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股東會
1.1.流程:召集--確定會議時間、地點--通知參會人員--開會--形成《股東會會議記錄》--參會股東簽名--發布會議決議。
1.2.股東會的召集: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職責的,由監事召集;監事不召集的,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
1.3.股東會主持:股東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非由董事會召集的股東會由召集人主持。
1.4.股東會須提前15天籌劃,會議時間及地點由股東會召集人確定。
1.5.股東會必須提前15天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半年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事提議方可召開。
1.6.股東會參會人員:全體股東或股東代表;經全體股東認可的列席人員和記錄人員。
1.7.會議權限: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就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1.8.會議要求: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股東會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股東會會議記錄》上簽名。
1.9.《股東會會議記錄》應包括通知時間、開會時間、召集人、主持人、參會人員、討論問題、表決情況等內容,詳見附表。
2.董事會會議制度
2.1.流程:召集--確定會議時間、地點--通知參會人員--開會--形成《董事會會議記錄》--參會董事簽名--發布會議決議。
2.2.董事會的召集:由董事長召集;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
2.3.董事會主持: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2.4.董事會最少須提前10天籌劃,會議時間及地點由董事會召集人確定。
2.5.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前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2.6.董事會參會人員:全體董事;經全體董事認可的列席人員和記錄人員。
2.7.會議權限: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8.會議要求:董事會對所議作出的決定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董事會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2.9.《董事會會議記錄》應包括通知時間、開會時間、召集人、主持人、參會人員、討論問題、表決情況等內容,詳見附表。
3.月例會
3.1.流程:召集--確定會議時間、地點--通知參會人員--開會--形成《月例會會議記錄》--會議召集人簽字--發布會議決議。
3.2.月例會的召集:由董事長召集;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總經理召集。
3.3.月例會主持: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總經理主持。
3.4.月例會最少須提前2天籌劃,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月例會召集人確定。
3.5.月例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前1天內通知全體參會人員。
3.6.月例會參會人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等以及記錄人員。
3.7.會議權限:總結過來公司工作;宣布公司決定;制定后期工作重點;解決提出的問題;考評部門業績;表彰懲處決定等。
3.8.會議要求:應作《月例會會議記錄》,會議召集人在《月例會會議記錄》上簽名。
3.9.《月例會會議記錄》應包括通知時間、開會時間、召集人、主持人、參會人員、討論問題、表決情況等內容,詳見附表。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