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創新獎評定細則
一目的
為強化集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避免對“產品標準化”的教條化理解,鼓勵基于好的市場結果下的產品創新;促使集團的標準化產品以市場為導向不斷優化升級;同時鼓勵團體和個人為公司的產品創新工作提出建設性建議;特設置“產品創新獎”。
二獎勵對象
團體(職能中心、區域項目、子公司、合作單位)、個人是產品創新建議的提出者。產品創新建議直接提出者為獲獎主體。
三獎勵評定指標:
1、總體原則:
以市場作為評定產品創新獎的核心標準。提出的產品創新建議必須經市場檢驗后,有良好的市場銷售結果,方可獲得此獎項。
2、實施效果評定指標:
由集團營銷主導評定某具體的產品創新建議投入使用后的市場效果??蓞⒖家韵略u定指標。
(1)利潤率:①在售項目:需比同類在售產品高;②新項目:需比投資策劃會(原定案會)匯報項目整體利潤率高。
(2)去化率:①在售項目:需比同類在售產品高;②新項目:滿足集團“879”中的“70%和90%”要求(如非戶型原因導致未能滿足要求,可憑客戶后評估意見作特殊說明申請,如價格原因、景觀原因、位置原因、樓層原因等)。
(3)籌貨比:截至開盤前一天,籌貨比達1.8:1。
四評審委員會的組成
由集團主席、聯席總裁和運營中心、營銷中心、成本管理中心、研發設計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等組成固定的“評審委員會”(原則上要求相關中心/部門負責人為評審委員會固定成員)。如有涉及相關子公司業務則由子公司指定對接人參與評審。
五申請及評審流程
“產品創新獎”經團隊或個人申請;經評審委員會初步篩選通過后(主要由營銷中心和研發設計中心初步篩選);組織召開產品創新獎評審會,確定產品創新建議是否可投入使用;確定可投入使用后,由營銷主導評估該產品創新建議的具體市場效果,并提交評估意見至評審委員會;組織召開產品創新獎評審會確定獲獎名單。每半年即時表揚和獎勵,具體的申請及評審流程如下:
六提交的評審材料
1、產品創新獎申請表(見附表1和附表2:【產品創新獎申請表】);
2、產品創新獎建議書(提交資料包含并不限于:設計圖紙、圖文資料、照片及具有一定深度的相關文字資料等);
3、其他書面材料。
產品創新獎建議提出者(團體)應將產品創新建議評審材料及其表進行壓縮處理,設置文件名為:姓名-部門-產品創新獎內容-聯系方式,發送至產品創新獎的申請郵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七評審規則
1、每季度定期接受申請,每半年度評獎;
2、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每年3、6、9、12月的10號;
3、每季度末由評審委員會對產品創新建議是否投入使用進行評審;
4、每年1月、7月中旬由評審委員會確定產品創新獎的具體獲獎者;
5、設置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獎勵等級(每個獎勵等級中的獲獎數量不限),并在集團高官會、大型培訓會或年會上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
6、獎金分配原則:①若為個人申請,則所得獎金歸個人所有;②若為團體申請,所得獎金由團隊負責人(或代表)進行全權分配;
7、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
表1:產品創新獎申請表(個人)
姓名
所屬中心(區域)
所屬部門(項目)
所屬崗位
聯系方式(手機)
聯系方式(郵箱)
申報內容
□已投入使用
□未投入使用
□住宅:
□別墅
□洋房
□其它
□公建:
□商業
□學校
□酒店
□其它
申報材料
建議方案:□PPT格式
□Word格式
□設計圖紙
□圖片資料
□文字資料
□可實施性書面意見
□其他書面文件
創新原因
簡要說明產品創新的原因
產品創新簡述
簡要闡述產品創新內容
實施效果說明(若有)
1、總體效果說明:
2、利潤率指標:
3、去化率指標:
4、籌貨比指標:
備注
表2:產品創新獎申請表(團體)
部門/組織
所屬中心(區域)
負責人(代表)
聯系方式(手機)
聯系方式(郵箱)
參與人員
申報內容
□已投入使用
□未投入使用
□住宅:
□別墅
□洋房
□其它
□公建:
□商業
□學校
□酒店
□其它
申報材料
建議方案:□PPT格式
□Word格式
□設計圖紙
□圖片資料
□文字資料
□可實施性書面意見
□其他書面文件
創新原因
簡要說明產品創新的原因
產品創新簡述
簡要闡述產品創新內容
實施效果說明(若有)
1、總體效果說明:
2、利潤率指標:
3、去化率指標:
4、籌貨比指標:
主管單位審核意見
篇2:科大創新學分及成績評定辦法
科大創新學分及成績評定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實踐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使優秀學生脫穎而出,特制定本創新學分及成績評定辦法。
第二條 凡獲得工程設計成果、學科成果、科研成果或人文素質成果的,均取得相應創新學分和成績。工程設計成果、學科成果和科研成果若與所學專業相近,則所獲學分計入專業任選課學分,否則計入公共任選課學分;人文素質成果所獲分計入人文素質課學分。具體計分及成績評定方法如下:
(一)工程設計成果類
在全國或全區性各種設計競賽(如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挑戰杯”大學生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學生電腦大賽等)中:
1.獲全國一等獎的,記4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2.獲全國二、三等獎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3.獲區(部)級一等獎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4.獲區(部)級二、三等獎的,記1個學分,成績為優秀。5.凡獲鼓勵獎的,記0.5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二)學科成果類
1. 以第一作者名義,在國內核心刊物、國外學術刊物或國際性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的,記4個學分,成績為優秀。第二、三作者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2. 以第一作者名義,在國內其它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優秀。第二、三作者的,記1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3. 以第一作者名義,在區(部)級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的,記1個學分,成績為優秀;第二、三作者的,記0.5個學分,成績為優秀。
(三)科研成果類
符合下列條件的,酌情記1-4個學分及成績。
1. 在教師指導下參加科研項目或學校正式立項的有關課題(如實驗改革項目、CAI課件項目、創新性實驗項目、創新基地建設等),獨立承擔部分工作并取得相應成果,通過驗收鑒定并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意見的;
2. 獨立或作為主要參加者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
3. 獨立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某項新產品開發并通過相應鑒定的。
以上成果形成產品或轉讓,取得經濟效益的,酌情增加學分。
(四)人文素質成果類
1. 在全國或全區性各種文化、藝術、體育競賽(如知識競賽、演講比賽、體育比賽、辯論賽、文藝大獎賽等)中:
(1)獲全國一等獎(或第一名)的,記4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2)獲全國二、三等獎(或第二、三名)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3)獲區(部)級一等獎(或第一名)的,記2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4)獲區(部)級二、三等獎(或第二、三名)的,記1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5)凡獲鼓勵獎的,記0.5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2.在各級報刊上發表文章的,酌情記學分及成績。
(1)在國家級報刊上發表1篇稿件,記1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2)在區(省)級報刊上發表2篇稿件,記1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3)在地區(市)級報刊上發表4篇稿件,記1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4)在《桂電校報》上發表10篇稿件(每篇200字以上),記1個學分,成績為合格。
(五)項目重復獲獎的,不重復記學分和成績,以最高獎計算。
第三條 創新學分成績的登錄以創新學分Ⅰ(專業任選課)、創新學分Ⅱ(公共任選課)、創新學分Ⅲ(人文素質課)的形式記載。
第四條 創新學分及成績評定每學期進行一次。申請創新學分的學生,應在學期結束的三周前,填寫《創新學分及課程成績申請表》(附獲獎證書、論文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憑獲獎證書、論文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經學院(系、部)審核后,報教務處批準,記入學生成績檔案。
第五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