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物業資產(物資)報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資產和各類物資的管理,特制定報廢管理制度。
1、對于已達到使用壽命的資產和物資,如已失去原設計使用價值,但可轉化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價值;
2、對于已無剩余使用價值的,如再使用將要影響到安全或浪費能源、影響形象等,即可辦理報廢;
3、 對于設備設施的報廢須由維保部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 后,報總經理核準;
4、對于各類工具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5、 對于勞保物品的報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核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6、 對于其他各類庫存物資的報廢,由保管員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7、 經總經理批準后的報廢資產和物資,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做銷毀處理;
8、作為廢品被收購的,其收入款項要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9、對于已按程序報廢的資產和物資等,保管員要及時做賬務抵消處理。
篇2:學校資產調出報廢財產處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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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自然原因的損壞,或長期使用而致的損耗,經檢驗確認無法修復或無修復使用價值的財物;財物因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均屬報廢申報范圍。
2、要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調出、報廢,同時也要杜絕廢品長時間存放而不報,人為造成集中報廢的做法(包括低值易耗品)。
3、固定資產的調出、報廢,須經各級領導審查批準:單價萬元以上(包括大批同類物資低于萬元的)由主管校長簽注意見,報設備站批準;單價在萬元以下的物品由主管總務主任簽注意見,報主管校長批準;并報送設備站備案。
4、固定資產的調出、報廢,由財產管理員(或托管員)填寫《財產報廢注銷審批表》,按表中各項內容填寫齊全后,按第三條標準審批權限批準后,報批有關部門。批準后,報有關部門進行核減。
5、對已調出、報廢物資的處理,一定要嚴肅認真,慎重穩妥,果斷及時,做到物盡其用,公平合理,減低損失,變價收入必須入賬。
篇3:固定資產報廢請示
固定資產報廢請示
縣國資辦:
近期我局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了清查、核實,其中電腦2臺,打印機3臺,油印機1臺,為1998年和20**年購入使用,使用年限已達10年以上。我局經研究討論,決定將以上資產予以報廢。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復。
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處置一覽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處置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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