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小區巡邏崗工作規程
1.0 目的:全方位監視和巡查小區,保證小區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2.0適用范圍:巡邏員崗工作。
3.0 作業前準備:按《護衛員服式及著裝規定》和《護衛員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4.0 作業規程:
4.1 值班制度:
4.1.1實行三班輪流,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制:早班8:00到16:00時,中班16:00時到0:00時,夜班0:00到次日8:00。特殊情況可由管理處自行調整。
4.1.2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特殊情況可由管理處自行調整。
4.2 巡查崗執勤情況
4.2.1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巡邏員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管理處處理,并做好記錄。
4.3 巡樓
4.3.1 巡邏崗按巡邏路線圖巡樓,巡樓時15層以下樓宇不準乘電梯上下,從一個單元上樓至另一個單元下樓。從上至下認真仔細地巡視每層,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小區管理日志》上做好記錄,處理不了的采取措施及時報上級領導聯系,力爭盡快處理,如本班處理不完可交下一班護衛員跟蹤至情況處理完畢。
4.3.2 巡查電梯機房和水箱等門邊暗角,發現不安全因素報護衛主管并及時和維修人員取得聯系,力爭盡快處理,并在《小區管理日志》上做好記錄,如本班處理不完可交下一班護衛員跟蹤至情況處理完畢。
4.3.4 每巡查至簽到處簽到一次,早班簽到一次,中班簽到一次,晚班簽到兩次。
4.3.5 巡查每層樓時,要眼睛多看有無異常情況,耳朵多聽有無異常響動,鼻子多嗅有無異常氣味等等,當發現有顧客室內冒煙并伴有焦糊味,歹徒撬門打劫行兇,可疑人員在樓道徘徊,室內有水溢出門外,顧客房門大開,呼叫無人應答,顧客室內有打鬧、哭叫、呼救聲等情況時,應立即采取行動,按《應急處理程序》處理。
4.3.6及時發現和消除各種隱患。巡邏時要仔細檢查房屋本體、公共設施和消防、防盜設施是否完好無損,若有損壞或異常情況要填寫《巡樓登記表》,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由護衛主管報管理處處理,并跟蹤處理結果。
4.3.7仔細巡查地下室各機房重地,包括:發電機房、水泵房、高低壓配電房、消防控制中心等重點部位,發現不安全因素,迅速與值班人員取得聯系, 及時消除隱患。特別是臺風暴雨期間,更要加強巡查,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4 巡檢車庫(場)
4.4.1指揮車輛慢速行駛,引導車輛停在指定車位,嚴禁亂停亂放,若發現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有車輛停放,及時進行查處糾正,并在《小區管理日志》上做好記錄。
4.4.2一旦發現有形跡可疑人員、斗毆事件或醉酒者、精神病人等情況,按《應急處理程序》有關規定處理。
4.4.3 隨時詳細檢查車輛車況,發現漏水(油),未關好車門(窗)或未上鎖等情況及通知車主處理,并在《值班記錄表》、《小區管理日志》上做好記載,及時報告護衛主管處理。
4.4.4 隨時清點車輛并和道口崗亭取得聯系,核對數量,確保車輛安全。
4.4.5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護衛主管或管理處及時處理,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4.4.6每月至少啟動檢查一次防火卷簾門,每班及時檢查消防栓和滅火器等防火(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須在《小區管理日志》上做好記載并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由護衛主管及時報管理處立即處理。
4.4.7 禁止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應急處理程序》有關規定處理。
5.0相關文件與記錄
QR-031《小區管理日志》
QR-019AQ《值班記錄表》
QR-002AQ《巡樓登記表》
WI/AQ-018《護衛員服式及著裝規定》
WI/AQ-010《護衛員交接班制度》
篇2: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1、治安管理
密切注意轄區的治狀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制止打架、斗毆、擾亂公共秩序等不良行為。
2、裝修監督
協同管理個工程組實施裝修監督,及時制止,糾正違章用火、用電、亂搭、亂建等違章行為。
3、車輛管理
負責按《車輛管理規定》相關要求,管理轄區內停放的各類車輛。
4、消防管理
負責按《消防工作手冊》的要求巡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火警、火災事故。
5、環境保護
安全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及時制止破壞綠化、亂扔垃圾、雜物,噪音擾民等不良行為,無法制止的應及時報上級領導處理。
6、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保安分隊長或主管報告,聽從調遣并按《緊急情況處理規程》執行。
7、出現超越自己處理權限或無法處理的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8、安全巡邏員交班前須按要求填好《保安員巡邏簽到表》、《崗位交接班記錄表》并與接班人員及時交接。
篇3:小區(大廈)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1.0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區域,保證小區(大廈)的安全、維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保安巡邏。
3.0準備工作
按《保安員儀容儀表規定》和《保安員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0內容
4.1工作時間安排:
1)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00,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為倒班日。
4.2小區巡邏:
1)巡邏周期:20分鐘1次,每小時打一卡一次,每周將巡邏范圍內所有樓宇的樓道、天面巡查一遍。
2)巡邏規律:不制定固定路線,但不留“死角”、“偏角”。
4.3大廈巡邏:
1)巡邏周期:90分鐘巡邏打卡一次。
2)巡邏規律:先從天合起,自上而下,從每層樓依次巡邏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4.4檢查各崗全執勤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由各班長和隊長負責。
1)交接班時,交接雙方班長要到各崗位檢查: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記錄。
2)每1小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視1次,并不少于兩次檢查巡邏到情況,認真填寫《保安工作班檢表;
3)隊長巡視檢查各崗位每班不少于兩次,并填寫《員工考核表》。
4)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情況,要及時糾正,做好記錄并上報;
5)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告隊長或管理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