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會主持詞
同志們:我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分流工作開展以來,各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實開展工作,推動了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但少數鄉鎮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方法不新,一些分流人員多次到中、省、市、縣*,影響了改革進程和穩定大局。今天下午,縣委專門組織各鄉鎮黨委書記和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開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會,目的在于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創新舉措,全力確保在春節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請大家遵守會場紀律,認真做好筆記,全面領會會議精神。
下面會議進行第一項,請鄉鎮、部門作機構改革分流工作經驗發言:……
會議進行第二項,請鄉鎮、部門作檢討:……
會議進行第三項,請縣財政局講關于兌付拖欠工資和解決再就業費用的操作辦法
……
會議進行第四項,請縣人事局發言
……
會議進行第五項,請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同志講話
……
會議進行第六項,請縣委書記**同志講話
……
同志們,今天的會議議程全部進行完畢。剛才,有關鄉鎮、部門介紹了改革的成功經驗,一些鄉鎮、部門作了檢討,縣委游書記就改革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再次明確了責任,重申了紀律。希望大家認真領會會議精神,立即行動,狠抓落實,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改革任務。下面,我就如何貫徹落實今天的會議精神再強調三點:
一、堅持改革目標不動搖。機構改革是一項大政策,絕不會因為有分流人員*或其它原因而改變。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務必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工作來抓,要克服畏難情緒,堅定改革方向,堅持改革目標,堅決執行既定的改革政策不動搖,務必確保整個改革工作在春節前徹底了結。
二、堅決實行包干責任制。鄉鎮和相關部門必須承擔改革工作的主體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絕不允許上交矛盾。一是對分流人員要落實責任領導和專門的工作人員,包干負責,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二是一次性補償金、拖欠工資、“三保”問題必須按縣委已研究的意見和游書記的指示精神,立即兌現,了斷關系。三是要千方百計幫助分流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多渠道為分流人員創造就業新崗位,消除后顧之憂。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必須將改革分流工作進展情況每天一報縣人事局,由縣人事局匯總后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三、千方百計確保穩定。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事關重大,影響穩定,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春節臨近,維穩工作任務繁重,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要采取強力措施,堅決防止分流人員*,特別是到中、省、市*。對出現分流人員*的,由各鄉鎮自行負責。
請各參會人員散會后梓園就餐。
篇2:物業管理制度改革的十點建議
防疫思考:關于物業管理制度改革的十點建議
近日,浙江工業大學虞曉芬、陳多長老師撰寫文章《疫情防控中物業管理行業的作用、困境與改革建議》。文章以浙江省為例,闡述了物業管理行業在社區基層治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對物業管理行業在本次防疫工作中所表現出的困境進行了分析,并針對物業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十點建議。
建議一重新認識和定位物業管理行業的性質。
物業管理行業是一個有一定商業模式作支撐的“準公共產品”提供者,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企業。物業管理提供的服務產品具有很強的外部性,關系居民正常生活、社區的穩定乃至社會穩定,特別是本次防疫過程中,物業管理行業已向社會充分展示了其作為應對突發公共危機的基層單元所發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典型的“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建議政府對物業管理行業(尤其是住宅物業管理)的行業性質有一個重新認識、重新定位,充分肯定其具有承擔城市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特殊性作用。
建議二把物業服務企業納入到城市社會治理體系和重大公共危機防控體系中,明確其法律地位。
物業服務企業在防災減災和重大公共危機防控方面具有特別的優勢:一是熟悉小區、熟悉業主;二是具有其他類型企業所沒有的如此之廣的覆蓋面;三是擁有一支規模十分龐大的員工隊伍;四是他們每天工作在基層,具有極強的組織動員能力和高效率,完全可以成為政府的眼、政府的腳、政府的手,本次已證明他們已經成為政府一支得力的防控大軍。建議按照***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總體要求,將物業服務企業納入到城市社會治理體系和重大公共危機防控體系中,加強指導,并通過立法授權,明確特定時期物業服務企業可根據政府的安排做好住宅區封閉、居民出入管制等緊急處置的權利,要求業主必須配合和遵守。
建議三建立常規性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理清政府與企業的責任邊界。
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著城市最小的細胞--小區的運行管理,是城市政府各項政策、各項措施落實的“最后100米”,擔負著非常繁重的社會管理工作:如流動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管理、文明城市創建、垃圾分類管理、背街小巷改善工程、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公共危機防控等。建議政府通過建立正常的面向物業管理行業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等,杜絕把政府應該承擔的防控成本、公共服務成本簡單地轉移給物業服務企業。如在本次防疫中,各地政府應對必要的防控物資支出、人工成本增加進行財政補貼,并建立獎勵基金,鼓勵優秀企業。
建議四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劃為生活服務類,享受增值稅減免。
服務千家萬戶、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物業服務理應屬于生活服務業類,但是,財稅〔20**〕36號把物業服務劃在商務輔助服務業,造成物業管理行業既不能享受與家政服務、養老一樣相對低的增值稅率,也不能享受2月7日財政部等出臺的《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條明確的“提供生活服務類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支持。
建議五政府加緊制定相關政策,試點探索小區經營性收入按一定比例留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規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意識和責任;對不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公職人員,可給予約談、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加大對業主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處罰力度,納入居民失信名單,在公共媒介予以公示等;加快建立欠繳物業費快速審判機制。二是鼓勵有條件的小區,通過一定程序,把一定比例小區經營性收入留存,作為應對自然災害和公共危機的資金來源。
建議六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體系中,把物業服務企業在重大公共事件的表現納入“社會責任”項目中。
杭州擬把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納入20**年物業項目的考核評價,對先進典型表揚、加分,納入誠信記錄;對落實不力的要曝光和查處,情節嚴重的,與物業的招投標掛鉤,甚至停止其在杭州市場活動,值得各地借鑒。建議把這些做法制度化、規范化。
建議七加快完善物業管理體制機制。
建議形成縱向到底的行業管理體制,進一步壓實街鎮、社區對物業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街鎮、社區要配備專人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工作。積極推廣杭州的經驗,在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完善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黨員、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強化黨組織對業委會工作的指導把關,鼓勵政治覺悟、素質高的公職人員和黨員參與業委會成員競選,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小區綜合治理中引領和統領作用。
建議八加快智慧住宅小區建設,加強城市人口協同管理。
以信息化為特征,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的智慧小區,不僅可以為居民生活、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管理提供便利,也為實現住宅小區的人口動態管理提供了可能。建議各地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智慧小區建設或住宅小區智能化改造,建立物業服務企業、社區、街道、派出所城市人口動態管理的數據共享聯動機制。
建議九幫助物業服務企業提升防災防疫專業化能力。
建議衛生防疫部門要及時、準確給予衛生防疫指導,制定分類衛生防疫防控標準,制定門崗和接待崗等關鍵崗位的工作程序、要求與自身安全防護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防災減災演習,加強重大疫情期間住宅小區環境消毒、垃圾分類、消毒與清運、疫情監測等方面專門知識、作業流程的培訓。政府可組織相關專業人員編制業務指導手冊、開展骨干培訓,建立優秀培訓師隊伍。
建議十加快完善相關法律立法。
包括建立黨建引領的物業管理制度體系,明確業主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法律責任體系,建立物業管理費動態調整的定價機制,建立欠繳物業費快速審判機制,建立業委會運作失靈的救濟制度,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補建和續籌制度等等。
篇3:職學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職學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黨組的人發[2000]5號文件《關于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及省、市委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結合本院的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堅持以*理論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按照有利于整體人才資源的開發,有利于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要求,根據“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總體改革思路,通過規范政府及職能部門,高校主管部門與高校的職責權限,理順政事關系,下放管理權限,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為高校的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逐步建立符合高校特點的學校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督、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新體制;進一步健全高校內部的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轉換人事管理的運行機制,搞活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改革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政事分開、管理科學、精簡高效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雙向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
三、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行聘用(聘任)制。20**年下半年將全面推行全員聘用制,打破終身制,強化競爭機制。根據學院工作及學科建設、教學、科研任務需要,科學合理地設置教學、科研、管理及工勤等各級各類崗位,明確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權利義務和聘任期限。按照規定程序,對各類崗位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雙向選擇、擇優聘用,使學校和全體教職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立受法律保護的人事關系。
(二)切實抓好崗位管理。用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堅決實行崗位職數管理,根據管理、技術(專職教師)、工勤各類人員的特點,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學院的具體情況,合理調整他們之間的比例結構和人員數量,各系部和處室今后對所屬人員一定要在核定的職數范圍內進行管理,尤其是對新進人員,根據條件和職數要先報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和黨委會批準后方能辦理調入(聘用)手續,堅決杜絕和防止“亂開口子”,隨意增加職數的現象發生。
1、對學院的各級各類領導職務,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可分別實行委任、聘任和考任制。在條件可能的情況下,學院還可探索試行理事會決策、院長管理、監事會監督分權制衡的新的管理機制。凡領導崗位一律實行任期制,在任期內要明確目標,通曉職責,定期考核,加強監督,抓好審計,搞好公示,真正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
2、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制。在上級人事職改部門核定的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額內,按照“評聘公開,競爭上崗,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的原則和聘任程序,聘任專業技術人員,逐步實現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與崗位聘用相統一。允許高職低聘、低職高聘和破格晉升。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制、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制和教師資格證制以及崗位準入制,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3、認真履行工勤崗位的等級制。按照有關規定,學院對所有工勤人員合理確定高、中、初級技術崗位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職務結構比例,逐步規范技術工人培訓、考核、晉升辦法和等級制,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4、積極探索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崗位用人制度。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學院擬對主要崗位實行固定用人方式,而對輔助性崗位實行流動用人方式,同時,允許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經學院同意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以短期聘用、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跨單位、跨地區的人才合理流動,以盤活學院的人才存量,對學院急需的骨干人才,也可以同樣的方式優先通過招聘引進,以緩解學院人才緊缺和發展的需要。
(三)堅決改革內部分配制度。學院作為一個全額撥款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在貫徹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前提下,著重要抓好內部的分配制度改革。其重點是要將活工資部分、各類津貼捆在一起拿出來,按各自不同的崗位進行重新分配,真正做到以崗擇人,按崗定酬,實行一崗一薪,崗變薪變。同時,對于一些關鍵和特殊的崗位及有突出貢獻的科研技術人員適當給予傾斜和獎勵提成,真正做到獎勤罰懶。學院內各類人員的收入最高與最低的差距可控制在1:8以內,最低者不得低于xt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傊?,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和專用教師崗位的人員,要實行與任務、業績、和貢獻大小、質量掛鉤的原則,進行按崗定酬、定津補貼。全院繼續推行按人員分類切塊實行工資(含獎金、補貼、課酬等)總額包干制。同時,對學院高層次的科研人員實行項目(課題)工資制,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在條件可能時,經市人事局、財政局批準,我院也可探索推行法定代表人年薪制。
(四)新進人員實行考試和人事代理制。從20**年6月3日起,根據市里的精神,學院對新進人員在上級核定的編制數和增人計劃內進行調整和補充,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實行考試制度,擇優聘用,并實行試用期。同時,對新進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逐步解除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職工與單位固定的人事關系,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單位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促進人才資源配置市場化,人才服務社會化。
(五)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學院將根據崗位責任和年度工作目標、突出工作實績,制定各類崗位和人員的考核標準,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嚴格兌現考核結果,不斷提高激勵作用。
(六)規范社會保險制度。學院將根據湘政發[1996]3號和潭政辦發[1997]18號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項保險工作,以消除各類人員的后顧之憂,保證學院的穩定發展。
四、組織機構:
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z
成員:z
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z
工作人員:z
五、實施步驟、方法和時間:總體說來,學院整個人事制度改革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年6月-12月)
這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學習文件,統一思想,全面動員,培訓骨干。市里人事制度改革會議后,學院召開了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聽取相關精神的匯報并作出專題研究決定,迅速召開中層干部會和全院教職工大會,原原本本傳達上級精神,印發《宣傳提綱》,發至各系部、處室、老干支部,讓全體教職工知曉改革精神,增強思想上的緊迫感,并號召全體中層干部和共產黨員帶頭積極投身人事制度改革的實踐中來。二、成立學院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人事、紀檢監察、工會負責人、系部負責人代表及教職工代表任成員,并初步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總體實施方案。三、擬定系部、處室“三定”方案,系部、處室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全員聘用制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等。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年3月-20**年元月)
這期間的工作主要有:
1、20**年3月-6月進行院內分配制度的改革,通過試行《職工工資、津貼、福利發放辦法》。
2、20**年11月上旬召開教代會,全面討論總體實施方案及相關細則等。
3、20**11月下旬公布各系部、處室崗位職數和職責要求。
4、20**年12月按照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原則和程序組織公開競聘,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報人事局進行鑒證。
5、20**年元月做好未聘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
6、加強聘后的合同管理和聘期內的各項考核。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年上半年)
在這個階段主要做好兩件事:一是總結改革過程中的好作法和典型并及時宣傳報道,同時對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糾正,做好各種資料的收集、保管和歸檔工作;二是召開各類有關會議,認真搞好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接受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檢查驗收。
六、改革的相關政策和紀律要求:
(一)已聘合同管理人員的要求:
1、經公開競爭、雙向選擇聘用的各級各類人員必須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到崗到位,凡超過七天以上又無特殊原因不能到位者,則作內部待崗處理,超過10天以上者作自動辭職處理。
2、合同期未滿,由于本人屬下列對象之一堅持調出者,需按以下規定執行:
?、?夫妻雙方同在本院工作,一方屬不能辦理調出的對象而又堅持調出者,則另一方必須同時調出并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本人具有中級職稱(含中級職稱)以下人員及其他行管人員,在院服務期為兩年,違約金為800元/年。
?、?進修、訪問學者達一年者,服務期為兩年,違約金1000元/年。
?、?新聘來院工作的本科學歷人員,服務期四年,違約金1500元/年。
?、?定向和委培的碩士(含申請在職進修碩士學位)人員,服務期六年,違約金2000元/年。
?、?博士、博士后人員分別從出站或獲得學位證書回院(或來院)工作時算起服務期八年,違約金2500元/年。
?、?具有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從職稱批準(或來院工作時)之日算起,服務期五年,按所差年頭計算,每差一年違約金1500元,破格晉升者另加2000元/年。
?、?凡享有學院相關優惠政策外出學習一年以上或作人才引進者,除違約金外,還需償還學習期間學院支付的培訓費、差旅費、工資、各種獎金、津貼和安家補貼等。標準為:按所差規定的服務年頭計算,每差一年按學院所支付的各項費用之和除以服務期年數為標準計扣或繳納。
?、?調出人員從接到調令之日起三個月內需辦妥離院手續,退還所租住房,已購房者按相關政策退還學院。
3、凡已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按院內待崗處理:
?、?不服從院內工作調動和安排。
?、?不遵守勞動紀律,連續曠工7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或經常遲到、早退,經多方勸告后仍不改正者。
?、?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其他職業或出賣學院技術、情報獲取報酬者。
?、?犯有嚴重錯誤,不宜從事原崗位工作者。
?、?工作責任心差,造成重大損失或失誤者。
4、所有已聘人員嚴格按合同的各項規定和約定執行。
(二)對未聘人員的安置辦法和要求:
1、實行內部轉崗安置。凡落聘人員,經過院內或院外培訓學習后由學院統一重新轉崗安排,具有國家干部身份的落聘人員,一般充實到“以工代干”的崗位或保留干部身份安置到適合的工人崗位或臨時工崗位;另外也可交由院產業服務中心組織開辦的各類經濟實體中去工作。
2、在條件允許,本人又自愿的情況下,可以引導和鼓勵未聘人員進行跨行業、跨地區、跨單位的流動調劑安置。
3、鼓勵未聘人員進修學習,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學習期間,計算連續工齡,正常調資計入本人檔案工資,其待遇由學院另行確定。學習結束后可回單位參加競聘,也可另謀出路。
4、鼓勵和支持未聘人員自謀職業。對經批準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自謀出路的人員,可按高于辭退費的標準一次性給予補償,具體金額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5、實行院內待崗待聘制。學院可為未聘人員提供兩次擇業的機會,對確難上崗的原正式工作人員,其待崗待聘期為三年。待聘期間,計算工齡、正常調資計入檔案工資,三年期滿后仍未能上崗的,則應與學院解除人事關系,進入人才市場擇業。待崗待聘期的待遇則為:
?、?院內待崗人員從批準的下月起,只發基本工資的固定和活的部分。
?、?待崗者的待崗時間滿6個月者,從第7個月起只發基本工資的固定部分。
?、?待崗人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不享受年終獎,待崗期間,不享有職稱評審資格,不晉升職務,不享受其他勞保福利。
?、?待崗期間,安排臨時性任務,視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勞務報酬。
?、?待崗人員在待崗期享有國家規定的正常醫保、住房和社保待遇。
?、?院內實行承包的單位和部分待崗人員的待遇標準和經費由承包單位自理。
6、停薪留職制:經本人申請,學院批準,允許未聘人員停薪留職,可在單位和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停薪留職協議。協議期滿后,可續簽協議,也可回學院參加競聘,或另謀出路。
?、?停薪留職協議(合同)一年簽訂一次。
?、?停薪留職期間,學院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其標準為:個人當年月工資標準(職務工資加津貼之和)的3倍以內。
?、?停薪留職期間,不享有在職在崗人員的其他福利津貼。
?、?如遇國家正常調資,學院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并計入本人個人檔案工資。
?、?停薪留職期滿后,三個月內不到學院人事處報到或續簽合同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7、人事爭議仲裁制。根據《湖南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及市里精神,學院由相關部門組成仲裁委員會,制定相關的條例和辦法具體負責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