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渝海物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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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 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渝海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董事長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管理處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7、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第十六條 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 管理處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  管理處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管理處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是管理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負責對管理處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處員工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體素質檢查,嚴禁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準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篇2: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為了杜絕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把反違章特別是反習慣性違章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對所有安全生產行為的管理。

  三、職責:安全生產獎懲由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人資部協助。

  四、內容

  (一)按違章情節分下列3個層次進行處罰:

  1.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給予開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現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或約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重傷以上(含重傷)傷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因違章待崗達到兩次的。

  2.對下列嚴重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處罰。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輕傷或自身輕傷、重傷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違章記分累計達到10分。

  (3)違*火管理制度進行工業動火。

  (4)違反規定運輸、儲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帶電作業未設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

  (6)駕駛員灑后駕車。

  (7)未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8)安全監督人員發現違章作業,不按規定進行處罰。

  3.對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2至10分的違章計分或50~300元經濟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違反《公司區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駕駛機動車輛。

  (3)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完好。

  (4)不按要求組織、參加安全活動。

  (5)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在可能使作業人員滑、掉落造成傷害的場所施工作業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行車。

  (8)在高壓、電氣作業過程中,與高壓、帶電體不按規定保持安全距離。

  (9)電氣設備接地接零不規范或未采用漏電保護器。

  (10)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線頭裸露、保險絲不規范、開關無標識。

  (11)未按標準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14)在聚集場所未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未安裝應急照明燈或應急照明燈失效。

  (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檔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

  (16)擅自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

  (17)消防、滅火器材被遮檔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設備未掛警示標志或無專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場所,未按規定配備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具。

  (20)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1)未經批準使用電爐、煤爐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3)上崗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護目鏡等)。

  (24)生產作業場所或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的標志,封閉、堵塞生產作業場所或員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

  (27)特種設備防雷裝置和設施,防靜電接地裝置,高壓電工用具等未按規定檢測、檢驗。

  (二)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獎勵或晉升:

  1.對遵規守紀,一年內無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一線員工予以獎勵50~100元。

  2.對及時發現隱患并排除隱患的行為給予獎勵100~200元。

  3.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并經公司采納有成效的給予獎勵300~500元。

  4.對舉報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人員給予獎勵50~200元。

  5.對為安全生產作出貢獻者,視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

  五、相關記錄

  《違反安全生產處罰通知單》AQ-BZH33

篇3: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三、例會的召開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2.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3.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等。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建檔事項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五、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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