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業主房屋裝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房屋裝修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業主/住戶的裝修過程,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住宅小區、別墅、商住區、寫字樓物業裝修管理工作。
3、相關職責
3.1物業中心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物業中心經理負責外立面裝修申請的審批、審批跟進、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具體裝修手續的辦理、裝修現場的監管,并組織相關部門對裝修過程各環節進行控制;指定物業助理受理業主/住戶的裝修申報以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3物業中心負責制定《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手冊》,負責業主/住戶的裝修初審及結構、室內管線等重大改動裝修方案的審批,并于裝修期間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3.4物業中心負責裝修消防安全的審批及安全巡查;
3.5物業財務部負責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扣繳、退還。
4、程序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業主/住戶提出裝修申請時,物業助理應要求業主/住戶如實填寫《房屋裝修施工申請表》各款內容,并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指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等)和相關技術資料;
4.1.2如業主/住戶自請裝修施工單位,尚需附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各一份;如是住戶要求裝修,尚需出具業主同意的有關證明;
4.1.3如業主/住戶自行裝修,尚需與物業公司簽定自行裝修保證書;
4.1.4確認業主/住戶的身份后,向業主/住戶提供《裝修管理規定》。
4.2裝修申請審批
4.2.1裝修申請的審批。
4.2.1.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無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無防水層的破壞等),物業中心可進行審批;
4.2.1.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物業管理中心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領導審批,需審查如下事項:審查裝修設計是否對房屋結構、外墻立面、公共設施設備造成改動、破壞;裝修是否存在嚴重的消防隱患;是否有其他違章情況;
4.2.1.3裝修施工方的審查。業主/住戶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物業中心審批,物業中心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2.1.4物業中心將審批后的裝修申請通知業主/住戶,對需要業主/住戶修改裝修設計的,應告之業主/住戶修改;
4.2.1.5裝修申請獲得批準后,物業管理中心應通知業主/住戶帶領裝修施工隊一同到物業中心辦理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業主/住戶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業主/住戶委托);
裝修施工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裝修施工單位將施工人員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交物業中心;
物業中心將其中一張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及施工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在《施工人員登記表》;
施工人員的另一張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員的《施工出入證》。
4.3物業中心在業主/住戶和裝修施工單位辦理完上述手續后,與業主/住戶簽訂《房屋裝修協議書》?!斗课菅b修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垃圾的清運與處置、房屋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網的安裝要求、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裝修押金和保證金的約定、垃圾費和水電費等費用的約定,違約責任及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等。
4.4物業中心通知有關人員開通業主/住戶水電,并向業主/住戶發放《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同時并告知業主/住戶可進場裝修。
4.5裝修施工過程管理
4.5.1施工期間,物業中心需派人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裝修施工情況,檢查情況記錄于《裝修施工巡查記錄表》,保安人員嚴格按人員進出小區有關管理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管理;
4.5.2如發現下列情況,物業助理按《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辦理;
4.5.3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
4.5.4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
4.5.5超出申報范圍內的裝修項目;
4.5.6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的其他規定;
4.5.7業主/住戶就裝修事項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物業中心應予積極考慮并給予協助處理。
4.6裝修施工的竣工驗收
4.6.1裝修施工結束后,由業主/住戶和施工單住共同向物業公司提出驗收申請;
4.6.2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業主/住戶和施工
單位共同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
4.6.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負責人在《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內簽署"初驗合格",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如發現違章裝修情況,按《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處理;
4.6.4物業中心收回施工證,如有丟失,原交押金不予退還;
4.6.5施工隊當日清場離開;
4.6.6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三個月后,物業中心應對裝修施工組織復驗,復驗無問題,由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負責人在《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內簽署"復驗合格"后報物業經理審批。
4.7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
4.7.1裝修施工期間發現違章裝修的,物業管理中心應立即要求業主/住戶停止違章裝修,并視情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4.7.2批評教育,立即整改;
4.7.3出具《違反裝修規定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4.7.4出具《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對裝修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4.7.5停水停電(報物業經理批準);
4.7.6要求賠償損失(報物業經理批準)。
4.7.7裝修施工驗收時,如發現業主/住戶違章裝修的,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協同對違章裝修給樓宇安全、美觀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并視情況征得物業經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數額,由財務內勤按以下方法進行扣款,扣款順序為:
首先從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中扣款。
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再從業主/住戶裝修押金中予以補扣。
扣完業主/住戶裝修押金仍不能補償扣款的,要求業主/住戶給予賠償。
4.8退還押金、保證金
《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經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后,由財務內勤退還業主/住戶、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押金、保證金。
4.9裝修檔案管理
裝修完工,通過驗收,由物業助理收集、整理各裝修單元裝修資料,統一歸檔。
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住戶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住戶搬遷后。
5.0相關文件
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發放給業主/住戶的《裝修管理規定》。
篇2: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2000年修)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0年4月21日
(1999年12月28日成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竣工交付或投入使用的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房屋,包括住房和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及其他民用非住房。
本規定所稱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是指因裝修拆改房屋的墻、梁、板、柱、基礎、屋蓋等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以下簡稱房屋結構)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工作。
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范圍內民用非住房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m.airporthotelslisboa.com。五城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住房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龍泉驛、青白江區及縣(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工作。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保證房屋原有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結構,不得因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六條房屋使用人出資裝修,需要拆改房屋結構,必須征得房屋所有人的書面同意。使用人變更時,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設施設備不得拆除。
第七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確需拆改房屋結構,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并交驗下列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后,方可裝修。
(一)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二)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裝修設計方案、施工圖;
(三)實行物業管理的,應提交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意見;
(四)使用人裝修的,應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裝修的書面文件;
(五)房屋出租的,應交驗房屋租賃證;
(六)審批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發放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
(一)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有爭議的;
(二)房屋嚴重損壞或有險情未經修繕加固處理的;
(三)屬于危險房屋的;
(四)房屋在拆遷封戶范圍內的;
(五)未按第七條要求交驗有關資料的。
第九條五城區范圍內的城市房屋裝修,需要拆改房屋結構,屬民用非住房的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審批;屬住房的報所在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房屋在其他區(市)縣的,由所在區(市)縣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參照前款規定審批。
第十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自收到房屋裝修申請之日起(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的,發給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從事房屋裝修的設計、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具有相應資質等級和上崗證、方可承接裝修工程。
第十二條房屋裝修設計、施工、應當符合房屋結構有關規范和裝修工程質量標準,選用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原材料和配件。
第十三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拆改房屋結構,未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的,施工單位和個人不得施工;從事施工的單位和人個應當按照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裝修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
第十四條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應在施工現場公開張貼。
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按《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在房屋結構拆改完畢采取加固措施后七個工作日內,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房屋裝修結構安全驗收。
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自接到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繼續裝修或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房屋裝修結構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房屋所有人、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對房屋裝修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有權予以制止,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監督舉報。受理舉報的部門或單位對舉報人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八條房屋所有有或使用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可視情節輕重,對裝修住房的處以八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裝修民用非住房的處以三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領取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
(二)未按批準的裝修設計方案,拆改房屋結構的;
(三)未按規定
本文提要: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申請房屋結構安全驗收的;
(四)房屋結構安全驗收不合格繼續裝修或投入使用的。
第十九條從事房屋裝修的施工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并可視情節輕重按裝修工程造價的1%~5%處以罰款。
(一)明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而施工的;
(二)未按批準的裝修設計方案施工,拆改房屋結構的。
第二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拒絕、阻礙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單位和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指導,發現審批或驗收工作確有錯誤的,應予以糾正。
第二十三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秉公執法;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當的賠償責任。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裝修拆改房屋結構損壞毗鄰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因裝修拆改房屋結構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篇3: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
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
甲方:內蒙古z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姓名)裝修地址
丙方:(裝修公司名稱)
丙方對乙方該住房地址的房屋進行裝修,因裝修項目毗連甲方管理的房屋,并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為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保證房屋的居住安全及所用業主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協議。
一、一般規定
1、乙方在裝修前依照《裝修手冊》的規定,必須與丙方現場負責人一同到甲方(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相關的裝修手續,并嚴格按照《業主裝修申請表》中的范圍施工。裝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丙方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10號文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物業服務中心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物業服務中心的監督與管理。
3、禁止對建筑主體、承重結構進行改動;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禁止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禁止拆除連接陽臺墻體;禁止損壞房屋節能設施及其他影響建筑機構的使用安全等行為。
二、所交納的各項費用
項目金額備注
三、具體施工時間、期限
1、具體施工時間:
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節假日禁止噪音作業施工。
2、裝修期限:
在申報前,裝修公司必須估算裝修期限,如需延期,應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延期手續,方可繼續使用。
四、三方責任:
乙方如需裝修,乙方及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和安裝標準進行裝修工程,不得損壞小區房屋的建筑結構。
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及丙方應遵守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裝修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如附件),并提供該房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有效圖簽的裝修圖紙(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圖、水電施工圖)和資料。在不影響小區房屋結構、管道、電源、整體外觀、公共設施等和不觸犯《業主臨時規約》規定和有關政府法規下,甲方會對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批,審批工作自資料完整的申請表提交后三個工作日完成,若有資料欠缺或資質不符,自補件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完成審批;甲方為乙方提供有關房屋結構質量、水電系統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乙方工程施工后甲方參與驗收,并將施工技術資料留檔保存。如乙方在裝修施工期間對《業主裝修申請表》中的項目進行增、改、建,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施工。
2、未經甲方審閱和批準的安裝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裝工程一概不準動工。
3、丙方施工人員進入小區,經甲方批準并辦妥各式出入通行證后方可施工;丙方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必須遵守甲方秩序維護部的相關規定。
4、甲方同意乙方裝修后,乙方須與甲方協商安排施工材料的搬運時間、地點及所經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也不得弄污、損壞、堵塞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
5、裝修時,乙方須保持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設備的清潔和裝修單元內部衛生,對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揮發性的化學物品一定當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煙,以免發生災害。施工垃圾(不包括墻體砌體垃圾)由業主自行運到裝修垃圾指定清倒點,由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清理,墻體砌體垃圾由業主自行清理。
6、甲方有權在施工期內進入裝修房屋,巡查各項工程是否符合管理的審批規格。如發現丙方有違章施工情況,甲方可要求立即停工,并采取相應步驟糾正和補救違章施工情況,其間所引起的一切費用、損失或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7、因裝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為引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水、電、氣改管道及線路必須通知物業預留改線圖,否則出現維修時,無法找到管道,責任由乙方自負。
9、其它禁止項目:
(1)改變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裝置;
(2)懸掛或裝設任何物件于窗外(綠化植栽除外但須注意安全);
(3)更改樓宇主要結構(如支柱橫梁、結構墻、樓面及天花);
(4)放置神位或任何物體于單元外;
(5)更改原有屋外設計及外貌,例如不可擊穿外墻裝置空調機或其他用途;
(6)在單元大門或窗口裝置鐵閘或窗花。
(7)空調機
物業服務中心嚴禁業主擊穿墻壁作安裝空調機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調設備、室外管線任意垂懸、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墻墻面)。
(8)電視天線
客廳及主人房間均設有電視信號插座,接收有線電視節目及衛星電視節目因此嚴禁在窗戶及外墻裝置任何形式天線。
(9)抽氣風扇
小區所有單元內廚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預裝通風管道,業主不得另擊穿墻壁或天花以安裝抽氣扇。
(10)遮陽篷帳及檐篷
任何臨時或永久性之遮陽篷及檐篷不得設置。
(11)門窗
所有業主不得拆除或更換建筑物外觀門窗,門窗亦不可改裝反光玻璃或是其他類似材質,以免影響其他住戶。
10、丙方在施工現場配備滅火器材.嚴禁擅自動用明火.如需動用明火須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動用明火;施工用電保證安全用電,不得違章操作.
11、乙、丙兩方應處理好與相鄰業主關系,如因裝修施工中引起的業主投訴,應給予耐心解釋,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避免鄰里糾紛.
12、丙方施工前須將房屋所有下水管道地漏罩好,勿將施工混凝土,沙石等廢氣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內.
13、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貼于裝修戶門外,將本規定復印件貼于裝修戶門內,并有義務每天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管和巡查。
14、不得利用載m.airporthotelslisboa.com人電梯運載裝修材料、垃圾,如高層住宅戶確需使用應征得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并交納電梯使用費300元。同時不得用電梯運輸有污染性、超長、超重、銳利等物品,否則應當承擔電梯由此損壞的全部責任。
15、在房屋裝修過程中,應考慮木質裝修部位的防火處理、防治白蟻等蟲害;給水管
道(自來水、直飲水、溫泉水管道)安裝完畢須經試壓達標后方可封閉;同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維修人員到現場作好記錄,業主簽字認可。
五、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理
1、施工人員保證將裝修垃圾以密封袋裝方式搬運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點,并確保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無遺灑,如發生裝修垃圾遺灑,應負責清掃,恢復.
2、施工人員應確保裝修垃圾在室內有序堆放,并遠離室內可燃物.不得將裝修垃圾堆放在樓內公共區域,消防通道,設備管井內及樓外公共區域。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丙方裝修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110文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物業服務中心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違約處理,并交納相應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議補充條款。
八、本協議書壹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叁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生效。
九、本協議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
聯系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