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強所服務區域的消防管理,以"防消結合、預防為主"為工作方針,提高消防管理業務水平,切實保障服務區域內顧客生命及財產安全。
2.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部門。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落實和監督總結,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3.2安全主管為部門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組織服務區域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培訓、演習、檢查、完善消防設施,組織和建立義務消防隊,制定和實施滅火方案。
3.3部門經理指定消防管理人員為責任人,負責防火宣傳及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熟悉周圍環境,及時制止、糾正違章行為,參加現場滅火救災工作。
3.4客戶服務部協助總經理落實和監督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義務消防隊伍的建立
4.1.1由中心主管負責建立由各部門成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伍。
4.1.2消防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負責滅火工作的全面組織及指揮。
4.1.3消防副總指揮:由中心值班人員或設備主辦擔任,協助總指揮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4.1.4滅火組組長:由總指揮現場指定(一般為班長以上的人員),組織一切力量滅火,及時向中心報告火情。
4.1.5滅火組組員:由安全管理員和技術人員組成,聽從組長的安排,利用一切滅火器材全力滅火。
4.1.6聯絡組:由巡邏崗及附近保潔員組成,每隔一分鐘向總指揮匯報一次現場火情,協助滅火人員滅火。
4.1.7后勤組:由公司其他人員及男保潔組成,協助運輸消防器材及消防工具。
4.1.8救護組:由公司出納帶領女保潔進行救護。
4.1.9疏散組:由當班安全管理員、保潔員、技術員組成。各出入口崗安全管理員,阻止人員進入,指揮人員向外疏散;車場崗安全管理員阻止車輛進入,指揮車輛向外疏散;保潔員指揮協助住戶疏散,技術人員確保相應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4.1.10治安組:由安全管理員組成,負責現場及所轄區域的治安管理,防止犯罪分子乘機作案。
4.1.11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結合消防作戰方案的培訓,使所有的員工了解消防基本常識,消防作戰程序的內容及自在火災發生時自己的任務,每位員工熟悉自己的崗位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熟悉安全出入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體擺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體使用方法,安全主管監督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4.2滅火過程的原則
4.2.1接到人員或消防主機的火情報警。
4.2.2中心值班人員要立即判斷真偽。若是假火警,立即查明原因;若是真火警,立即啟動消防設備、通知消防總指揮、組織疏散人群。
4.2.3組織人員攜帶滅火器材趕到現場進行滅火。
4.2.4火勢不能控制,尋求社會支援,火勢能控制,增加滅火人員,盡快撲滅。
4.2.5滅火后,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4.2.6由消防總指揮負責或指派專人落實了解起火原因。
4.2.7原因不明或有可疑時須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必要時報相關政府部門處理。
4.2.8及時填寫《緊急事件處理記錄表》
4.3每位員工的季度考核中必須包括相應的消防知識,安全管理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水帶,保潔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知道疏散人員的方法,督促員工規范進行用火用電作業,并管理好化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4定人、定時、定措施消除火險隱患,每年十月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演習時必須實際使用消防水帶、滅火器)。演習前一周制定演習方案,并將演習情況記錄在《消防演習情況記錄表》上。
4.5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緊急集合,人員以安全管理員為主(在崗安全管理員可不在緊急集合之內),須準確記錄各人員在接到緊急集合命令后趕到指定地點的時間和裝備情況,并在《緊急集合情況記錄表》中予以記錄,對緊急集合中不能達到要求的人員,在月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緊急集合中無故缺勤、拖延人員要予以嚴肅處分。
4.6對服務區域內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統計并記錄《消防設施清單》,《消防設施清單》應根據情況及時更新,定期組織檢查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
4.7積極協助消防機關對消防工作的檢查和指導,每年三月和十月分別組織對住戶的消防知識宣傳。
4.8保持樓梯、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嚴禁儲存煙花炮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4.9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處理。
4.10在防火范圍內,辦公和小區裝修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公司負責審核,超過50平方米的應報消防機關審核,經批準后方可施工,裝修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進行防火處理。
4.11顧客進
行室內裝修,在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或進行動火作業前,必須報公司批準。公司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嚴禁亂掛、亂接臨時電線。裝修現場必須配有足夠的滅火器,禁止施工人員在現場做飯、吸煙、使用明火。4.12必須有服務區的地下天然氣管網圖,服務取內挖掘地面必須得到公司辦理申報手續,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動工。具備使用管道天然氣條件的服務區,嚴禁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4.13物業公司須有地面層消防設施平面圖,并懸掛于指揮中心,圖中標注滅火器、消防栓、水流接合器等消防設施的位置,底商在明顯位置必須設置消防疏散示意圖,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4.14物業公司須有滅火作戰示意圖,并懸掛于消防指揮中心;有消防設施清單,存放于指揮中心。
4.15服務區須配有足夠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
4.16每位員工應熟悉自己的崗位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體擺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體使用方法,控制中心監督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4.16火警、火災處理方法
4.16.1任何人員發現火情時,應立即就近取用滅火器滅火,同時立即向指揮中心報警。
4.16.2接到火警通知后,中心人員要保持鎮定,要求現場人員講明火警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馬上派人帶對講機、滅火器、消防工具到現場了解情況及滅火,確認火災程度,并及時向指揮中心匯報火情。指揮中心同時迅速拔打119火警電話,將火災情況進行通報。
4.16.3中心值班人員根據火情,立即通知各崗位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通知有關人員組織疏散。立即安排人員關閉著火區域煤氣閥、電源,同時將火警情況報告給消防總指揮。
4.16.4消防總指揮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指揮人員趕赴現場救護,同時集合全體人員布置救災工作,并向總經理匯報,安排設備負責人員切斷煤氣總閥及市電,并將應急電源投入使用。
4.16.5火勢擴大到三級(猛烈階段),通知顧客有序離開,在場工作人員指揮顧客安全疏散。
4.16.6同時指揮中心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搶救,并向社會求助。接應組人員負責引導、配合外界增援隊伍。
4.16.7疏散組在組織好現場的同時,積極協助消防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工作。
4.16.8安全管理部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專業人員對各業務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保存相關質量記錄。
5.相關工作記錄表格:
5.1《消防設施清單》
5.2《消防作戰指揮示意圖》
篇2:物業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1.0 目的
為預防事故發生及事故發生時將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特對消防應急處理予明確規定。
2.0 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項目發生的火災、燃氣、油類泄漏爆炸事故的處理。
3.0 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消防系統的使用管理。
3.2 安保部負責全公司人防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管理處進行安全消防演習。
3.3 工程部負責技防工作監督檢查,并組織一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檢查。
3.4消防設備由工程部委托供方維護保養,管理處負責保養情況的日常監督。
4.0 程序
4.1 火災預防,各單位應加強對消防事故的人防、技防和物防。
4.1.1 公司每季度對管理處消防組織體系、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將發現的隱患通報管理處,管理處將問題轉呈相關方處理并負責跟蹤驗證。
4.1.2 管理處須派專人24小時在消防中心值班,監視火災報警系統、消防聯動系統的工作。發現預報出現火災,立即派人現場巡察,若為誤報,須排出故障,使主機復位。若發生火災按4.2.1條處理。
4.1.3 燃氣管理按《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北京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文執行。
4.1.4 柴油發電機的油庫須按規范建造,油箱下方應砌池,池中放入細沙,當油泄漏時,被沙吸收,流不出油庫,不會將火帶出油庫。油庫內應裝自動滅火裝置,門應防火密封。發現油庫起火,迅速啟動滅火裝置,防止油箱爆炸,并打電話119及通報給公司相關部門。
4.1.5 管理處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習,演習作業具體事項根據《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關于制定滅火應急方案和進行演練的規定和《緊急情況處理控制程序》執行。
4.2 火災處理
4.2.1發生火警時,在初期火災時間(5分鐘)內不能撲滅火災時,管理處應立即撥"119"報警,同時根據《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滅火應急規程規定,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做好滅火、救人、引導住戶疏散等工作?! ?.2.2 各單位對滅火流程和規定按照《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相關文件執行。
5.0 相關文件與記錄
《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篇3:ISO9000文件之消防管理程序
公 司 程 序 文 件 版 號: A
修改號: 0
EJ-QP4. 2 消防管理程序 頁 碼: 1/3
1.目的:
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小區人身財產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小區的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第4.8、4.9、4.10、4.13章
4.職責:
4.1公司全體員工及分承包商員工為義務消防員;
4.2公司管理者代表為義務消防隊總指揮;
4.3保安服務部負責日常消防的預防工作;
4.4保安服務部主任檢查、監督日常消防工作。
5.工作程序:
5.1成立義務消防隊。
5.1.1由保安服務部成立義務消防隊,保安服務部主任即為義務消防隊負責人。
5.1.2將義務消防隊成員名單交給綜合辦公室備案。
5.1.3義務消防隊負責人,負責有關消防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5.2消防設備管理和檢查:
5.2.1根據深圳市消防局制定的《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
5.2.2義務消防隊建立《消防設備登記表》和《消防設備平面圖》。
5.2.3對小區消防設施按《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各檢查方法》標出明顯標記。
5.2.4每月保安服務部根據制定的《消防檢查制度》負責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作好記錄。
5.3消防檢查:
5.3.1保安服務部主任制定消防檢查制度,根據該制度對小區及地下車庫的消防情況進行檢查,做質量記錄。
5.3.1.1對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求先行修復并賠償損失。
5.3.1.2對違章使用、更改天然氣管道的,要求停止作業,恢復原狀。
5.3.1.3對裝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責令停業使用,更換其它物品方可再施工。
5.3.1.4其它:視具體情況提出改進要求。
5.3.2對違章情況由消防隊長提出《整改通知書》,發至相關單位,
限期改進并跟蹤驗證整改效果。
5.4消防知識培訓:
5.4.1對住戶的消防要求:
5.4.1.1通過發放《住戶須知》向住戶宣傳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專用樓宇等常識。
5.4.1.2義務消防員必須接受消防技能培訓。綜合辦公室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知識的培訓,并將培訓結果填寫在各人培訓檔案。
5.4.2對員工每年學習消防知識,增強消防意識,學習內容:公司制定的《消防檢查制度》、學習情況,參加人員要詳細記錄。
5.5消防演練:
5.5.1由保安服務部每年組織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