申請事由及入住起止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天,如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時間的需再作申請),由部門經理簽名同意,再送總辦主任核準后,方可到宿舍管理處按規定辦理入住手續。
4、來訪人員住宿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起床后將被子疊好,保持接待室整潔,不得無理取鬧。臥具如有蓄意弄臟、破損者,按價賠償。
5、來訪人員在接待室住宿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值班室發出的《出入證》方能進出宿舍區,《出入證》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6、來訪人員離開接待室應在十二時辦理退房手續,并退還《出入證》。超過十二時,收半天住宿費,超過下午六時,收全天住宿費。
7、來訪人員留宿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否則罰款50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8、來訪人員只提供住宿,不準在接待室內用餐,本酒店員工不得隨意把員工餐端進接待室給來訪客人用餐,違者罰款五十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9、來訪時間僅限上午8時-晚12時,其他時間一律不得接待來訪人員,通道口保安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區。
10、接待室內禁止男女混居,本酒店員工必須在23:30之前離開接待室。未經總辦批準不得在接待室內留宿,違者罰款100元直至交送保安部處理。
11、凡入住酒店招待所之員工直系親屬,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作為申請人的員工亦要負連帶責任。
篇3:藥業公司接待管理規定
**藥業接待管理規定
1.目 的:為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規范公司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總經辦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由有關部門牽頭對口接待總經辦予以配合。
4.接待原則:
4.1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4.2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4.3厲行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
5.前臺接待
5.1前臺人員應禮貌詢問來賓意圖。
5.2客人進入公司和客人留言、留物,均要進行詳細登記。
5.3前臺應先致電來賓需會見的職員,確認后帶入會客區或者其他會見地點。
5.4未經需會見人員確認,不得允許來賓進入辦公區域。
6.工作接待
6.1接待申請:各部門若需總經辦安排或者配合接待,由各部門填寫接待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總經辦實施。
6.2接待要求:
6.2.1根據公司及客人的需求,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范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現**藥業的品牌形象。
6.2.2接待人員要熟悉接待服務管理知識,掌握公共禮儀規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本省的政治、經濟、人文、地理、風俗民情和風景名勝的一般知識,并具備必需的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3了解來賓情況:包括單位、人數、性別、身份、以及年齡健康狀況,來賓的目的要求,交通工具,車次航班和抵離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安排食宿等。
6.4擬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工作的組織分工,陪同人員,食宿地點及房間安排,餐費標準及宴請意見,交通工具,費用預算,活動方式,日程安排,匯報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等。
6.5根據接待方案進行正式接待。
7.附則
7.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