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收費價格管理制度
為了正確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規范價格行為,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保護患者合法權益,加強醫院收費管理,保障醫院利益不受損害,嚴格執行湖北省物價局、武漢市物價局制定的《湖北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以下簡稱《醫療服務價格》),并按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和服務內容提供醫療服務,收取服務費用。特制定我院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監督機制。醫院成立價格監督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有關人員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對收費科室進行監督檢查。查出的違法收入要及時、如數退還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獎懲制度,把價格管理作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
二、完善價格公示制度。應在顯著位置公示醫療服務價格(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內涵、計價單位、實際執行價格和收費依據等)、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變更相應的公示內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費用清單查詢制度,增加醫療費用透明度。要逐項記錄住院患者每日發生的醫療費用(費用清單包括醫療服務、藥品及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的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在患者入院時,要告知患者每日醫療費用查詢方式,各科室護士站負責提供患者查詢要求。每日向患者發放住院費用一日清單,患者出院時,要對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每一筆費用進行復核,住院費用核實無誤后,給患者辦理費用結賬手續,同時向需要的患者免費提供住院總費用清單。門(急)診患者根據要求提供費用清單,包括收費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
四、建立醫療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的自查制度。配備專職物價管理人員,自覺規范醫療收費行為,每月定期進行自查,有無對醫療收費自定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和漏收費現象,不允許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費和比照項目等亂收費行為。并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寫出書面報告,提出整改措施。通過經常性地自律性檢查,實現無違法收費的不良記錄。
五、完善患者投訴處理管理制度。醫院有義務接受患者對價格問題的咨詢和醫療費用問題的查詢,并如實向患者提供價格或費用信息。在醫院門診大廳顯著位置公布醫院價格監督投訴電話,設立舉報信箱、意見簿。要認真對待每位患者的投訴,及時受理處置患者投訴,詳細記載調查結果、處理意見,并及時回復投訴人。
六、為適應醫療技術進步和開展醫療服務的需要,在《醫療服務價格》之外,各相應科室如有條件開展新醫療服務項目的,應按鄂價費[20**]259號文件規定程序申報,物價管理員應積極指導科室填報新項目成本測算表,提出收費標準的建議,報審計科審核,待省衛生廳、省物價局審批后執行;對“優質病房床位費”、“優質護理費”申報應按鄂價費[20**]259號文件規定程序申報。
七、手術科耗材收費及醫用耗材加成收費規定:手術科可收取《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所需的特殊縫線、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內容;凡未列入除外內容或在相關說明中未明確規定可以另行收費的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等,手術科均不得在項目之外另行收費;《醫療服務價格》明確規定可另行收費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醫院實際購進價格加一定的加價率計收,具體加價率執行省定標準:“購進價在1000元以下的加價率為8%;1001至5000元的加價率為5%;5001元以上的加價率為3%”。
八、明確醫療收費管理職能。要加強對藥品和醫用耗材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財務科、審計科、藥劑科、設備科、信息科等相關職能科室要加強協作,不定期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自查工作,藥品零售價和醫用耗材價格應嚴格按照國家價格政策規定作價原則、作價方法核定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明確管理職能:醫用耗材價格由設備科按規定加價率負責定價,報物價管理員審核,經物價管理員簽字認可,由設備科專人負責在授權的醫用耗材價格庫中進行調整,并簽字確認;藥品調價由藥劑科按國家規定專人負責調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各科室錄入員及各科室物價管理員把關。
在醫療收費管理中,因職能部門管理不到位,未及時通知相關科室或相關科室未及時調整價格的,造成違反收費標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醫院各類人員違規記分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時間確定:⑴按省鄂價費[20**]24文件和武價費[20**]23文件號規定,“住院時間計算:按計入不計出的原則,即不論當天什么時間入院,按一天計算,出院時,不論當天何時離開,不計收當天住院床位費;”⑵在院內需轉科的病人,當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費、住院診查費、護理費(上午轉科的病人,三項費用由轉入科室收取,下午轉科的病人,三項費用由轉出科室收取),轉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費、住院診查費和護理級別;⑶病人在辦理出院當天,護理費、住院診查費可按武價費[20**]23號文件規定:如病人出院當日接受醫院提供的上述各項醫療服務,醫院可收取相關費用;如醫院當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項醫療服務,不得收費。
十、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醫藥費用管理,杜絕不合理收費。
?、?、醫院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禁止在國家規定之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嚴禁分解項目、比照收費和重復收費。
?、?、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在顯著位置通過電子觸摸屏、電子顯示屏、公示欄、價目表等公示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的價格。
?、?、嚴格執行住院患者費用每日清制度,將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通過適當方式告知患者?;颊叱鲈簳r,提供詳細的總費用清單。
?、?、接受患者價格咨詢和費用查詢,如實提供價格或費用信息,及時處理患者對違規收費的投訴。
?、?、完善醫療服務項目的病歷記錄和費用核查制度,定期對患者費用進行核查,病歷沒有記錄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得收取費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醫院管理人員《醫院各類人員違規記分管理辦法》規定給予處罰:
?、趴剖液歪t務人員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的。
?、圃卺t療服務過程中,醫務人員違反收費管理制度、臨床科室和個人私自收費的。
?、菦]有按規定提供醫療服務而收取費用的;有提供醫療服務而未收取費用的或漏收費的。
?、柔t務人員開大處方、濫用藥、亂檢查,增加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的。
?、煽剖液蛡€人私自進藥、賣藥,及藥品購買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
?、势渌`反《醫療服務價格》的行為。
同時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醫藥價格調整、醫療服務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學規范收費行為;要建立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申報制度。還要建立價格公示制度、費用清單制度、醫藥價格自查制度、價格投訴管理制度、價格管理獎懲制度等。
十二、本制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篇2:醫院對私收費、院外行醫管理暫行規定
更多精品源自 方案 醫院關于對私收費、院外行醫管理的暫行規定
經20**年*月**日二屆四次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于20**年3月27日生效。
為保證正常醫療秩序,促進醫院快速、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樹立我院在公眾中的良好形象,特對私收費、院外行醫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本院全體員工一律不準私收費,不準院外行醫。醫務人員外出會診、進行診療活動,必須經醫務科批準同意,方可進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院外行醫論處:
1.本院在職醫務人員進入私人診所,進行診療活動者;
2.未經批準在院外開展手術、麻醉、會診、坐診、護理或其他診療活動者;
3.為謀取物質利益而介紹病人院外購藥,為個體診所進行器械消毒者;
4.不論以何種名義在院外開業和私自向院外介紹病人者;
5.指使進修生、實習生向院外介紹病人者;
6.具有其他院外行醫行為及為院外非法行醫提供便利條件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私收費論處:
1.不論以何種借口私自收取現金、出售藥品及物品,搞現錢交易者;
2.指使進修生、實習生進行私收費者;
3.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發票、私改發票或開據大頭小尾巴發票者;
4.以退票或作廢票據等名義套取藥品或現金者;
5.違背先交費、后檢查治療者(搶救急危重病人除外);
6.收受藥品回扣者;
7.其他具有私自收取費用性質者。
四、處罰:
1.凡私收費者一經查實:
(1)處以所收金額10倍罰款;
(2)停發一年工資、獎金及一切福利待遇,每月只發生活費200元;
(3)工作另行安排,不服從安排者自動離職處理;
(4)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三年內不予晉職晉級;
(5)處罰期滿后,由個人寫出申請,科室根據個人工作表現予以鑒定,表現好者,經院部研究,予以解除處罰;
(6)第二次違犯者,停崗停薪,同時報有關部門予以除名。
2.凡本院非正式職工,有私收費、院外行醫違紀違規行為者一經查實,立即辭退。
3.凡發現科室集體私自收費,對受益者進行10倍罰款,另對科室負責人就地免職。
4.有第三條3、4、6款情形之一,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院外行醫者一經查實,立即停崗停薪,并報有關部門予以除名。
五、其他各類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六、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但按原規定已作的處罰繼續生效。
七、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屬院職工代表大會。
附:審計檢查科投訴電話:*****
篇3:附屬醫院治理亂收費措施
附屬醫院治理亂收費措施
為加強醫療收費管理,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維護醫療單位和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措施。
一、堅持實行“費用清單制”。對住院病人發生的費用按明細項目(包括醫療服務、藥品和材料)逐筆登記,做到醫囑與清單相一致,藥品要說明每一種藥品的規格、數量和單價?;颊邔η鍐沃兴许椖刻岢鲎稍儠r,各部門必須給出明確解釋。
二、質控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規范醫務人員服務行為,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藥,杜絕“大處方”,濫用貴重藥品和不合理檢查等不良現象。
三、物價組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并采取措施改正,糾正不合理收費。
四、各臨床科室護士長、醫技科室主任或負責人為物價監督聯絡員,負責本科室的收費工作,對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應堅決糾正。
五、在醫院顯著位置公布投訴電話,在各臨床科室護士站公布物價聯絡員姓名及投訴電話、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