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小區內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小區財產和業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2.0適用范圍
本小區范圍內適用
3.0管理職責
3.1小區安全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監督落實情況、組織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3.2各部門負責人為各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
3.3安全委員會職能執行部門為秩序維護部
4.0定義(無)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細致、整改、預防
5.2安全委員會成員
主任:物業經理
副主任:秩序維護主管
成員: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環境主管
5.3 安全委員會職責
5.3.1 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物業管理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精神。
5.3.2 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委員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事故調查制度。
5.3.3 召開小區安全工作會議,對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評估,消除各類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對小區發生事故,成立由物業經理為首的、主管職能部門和事故發生部門領導參加的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5.3.5 組織小區安全檢查,積極配合上級主管機關檢查。
5.3.6 督促指導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5.4安全責任人制度
5.4.1 物業經理為本小區一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履行本小區安全委員會職責。
5.4.2 由物業經理任命,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小區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即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均須和物業經理簽定安全責任書。
5.4.3由部門負責人任命,各部門主管為本小區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均須和部門簽定全責任書。
5.4.4各級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自己管轄區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確定和劃分本部門主管管轄的具體安全責任區域,并填寫《本小區各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簽字確認。對部門所管轄的區域,因責任區域劃分不明確或沒有劃給部門具體人員進行管理的,由部門安全總負責人承擔此區域的安全管理責任。
5.4.6對部門區域安全管理責任人有變更的,部門負責人及時將其責任區域明確,按《本小區各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的格式,讓其簽字確認后送秩序維護部存檔。
5.4.7物業經理和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本小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秩序維護部和部門各存檔一份備查。
5.5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5.5.1各部門對自己部門辦公所在區域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所在區域的安全承擔責任。
5.5.2各部門對自己管轄區域和管轄區域的就近區域(覆蓋)的安全承擔責任(有明確設施的區域除外)。
5.5.3對部門管轄的區域,存在兩個部門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區域/設備,由該兩個部門共同承擔安全責任。
5.5.4對無法劃分的公共區域,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承擔安全管理責任。
5.6一級安全管理人職責
5.6.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把安全防火工作作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頭等大事。
5.6.2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6.3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6.4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6.5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6.6為本單位實施、控制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人力、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5.6.7對本小區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員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責任者。
5.7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7.1 貫徹執行本小區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規定,將安全工作納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盜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布置落實。
5.7.3 每三個月組織本部的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可請秩序維護主管、領班進行自行培訓,教育員工時刻樹立安全意識;
5.7.4組織本部所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7.5對發生在本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全委員會。
5.7.6 每半年負責總結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
5.7.7 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7.8 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8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8.1執行和遵守本小區、本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
5.8.2掌握所轄范圍內和公共區域內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區及本部指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積極配合本部主管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5.8.4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記本小區消防應急程序并培訓所屬員工。
5.8.5認真檢查當值期間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8.7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9義務消防隊制度
(1)秩序維護部、工程部及本小區安全重點部位全體員工均為本小區義務消防員;
(2)其它部門主管級(含)以下員工按30%比例參加(以男員工為主);義務消防員均必須同本小區簽訂安全責任書;
(3)各部門義務消防員如有更換應及時補充,同時報秩序維護部備案,秩序維護部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員名單進行一次更新;
(4)對義務消防隊員的培訓和訓練護衛部
每年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一次。
5.10義務消防員職責
5.11.1認真遵守和執行本小區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5.11.2義務消防員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應熟記本小區《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5.11.3發現任何違反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及火災隱患,應及時制止并報秩序維護部。
5.11.4熟悉本崗位區域消防器材、設施的分布情況并掌握滅火器、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的使用方法。
5.11.5有權制止隨意挪動、堵塞、圈占、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違章行為。
5.11.6發生火險時,立即報警并挺身撲救,積極疏散賓客,保護本小區和住戶及員工的安全。
5.11本小區安全檢查制度
5.11.1本小區安全管理原則:
實行'內緊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則。即:將安全管理和優質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在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客的同時,內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預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發生。
5.11.2本小區安全檢查內容:
5.11.2.1本小區各部門安全制度落實程度。
5.11.2.2接待登記等各項手續是否健全并按要求辦理。
5.11.2.3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關窗鎖門。
5.11.2.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有無漏洞。
5.11.2.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安全方面有無漏洞。
5.11.2.7各種電器設備、消防器材、設施、煙感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5.11.2.10重點部位人員有無脫崗情況。
5.12安全檢查制度實施辦法
5.12.3.1秩序維護部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隱蔽部位(如天花)的檢查,在檢查時進行抽查。
5.12.3.2秩序維護主管、領班、巡邏人員對各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以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應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檢查情況,保安部要認真記錄,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限期整改。
5.12.3.4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半個月后進行復查整改結果,對逾期不整改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5.12.3.5各部門對收到的安全隱患整改內容,要認真督促、規范整改,并承擔因延誤整改或整改不規范、不徹底、應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
5.13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5.13.1本小區保證每個新入職員工都經過本小區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5.13.2本小區每年組織對本小區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5.13.3每年'全國消防宣傳日' 秩序維護部應組織張貼標語、知識競賽或消防演習等活動。
5.13.4每三個月更新一次安全宣傳櫥窗內的安全宣傳內容。
篇2: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為了杜絕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把反違章特別是反習慣性違章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對所有安全生產行為的管理。
三、職責:安全生產獎懲由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人資部協助。
四、內容
(一)按違章情節分下列3個層次進行處罰:
1.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給予開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現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或約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重傷以上(含重傷)傷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因違章待崗達到兩次的。
2.對下列嚴重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處罰。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輕傷或自身輕傷、重傷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違章記分累計達到10分。
(3)違*火管理制度進行工業動火。
(4)違反規定運輸、儲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帶電作業未設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
(6)駕駛員灑后駕車。
(7)未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8)安全監督人員發現違章作業,不按規定進行處罰。
3.對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2至10分的違章計分或50~300元經濟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違反《公司區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駕駛機動車輛。
(3)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完好。
(4)不按要求組織、參加安全活動。
(5)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在可能使作業人員滑、掉落造成傷害的場所施工作業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行車。
(8)在高壓、電氣作業過程中,與高壓、帶電體不按規定保持安全距離。
(9)電氣設備接地接零不規范或未采用漏電保護器。
(10)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線頭裸露、保險絲不規范、開關無標識。
(11)未按標準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14)在聚集場所未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未安裝應急照明燈或應急照明燈失效。
(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檔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
(16)擅自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
(17)消防、滅火器材被遮檔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設備未掛警示標志或無專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場所,未按規定配備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具。
(20)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1)未經批準使用電爐、煤爐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3)上崗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護目鏡等)。
(24)生產作業場所或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的標志,封閉、堵塞生產作業場所或員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
(27)特種設備防雷裝置和設施,防靜電接地裝置,高壓電工用具等未按規定檢測、檢驗。
(二)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獎勵或晉升:
1.對遵規守紀,一年內無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一線員工予以獎勵50~100元。
2.對及時發現隱患并排除隱患的行為給予獎勵100~200元。
3.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并經公司采納有成效的給予獎勵300~500元。
4.對舉報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人員給予獎勵50~200元。
5.對為安全生產作出貢獻者,視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
五、相關記錄
《違反安全生產處罰通知單》AQ-BZH33
篇3: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三、例會的召開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2.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3.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等。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建檔事項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五、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