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安全員巡邏標準作業規程(二)
1.0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員巡邏工作,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的安全員巡邏工作。
3.0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員巡邏工作。
3.2安全部主管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項目經理處理突發事件。
3.3安全員班長/安全員負責具體實施治安巡邏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員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員巡邏人員在巡邏過程中,應注意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視工作任務。
4.1.2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
4.1.3巡查項目內各個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對在項目內流動擺賣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轄區。
4.1.5對項目內的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員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a)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項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營業、辦公不能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項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b)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公共安全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無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c)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d)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管理秩序的行為:
--故意損毀路燈、信箱、樓道門等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項目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項目規定,在住宅項目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e)預防和制止違反項目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指揮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4.2.2保護各類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2.3維護項目內交通秩序。
4.2.4協助項目內業主的報警。
4.2.5為行人、業主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受理拾遺物品,送交服務中心。
4.2.7巡視項目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商鋪、業主,清除隱患。
4.3巡邏員工作的檢查
4.3.1巡邏員對項目內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在擋風玻璃前放置《誤占車位提示單》。
4.3.2巡邏員對管轄區域的治安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治安巡邏員將巡邏中發現或處理的情況如實的記錄在《安全員巡邏記錄表》內。
4.4.3安全部班長對《安全員巡邏記錄表》的記錄內容進行審批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服務中心存檔、保管,保存期三年。
5.0記錄
《安全員巡邏記錄表》
《誤占車位提示單》
6.0相關支持文件
《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篇2: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巡邏崗安管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巡邏崗安管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安全規程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按規定的時間、頻次和管轄范圍對內、外部公共區域、重點部位、車場的巡視,發現異常情況的處置和報告。
c)根據中控室的指令核實、確認、報告火災報警信號的真實性。
d)禮貌糾正違章行為,盤查可疑人員,處置或報告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
e)如實簽到,按時報崗,認真交接班。
f)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安管器材。
g)負責裝修現場的安全檢查。
篇3: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每日值班的保安工作人員就是校園巡邏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巡邏必須準時,按照要求對校園各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妥善處理,及時匯報。
三.當晚夜自修放學后,必須做好辦公樓、教學樓的清場工作。
四.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演播室、財務科等其它重點部位門窗關鎖情況檢查、督促。
五.認真履行中午11∶20~1∶30的值班巡邏工作,防止突發事件。(注重辦公樓的清場,防盜門的關鎖)
六.巡邏時必須二人同行,并攜帶好防衛器材及對講機。
七.巡邏人員每天必須按照學校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加強巡邏并做好記載,嚴禁擅自離崗,嚴禁睡崗。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責任事故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資直至辭退的處罰。
八.認真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守衛任務。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