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交樓前期工作的組織管理
1.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的組織管理工作由該項目部全面負責;
2.該項目部于收樓前30天組織成立收樓工作小組,并在成立當天召開綜合協調會,討論確定交樓方案(含交樓時間、進度、地點、費用、現場布置、人員安排、維修隊等事項),明確應售已售物業、應售未售物業、自營物業、應向政府移交的物業等。交樓工作小組由該項目負責人為組長,營銷、行政、物業、工程負責人為副組長,營銷、行政、物業、工程各指定協調、組織、實施的專職人員任組員;
3.物業服務中心在綜合協調會召開之后,按會議精神與項目部確定《樓宇質量保證書》、《樓宇使用說明書》等資料的交付時間和責任人;與項目部確定《駿工驗收備案表》、永久水、電使用文件、消防驗收文件等需公示文件的交付時間和責任人,并按時專負責跟蹤溝通獲得上述資料;
4.物業服務中心在綜合協調會召開三天內起草該期樓宇《交樓工作方案》交物業公司本部審核。工作方案內容包括:
4.1樓工作小組組織架構
4.2交樓工作流程(見后)
4.3人員安排(見后)
前期準備-- 收樓 -- 收樓 --前期 準備
4.4費用預算:現場布置、資料印刷、辦公文具、人員加班等
4.5現場物品布置及來源:環境氣氛布置物品、指引牌、標識牌、文件公示牌、辦公桌椅、臺布等落實到部門。
4.6現場公示文件落實安排公示文件有: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樓宇的條件進行公示。
4.7收樓資料的印刷:業主公約、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檔案表、樓宇情況驗收表、業主資料簽收表、收樓確認書等。
4.8收樓進度安排:由項目與物業部一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9環境清理時間安排項目提前十天確認清潔進場工作,物業部跟進質量和進度。
4.10后勤安排由項目行政、物業服務中心行政人員安排。
物業公司在二天內審核完交項目部行政部結合項目部各部門的工作匯總后,報項目部下發《交樓工作方案》,各部門按方案確定的項目、時間分別落實完成。明確項目和物業服務中心各自負擔的費用。
5.物業公司在綜合協調會召開以后,由該項目物業服務中心成立分戶驗收小組和設施、設備驗收組,對物業進行分戶驗收和設備驗收,即時將驗收情況反饋至項目工程組交樓工作小組成員組織進行整改,全程跟進整改情況;與承建單位、項目工程單位及相關部門對機電設備、消防、給排水、電梯等公共設施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全程跟進調試過程,接收全套技術資料。該小組應明確工作目標、標準、完成時間及考核措施,將工作安排計劃表上墻,由公司本部品質督導部監督、檢查;
6.物業公司在綜合協調會召開以后五天內由該項目物業部呈報該期樓宇的《物業管理方案》,物業服務中心在三天給予批復,報項目部;項目部應于三天內批復。物業服務中心從收樓前十天開始按項目批復的《物業管理方案》實施物業管理;
7.該項目工程部門、物業公司會同承建單位在交樓三天前成立快速維修隊,由項目工程部門指定兩名以上工程師任隊長,由土建、給排水、鋁合金、及裝修等人員組成,交樓期間常駐收樓現場待命(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待命地點)即時維修。交樓工作沒有結束,維修隊不得撤離。(建議此條項目部在施工合同中注明);
8.該項目的相關部門應按綜合協調會確定的時間按時完成現場布置、客戶交樓進度組織、資料交付、物品準備等工作,由項目總經理檢查、監督。交樓前三天、前一天交樓工作小組人員分別對前期準備情況進行檢查、修正;
9.物業公司在交樓前三天對全體參與收樓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前一天進行現場模擬培訓。
10.收樓前二十天,由項目或項目委托物管公司對應交樓宇進行清潔開荒工作招標。費用由項目部承擔,組織和質量檢查由物管公司負責。在收樓前十天開始清潔開荒,確保業主收樓良好的第一印象。
篇2:項目部交樓工作組織管理
項目部交樓工作的組織管理
1.現場布置:確定交樓現場后,由項目營銷策劃部門負責現場布置方案,方案交參與交樓各部門一份?,F場布置原則:
1.1營造熱烈、隆重的大環境氣氛;
1.2內布置以溫馨、親切為主色調,播放高雅的輕音樂;
1.3現場必備的公示文件;
1.4沿途的路途指引標識、停車場標識、室內各功能室的標識牌、臺卡;
1.5驗證、收費、簽約分開不同房間;
1.6設置單獨的貴賓室,接等重點客戶;
1.7設立客戶休息室,避免客戶過多引起混亂;
1.8現場布置各項工作的守成時間、標準、責任人在收樓工作方案中確定。
2.人員分工
2.1外圍工作人員如保安、車場管理員、形象崗、禮賓員等物業部負責;
2.2前臺接待組、派號員由物業部指派;
2.3驗證組由項目客服部門指派人員;
2.4收費組由項目財務、物業服務中心財務指派人員;
2.5簽約填表組由物業服務中心指派人員;
2.6現場服務、指引組由客服組指派人員;
2.7貴賓接待室由項目客服、營銷、物業各派一名領導負責,物業公司備齊全相關政策、法規資料備用;
2.8驗樓組由物業部安排人員
2.9鑰匙管理及收表組由物業部安排人員;
2.10工程整改由項目工程師、物業部指定工程人員、承建商指定負責人組成;
2.11項目工程部門、客服部門、營銷部門、物業公司各指定一名總協調負責人員;
以上人員安排在《交樓工作方案》中落實每個人的崗位、工作時間、職責,由交樓小組組長、副組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