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學院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工程、貨物、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招投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和相關法規,結合學校改革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行為,是指學校及校屬各單位使用公用經費(含科研經費、托管經費)以有償方式取得工程、貨物和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工程,是指基建、維修與裝飾工程等,主要包括教學、科研、辦公、生活用房及配套基礎設施的勘測、設計、監理,新建、改建、裝飾、裝修等基礎工程以及已使用建筑物和基礎設施的拆除、維修、改造、裝飾、裝修等修繕工程、水電安裝維修工程以及園林綠化工程等。
本辦法所指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教學科研設備設施、計算機軟件、實驗器材、教材、辦公設備、醫療器械、實驗藥品、耗材、大宗物資、文獻資源等。
本辦法所指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包括信息技術服務、電子資源使用、購買法律服務、會議服務、公務接待、商務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公務車輛租賃、物業管理服務、保險服務等。
第四條 采購行為應遵循的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
二、堅持國產、環保和節能優先;
三、廉潔高效、各負其責和相互配合;
四、預算控制、計劃在先、集體研究、手續完善;
五、采購、管理和監督相分離。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采購行為實行統一領導、單位申報、歸口管理、分類采購的管理模式。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代表學校行使采購職能。
第六條 項目申報單位主要職責
一、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該單位采購工作責任人。
二、各單位安排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負責采購及管理工作。
三、根據年度新增資產配置計劃及財務預算,負責本單位采購申報、立項、論證等相關工作,擬定項目實施方案,落實資金來源,推薦用戶代表監督評標專家的抽取、參與招標、評標等采購活動。
四、協助編制采購文件、擬訂采購合同;負責監控與督查合同的履行,為采購項目提供收貨、安裝、調試、驗貨等基礎性條件;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做好國有資產采購項目登記、驗收和入賬等工作。
第七條 采購項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分類如下:
資產管理處負責各類儀器設備、行政辦公設備、家具、實驗用品、消耗材料、文物及陳列品、軟件采購、低值品、與資產有關的服務類等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核管理等相關工作。
后勤管理處負責工程類(含基建、水電、園林綠化、維修裝飾等)、教材、后勤保障、與后勤有關的服務類等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核管理等相關工作。
圖書館負責紙質文獻資源、電子文獻資源及其它載體文獻資源等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核管理等相關工作。
院長辦公室負責公務接待、車輛保養維修、公務車輛租賃、會議服務、保險服務、購買法律服務等服務類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核管理等相關工作。
第八條 項目歸口管理單位主要職責
一、指導項目申報單位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審核項目實施方案、政策依據、采購計劃與標準、資金來源等;核實并確認采購文件的技術要求、商務要求、論證報告等項目申報材料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規范性。
三、協助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對招標項目的投標商進行資格審核、組織招標答疑和工程現場踏勘、編制招標答疑文件。
四、負責與中標商進行技術和商務談判,代表學校擬定采購合同。
五、監督合同履行,按合同約定組織實施,負責項目驗收工作。
六、根據單位職責,制定實施細則,明晰責權關系,規范業務流程。
第九條 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發展規劃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內的工程、貨物及服務類采購計劃,報學校黨委常委會或院長辦公會審定,結合學校綜合財力與預算安排,下達采購項目的立項批復;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調整和撤銷等相關工作。
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負責學校采購日常工作;負責編制與審定采購文件,確定采購方式,遴選、監管招標代理機構;對學校集中采購招標進行現場監督,對學校相關部門采購行為進行監管;完成學校自行采購的招投標等工作。
財務處:負責采購項目預算安排與監督執行,按規定辦理資金結算與結轉。
審計處:負責資金結算審計、工程項目預算審計、竣工決算審計,按規定出具審計報告書。
第三章 采購組織形式及限額標準
第十條 采購組織形式分為集中采購和零星采購。集中采購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學校集中采購;零星采購分為學校統一采購、項目申報單位自行采購。
一、集中采購分類限額標準:
1.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工程、貨物、服務等項目達到20萬元及以上;
2.學校集中采購分類限額標準:
工程類單項或零星工程合計5萬元及以上、20萬元以下,貨物類和服務類一次性采購總價2萬元及以上、2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單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1個月內同類項目采購預算總金額達到以上標準的,也實行集中采購。
二、零星采購分類限額標準:
1.學校統一采購限額標準:工程類合計5萬元以下,貨物類和服務類一次性采購合計3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自行采購限額標準:貨物類和服務類一次性采購合計3000元以下的項目。
第四章 集中采購方式與實施
第十一條集中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它采購方式。
一、公開招標是指學?;蛴蓪W校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
二、邀請招標是指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及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可以依照本規定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的比例過大的。
三、競爭性談判是指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可以依照本辦法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底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的。
四、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可以依照本辦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五、詢價是指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對其提供的報價、質量、服務等進行比較,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
六、競爭性磋商是指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應文件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標后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可以依照本辦法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第十二條 實施集中采購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采購項目具有學?;蛏霞墝徟捻椖坑媱?
二、資金來源明確;
三、高科技含量的工程項目、單臺(件)10萬元以上的大型專業設備、批量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5萬元以上的單個軟件的采購,需有3人及以上專家論證報告;
四、凡是有采購清單的項目,除特殊情況外,采購清單要有詳細技術參數;一般情況不得指定品牌,如果指定品牌必須有三個以上同檔次的備選品牌;
五、采購文件齊全、評標辦法科學。
第十三條 集中采購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前期論證及申報:
已經列入計劃采購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負責擬定項目實施方案,提供相關支持材料等工作。
1.項目實施方案:(1)項目建設的背景、需求和預期目標、項目經費來源、金額及落實情況。(2)項目建設實施場所的情況。(3)使用、管理人員情況。(4)貨物類采購項目包括:采購清單、詳細的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相關采購需求及投標商資質要求等項目資料;其中,教學、科研及部分專項設備購置,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意見。(5)工程類項目須提供詳細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以及投標商資質要求、項目工期、驗收方式的書面建議、項目的工程概(預)算書;(6)服務類采購項目須提供明確和細化的具體服務內容、要求及投標商資質要求等項目資料;(7)項目采購清單按照政府采購目錄類別進行分類
2.項目支持材料:包括政策性依據和技術性依據兩個方面。
(1)政策性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政府部門收費規定、上級部門政策性文件及校長辦公會紀要、常委會紀要、領導重要批示等與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
(2)技術性依據:大宗物資購置可行性論證報告、政府采購相關資料、單一來源采購相關材料、設備報廢報損證明等必要的項目支持材料,進口設備的前期材料;
3.申報時間:經學校相關單位確定的采購項目,需在2個月之內完成項目申報工作,每年9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集中采購項目申報材料(受政策性影響除外)。
二、項目審核
1.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對申報采購項目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預算結構、實施方案、支持材料以及采購清單是否符合政府采購目錄分類要求等。
2.審核、確認高科技含量的工程項目、單臺(件)10萬元及以上、批量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5萬元以上單個軟件采購項目的專家論證報告,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學校分管采購部門領導審批。
3.涉及采購進口物資與設備的項目,由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負責按程序申報,并辦理審批手續。
4.審核采購項目控制價。工程類項目,由審計處負責控制價審計。
5.項目審核完成后,由歸口管理單位報送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組織采購。
三、 招標采購
(一)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1.確定采購方式: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采購方式,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上報省財政廳審批;
2.編制采購文件:
采購文件應當包括項目的技術要求、對響應供應商資格審查的標準、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采購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應按照其規定在采購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采購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應當合理劃分標段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
采購文件中的技術條款,由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歸口管理單位根據項目的技術方案制定,并由項目申報單位的項目責任人簽字確認。采購文件中的技術條款,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商家以及具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響應供應商等內容。除特殊情況(只有唯一生產商家)不得指定單一品牌、規格、型號;必須要求品牌的需有同檔次備選品牌三個及以上。
采購文件中的評分標準,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與項目申報單位、項目歸口管理單位依據實際需求及相關規定制定。
(二)發布招標公告: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由招標代理機構和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按照規定發布招標公告,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按規定發布招標公告。
(三)資格審查:需要進行資格預審的項目,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負責組織。
(四)開標、評標、定標
1.評標應當在文件確定的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評標由代理機構組織,政府相關部門和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監督。
學校集中采購項目評標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組織、監督。
2.開標、唱標。開標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公開進行。
3.抽取評標專家。評標前,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在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監督下、學校集中采購項目在項目申報單位監督下,按規定抽取專家。
4.評標、定標。評標由評標專家小組依據事先制定的評標辦法進行。
5.成交供應商確定之后,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在成交候選人確定后7日內向項目歸口管理單位及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將所有項目資料交項目歸口管理單位。
四、合同起草、審核、簽訂、備案
1.項目歸口管理單位根據成交通知書、采購文件、響應文件等相關材料,擬訂合同條款,按合同簽訂審批程序,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完成合同簽訂;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不能在規定時限內交納履約保證金和簽訂合同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2.采購合同在履行中,項目申報單位如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提出書面報告,經歸口管理單位、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可按程序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3.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項目歸口管理單位將采購合同原件一份報送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按規定程序存檔備案。
五、項目實施
1.成交供應商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成交供應商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分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2.成交供應商按合同約定或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應商應當就分包項目對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的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貨物類項目由申報單位、歸口管理單位督促供應商嚴格履行合同,按時供貨,核實到貨清單、貨物數量是否與采購清單一致。
4.服務類項目由申報單位按照合同約定,要求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確保合同內容的完全履行。
5.工程類項目由歸口管理單位和項目申報單位,按工程類項目相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
六、項目驗收
供應商履行合同后,由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歸口管理單位按資產驗收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組織驗收。
七、結算
采購項目在驗收合格后,由財務部門根據有效合同、驗收報告或實物驗收單按規定辦理資金結算。
八、資料匯總、存檔。
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對項目的相關資料匯總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銷毀。項目資料應按學校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完整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第五章 零星采購方式與實施
第十四條 零星采購方式包括:學校統一采購、項目申報單位自行采購兩種方式。
第十五條 學校統一采購方式及實施
一、學校統一采購除集中采購方式外,還包括協議供應商采購、電商平臺采購、詢價采購等方式。
符合條件的工程、貨物、服務類零星采購項目,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確定具體的采購方式。
二、學校統一采購程序
1.申報:在落實資金來源前提下,由項目申報單位填報《z民族學院零星采購項目審批表》,報送項目歸口管理單位。其中,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采購項目實行定期申報,其余項目的零星采購可適時申報。
2.審核: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對申報采購項目材料進行審核,按政府采購目錄分類匯總后報送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
3.采購:按《z民族學院零星采購項目審批表》相關要求及批復,由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確定采購方式。除部分特殊科研項目及科研科技人員在城外開展科研購買物品、服務等特殊情況外,均通過學校電子采購平臺選定協議供貨商。
4.驗收:由項目歸口管理單位按驗收管理辦法及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5.結算:由財務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辦理資金結算。
第十六條 項目申報單位自行采購方式及實施按照歸口管理單位的相應規定進行。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學校采購與招標工作接受省級財政、審計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學校財務、審計處、監察處等部門應加強對學校采購與招標活動的內部監督與檢查。
第十八條 采購與招標辦公室應加強對承辦單位組織采購活動的檢查,采購人與供應商有利益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建立單位內部監管與控制機制。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采購與招投標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向學校紀委、監察處投訴、檢舉。學校紀委、監察處依紀依法受理、處理。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采購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一)項目申報單位、歸口管理單位及相關單位未按相關程序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購項目的;
(二)相關工作人員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造成采購項目未按規定時間實施或無法實施的;
第二十一條 采購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二)應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規定進入綜合招投標中心或其他招標服務機構招標投標或者不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招標投標程序進行規范運作的;
(三)按規定需要履行招標項目審批、備案手續不履行的;
(四)違反規定自行組織招標或者委托沒有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以及委托超出代理范圍的機構代理招標的;
(五)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其他采購方式,或者不發布招標公告,不通過國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
(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
(七)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情況的;
(八)在確定中標人前,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協商談判的;
(九)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不按照中標候選人排名順序確定中標人,或者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十)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或者與中標人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
(十一)與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服務機構或者投標人串通招標投標,損害學校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十三)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十四) 作為評委,應當回避而不回避的;與其他評標委員會成員相互串通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服務機構串通,評審結果顯失公平、公正的;
(十五) 在合同簽過程中,因違反《z民族學院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等原因,給學校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十六) 在驗收工作中,因違反《z民族學院資產驗收管理辦法》等原因,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十七) 在采購資金結算工作中,因違反規定等原因,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十八)采購檔案保存、移交過程中,因違反《z民族學院采購與招投標檔案管理辦法》等原因,造成檔案損毀、遺失的;
(十九)其他影響采購活動正常進行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應法規、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在學校采購活動中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應法規的,取消其在學校的招標代理資格,停止其為學校的招標代理活動,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校內獨立核算單位開展經營及服務的項目由獨立核算單位按相關規定自行采購;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規定的有關政策性收費項目不屬學校采購范圍,由相關部門根據政策規定、按財務審批權限監督執行;主管部門在學校監督部門監督下與政府職能部門協商確定收費金額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執行;對其它特殊項目,在辦理采購審批手續后由學校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按程序進行采購。
第二十五條 z民族學院科技學院參照本辦法制定管理辦法執行。z民族學院附屬民大醫院、z民族學院后勤產業集團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報學校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校采購與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鄂民院發〔20**〕19號和鄂民院發〔20**〕15號文件同時廢止。
篇2:職院文獻資源采購管理辦法
> 職業技術學院文獻資源采購管理辦法為規范本院圖書館圖書采購的行為,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保障公平競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招標的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圖書采購的招標管理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長擔任,圖書館長和監察處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法律顧問組成。
二、圖書采購的范圍、方法及權限
(一)、圖書采購的范圍:中外文圖書、中外文期刊、數字圖書、數字期刊、多媒體教學教輔資源、教學科研數據庫等文獻資源。
(二)、圖書采購的方法:招標、邀標、詢價(含競爭性談判)和零星現采。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則為:
1、招標:主要用于對象相對固定、形式相對穩定、金額較大的(5萬元以上)文獻資源的采購,如中文圖書和期刊等。
2、邀標:主要用于對象有一定的特點、市場無統一的產品標準和計價方法的文獻資源的采購,如數字圖書、數字期刊等。
3、詢價:主要用于對象針對性很強、可選擇范圍很窄,或以前采購過,市場變化不大、金額不很高的文獻資源,如多媒體教學教輔資源、特色數據庫、專業數據庫、外文圖書、外文期刊等。
4、零星現采:主要用于有特殊需要的采購。如教學、科研的應急資料和特殊資料、不定期的外文贈送(付運輸加工費)圖書,以及大折扣的中文圖書。
(三)、圖書采購方法的管理:
1、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定采購對象應采用的采購方法。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由組長和副組長(監察處必須參加)討論決定。
2、招標、邀標、詢價、零星現采的采購方法,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執行,并按照財務報銷制度進行,嚴禁拆整為零。
(四)、圖書采購工作權限
在遵守圖書采購基本原則和管理方法的前提下,采購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其采購形式的選擇,由圖書館館長確定。對2~5萬元的采購對象,如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實施招標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招標、邀標以及詢價的程序及規定
(一)、圖書采購招投標規則
1、圖書采購必須按照國家招投標法規定進行,除獨家經營的書刊發行外,一律進行招投標。
2、圖書采購的招標要以確保圖書質量、服務周到、價格優惠為原則,有效使用購書經費,提高圖書館整體效能。
3、圖書采購招投標每年進行一次,招標時間在3月底以前進行。
4、參與投標者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資信和供書能力的書店。
5、招投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兩種,每次參與投標者不少于五家。當投標者超過八家時,召開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八家入圍供應商。
6、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開標、評標、定標”。
(二)、招投標程序
1、由圖書館編制招標文件,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網站上以通告的形式發布招標信息。
2、對投標單位的考察。必要時,由業務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3、成立評標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領導、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及圖書館領導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4、發標前根據考察情況,確定入圍單位,評標前應先通過評標辦法。
5、依照招投標法規和評標辦法進行開標、評標、定標。在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根據綜合因素,確定中標者。
6、招標過程及結果應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7、發出中標通知書。由圖書館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單位。
8、由圖書館與中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質量,及配套服務承諾、違約處罰等。合同由圖書館起草,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簽訂。合同一式三份,圖書館、審計處、中標者各執一份。
(三)詢價和零星采購程序
1、由需求或使用部門提出采購建議,圖書館根據采購內容的具體情況和金額的大小擬訂采購方案,或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或零星采購,填寫采購工作審批表,報分管院領導審批,由圖書館具體執行。
2、圖書館根據需求或使用部門的要求,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組織對供應商進行調研。
3、在調研的基礎上,確定進行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或零星采購的供應商。
4、如采用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方法采購的標
的,則在調研的基礎上選擇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談判或競爭性談判。
5、詢價(或競爭性談判)由圖書館組織,審計處、財務處參與進行,監察處監督。詢價(或競爭性談判)結果應形成記錄報告,整理存檔。
6、零星采購由圖書館組織實施,按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四、招標過程中的責任分解
圖書館
圖書館是全院圖書采購管理的責任部門,其基本職責是:
1、接受院內各用戶單位圖書采購的申請。申請報告須經有關領導簽字。
2、組織論證:由圖書館組織學院圖書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圖書采購的內容。
3、項目論證后,要及時與監察處聯系,協商有關招標事項。
4、召集有關人員編制招標方案和標書。經審計處審查同意后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5、負責發布有關招標信息,接受投標單位的報名,發放和收取標書。
6、參與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
7、推薦評委,報監察處審定。
8、主持評標會。
9、起草合同,經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審核,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10、組織驗收,負責合同的履行,及負責有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監察處
監察處是圖書采購招標工作的組織協調單位,其基本職責是:
1、參加論證會。
2、審查有關招標文件和合同。
3、參與確定評委會組成人員。
4、參加評標會,明確評標程序和有關紀律。
5、受理有關投訴,及時查處違紀違規事件。
審計處
審計處參加圖書采購招標過程,其主要職責是:
1、事前對圖書采購招標文件m.airporthotelslisboa.com或采購文獻資源的計劃和預期價格進行審核。
2、參加評標會。
3、負責對標書的審核和合同的審簽。
4、參與驗收。
財務處
財務處參加圖書采購招標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評標會。
2、根據學院資金情況m.airporthotelslisboa.com,確定付款方式和時間,根據合同要求,對支付款項進行審查。負責把好資金出口關,付款時供貨單位必須提供有關業務部門的簽收審查,以及分管領導簽字的詳細清單、驗收報告和合同才予以付款。
五、招標原則及有關要求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定標原則。
2、嚴格招標工作紀律,招標工作小組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親屬在招標過程中應實行回避。
3、招標必須集體討論,嚴禁擅自指定中標單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標書。
5、學院與中標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對杜絕商業賄賂、確保清廉有明確要求,供應商的讓利應全部入學院財務帳,并嚴禁學院工作人員收受供應商的任何饋贈和回扣。
6、禁止投標單位聯手哄抬標價,一經發現,將永久取消競標資格,重新投標。
7、違反國家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規定造成學院損失的責任人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實行招標的圖書采購未進行招標的,所簽合同或協議,合同審核部門不得通過審核,未經審核的和審核未通過的合同或協議,學院財務處不得為其辦理付款和報銷。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行文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篇3:職院教材采購管理辦法
職業技術學院教材采購管理辦法
為規范教材采購行為,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保障公平競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招標的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教材采購的招標管理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長擔任,教務處長和監察處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教材科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法律顧問組成。
二、教材采購的范圍、方法
(一)教材采購的范圍:正式出版的教學用教材,包括基礎課、專業課、選修課、實踐課教材,專項訓練部門提供的教學用教材等。
(二)教材采購的方法:招標、邀標、特定教材采購和零星采購。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則為:
1、招標:主要用于春、秋兩季教材征訂,或一次性采購金額較大的(5萬元以上)臨時教材采購等。
2、邀標:主要用于學期中的教材采購,或金額不大(5萬元以下)的臨時教材采購等。
3、特定教材采購:上級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教材采購,與出版社有購書協議的特定教材采購,專項訓練的教學用教材采購等。
4、零星采購:主要用于數額不大的緊急教材采購,急需的教師備課用書采購,對已采購教材的缺損進行補充采購等,嚴禁拆整為零。
(三)教材采購方法的管理:
1、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定采購方法,采購方法確定時間應為:春季教材9月底前,秋季教材3月底。緊急情況下由組長和副組長(監察處必須參加)討論決定。
2、招標、邀標、特定教材采購、零星教材采購,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執行,并按照財務報銷制度進行。
三、招標、邀標以及詢價的程序及規定
(一)教材采購招投標規則
1、教材采購必須按照國家招投標法規定進行,除特定教材、零星教材采購外,一律進行招投標。
2、教材采購的招標要以確保教材質量、服務周到、兼顧價格優惠為原則。
3、教材采購招投標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招標時間在4月底以前進行。
4、參與投標者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資信和供書能力的書店。
5、招投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兩種,每次參與投標者不少于五家。當投標者超過八家時,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八家入圍供應商。
6、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開標、評標、定標”。
(二)招投標程序
1、由教務處編制招標文件,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網站上以通告的形式發布招標信息。
2、教務處負責收集投標書,匯總投標單位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
3、對投標單位的考察。必要時,由教務處組織有關部門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4、確定入圍書商。當超過八家投標單位時,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報告進行篩選。
5、成立評標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領導、教務處、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6、評標前,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評標辦法。
7、依照招投標法規和評標辦法進行開標、評標、定標。在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根據綜合因素,確定中標者。
8、招標過程及結果應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9、發出中標通知書。由教務處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單位。
10、由教務處與中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教材質量、服務承諾、違約違規處罰等。合同由教務處起草,經監察處、審計處審簽,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簽訂。合同一式四份,教務處、審計處、財務處、中標者各執一份。
(三)特定教材和零星教材采購程序及權限
1、特定教材采購: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政策性采購不進行招標,按上級文件辦理;本院教師編寫的與出版社有購書協議的特殊教材,按經分管院領導審批過的購書協議執行。
2、零星采購額在2萬元以內的由教務處審批,教材科組織實施;超過2萬元的報分管院長審批。零星采購按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四、招標過程中的責任分解
(一)教務處教材科
教務處教材科是全院教材采購管理的責任部門,其基本職責是:
1、編制招標方案和標書。經審計處審查同意后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2、負責發布有關招標信息,接受投標單位的報名,發放和收取標書。
3、組織對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
4、主持評標會,制定評標辦法,并推薦評委,報監察處審定。
5、起草合同,經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6、將全院春、秋兩季征訂教材匯總,經有關程
序審批后按購書合同外訂。
7、組織驗收,負責合同的履行,及負責有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監察處
監察處是教材采購招標工作的組織協調單位,其基本職責是:
1、審查有關招標文件和合同。
2、參與確定評委會組成人員。
3、參加評標會,明確評標程序和有關紀律。
4、受理有關投訴,及時查處違紀違規事件。
(三)審計處
審計處參加教材采購招標過程,其主要職責是:
1、對教材采購招標文件進行審核。
2、參加評標會。
3、負責對標書的審核和合同的審簽。
(四)財務處
財務處參加教材采購招標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評標會。
2、根據學院資金情況,確定付款方式和時間,根據合同要求,對支付款項進行審查,負責把好資金出口關。
五、招標原則及有關要求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定標原則。
2、嚴格招標工作紀律,招標工作小組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親屬在招標過程中應實行回避。
3、招標必須集體討論m.airporthotelslisboa.com,嚴禁擅自指定中標單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標書。
5、學院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對杜絕商業賄賂,確保清廉有明確要求,供應商的讓利應全部入學院財務賬,并嚴禁學院工作人員收受供應商的任何饋贈和回扣。
6、禁止投標單位聯手哄抬標價,一經發現,將永久取消競標資格。
7、對違反國家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規定,造成學院損失的責任人,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實行招標的教材采購未進行招標的,所簽合同或協議,合同審核部門不得通過審核,未經審核的和審核未通過的合同或協議,學院財務處不得為其辦理付款和報銷。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行文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