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月物業負一車場崗工作規程
1.0目的
通過對負一車場車輛及環境的管理,確保車場停車安全、停放有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大廈負一車場崗的值勤工作。
3.0職責
3.1車管員負責車場的巡視、檢查,指揮車輛按位停泊和進出,制止任何危害車場安全的違紀行為,確保車場停車安全、有序。
3.2當值領班負責對負一車場崗的工作進行管理、檢查、監督和指導。
4.0工作程序
4.1交接班時嚴格遵守《交接班(崗)管理規定》,認真清點車輛情況和車場內物品,并做好交接班手續。
4.2車輛進場,應迅速指引其慢行,并做好導泊工作,嚴禁車輛壓線停泊。
4.3車輛停泊后,應馬上提醒或要求司機:熄滅發動機,關好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并在司機未離開前檢查車身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告知司機,做好記錄的同時報告領班。
4.4當車輛停泊時,發現車身超出車位,應用雪糕桶擋于車頭或顯目位置,保護好車輛。
4.5除工作需要外,7:30--23:30時應保持每30分鐘巡視一次管轄范圍,并在巡邏簽到卡上簽到。23:30--7:00時由當值夜班巡樓隊員巡查簽到。
4.6巡查時應認真檢查車輛情況,發現車輛有漏油、漏水,應立即做好相應保護措施,設法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4.7嚴密監控出入車場的人員,勸說無關人員離開車場,對任何可能危及車場安全的行為,應堅決給予制止,及時通知當值領班,并做好記錄。
4.8遇客人搬運貨物,應馬上指明安全路線(或指明貨梯位置),同時要維持好車場秩序。
4.9與地面停車場保持緊密的聯系,做好配合工作。
4.10靈活使用車場,合理安排車位,提高場地使用率。
4.11監管倉庫周圍的環境及衛生,防止倉庫門前亂擺亂放。
4.12維護月保摩托車停放秩序,臨保摩托車一律不準入內停放。送貨摩托車只可停放在裝卸點,一般不超過二十分鐘。
4.13早班、中班車場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車場崗將對講機、車輛數量及其他公用物品清點清楚后,雙方在《車場交接班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5.0相關文件
5.1《交接班(崗)管理規定》WI05-01-03
6.0相關記錄
6.1《車輛出入情況登記表》QR/GR-053
6.2《車場交接班登記表》QR/GR-054
篇2:車場崗秩序維護崗位職責及崗位規程
車場崗秩序維護崗位職責及崗位規程
一、崗位職責
(1)負責維護車場車輛停放秩序和公共秩序;
(2)收費崗秩序維護員負責收取臨時停放車輛的車位停放服務費;
(3)負責指揮引導車輛的進出。
二、崗位規程
(1)當車輛進入車場時,立即向來車敬禮,并指揮其慢行,引導車輛正確停放,并提醒車主關好車門、車窗,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2)車輛出場時,應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應禮貌詢問,并與車主聯系確定,核對駕駛證件后,登記放行;若發現車主與駕駛人員不符,不予放行,立即通知服務中心和巡邏秩序維護員到場處理,并在《值班交班記錄表》上進行記錄。
(3)對于臨時停放車輛,進場時應發放停車憑證,離場時收回憑證,并按規定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出具相應的發票;
(4)車場崗應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有醉酒者駕車,應立即勸阻,避免事故發生。
(5)巡查車輛狀況,發現有未關閉門窗或漏水、漏油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并上報服務中心及時處理,然后在《值班交班記錄表》上進行記錄。
(6)定期檢查道閘、減速帶、照明、指示牌、消防栓等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作好記錄。
篇3:物業轄區停車場管理規程
停車場管理規程
☆ 地面車場
▲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使方向前行,停放于適當的位置,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 認真指揮車輛出入停車場。
▲ 隨時巡檢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在車場閑逛時,應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 協助清潔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潔工作。
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1.1所有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服從安防事務員的管理。機動車輛入區由安防事務員登記后,刷卡或領取《停車卡》按規定行車,車輛出區登記后刷卡或由安防事務員收取《停車卡》。
1.2小區原則上只接受本小區業戶車輛及物業管理處認可進區的車輛,停放在小區的車輛要關好車門、車窗,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切勿放在車內,并鎖好車門。
1.3嚴禁車輛攜帶易燃易爆和劇毒或腐蝕性物品進入小區,車輛不得有漏油漏水的不良現象,否則造成的后果由車主負全部責任。
1.4進入小區的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以下,消防通道和公共道路上不得停放車輛,不得在區域內洗車、修車或把車上的雜物清理到公共路面上。發現進區車輛巡邏安防事務員要及時跟蹤,發現有受損碰撞現象,安防事務員、車管員要讓車主當面確認。對入區車輛及時檢查疏導,防止易燃與易爆品入內違章存放。
2 停放規定
2.1車輛停放應遵守有關規定,進區車輛必須服從安防事務員指揮,??吭谒郊臆噹靸然虬粗付ㄜ嚲€位準確停放,車輛進出互相禮讓,按順序慢行,注意安全。
2.2進入停車場(庫)車輛車主均應自覺遵守防火規定,嚴禁吸煙、嚴禁危險品存入車內,注意停放安全,鎖好車,帶好鎖匙,防止車輛碰撞,共同維護區域內的防火及公共衛生環境。
2.3車輛出入停車場(庫)應刷卡或自覺出示《停車卡》,對無刷卡、《停車卡》或無寄車票者,安防事務員有權檢驗車輛,并責令補交停車費后放行。
2.4小區內道路、停車場、地面車庫、地下車庫等主要出入口都已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識牌,車輛入區要按照小區管理規定限速、限高,禁鳴喇叭。
2.5對于車輛進出,安防事務員要及時進行疏導檢查,防止車輛相互刮傷、相撞事故,保障小區的交通安全無事故。
2.6未經保險的車輛嚴禁停放區內,對車輛無保險或因車主對車輛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車輛碰撞、丟失、被盜等,物業管理處不負賠償責任,但協助調解事故原因。
2.7小區內停車場(庫)所收取的停車費是對道路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非屬車輛保管費。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申報車輛保險,如需對車輛進行保
管,應按《特約、專項服務控制程序》執行,并辦理特約保管合同。
2.8對安防事務員只收費不付停車票的,業戶可直接向物業管理處投訴,物業管理處將訴者保密并加以獎勵。
車庫管理方案
為規范小區地庫車輛管理,以達到車輛管理有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庫設3個車管員,白天2個、晚上1個,30天/月制。
二、車管員工資每月800元/人。
三、每月扣留200元作為風險金,到年終若無安全問題全部返還。
四、自行車、摩托車憑卡取車,確認卡已丟失的應登記并由業主簽字確認。
五、護衛班長進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確保車輛整理及時、收費及時,防止各類事件發生。
六、護衛主管一周抽查4次以上,預防監守自盜。
七、轎車因道閘未設而難以控制,現只能對其進行登記,并核清車表面是否有新的刮痕。
八、轎車在進出小區時,北門護衛員應進行登記車號、車型等,實行雙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