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五)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天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荊州分公司 。
甲方是指:1、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有房屋出售單位(產權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
乙方是指購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購買(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 房屋位置;戶型;建筑面積。
為規范房屋的裝修行為,保持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裝修房屋的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向甲方辦理裝修登記手續并提出裝修設計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裝修登記并審核同意裝修設計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憑甲方編發的出入證進出小區,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乙方對裝修施工人員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五、裝修期間,甲方將派員按本協議對裝修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應服從監督管理。
六、乙方保證施工人員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和離開小區,并遵守相關裝修施工時間的規定。
七、裝修時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一樓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墻等房屋承重結構構件;
3、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樓面裝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經批準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如確需改動,須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5、經甲方及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乙方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時,乙方應保證線路及管道暢通,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整體功能及相鄰住戶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過環保規定的高噪聲電動工具;
7、房屋外掛設備如空調等須遵守甲方統一規定進行施工;
8、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消防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9、公共場所、公共配套設施的裝修應經過市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施工。
八、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前用袋裝好,日產日清。委托甲方清運時,實行有償清運,有償清運費由乙方按甲方制定標準支付。凡亂扔亂倒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乙方違反規定裝修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或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拒不服從甲方監督管理的,乙方支付100-200元的違約金。
十、因裝修施工或搬運裝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停電、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因搬運、裝飾裝修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按約定交納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十二、乙方裝修完畢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證,甲方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過3個月再復驗。
1、復驗確定無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后,甲方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但不計算利息。
2、復驗發現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的房屋損失補償費,余額在1個月內返還乙方(不計算利息)。
3、房屋損失補償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房屋損失補償費專項存儲,全部用于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十四、本協議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小區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
小區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
甲方: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給z住戶提供方便的裝修服務,甲方同意乙方在z內設點展示并承攬裝修業務。為加強管理,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簽訂《z家庭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償提供給乙方宣傳展示場地,并為乙方宣傳展示提供方便;
2、督促乙方在裝修前須到物業部辦理裝修手續;
3、裝修期間,對裝修單位實施管理,嚴格按照乙方申報的裝修方案監督其施工;
4、負責監督乙方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第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保證房屋原有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結構,不得因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進行裝修;
5、參與乙方房屋裝修的竣工驗收,清算乙方預交的費用和如期退付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1、簽訂本協議后即交納展示場地費每月300元;安裝電腦的電費每月100元;工作人員辦理〈出入證〉保證金每證每月10元;〈出入證〉工本費每證2元;按月計算提前交納。乙方如不交納下月費用,甲方將視其退場。甲乙雙方如需終止此合同均應提前通知對方;
2、在不違反結構安全規定和不破壞房屋原有的整體性,不影響建筑物外觀(含外墻窗、陽臺門)的情況下可根據業主對原房屋使用性質的需要進行裝修,并取得在房管部門辦理裝飾裝修《許可證》,若未辦理上述證照,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向甲方提交裝飾裝修設計方案(含施工平、立、天棚、水電路線圖),一經甲方核準,須按圖施工。
3、在苑區內承攬工程后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交納裝修保證金(每戶3000元,完工驗收后三個月退還),建渣清運費(每戶200元)及辦理《裝修施工證》(一戶一證);在辦理完畢裝修許可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后,才能進場裝修;
4、因裝修造成對樓宇、公共設備設施的損壞,愿意承擔一切損失及費用,負責對承攬的房屋裝修出現質量問題進行維護,維修期為壹年.
5、愿意對所雇用之員工若有不端行為時依照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6、苑區內房屋、樓道、門窗上不設置廣告牌及布幅廣告.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依據有關規定糾正其在裝修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根據其違規行為的情況,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報房管、城管、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處理。
四、本協議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簽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進場物品:
篇3: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業主或住戶):
乙方(物業企業):花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裝飾裝修住宅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積:______
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號)、《江蘇省住宅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蘇建法5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的特點,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裝飾裝修房屋的過程進行管理服務的權利。
3、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詳細閱讀管理處制定的《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清楚明白規定的內容,在裝修期間遵守《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其聘用的裝飾裝修企業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5、甲方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保證不發生下列(但不限于)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成衛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出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的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條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點和基礎等。
本條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他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住、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6、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活動,未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燃氣管理單位批準,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為:
(1)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墻上開門、窗。
(3)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7、甲方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以及涉及到第6條裝修工程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施工。
8、甲方有義務要求所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遵守施工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和設施。
10、甲方不得拒絕和阻礙乙方依據本協議和《裝修管理規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11、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損失和傷害時,須承擔陪償責任
12、甲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裝修押金和有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進行監管的權利。
2、根據本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裝修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對甲方裝修房屋的所有權證和裝修人資格進行確認,對裝飾裝修方案進行審核。
4、發現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有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行為的,或者未經批準實施第一條第6款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對于甲方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裝飾裝修企業強行推行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交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填寫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中,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裝修管理規定》對其進審核。
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裝修期限公寓不得超過90天,如確屬需要,必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的時間
施工作業時間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墻、電鋸、電鉆)裝修,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時間作業,以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日產日清,并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和清運,不得在公共樓梯、樓道及其他公共場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設施、防盜及戶外設施的安裝要求
甲方對于空調機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煙機排煙管道、燃氣熱水器排水管、排氣扇、防盜窗花、晾衣架、戶外增設照明、汽車防護篷、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的要求,服從乙方維護建筑物外觀和小區整體環境的統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現場指導。
第三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裝修保證金
1、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甲方向乙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為每戶1500元。
2、房屋裝修完畢,經查驗無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應在三個月內全額退還裝修保證金,發現有裝修違反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按實際損失扣除其裝修保證金,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應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裝修垃圾清運費
1、住宅裝飾裝修產生的裝修垃圾,有乙方負責統一清運。
2、甲方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向乙方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為2.5元/㎡。
3、甲方在裝修過程中,因拆除的墻體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實另收費用為30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內容及《裝修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勸要求甲方補交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協議,未實施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內容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裝修管理規定》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簽字之日生效。
附件:《裝修管理規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