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大廈值班制度
1.0公司在創業大廈設值班經理,由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輪流擔任。
2.0大廈值班經理,負責大廈節假日、雙休日期間的管理工作。其職責有:
2.1負責巡視大廈各系統設備(供電、供水、供氣、供暖(冷)、電梯、電話、電視、消防等設備)和設施(霓虹燈、泛光燈等設施)的運行狀況;
2.2負責檢查大廈有關部門崗位(配電室、動力值班室、消控中心、前廳接待、
廣場及通道、客務保潔等崗位)的值班及工作狀況;
2.3負責檢查大廈公共區域(廣場、樓層衛生間、走廊、步行通道等區域)、重點部位(廚房、倉庫、施工現場、F11-12辦公區、F1大廳)的安全及清潔狀況;
2.4負責接待來訪客人和處理客戶投訴。
2.5凡遇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責成有關人員解決;無法確定解決方法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經理,未配置經理的通知部門主管,確定解決方法。并報告正、副總經理。
2.6遇有停水,停電,機械故障等影響客人、員工及大廈正常工作或安全時,應立即協調有關人員做出適當處理,并及時通知工程部、保安部經理,直至總經理。如有需要,無論其當班與否,均需即時召集有關經理回大廈共同處理。
3.0每月28日前由辦公室負責編制《經理值班表》,經執行副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給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值班人員;遇重大節日時,由辦公室提前2天編制《節日值班表》,經執行副總經理批準后發給有關部門人員。
4.0值班經理因故不能按表值班時,需提前向執行副總經理請假。
5.0經批準調班時,由辦公室變更《經理值班表》,并通知大廈總機和保安部值班主管。
6.0值班經理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將檢查結果分部門填制《值班日志》并在次日晨會(例會)上公布值班紀錄,移交值班手續。
7.0值班記錄中的重大事項由辦公室負責跟蹤、督辦,每周一收集上周《值班日志》。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部門的管理規定。
二:嚴格執行儀容儀表規定,按規定著裝、佩帶工牌上崗。
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執勤,用語規范,動作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將手插入褲袋。
六: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脫崗、串崗、擅離崗位。
七:當值時不得吸煙、聊天、讀書報、聽音樂、吃東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崗,不得打瞌睡、睡覺。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于工作無關的事。
十: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柜等設備進行監控。
2.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調試主機和其它按鍵。
3.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號時應沉著冷靜,并及時通知巡邏崗或附近崗位治安員確認,如屬誤報,需查出原因,如屬火警,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消防中心不準撥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任何人不準在消防中心會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保安經理同意。
5.消防監控室內除配備消防設備外,嚴禁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6.當值消防員每天應打掃室內衛生,擦拭設備設施,始終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蜘蛛網,光亮整潔。
7.消防中心內嚴禁吸煙、吃、喝、聊天、看書報、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8.確保消防中心內報警電話暢通,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工作需要除外),緊急情況使用電話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9.消防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個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10.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工程維修人員或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有特殊情況暫離開時經領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員頂崗,交接注意事項后方可離開。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園區和安管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各值班員對每班值班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做好崗
13.交接班記錄,檢查系統是否正常,經雙方確認后方可離崗。
14.工作時間八不準:不準聊天;不準串崗;不準吃東西;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崗位上辦私事;不準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1分鐘)、玩手機;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不準會私人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