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鄭大學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實現學校創建“雙一流”大學的發展目標,根據《關于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59號)和《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4號)等文件精神,在完成崗位分級設置與首次聘用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機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升師資隊伍的整體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一)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是我校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是學校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增強科學研究能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是建設一支高水平師資隊伍的有力措施。
(二)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以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科綜合實力為根本目的,以強化崗位管理、突出績效考核為重點,建立各類崗位的管理與考核辦法。
(三)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支持和鼓勵廣大教師根據自身的特點和潛能合理定位,明確發展目標和方向,實現教師自身發展與學校整體學術水平提升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引導和促進教師將自身發展、能力與崗位要求、學校發展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二)堅持校院兩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學校宏觀科學統籌,部門協調配合,院(系)具體實施的管理模式。
(三)堅持合同管理的原則。學校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崗位職責,以合同為依據,開展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
三、崗位設置
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管理的對象為現聘任在高校教師崗位的人員。兼職(雙肩挑)聘任人員按照聘任的主體崗位進行管理。
學校教師崗位分為教學型、教學科研型、科研型、社會服務型、臨床教學型5種類別。各院(系)應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以及承擔的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任務合理設置各類教師崗位。
(一)教學型崗位
教學型崗位是主要承擔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的崗位。
此類崗位主要設置在承擔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教學的單位。承擔公共基礎課教學的單位是指承擔公共政治(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外語、公共體育、公共高等數學、公共大學物理、公共計算機等課程教學的單位。承擔專業基礎課教學的單位是指承擔3個專業及以上必修專業基礎課程教學的單位。
(二)教學科研型崗位
教學科研型崗位是同時承擔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崗位。
(三)科研型崗位
科研型崗位是主要承擔高水平科學研究工作的崗位??蒲行蛵徫凰袚目蒲腥蝿找哂诮虒W科研型崗位對科研任務的要求。
(四)社會服務型崗位
社會服務型崗位是主要從事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橫向研究開發等服務社會方面工作的崗位。
(五)臨床教學型崗位
臨床教學型崗位是承擔臨床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崗位。
四、崗位職責
(一)堅持校院兩級管理,學校根據發展目標,充分考慮學科差異和崗位要求,統籌制定副高級及以上崗位聘期基本職責。崗位聘期基本職責是指教師在3年聘期內應完成的最低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二)各院(系)在學校制定的崗位聘期基本職責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以及承擔的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任務制定崗位聘期具體職責(含中級)。院(系)制定聘期具體職責時應充分考慮院(系)目標績效和教師個人績效。
(三)各院(系)制定的聘期具體職責不得低于學校制定的聘期基本職責。
(四)副高級及以上崗位聘期基本職責見附件。
五、聘任與考核
(一)聘任
1.現有在編在崗教師按照現聘崗位等級進行分類聘任,實行先入軌后晉級。通過教師個人申報和各單位統籌安排,確保所有教師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本人實際情況,按照現聘崗位等級分別入軌到5類崗位。待分類工作完成后,再進行崗位晉級工作。
2.學校教師隊伍的新進人員,除在公開招聘時事先公布崗位的以外,都按照教學科研型崗位進行試用,試用期滿確定崗位類別及崗位等級。各單位要合理安排教學、科研工作,加強新進人員教學科研能力培養。
3.各類崗位聘期一般為3年。聘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調整崗位類別。聘期結束后個人可申請轉崗,經同意轉崗后按照新聘崗位考核。
(二)考核
1.采取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各單位結合自身特點,根據各類崗位的具體職責開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己私Y果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2.年度考核結合工作業績和工作目標進展情況,與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合并進行。
3.聘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完成教師“聘任合同書”規定要求者,聘期考核確定為“合格”;未達到教師“聘任合同書”規定要求者,聘期考核確定為“不合格”。
4.考核結果作為績效發放、晉升、續聘、轉崗、降聘的重要依據。各院(系)應按照教師實際完成的崗位職責發放獎勵績效。具體發放辦法由各院(系)制定實施。
5.適當考慮教師的歷史貢獻,不滿一個聘期的,聘任后免于考核。不滿兩個聘期的,聘任后適度降低考核要求,鼓勵年齡大的教師轉崗至教學崗位。
六、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各院(系)成立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聘任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教師崗位分類設置及聘任工作。工作小組由各單位黨政負責人、教授委員會成員和教師代表組成,各院(系)工作小組名單報學校備案。
(二)各院(系)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以及承擔的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任務,制定本單位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聘任實施細則,明確各類崗位的具體職責及考核辦法,報學校審核通過后,實施教師崗位分類聘任和考核。
(三)聘任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1.公布崗位。學校公布崗位設置總量、各類各級崗位設置比例、各類各級崗位基本職責及考核基本要求等指導意見。
2.個人申請。應聘者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愿向所在院(系)提出聘任申請。
3.評議推薦。院(系)對應聘人員情況進行評議,提出擬聘人員,公示后上報學校。
4.審議批準。學校對擬聘人選進行審議通過后,批準聘任。
5.結果公示。學校將聘任結果予以公示。有異議者,可向相應的領導小組提出投訴或申訴。
6.簽訂合同。獲聘者與學校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七、其他說明
(一)本辦法由學校教師崗位分類設置與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的規定為準。
州鄭大學教師崗位聘期基本職責
(自然科學)
崗位類型
教授
副教授
教學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60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教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或參與省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3名),或參與國家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5名)。
2. 獲得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前7名),或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前5名)或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1名)。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60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教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校級及以上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或參與省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5名),或參與國家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7名)。
2. 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1項。
教學
科研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課程,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64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課程,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64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教學
科研型
1. 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相當級別的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或主持或參與(前2名)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3名)。
2.累計到賬科研經費10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一區論文1篇,或二區論文2篇。工科、醫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二區及以上論文2篇,或SCI收錄論文3篇。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5名),或省級科技獎1項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1名),或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5名),或省級教學成果獎1項特等獎(前3名)或一等獎(第1名)。
1. 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15萬元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5名)。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5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二區及以上論文1篇。工科、醫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二區及以上論文1篇,或SCI收錄論文2篇。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7名),或省級科技獎1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7名),或省級教學成果獎1項特等獎(前5名)或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前2名)。
科研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相當級別的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90萬元(含縱橫項),或主持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90萬元(含縱橫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3名)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90萬元(含縱橫項)。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15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一區論文2篇。工科、醫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一區論文1篇,或JCR二區論文2篇。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3名),或獲得省級科技獎一等獎1項(第1名)。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15萬元及以上)且累計科研經費到賬3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或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10萬元及以上)且累計科研經費到賬3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5名)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30萬元(含縱橫項)。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75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一區論文1篇,或JCR二區論文2篇。工科、醫科: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二區及以上論文2篇,或SCI收錄論文3篇。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1項(前5名),或獲得省級科技獎一等獎1項(前3名),或省級科技獎二等獎1項(第1名)。
社會
服務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
聘期內主持完成橫向科研項目(含科技成果轉化)累計到賬經費200萬元及以上。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
聘期內主持完成橫向科研項目(含科技成果轉化)累計到賬經費120萬元及以上。
臨床
教學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承擔本科生臨床教學任務(包括課堂教學、實驗教學、床旁教學、討論教學、實習等)64學時,其中課堂授課不少于16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或主持或參與(前2名)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1項(單項計劃經費30萬元及以上),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3名)。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6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臨床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JCR二區及以上論文1篇,或SCI收錄論文2篇。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前5名),或省級科技獎1項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1名)。
教學:
聘期內每年承擔本科生臨床教學任務(包括課堂教學、實驗教學、床旁教學、討論教學、實習等)學時,其中課堂授課不少于16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5名)。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3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臨床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SCI收錄論文1篇及以上。
2. 獲得國家級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前7名),或省級科技獎1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
州鄭大學教師崗位聘期基本職責
(人文社會科學)
崗位類型
教授
副教授
教學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60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教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或參與省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3名),或參與國家級教學研究項目、國家級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5名)。
2. 獲得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前7名),或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前5名)或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1名)。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60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教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校級及以上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或參與省級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5名),或參與國家級教學研究項目、國家級教學質量工程1項(前7名)。
2. 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1項。
教學
科研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課程,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64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或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或相當級別的國家級科研項目1
教學:
聘期內每年講授1門及以上本科生課程,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64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或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前2名),或
教學
科研型
項(前2名),或主持或參與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1項(前2名),或主持或參與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1項(前2名),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3名)。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3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A類期刊論文1篇,或B類期刊論文2篇,或在權威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
2. 獲得教育部優秀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三等獎(第1名),或獲得省級社科優秀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1名),或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5名),或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1項特等獎(前3名)或一等獎(第1名),藝術作品類獲得省級及以上學術獎項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第一名),體育類獲得國家級及以上體育競賽前2名的主教練。
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5名)。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15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教學任務較重的或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B類期刊論文1篇,或在權威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
2. 獲得教育部優秀成果獎1項二等獎及以上(前5名)或三等獎(前3名),或獲得省級社科優秀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7名),或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1項特等獎(前5名)或一等獎(前3名)或二等獎(前2名),藝術作品類獲得省級及以上學術獎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體育類獲得國家級及以上體育競賽前3名的主教練。
科研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或相當級別的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1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3名)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30萬元(含縱橫項)。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6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A類期刊論文2篇,或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A類期刊論文1篇并在權威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
2. 獲得教育部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前3名),或獲得省級社科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項(第1名),藝術作品類獲得國家級學術獎項二等獎及以上(前3名)。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聘期內完成其中一項):
1. 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參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重大科研項目課題1項(前5名)且累計到賬科研經費15萬元(含縱橫項)。
2. 累計到賬科研經費30萬元及以上(含縱橫項)。
不滿兩個聘期的人員,完成以下其中一項,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務: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A類期刊論文1篇,或在權威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
2. 獲得教育部優秀成果獎1項二等獎及以上(前5名)或三等獎(前3名),或獲得省級社科優秀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藝術作品類獲得國家級學術獎項二等獎及以上(前5名)。
社會
服務型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
聘期內主持完成橫向科研項目(含科技成果轉化)累計到賬經費90萬元及以上。
教學:
聘期內每年教學工作量不低于32學時,且教學效果優良。
科研:
聘期內主持完成橫向科研項目(含科技成果轉化)累計到賬經費45萬元及以上。
各院(系)在學校制定的崗位聘期基本職責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以及承擔的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任務制定崗位聘期具體職責。院(系)制定聘期具體職責時應充分考慮院(系)目標績效和教師個人績效。
篇2:國庫支付中心崗位設置及崗位責任制度
國庫支付中心崗位設置和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 按照礦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工作范圍和業務流程,中心設置主任、副主任、總會計、工資統發組、集中支付組、代管資金核算組、綜合管理組,各組按照符合內部牽制的要求設置工作崗位,各崗位會計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確保財政國庫支付高效運行。
第二條 主任崗位職責
中心主任在區財政局的領導下,負責中心全面工作,對區財政局局長負責。
1、宣傳、貫徹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證財政國庫支付工作順利進行;
2、組織建立健全中心內部控制制度和獎懲制度,研究解決工作運行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3、負責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加強對職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關心職工生活,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
4、抓好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中心主任辦公會議,布置、檢查、總結中心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質量;
5、定期向區財政局局長匯報中心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情況,遇有重要事項及時報告、請示;
6、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控制中心經費開支,遵守財務管理規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7、依法保障中心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促進其綜合素質的提高;
8、完成區財政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副主任崗位職責
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搞好中心各項工作,對中心主任負責。
1、宣傳、貫徹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督促、檢查并保證中心各項工作的完成;
2、負責做好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職工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
3、組織大廳正常運行,帶頭執行并落實中心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支持中心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協調處理好大廳各柜組、代理行、服務單位的關系;
4、組織召開業務例會,研究解決國庫集中支付運行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促進國庫集中支付與單位會計核算的有效銜接;
5、組織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貫徹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
6、做好主任授權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
第四條 總會計崗位職責
1、主管中心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運行及電算化工作;協調財政信息中心和軟件服務公司解決大廳系統運行中出現的業務問題,確保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運行平穩;
2、審核大額資金支付業務,負責大廳與代理行、金庫、財政國庫的日對賬、日清算、日結報工作,掌握大廳各類資金收付情況,保證財政資金運行安全;
3、督促大廳月結賬、月對賬、月報表制度的落實,審核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支出月報表,提供各類資金支付信息;
4、做好主任授權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工資統發組職責
負責全額預算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人員工資的計算、工資支出計劃申請及代扣代繳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和各類社保繳費。設置會計主管、會計崗位,崗位責任如下: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
1、負責財政統發工資整體業務,加強與人社、財政相關股室的協調,確保財政統發工資數據準確無誤;
2、審核工資統發人員工資變動原始資料,建立工資統發人員變動臺帳;
3、審核匯總形成的財政統發工資匯總表、代扣款項明細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向財政業務股室辦理工資支出計劃的核批事項;
4、負責職工工資查詢,解答職工工資政策;
5、辦理職工調動工資介紹手續;
6、提供財政統發工資相關信息。
會計崗位責任:
1、依據審核后的工資變動資料編制工資表,計算各類代扣款項,匯總形成財政統發工資匯總表,登記工資收支明細賬;
2、依據工資發放匯總表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向財政業務股室申請單位工資支出計劃;
3、依據財政下達的工資支出計劃,審核生成《礦區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提交支付崗復核簽發《財政直接支付憑證》;
4、向單位會計室傳送人員支出計算表、工資表;向個人提供工資明細單,負責職工工資查詢;
5、簽發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的支付令;
6、做好本核算組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第六條 集中支付組職責
負責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的審核受理支付工作,登記集中支付明細賬,向財政國庫結報支出并報告財政直接支付信息,向
單位提供《計劃支付結余明細》。設置受理崗、支付崗、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如下: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
1、負責集中支付組整體業務,加強與財政業務股室、預算單位的溝通協調,對資金支付進行監控;
2、保管國庫集中支付銀行預留印鑒,審核《財政直接支付憑證》、《預算支出結算清單》、《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并加蓋印章;
3、協調代理行、金庫辦理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清算工作;
4、編制集中支付憑證,登記集中支付明細賬,向財政國庫結報支出;
5、與財政國庫進行對賬,向財政國庫報送國庫集中支付月報表,并提供國庫集中支付相關信息;
6、協調代理行、金庫辦理退款業務。
受理崗崗位責任:
1、接收財政業務股室下達的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據和分月用款計劃數據并進行核對;
2、審核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及所附原始憑證填列內容是否符合財政審批的項目支出計劃和相關財務開支規定、所附原始憑證是否能真實完整反應經濟業務事項、財務審批簽章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等,受理、簽章并錄入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提交支付崗復核支付;
3、管理預算單位的預留印鑒表;
4、向預算單位傳遞《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記賬回單,并履行票據傳遞簽字手續;
5、負責與預算單位對賬,月終結賬日與支付會計核對預算單位支出數據,向預算單位提供《預算計劃支付結余明細表》,并督出單位履行報表傳遞核對簽字程序,確保集中支付信息準確無誤。
支付崗崗位責任:
1、接收并復核受理崗提交的支付信息,復核內容包括:預算科目、資金性質、收款單位全稱、開戶銀行、銀行賬號、付款金額是否與支付申請書列示內容一致;
2、復核無誤后,簽發《財政直接支付憑證》;
3、與代理行零余額賬戶核對當日支出數據,打印《預算支出結算清單》、《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
4、向代理行傳送《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向金庫傳送《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
5、整理、分發《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回單。
第七條 代管資金核算組職責
負責預算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發生的往來資金、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和財政統發工資代扣住房公積金、各類社保繳費、代征個人所得稅、代征工程建設資金集中支付稅款等資金的集中管理與支付業務,依據單位出具的收付款原始憑證,辦理代管資金收付款業務,登記代管資金收支明細賬,定期與單位會計對賬。設置會計主管、核算會計、資金會計、出納崗位,崗位責任如下: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
1、建立財政代管資金分部門、項目收支總賬及明細賬,接受并核對單位資金收入信息,負責代管單位資金支付業務的審核,確保代管資金運行安全無誤;
2、編制《財政代管資金資產平衡表》,審核并向單位提供《財政代管單位資金收支明細表》;
3、負責與資金會計、單位會計對賬,落實財政代管資金“月結賬、月對賬、月報表”機制,確保預算單位資金收支信息準確無誤,確保代管資金數據真實完整。
核算會計崗位責任:
1、依據審核的單位代管資金收支憑證簽發代管資金收付款指令;
2、編制記賬憑證,登記代管資金收支明細賬,編制《財政代管單位資金收支明細表》;
3、打印、裝訂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整理會計檔案。
資金會計崗位責任:
1、受理并錄入非稅收入系統預算單位非稅收入繳款書,提交出納崗核對收款;
2、依據《銀行入賬通知書》登記單位資金收入信息,保管財政代管資金財務印鑒,復核簽發的支票并加蓋印章;
3、登記代管資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月末與核算會計、開戶銀行進行對賬,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做出調整;
4、負責依據簽發的支付指令審核網銀劃撥款項,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網銀支付安全無誤。
出納崗位責任:
1、依據簽發的收付款指令辦理辦理現金、轉賬收付業務;
2、向區醫療保險中心、養老保險中心通過網銀支付代扣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
3、管理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并根據支票領用單、現金借款單,登記并辦理支票、現金領取業務;
4、對發出的支票、借出的現金進行催繳和收回;
5、編制現金日報表,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日結。
第八條 綜合管理組職責
負責中心后勤保障事務及大廳網絡運行、系統維護、數據備份等工作,確保集中支付運行暢通。設置系統維護、檔案管理、綜合文秘崗,崗位責任如下:
系統維護崗位責任:
1、負責中心軟、硬件和數據的維護工作,設置系統運行環境,對硬件設備的更新、軟件系統的升級、會計軟件的二次開發等提出實施建議;
2、協助中心總會計進行網絡權限的分配;
3、負責協調財政信息中心解決集中支付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實施重大項目維護,并做好維護記錄;
4、做好代管資金會計數據的備份工作;
5、經常檢查工作場地的火警設施、消防器材、電源及線路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及時排除隱患;
6、定期檢查軟、硬件設施是否完備,及時進行查毒、殺毒及安全系統檢測工作,做好檢查記錄;
7、指導電算化操作人員進行正確操作和設備保養;
8、做好中心系統信息的保密工作;
9、負責保管電算檔案;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管理崗位責任:
1、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辦理會計資料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工作;
2、對會計檔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閱,防止損毀、散失和泄密;
3、嚴格按檔案管理規定向中心內m.airporthotelslisboa.com部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提供需要查閱的會計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4、經中心分管領導批準向有關單位復制會計檔案,并辦理登記手續;
5、保持中心檔案室干凈、整潔,定期進行防蛀、防腐、防霉變處理。
綜合文秘崗位責任:
1、負責中心行政綜合事務處理,督辦中心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
落實;
2、負責中心公文起草、收發、運轉和定期歸檔工作;
3、辦理中心工作人員人事、工資、福利、職稱事項;
4、組織中心職工大會、主任辦公會,負責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
5、負責中心黨團工會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理論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
6、建立中心人員基本情況檔案、財產使用管理臺賬;
7、做好辦公用品、油料的采購和發放工作,按定量標準保證車輛用油,保證中心工作不受影響;
8、定時檢查水、電、暖設備,保障中心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發現問題及時維護處理;
9、根據工作生活需要,及時做好各種勞保、福利物品的采購和發放工作;
10、負責安排值(帶)班工作,按月匯總值(帶)班記錄;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房地產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崗位設置
房地產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崗位設置
一、工作時間
(一)公司上班時間
冬季為周一至周五的08:30-17:0 0每天中午11:30-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夏季為周一至周六的08:00-17:00每天中午11:30-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二) 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法定節假日辦公室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 勤
(一)現場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并將名單交工程部備案。
(二)現場項目部對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各種假條附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于每月2日前報綜合部,
(三)考勤統計是本部對員工考核及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勤必須有醫院病假條,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辦法執行。
(四) 本部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五)本部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意串崗、聊天等。如有違反,即作違紀處理。
三、請銷假
(一)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在公司OA網站報批
請假,事后銷假。具體要求按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
四、著裝、禮儀、禮節
(一)員工到相關部門辦理業務時應著工裝,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二)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三)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五、環境衛生、安全保衛
(一)本部門負責本辦公室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文件、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干凈。
(二)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發現后及時匯報、果斷處理。
六、各種辦公設備的使用
(一)電腦、打印機、本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但必須注意節約。
(二)電話是聯系工作的重要工具,禁止利用辦公室電話辦私事、聊天。
七、嚴守公司業務機密
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導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秘密和內部情況。每月利用一定時間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及本部有權追究責任。
八、崗位設置
工程部現有編制崗位: 1、工程部經理一人;2、專業工程師(兼職)一人
3、綜合業務主辦一人;4、報建業務主辦一人
工程部待編補充崗位: 1、工程技術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