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處免費,即指10分鐘內維修免收服務費;
“二”兩個整潔,即指報修單填寫整潔、維修結束場地清潔;
“三”是三個標準,即指服務要準時,要遵守員工行為規范,要詢問業主是否還有其他服務需要;
“四”是指維修隨帶工作,上門維修帶工具箱,帶鞋套,帶專用地墊,帶兩塊毛巾(一塊擦手,一塊清潔維修場地)。
篇2:汽車總站維修車間主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汽車總站維修車間主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組織并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3保證生產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標準。
1.4工作中杜絕“三違”。
1.5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6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7履行落實應急預案職責。
1.8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標準
2.1每天召開班前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2.2車間內各種消防器材設備、用電線路、設備完好有效,安全防護用品和各類警示標志齊全,放置合理。
2.3組織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4組織制定、修訂本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本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
2.5落實車輛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2.6員工勞動防護用品規范使用。
2.7組織好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
2.8每月對本車間各崗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9每天進行巡回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2.10杜絕未經允許駕駛維修車輛現象。
2.11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從業人員規范操作。
2.12組織并參加安全培訓、活動和應急演練。
2.13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4做好安全工作記錄并按照規范化要求歸檔。
3安全考核
3.1安全規章制度、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未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扣10分。
3.3員工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扣10分。
3.4不組織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組織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6未經允許駕駛維修車輛,扣50分。
3.7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消除或制止,扣50分。
3.8從業人員違規操作,扣50分。
3.9未按規定對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考核,扣50分。
3.10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扣50分。
3.11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12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三十四
篇3:汽車總站維修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汽車總站維修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3保證本班組生產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標準。
1.4工作中杜絕“三違”。
1.5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6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7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8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9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進行檢舉,拒絕執行。
2、安全標準
2.1每天召開班前會,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2.2在工作前檢查工具和設備是否完好,安全裝置是否有效,杜絕使用有故障的工具和機具。
2.3自覺并督促員工規范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4遵守并督促員工落實安全操作規程,
2.5每天檢查各類電器設備、安全裝置的工作狀況,確保性能可靠。
2.6每天對工作場所內警示標志、設施設備、用電線路、員工操作進行檢查,即時糾正違規操作,消除事故隱患。
2.7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消防技能,及時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2.8杜絕本班組員工未經允許駕駛維修車輛。
2.9每月對本班組各崗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10組織并參加安全培訓、活動和應急演練。
2.11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從業人員規范操作。
2.12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不組織召開班前會,扣10分。
3.3未自覺使用并督促員工規范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扣10分。
3.4不會正確使用消防設備和器材,扣1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6班組員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扣20分。3.7不組織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應急演練,扣20分。
3.8不按規定對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考核的,扣50分。
3.8班組員工違反特種作業規定,扣50分。
3.9本班組人員未經允許駕駛維修車輛,扣50分。
3.10發生“三違”事件或者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