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政務中心AB角負責制度
一、中心各窗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工作崗位的A崗、B崗人員,明確相應職責,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對上崗責任人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二、A崗人員離崗前,須向中心督查科請假,并向B崗人員交待有關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待的,B崗人員應當主動頂崗。
三、B崗人員在頂崗期間,應當同時做好本崗位和A崗位的主要工作,并兼有A崗的職責權利,對執行A崗位的工作結果有相應責任。
四、AB崗人員因特殊情況同時離崗的,由本單位主管領導向中心管理辦公室領導說明原因,并責成其他工作人員負責履行該崗位的工作職責。
五、AB崗人員執行AB崗工作情況列入窗口工作人員崗位責任考核內容。
六、AB崗人員確定后一般應當穩定,確需調整的,應當在做出調整的當日報中心管理辦公室備案。
七、AB崗人員要自覺遵守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文明接待,熱情服務,不準串崗或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項。
八、AB崗人員因推諉、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誤的,按照中心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篇2:醫院院科兩級負責人(中層干部例會)會議制度
醫院院科兩級負責人會議(中層干部例會)制度
(一)會議主題:
1、傳達和貫徹上級有關文件、通知精神。
2、總結前階段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今后工作。
3、通報行政辦公會議做出的全院或相關部門工作決定等。
4、全院性規章制度制訂或宣講,已執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5、每月的安全情況(特別是醫療安全)分析。
6、每月的醫德醫風、問卷調查情況通報、分析。
(二)召集和準備
1、會議由院長或書記主持,也可由院長委托副院長或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參加對象為院領導、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和行政后勤負責人、支部書記。
2、會議一般一個月召開一次,也可按實際工作情況隨時召開。
(三)決定事項辦理
每次會議由院辦負責會議記錄,黨辦負責考勤管理。對會議布置的工作,有關科室要按照規定時間抓緊落實,并及時向分管職能科室負責人、分管副院長、黨委副書記或院長、黨委書記匯報落實情況,有關職能科室要做好督促、檢查和催辦工作。
篇3:醫院首診負責制度(6)
醫院首診負責制度(六)
一、來我院就診病人(包括急、危重病人),首診科室必須積極妥善的進行有效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病人,拒病人于院外。
二、病人來院及臨床各科后,首診醫師應首先診視病人,并立即進行全面認真檢查,實施救治措施。如有疑難應及時向上級醫師請示、報告,不得以任何借口把病人推給其他醫師。首診醫師須按病歷書寫要求,認真書寫門診或急診病歷,做好病程記錄,并詳細記錄就診時間。
三、當病人的診斷不明確和/或跨科、跨專業的,首診醫師必須先制定初步的診療方案,急、危重病人則要求先執行在本科的搶救治療,然后再請相關科室會診,再決定最后歸屬科室的原則。
四、門、急診病人因病情需要請其他科室會診時,應由首診醫師在病歷上書寫會診科室、理由和目的,急危重病人需有關科室會診搶救時先行口頭邀請會診。被邀科室接到會診請求后,必須立即派人前往。在會診醫師未到達之前,首診科室必須積極進行救治,認真觀察病情并做好詳細記錄。
五、會診后,應確定病人診療的歸屬科室,并由該科室負責病人的診療。如屬搶救性質的則應以主要疾病所屬科為主組織搶救治療,有關科室應積極主動配合。對一時難以確定所屬專業的病人則應由首診科室與被邀科室共同商量診治方案,共同配合處理好病病人。
六、對某些本院確實不能收治的??埔呻y危重病人,必須轉院時,首診醫師及上級醫師必須全面的、認真的檢查,并實施必要的搶救措、施,病情基本穩定后請示科主任同意后,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轉院前要做好診治及處理記錄,并把情況向病人及家屬認真交待清楚,征得患方理解和配合。決定轉院時,由醫務科或總值班負責聯系對方醫院,當對方同意轉入時,我院派救護車和醫務人員護送,當面與接收醫院交待病情并在轉接記錄上記錄移交時病人的生命體征情況等并簽字確認。雙方簽字后,轉院交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