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安保巡邏崗工作規程
1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區域,維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
管理處安保巡邏。
3準備工作
按《安保員儀容儀表規定》和《安保員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內容
4.1工作時間安排
4.1.1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4.1.2白班8:00-19:00,晚班19:00-次日8:00,白、晚班二班每兩天依次輪換一次。
4.1.3公共照明開關時間:冬季:18:30開啟,22:30關閉;夏季:19:30開,22:30關閉,并在巡邏中發現故障及時報工作檢修。
4.2外圍巡邏
4.2.1巡邏周期:白天2次、晚上3次,每次巡邏應在簽到點簽到。
4.2.2巡邏規律:制定固定路線,不留"死角"、"偏角"。
4.2.3巡邏內容:
a)巡視廣場有無亂停亂放自行車及摩托車,如發現及時進行清理,廣場不準有大型車輛或超重車輛上廣場,如發現及時要求離開。
b)巡視1號坡道、3號坡道及地下車庫內有無亂停亂放車輛,一經發現及時清理。
c)巡視各區域有無可疑人員和異常情況,一經發現,及時詢問聯系處理。
d)檢查各區域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無堵塞消防通道現象,有無消防隱患。
e)設備、設施是否完好,如遭破壞及時進行制止并進行處理,并上報領導。
f)其他領導交辦的任務。
4.3樓內巡邏
4.3.1巡邏周期:白天3次、晚上4次。
4.3.2巡邏規律:自上而下,逐層巡邏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4.3.3巡視內容:
a)巡視各區域有無可疑人員和異常情況,一經發現,及時詢問聯系處理。
b)檢查各區域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無堵塞消防通道現象,有無消防隱患。
c)設備、設施是否完好,如遭破壞及時進行制止并進行處理,并上報領導。
d)照明是否定時進行關閉,晚間消防梯是否定時關閉,早間是否定時開啟。
e)樓內門窗是否按要求進行關閉。
f)其他領導交辦的任務。
4.4檢查各崗位執勤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由領班和管理處領導負責。
4.4.1交接班時,交接雙方領班要到各崗位檢查: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記錄;
4.4.2每班次巡邏領班到各崗位巡視不少2次,至少1次記錄檢查巡邏情況;
4.4.3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等情況,要及時糾正,做好記錄并上報;
4.4.4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領班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告管理處領導處理。
相關質量記錄:
1.《安保(中控室)值班日志》ZC-11/B09
篇2:工業園區巡邏崗安保員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安排
工業園區巡邏崗安保員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安排
1、管理巡邏區域內的車輛(包括車輛停放引導);
2、通報門崗駛離園區的貨運車輛;
3、勸阻出入園區的外來廢品收購人員、廣告散發人員及未經園區辦同意的宣傳、銷售行為;
4、負責所轄區域的公共物品及公司物品安全及完好,具體包括:
1)消防設施;
2)景觀燈;
3)廣告牌及指示牌;
4)窨井蓋;
5、引導進入園區的車輛及行人;
6、保持園區道路無車輛違?,F象;
7、做好崗位及物品交接。
篇3:工業園區巡邏崗安保員工作規程
工業園區巡邏崗安保員工作規程
1.上崗前自我檢查,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端莊、整潔,按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班。
2.接班后詳細看閱上一班值班記錄,了解崗位情況,以及未解決問題。
3.按規定巡邏路線和巡邏次數對轄區內進行巡邏,巡邏內容包括:轄區內治安、公共設施設備、設備房、消防器材、住戶裝修現場、衛生情況等。
4.巡邏中思想集中,通過"看、聽、問、聞",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領班或主管,同時要認真詳細作好記錄。
5.巡查樓層二次裝修現場是否有施工許可證,是否按審批范圍施工,對違規者應及時糾正,對不聽勸阻者作清場處理并隨時向領班通報情況。
6.發現轄區內有推銷人員,及時作好教育勸其離開。
7.發現可疑人員及可疑情況,要進行盤問和檢查,及時報告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