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大學圖書館圖書借閱辦法
為規范圖書館各類讀者借閱文獻資料,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圖書館所藏文獻資料系國家資產,讀者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圖書,不得有拆散、剪裁、圈點、涂劃等污損圖書的行為。
第二條 圖書館圖書按照流通類型可分為外借圖書和閱覽圖書。
(一)外借圖書:包括開架外借圖書和閉架外借圖書。
(二)閱覽圖書:包括保存本圖書、期刊、學位論文、古籍、特藏文獻等。
第三條 借書權限
(一)外借圖書
1.借書限額:持校園卡的教職工、博士后、博士生、碩士生和本科生均為30冊;持借閱證的讀者根據相應權限可外借圖書2冊-30冊。
2.借書期限:教職工、博士后、博士生90天,碩士生60天,本科生和其他讀者30天。借書期滿前教職工、博士后、研究生可按原有借期續借1次,本科生可續借2次,其他讀者可續借1次。續借圖書如有其他讀者預約,圖書館可隨時催還借出的圖書。
(二)閱覽圖書
1.保存本圖書可短期外借,借閱期限為7天,借書限額為5冊。
2.善本古籍、線裝古籍、珍本圖書等不能外借和復制。
第四條 讀者須按期歸還圖書。外借圖書逾期不歸還者,從逾期當日起計算逾期費,每冊每天0.1元,累計到還書日止。保存本圖書逾期不歸還者,按天計算逾期費,每冊每天5元,累計到還書日止。凡有逾期圖書未還者,逾期累計超過150日,從第151日起暫停其圖書館入館權限和校園網外數據庫訪問權限,待歸還圖書并結清逾期費后方能恢復所有權限。逾期費可以現金繳納,也可通過到圖書館做志愿服務的方式抵繳,抵繳標準參照學校勤工助學工資標準執行。
篇2:網絡科技股份公司行政資料借閱管理辦法
網絡科技股份公司行政資料借閱管理辦法
第一條【范圍】適用于公司行政資料的借閱與查閱服務。
第二條【控制目標】
(一)確保資料使用過程中相關資料的安全。
(二)確保資料借閱手續的規范與完備。
(三)確保所歸還資料的完整。
第三條【主要控制點】
(一)資料借閱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二)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審批權限進行借閱。
(三)管理人員檢查歸還資料的完整性。
第四條【特定政策】
(一)逾期未歸還資料者按違紀處理。
(二)凡借閱者,需履行借閱手續。
(三)借閱者要愛護資料,不準在資料上涂改、畫圈、折疊等。
(四)資料使用者需嚴格遵守相關機密,不得轉借、不得丟失,不得將資料內容向無關人員透露和泄露。借閱和歸還資料,雙方應當面點清。如發現損壞、遺失等情況,除積極追查補救外,應及時向領導報告,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第五條【主要流程】
(一)相關部門填寫《行政資料借閱審批表》,將表格遞交資料管理人員。
(二)管理人員檢查審批環節是否齊全。按照審批結果,進行資料借閱。
(三)承辦人員按照權限使用資料。如借出,則應在使用完畢后按期歸還資料保管員。
(四)資料管理人員查驗歸還資料的完整性。并在審批表單上填寫歸還日期、歸還人員及歸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