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蘇大學紀委委員聯系二級單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州蘇大學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紀委委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作用,切實加強學校紀委委員與二級單位的聯系,進一步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推動二級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紀委委員在校黨委和校紀委的領導下,開展聯系二級單位工作。
第三條 二級單位包括學校各部門(黨群機構、行政機構、學術機構、學術支持機構)、各學院(部)、學校下屬全資企業、附屬醫院、獨立學院等。
第四條 紀委委員通過聯系二級單位(以下簡稱“聯系單位”),及時掌握和反饋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各單位黨組織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第五條 紀委委員聯系工作職責: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了解聯系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決定、決議情況,協助校紀委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黨組織及其領導干部遵守黨的紀律、校紀校規的情況。
(二)指導、督促、檢查聯系單位落實學校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部署、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包括廉政教育、監督、廉政風險防控、信訪、查糾違紀違規問題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情況。
(三)列席聯系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參與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會議、活動,聽取聯系單位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和問題反映,向紀委或聯系單位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等。
(四)及時向校紀委報告聯系單位黨風廉政重要情況和問題,協助紀委辦理聯系單位的信訪舉報,參與組織廉政提醒工作,開展有關紀律審查工作。
(五)校黨委或校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聯系單位要主動配合紀委委員開展工作,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與聯系本部門、單位的校紀委委員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及時通報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第七條 工作形式與要求
(一)工作點評。聯系單位應于每年12月20日前將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送聯系本單位的紀委委員。紀委委員要在認真審閱的基礎上,提出點評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連同聯系單位工作總結與計劃交校紀委。
(二)聽取匯報。紀委委員每年至少聽取一次聯系單位有關工作匯報并提出建議意見。聯系單位向紀委委員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可以采取會議、書面、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
(三)參與會議活動。校紀委委員在其任期內應當實現參加所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會議或活動的全覆蓋。聯系單位邀請校紀委委員參加本單位的活動或會議,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予以告知。
(四)座談調研及受理教職員工意見。紀委委員每學期應到一至兩個聯系單位進行工作調研,調研事先應通知擬去單位并提供調研提綱和參加人員。聯系單位應積極配合紀委委員開展調研工作。調研可通過召開師生代表座談會、查看相關會議資料等方式,對聯系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和質詢,必要時進行民主評議;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學校紀委報告。
(五)參與紀律審查工作。協助校紀委對聯系單位開展涉及黨風政風方面信訪辦理、案件查辦、談話提醒以及專項監察、監督檢查等工作;監督查處聯系單位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查辦聯系單位違法違紀案件。
(六)在學校紀委召開的工作總結匯報會上,紀委委員要向全委會報告聯系單位的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或意見,不斷增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針對性。
第八條 紀委委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學習貫徹中央紀委全會、省紀委全會等會議精神,掌握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任務部署,參加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培訓,不斷提高履職能力。
第九條 紀委委員在聯系工作中應帶頭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帶頭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依紀依法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聯系單位師生員工監督。
第十條 紀委委員在聯系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校紀委報告;對重大問題的答復和處理,應經過校紀委集體研究或紀委主要領導批復后進行。
第十一條 校紀委在對聯系單位及其領導干部運用執紀監督“四種形態”與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追責問責時,要充分聽取聯系該單位紀委委員的意見。
第十二條 聯系單位要向所屬人員公布聯系本單位紀委委員的姓名、辦公電話、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
第十三條 紀委委員分工聯系單位的確定由校紀委研究公布,并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第十四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與紀委委員的溝通、協調,收集紀委委員反饋的情況、意見和建議。
第十五條 聯系單位負責記錄紀委委員在本單位開展工作情況,并予每年年底及時交存學校紀委辦公室備查。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州蘇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各學院(部)、部門、直屬單位,工會、團委。
州蘇大學黨委辦公室 20**年3月13日印發
篇2:幸福社區單位聯系制度
幸福社區單位聯系制度
1、社區黨組織與轄區單位黨組織共建協商策劃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的各項重大活動,圍繞建設文明小區,深化社區服務,開展結對共建等活動,為社區黨員在社區發揮作用提供陣地。
2、積極發揮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在職黨員聯絡組工作,運用各種有效形式組織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工作。
3、居委會會員要和群眾及時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傳播技術,互相幫助,共同發展,重點做好聯系戶的工作。
4、健全領導干部幫扶困難群眾制度,為困難家庭提供就業、培訓、生活上的各類幫助,并與困難家庭保持經常性的聯系溝通。
5、轄區內黨員領導干部與基層黨組織共同做好外來流動黨員的接收、管理、教育、服務工作。每季度對流動黨員進行走訪,了解情況,并鼓勵其參加社區活動,使他們在社區各項事業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6、骨干青年與社區老黨員結成對子,老黨員為青年傳播好的工作經驗和黨的知識,骨干青年協助黨員深入聯系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建議。
7、黨員在活動中如有意見,建議應及時反饋于支部,支部應及時做好記錄,如實向社區黨總支或上級反應,得以及時解決。
8、每年召開1~2次社區單位聯系會議,通報各自黨建工作情況或各類社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