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樓工作程序范例
1.交樓資料
1.1. 業主收樓需提供的資料: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樓通知書》;如受委托收樓需交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或授權書;如自行交納維修資金的須交銀行交款回執復印件。
1.2. 業主需簽收文件:《管理公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資料簽收單》
1.3. 業主須交回的資料:《業主資料登記表》
1.4. 業主領取的資料:《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質量保證書》、《物業使用手冊》、《煤氣使用手冊》等到其他配套設施的相關資料
1.5. 物業公司存檔的資料:《業主資料登記表》、《管理公約》或附頁、《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品資料簽收單》、《樓宇情況驗收表》、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或授權書、自行交納維修資金的須交銀行交款回執復印件。
1.6. 物業部提前一天將需交樓的房號提供各小組工作人員,并對單元內衛生情況進行檢查,準備好工作物品、收樓資料、表格、掌握維修材料的備料情況,確定維修人員進場事宜及待命地點。
2. 驗樓注意事項:
2.1. 驗樓人員必須對毛坯房、裝修房的房型、驗收標準、水電設施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可以向業主提供專業的咨詢;
2.2. 驗樓組人員必須對工程整改負責人及工作程序非常熟悉,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業主需求,力爭業主信任;
2.3. 驗樓時保持親切、溫和的態度及專業的姿態,除回答業主問題外,不主談房屋問題,適當地與業主拉家常;
2.4. 記錄房屋問題時要記清部位、程度,敘述要專業;
2.5. 遇到較難的業主時不糾纏,只聽少說,盡可能技巧地減少驗樓時間;
2.6. 不輕易給業主承諾,更不可書面承諾;
2.7. 發現業主對現場記錄/錄像等,即時策略地制止并報告領導;
3. 工程整改與跟進
3.1. 驗樓人員驗樓完畢即將《驗樓表》交收表組工作人員,收表組工作人員即時交項目工程部門現場負責維修的工程師派發《工程整改單》,(一式兩份,物業留底一份),并注明要求整改完成時間;
3.2. 物業服務中心物業部指定專人每天對發出的《遺留工程服務單》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匯總;對逾期未動工的即時與項目負責維修的工程師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溝通催促;每天將整改進度表報客服前臺,由前臺負責與業主聯絡反饋信息;
3.3. 較大的工程問題須當天匯報物業部經理、客服主任、物業部現場負責人,專人專項負責落實,并通報給項目負責人;
3.4. 能夠現場解決的小問題盡量在業主當面現場解決。
4. 每天的資料匯總
4.1. 每天收樓情況匯總:應收戶數、實收戶數、不收戶數及原因進行統計,整理為《收樓日報》
4.2. 已收樓業主資料匯總存檔;
4.3. 每天發出的工程整改單匯總:已發數、回收數、較大工程問題、前天工程整改情況檢查匯總;
4.4. 貴賓室接待情況匯總;
4.5. 業主投訴匯總。
5. 收樓工作總結
5.1. 每次集中收樓后由該物業部提交書面《收樓工作總結》,對收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成功處理個案形成資料交公司品質督部作為培訓資料。并對《項目交樓工作指引》進行補充和修改。
6.相關文件和記錄
6.1《管理公約》
6.2《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3《物業使用手冊》
6.4《房屋使用說明書》
6.5《房屋質量保證書》
6.6《業主資料登記表》
6.7《業主資料簽收單》
6.8《樓宇情況驗收表》
6.9《遺留工程服務單》
6.10《收樓日報表》
篇2:順德區新建商品房交樓程序指引(2012年)
順德區新建商品房交樓程序指引(20**)
為規范我區新建商品房交樓程序,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擬定以下程序指引,請遵守執行。
一、新建商品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交付使用:
(一)已取得《建(構)筑物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符合《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雙方所簽的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條件。
(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已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1.毛坯房通水、通電至表前,帶裝修房屋室內已通水、通電。用電已納入城市供電系統,不使用臨時施工用電。
2.電梯已經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院順德分院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合格標志。
3.雨水、污水排放納入永久性城鄉雨水、污水排放系統;確因客觀條件所限需采取臨時性排放措施的,應當經市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并確定臨時排放的期限。
4.使用管道燃氣的,完成室內、室外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燃氣管網鑲接。
5.電話通信線、有線電視線和寬帶數據傳輸信息端口敷設到戶。
6.小區與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間有直達的道路相連。
7.按照設計標準預留設置空調器外機和冷凝水排放管的位置。
8.小區內的綠化建設已按合同約定完成。
9.工程分期建設的,建成的商品房周邊場地清潔、道路平整,與施工工地有明顯有效的隔離措施。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通知收樓可采用郵寄、電話、傳真、短信等形式,具體依合同的約定,提倡使用書面通知形式。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收樓現場公示所交付范圍商品房的《建(構)筑物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辦理收樓手續的,應公示授權委托書。
四、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業主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所交付單元的《宗地平面圖》(經順德區測繪產品質量管理所蓋章確認),帶裝修的房屋應當出具管線分布竣工圖。實行智能化管理小區應當為每戶免費配置3張小區出入證(IC卡,下同),機動車按一車一證的方式免費配置車輛出入證。
五、《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用戶報修的單位、答復和處理的時限等內容。
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且不得低于以下標準: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二)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2.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3.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5.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6.管道堵塞2個月;
7.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8.衛生潔具1年;
9.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10.白蟻防治期15年;
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六、《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一)《住宅使用說明書》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10.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住宅應有提示。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m.airporthotelslisboa.com等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七、驗房程序
交樓時,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派員陪同業主對房屋質量進行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陪同驗房。
業主驗房時可重點查看以下
資料和部位: (一)是否齊備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資料。
(二)房屋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包括戶型、朝向、 尺寸、結構等。
(三)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如發現結構問題,應在入住前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如發現非結構性和裝修問題,驗房人員應如實做好書面記錄,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按《住宅質量保證書》所承諾的期限進行維修;
(四)廚房、衛生間以及有防水要求的陽臺應當進行閉水試驗。
(五)小區的配套設備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
八、商品房的建設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業主提出的房屋質量異議屬于普通房屋質量保修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住宅質量保證書》承擔保修責任,不影響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九、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書面收樓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收樓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交,不得預收。業主應當在建設單位交付物業后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否入住不影響物業服務費的繳交。
十一、非住宅用途的商品房交付程序參照本指引執行。
篇3:新世界物業交樓工作程序
新世界物業交樓工作程序
1.1.業主收樓需提供的資料: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樓通知書》;如受委托收樓需交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或授權書;如自行交納維修資金的須交銀行交款回執復印件。
1.2.業主需簽收文件:《管理公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資料簽收單》
1.3.業主須交回的資料:《業主資料登記表》
1.4.業主領取的資料:《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質量保證書》、《物業使用手冊》、《煤氣使用手冊》等到其他配套設施的相關資料
1.5.物業公司存檔的資料:《業主資料登記表》、《管理公約》或附頁、《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品資料簽收單》、《樓宇情況驗收表》、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或授權書、自行交納維修資金的須交銀行交款回執復印件。
1.6.物業部提前一天將需交樓的房號提供各小組工作人員,并對單元內衛生情況進行檢查,準備好工作物品、收樓資料、表格、掌握維修材料的備料情況,確定維修人員進場事宜及待命地點。
2.驗樓注意事項:
2.1.驗樓人員必須對毛坯房、裝修房的房型、驗收標準、水電設施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可以向業主提供專業的咨詢;
2.2.驗樓組人員必須對工程整改負責人及工作程序非常熟悉,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業主需求,力爭業主信任;
2.3.驗樓時保持親切、溫和的態度及專業的姿態,除回答業主問題外,不主談房屋問題,適當地與業主拉家常;
2.4.記錄房屋問題時要記清部位、程度,敘述要專業;
2.5.遇到較難的業主時不糾纏,只聽少說,盡可能技巧地減少驗樓時間;
2.6.不輕易給業主承諾,更不可書面承諾;
2.7.發現業主對現場記錄/錄像等,即時策略地制止并報告領導;
3.工程整改與跟進
3.1.驗樓人員驗樓完畢即將《驗樓表》交收表組工作人員,收表組工作人員即時交項目工程部門現場負責維修的工程師派發《工程整改單》,(一式兩份,物業留底一份),并注明要求整改完成時間;
3.2.物業服務中心物業部指定專人每天對發出的《遺留工程服務單》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匯總;對逾期未動工的即時與項目負責維修的工程師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溝通催促;每天將整改進度表報客服前臺,由前臺負責與業主聯絡反饋信息;
3.3.較大的工程問題須當天匯報物業部經理、客服主任、物業部現場負責人,專人專項負責落實,并通報給項目負責人;
3.4.能夠現場解決的小問題盡量在業主當面現場解決。
4.每天的資料匯總
4.1.每天收樓情況匯總:應收戶數、實收戶數、不收戶數及原因進行統計,整理為《收樓日報》
4.2.已收樓業主資料匯總存檔;
4.3.每天發出的工程整改單匯總:已發數、回收數、較大工程問題、前天工程整改情況檢查匯總;
4.4.貴賓室接待情況匯總;
4.5.業主投訴匯總。
5.收樓工作總結
5.1.每次集中收樓后由該物業部提交書面《收樓工作總結》,對收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成功處理個案形成資料交公司品質督部作為培訓資料。并對《項目交樓工作指引》進行補充和修改。
6.相關文件和記錄
6.1《管理公約》
6.2《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3《物業使用手冊》
6.4《房屋使用說明書》
6.5《房屋質量保證書》
6.6《業主資料登記表》
6.7《業主資料簽收單》
6.8《樓宇情況驗收表》
6.9《遺留工程服務單》
6.10《收樓日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