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注監理工程師與國注監理工程師一樣么?區別是什么?
答:監理證有兩種,監理員證(建立培訓證)省內通用,國注監理工程師全國通用。其他的省內培訓的監理工程師證,總監證等含金量很低,有些地方也存在,但碰上高規格審查,根本就不認。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是國注監理師。另外交通部、水利部有權單獨組織考試發部門監理工程師證,全國通用,不過依然沒有國注監理工程師證含金量高,國注監理師可以在任何行業執業,代替行業證。其他的如煤炭行業的監理證其實就是,有的也經過考試培訓,但沒含金量。
考試不一樣,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考試試卷各省人事部門命題,而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考試試卷有國家人事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全國考試時間一樣、試卷一樣、合格分數線一樣。省監理工程師的報考條件各省是不一樣的,要隨時關注各省人事廳的公示,請注意了,省監理工程師的考試公示時間很短的,而且必須由公司組織去報名才行,即個人不能去報名。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各省都是一樣的。(截取自網絡,僅供考生參考)
篇2:省注監理工程師國注監理工程師一樣么?區別是什么?
省注監理工程師與國注監理工程師一樣么?區別是什么?
答:監理證有兩種,監理員證(建立培訓證)省內通用,國注監理工程師全國通用。其他的省內培訓的監理工程師證,總監證等含金量很低,有些地方也存在,但碰上高規格審查,根本就不認。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是國注監理師。另外交通部、水利部有權單獨組織考試發部門監理工程師證,全國通用,不過依然沒有國注監理工程師證含金量高,國注監理師可以在任何行業執業,代替行業證。其他的如煤炭行業的監理證其實就是,有的也經過考試培訓,但沒含金量。
考試不一樣,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考試試卷各省人事部門命題,而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考試試卷有國家人事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全國考試時間一樣、試卷一樣、合格分數線一樣。省監理工程師的報考條件各省是不一樣的,要隨時關注各省人事廳的公示,請注意了,省監理工程師的考試公示時間很短的,而且必須由公司組織去報名才行,即個人不能去報名。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各省都是一樣的。(截取自網絡,僅供考生參考)
篇3: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
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
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會配備有轎車,方便出行,所以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也會適當的考慮購買車位。
很多開發商抓住這一需求點,在樓盤的宣傳廣告上就打著買房送車位的旗號,開發商送的車位很多都是人防車位,并不是產權車位,那么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有什么區別呢?
1小區的車位分幾種?
一般情況,車位分為3類:產權車位、公攤車位、人防車位。
產權車位:主要是指開發商自建的地下車庫,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可以委托物業公司租售車位。
公攤車位:是車位面積已經列入公攤面積被分攤。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占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人防車位:是人防工程的規劃車位。按照《物權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滿足業主需要的前提下供業主使用,并可按約定收取一定的費用。開發商只擁有使用權,不擁有產權,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過20年。
2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含義
1、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通常指的是沒有產權的車位,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建設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將之改造成地下停車位,這類車位稱之為“人防車位”。該類車位產權不屬于業主也不屬于開發商,而屬于國家,無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過20年。
2、產權車位
產權車位是可以進行買賣交易的,產權車位屬于開發商出售給購房者的,所以一般開發商不會輕易在收房的時候贈送產權車位的;由于屬于開發商規劃銷售的一部分,已經通過審批,產權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車位年限與商品房使用權年限一致,業主取得產權證書后也可以出售車位。
3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
1、用途不同
(1)人防車位一般適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護建筑,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現行小區規劃相關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擁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沒有出售的權利。
(2)產權車位是開發商用于出售給業主的,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與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一樣長。購買的時候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開發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后自動續期。
2、建筑結構不同
(1)人防工程里的車位都屬于人防車位,區分人防車位的時候可從建筑結構上來看,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劃分區域建設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區都被要求進行集中處理,那么人防防護門(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圍合空間里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
(2)產權車位沒有什么特別的地方,都是一般的車位形態,主要還是看開發商是否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為準。
3、看開發商的規劃圖進行區分
在具體查看小區車位的時候,如果不能辨別出是否屬于人防車位,可以通過觀察小區規劃圖來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車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報規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產權車位,這些都很清楚。
為什么要注意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分呢?主要還是因為產權的問題,如果遇到小區拆遷等問題,沒有產權登記的車位肯定是拿不到拆遷補償款的,對于開發商宣稱的可以自由買賣也不可以輕信,人防車位沒有權利轉移憑證的停車位交易,始終存在不小風險。
4不能辦產權證的車位有兩種情況:
一是通過在地上畫線和編號來確定的車位,該車位占用的是業主共有的場所,所以無法獨立擁有產權;
二是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停車場,我們都知道人防工程的產權屬于國家,不屬于開發商和業主所有,所以無法辦理產權證。
5能辦產權證的車位也有兩種情況:
一是樓盤建設時獲得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具有獨立面積的車庫,里邊的車位可以出售,也可以辦理產權證;
二是非人防工程改建,又不占用社區公攤,經過政府審批的車位,也可以辦理產權證。
所以,在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車位的性質,確定能辦理產權的車位才適合去買。
6租賃車位有限期
如果是購買的車位,則產權年限同該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是租賃的車位,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您在簽訂車位租賃合同時就該明白該車位的有效使用期限只有20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一些開發商承諾的想租多久就租多久完全是沒有法律意識的看法。
7人防車庫禁止買賣
人防車庫作為車位的一種特殊存在,因其特殊性質和目的,其所有權是歸人防工程部所有的,是屬于國家的,開發商無權處置屬于人防工程改建而成的車位,只能暫時租給用戶,而不能進行買賣。而且一旦發生災害、意外等需要使用該人防工程時,一切使用者都要讓位于人防工程的本質屬性。你可能遇到的陷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益熏心之人忽悠就掏錢買了人防工程車位,最終花了錢也辦不到證,得不償失。
8賣房后車位怎么辦?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自家的車位是購買所得,擁有產權,可以將車位隨房出售。如果僅是租賃且即將到期,此時現任房主就需要與物業重新簽訂車位租賃或者買賣合同,如果原房主的車位使用合同沒有到期,關于該車位的使用問題就需要兩者進行協商了。
9一切細則要求都要寫進合同
無論是買房還是買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較好還是用合同來約束雙方。包括車位的位置、面積、價格、使用權期限等問題都要在合同中標明。買房買車都是為了生活的舒心,麻煩與糾紛能少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