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范例
為加強本小區房屋裝修的管理和監督,有效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小區環境整潔、美觀,協調及住戶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戶有一個安全、清潔、優美、舒適的居住環境。參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凡業主(住戶)進行室內裝修,應當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符合物業管理、消防、供水、供電、燃氣、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和標準,并需遵守我司對房屋裝修有關問題的規定:
一、裝修審批
1、房屋裝修應由業主本人(或業主委托人持業主書面委托書)會同其委托的裝修者到管理處申報,如實填寫《家庭居室裝修開工申請表》,由裝修單位負責人簽定《防火責任書》,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交驗裝修者《承建資格證書》原件,經管理處審批后,方可進行裝修。
2、裝修作業人員,憑身份證或暫住證等有效證件到管理處辦理《裝修出入證》,憑《裝修出入證》,方可進入小區裝修。
3、業主(住戶)和裝修者在辦理開工申請時,應分別向管理處交納裝修保證金等相關裝修費用(詳見《裝修收費項目及繳納標準》)。工程完工后,經管理處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發生,管理處在十日內退還業主和施工單位的裝修保證金;否則,要從保證金中扣除賠償費用或罰款,多退少補。
4、辦公樓或商場的裝修面積50平方米以上需申報龍巖市消防局防火科(地址:代查)審批;審批后,按審批要求進行裝修。
5、對未向管理處申報或不符合規定條件自行開工的家居裝修工程,管理處有權依法制止其違法裝修行為。
二、裝修范圍
1、家居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為:
a.家居裝修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
b.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c.在承重墻上穿洞,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
d.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f.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h.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的確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住戶應委托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2、樓頂、外墻、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深圳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3、住戶安裝分體及窗式空調需到管理處申報,并按管理處指定位置安裝??照{支架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應采用不銹鋼材質,固定螺栓必須經過防銹處理,否則,裝修住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害后果(如下雨鐵銹污染外墻面、空調墜落等)。
4、安裝防盜門不得妨礙鄰近住戶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不準改變原有門洞尺寸,不得損壞門洞四周的墻面。
5、為保證建筑外觀的統一協調,前陽臺的裝修必須符合龍巖市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不準封閉前陽臺、安裝防盜網)。房間窗戶允許在內側安裝防盜網,后陽臺允許封閉,但必須按管理處規定要求進行安裝。
6、禁止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提出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7、禁止擅自拆改供電、通訊、智能化線路。
8、禁止將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三、裝修施工管理
1、家居裝修者應自開工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完成裝修。如確實需要延期,應由業主本人(或業主委托人持業主書面委托書)前來辦理延期手續。
2、家居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
節假日原則上允許施工,但不得進行有噪聲及散發刺激性氣味的工作。
如在非工作時間內施工,或在節假日進行有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工作,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家居裝修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和財產的安全。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違者照章罰款。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應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4、未經批準,工作場地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炊具,電熱水棒等電熱設施;嚴禁使用煤氣。施工使用的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電動工具(或臨時接電線)須配開關箱,開關箱必須設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小于30mA,開關箱電源線須采用橡膠電纜,在施工完成后及時拆除。
5、裝修施工臨時動火、用電,應提前向管理處申報,并填寫《臨時動火/用電作業申請表》,說明動火、用電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種、負荷,動火、用電作業起止時間,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等等。
6、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規定,每50m2作業現場配備1個2Kg滅火器,每個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禁止使用1211滅火器)。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區住戶內進行裝修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防火責任人,簽定防火責任書,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8、各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要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9、如因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以及雇請施工的業主(
住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10、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的,管理處有權責令限期清理。不及時清理的,管理處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戶承擔。如同一樓有兩戶以上同時進行裝修施工,不能分清責任的,由各裝修戶共同負責。
1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保證公共設施完好、清潔,不得隨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裝修材料,不得在樓道、電梯內亂涂亂畫,否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12、需留宿樓宇裝修戶內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業主本人出面到管理處辦理擔保手續后,方可準許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樓宇裝修戶內,一經發現,按《龍巖市治安管理條例》規定送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13、裝修施工人員憑《裝修出入證》出入小區,工作期間應佩戴《裝修出入證》,不戴證件,涂改或轉借出入證的人員一經查出,將處以罰款和沒收證件,直至取消裝修資格。
14、管理處對裝修戶每天將不定時派專人進行巡查。裝修者應將在管理處申報時辦理的《裝修施工許可證》貼在裝修戶大門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進行。對上述違規問題輕者現場糾正,重者管理處將下發給裝修負責人《裝修違規通知單》,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四、違章裝修處理
管理處工作人員有權檢查裝修情況,裝修人員應自覺接受管理處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指導,對違反規定者,管理處有權作如下處理: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停水、停電;
5、賠償經濟損失;
6、參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罰則進行處罰。
7、以上幾種處罰可同時并處。
篇2: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2014)
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20**)
?。?0**年7月26日本溪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20**年10月20日本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管理,規范裝飾裝修市場秩序,保障裝飾裝修的工程質量和公共安全,維護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適用本條例。
列入文物管理的建筑、軍事管理區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活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管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以下簡稱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房屋室內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本條例所稱房屋裝修人(以下簡稱裝修人),是指進行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的城市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第四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應當遵守環境保護、結構安全及消防等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鼓勵采用環保節能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五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本溪市房屋修繕裝飾裝修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綜合執法、環保、公安、消防、工商、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質監及供水、供電、電信等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以外的裝飾裝修企業資質,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批、核發資質證書。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實行年審制度。年審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企業資質升級、降級或者吊銷的依據。企業信用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第九條 注冊地在本市以外的裝飾裝修企業到本市從事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接受工程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從事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的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證書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業務。
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監理、檢測。
禁止無資質證書、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或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從事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專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工程投資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裝修人應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十三條 裝修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ㄒ唬┓课菔覂妊b飾裝修施工合同及裝飾裝修企業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
?。ǘ┌凑找幎☉斘斜O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的證明文件;
?。ㄈ┰O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者加大荷載部位的裝飾裝修設計方案;
?。ㄋ模M足施工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ㄎ澹┍WC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方案;
?。﹪鴦赵?、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應當提供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文件;
?。ㄆ撸┓?、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上述材料齊全、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 裝修人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五條 住宅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前,裝修人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辦理登記備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以外的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裝修人應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涉及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設計方案,裝修人應當委托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應當簽訂裝飾裝修合同。
裝飾裝修合同一般應當包括裝飾裝修材料及技術要求、價格及支付方式、質量保證金預留額度和糾紛解決途徑等主要內容。
提倡使用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的裝飾裝修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七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向裝修人書面告知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并依據業主規約或房產管理有關規定與裝修人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協議應當包括房屋安全、電梯使用、建筑垃圾處置、允許施工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時,裝飾裝修企業和從業人員應當服從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的管理,并按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要求進行施工,需要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提供電氣及其他管線線路圖的,相關單位、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八條 禁止下列房屋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ㄒ唬┙涜b定為C、D級危險房屋的;
?。ǘ┘{入征收范圍的;
?。ㄈ┧痉C關依法查封和進入仲裁、訴訟程序的。
第十九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鸶姆课菔覂裙┧?、供暖、燃氣管道及通信設施的,應當經相關管理單位同意;
?。ǘ└膭臃浪畬拥?,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ㄈ┳袷厥┕ぐ踩僮饕幏?,保證作業人員及相鄰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ㄋ模┭b飾裝修材料應當均勻堆放,不得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使用。產生的各種廢棄物,應當與生活垃圾相區分,并依照相關法規規定堆放、清運。
第二十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米宰儎咏ㄖ黧w和承重結構及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穿鑿樓面;
?。ǘU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ㄈ┰跇敲娼Y構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線;
?。ㄋ模└淖兩钗鬯欧殴灿迷O施;
?。ㄎ澹p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
?。]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和廚房;
?。ㄆ撸┰跇翘蓍g、消防通道、電梯間、單元入口處堆放廢棄物;從樓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拋棄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棄物;
?。ò耍┎鸶南涝O施及封堵消防通道;
?。ň牛┰?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7時之間及高考、中考期間或市政府有特殊規定的時段進行產生噪聲、振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第二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房屋的質量和結構安全,并按照國家有關裝飾裝修強制性標準、行業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檢測。
裝飾裝修企業,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并依法承擔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公示牌,公示企業名稱、施工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出具質量保修書,正常使用條件下,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涉及外墻面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期自裝修人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損失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共用部位的設施、設備損壞或者相鄰住宅?漏水、管道堵塞、停水停電的,裝修人應當予以修復;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屬于施工方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其追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緊急排險措施:
?。ㄒ唬┙M織人員撤離;
?。ǘ┓忾]施工現場;
?。ㄈ┪蟹课莅踩b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技術鑒定;
?。ㄋ模┴熈钛b修人依據鑒定意見進行緊急處理。
第二十六條 裝飾裝修企業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標準,向裝修人主動交付主要材料的合格證、說明書、保修單,并留存下列資料:
?。ㄒ唬┐砩痰拇碜C明;
?。ǘ┊a品執行標準;
?。ㄈ┊a品合格證書;
?。ㄋ模┊a品使用說明書;
?。ㄎ澹┓ǘóa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相應批次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禁止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國家明令淘汰的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十七條 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質量檢測,經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實施檢測。
第二十八條 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前,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環境污染檢測機構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實施檢測。
環境污染檢測機構接受委托后,應當按照國家、行業的標準和規范進行檢測,向委托人提交書面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對管轄區域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現場進行巡查,發現裝修人或者施工方在裝飾裝修施工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應當予以制止;對不聽勸阻、拒不糾正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到現場檢查核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對違反《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依據協議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管理單位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概裳b飾裝修企業或者限制其他合法裝飾裝修企業及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
?。ǘ娦型其N裝飾裝修材料或者限制裝修人購置的裝飾裝修材料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
?。ㄈ┻`背裝修人意愿直接或者間接提供各種與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相關的有償服務;
?。ㄋ模┻`法收取費用。
第三十條 核發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實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結束后,裝修人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裝修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裝修人持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備案證明向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經裝修人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向裝修人交付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施工圖。
第三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ㄒ唬┫蚴蟹慨a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ǘ┭b飾裝修合同中有仲裁約定的,按約定申請仲裁;
?。ㄈ┫蛉嗣穹ㄔ禾崞鹪V訟。
第三十二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未到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連續兩年未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第三十三條 從事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設計、監理、檢測單位處合同約定的設計費、檢測費或監理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資質證書被吊銷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鑒定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情節嚴重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并對裝修人處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違反第(八)項、第(九)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六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合同約定工程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低于五千元的按五千元處罰。
第三十七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對管轄區域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不予制止、不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或違反禁止性行為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及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需要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提供電氣及其他管線線路圖不予配合的,以及裝飾裝修企業驗收合格后不向裝修人交付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施工圖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裝飾裝修工程不經過竣工驗收即交付使用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城市住宅區和住宅小區以外的房屋,以及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實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有違反規劃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查處,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條 房產、綜合執法、規劃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和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主體結構,包括房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本條例所稱承重荷載,是指直接將本身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剪力墻、懸索等。
第四十四條 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屋室內裝飾裝修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未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適用本條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
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辦法(2012修正)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辦法(20**修正)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已經本溪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二○○七年八月二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號
《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年3月13日本溪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高宏彬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按照《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國發〔20**〕25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廢止《本溪市土地開發復墾辦法》等3件市政府規章、修改《本溪市檔案管理規定》等7件市政府規章。
......
四、《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32號)修正案
1.第十四條第(一)項:“未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對正在實施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的,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辦理審批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修改為:“未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對正在實施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的,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辦理審批手續?!?/p>
2.第十四條第(二)項:“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質量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修改為:“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質量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p>
3.第十四條第(三)項:“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改變外墻立面色彩、影響城市市容景觀的,責令限期恢復原貌,逾期未恢復原貌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修改為:“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改變外墻立面色彩、影響城市市容景觀的,責令限期改正?!?/p>
......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辦法(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市貌整潔美觀,維護公共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遼寧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本溪市城市房產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我市建成區內從事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活動及其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是指使用保溫材料、裝飾材料、粘結材料和增強材料等對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外墻進行保溫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第三條 本溪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的行政主管部門。規劃建設、工商、公安、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按照各自職責,配合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做好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第四條 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應遵循統一有序、安全美觀、節約能源的原則,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课萃鈮Ρ卦O計應充分考慮外墻裝飾的內容和需要;
?。ǘ┓课萃鈮Ρ匮b飾裝修標準和材料選擇應與建筑物的性質、功能、標準及其所處城市環境相適應,施工工藝符合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ㄈ┩鈮Σ坏秒S意增加原設計以外的影響建筑外觀和周圍環境以及荷重等不安全因素的內容,保溫裝飾裝修應與周邊建筑外墻立面色彩、造型保持一致,與城市景觀協調;
?。ㄋ模┓铣鞘幸巹?、市容、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第五條 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應按下列規定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ㄒ唬┪纯⒐を炇?/a>但已入住使用的房屋,由開發單位提出申請;
?。ǘ﹩挝蛔怨芊课?,由產權單位提出申請;
?。ㄈ┦兄惫芄蟹课?,由房產維修單位提出申請;
?。ㄋ模嵭形飿I管理房屋,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為提出申請;
?。ㄎ澹┢渌鼣M實施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的住宅,以整棟樓或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在所有業主(包括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下同)達成統一意見并告知房屋維修單位后,委托保溫裝飾裝修施工企業辦理申請手續。前款規定的房屋位于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必須以整棟樓為單位提出申請,以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房產維修單位或者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裝飾裝修人提出申請,并告知住宅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禁止的行為和事項。
第六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受理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申請,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答復,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發放《施工許可證》。未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實施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
第七條 申請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應當填寫《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暾埲松矸葑C明;
?。ǘ┪写砗贤?/a>;
?。ㄈ┦┕ど暾?;
?。ㄋ模┦┕て髽I資質證書;
?。ㄎ澹┩鈮Ρ匮b飾裝修方案;
?。┕こ藤|量監督委托書。
第八條 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施工,其他企業或個人不得從事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活動。保溫裝飾裝修企業的資質由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認定。
第九條 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應當按照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禁止夜間(19:00?次日7:00)進行有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城市主干路兩側的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施工期限不得超過15天。施工企業應當嚴格施工現場管理,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并在裝修活動結束后及時拆除、清理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
第十條 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竣工后7日內,由裝飾裝修人告知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施工企業應當返工或者返修。
第十一條 本辦法施行前實施的城市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由開發建設單位、產權單位或房產維修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登記,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核查,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 規定的,責令裝飾裝修人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 裝飾裝修人對其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出現危險征兆的,應及時加固或拆除。因房屋外墻保溫材料脫落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依據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約定,由裝飾裝修人或施工企業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房產維修單位或者物業管理企業,對管理范圍的住宅應開展經常性巡查,發現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予以處罰:
?。ㄒ唬┪唇浭蟹慨a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對正在實施房屋外墻保溫裝飾裝修工程的,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辦理審批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ǘ┓课萃鈮Ρ匮b飾裝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質量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ㄈ┓课萃鈮Ρ匮b飾裝修工程改變外墻立面色彩、影響城市市容景觀的,責令限期恢復原貌,逾期未恢復原貌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ㄋ模┮婪◤娭撇鸪姆课萃鈮Ρ匮b飾裝修工程,拆除費用由裝飾裝修人承擔,并按照裝飾裝修的立面面積對裝飾裝修人處以每平方米100元罰款;
?。ㄎ澹┓课菥S修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履行監管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课萃鈮Ρ匮b飾裝修施工企業未按照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施工的,給予警告或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六條 阻礙房產管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房產管理工作人員不作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本溪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