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物業巡邏崗管理作業規程
1 目的
規范巡邏工作,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的巡邏工作。
3 職責
3.1 保安部負責抽檢、指導巡邏工作。
3.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負責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保安部經理處理突發事件。
3.3 保安員負責具體實施巡邏工作。
4 作業規程
4.1 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 巡邏崗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聞、多問,以確保完成巡邏工作任務。
4.1.2 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4.1.3 巡查轄區內各個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 對在轄區內發現的閑雜人員按《施工人員、閑雜人員管理作業規程》的要求對閑雜人員進行處理。
4.1.5 對轄區內的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 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 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a) 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轄區的秩序,致使業主生活不能正常進行的;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轄區生活工作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b)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的行為;
——違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覆蓋防護板、標志,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的。
c) 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寫恐嚇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的。
d)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明知是贓物而窩藏、銷毀、轉移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違反政府禁令,吸食海洛英、冰毒、K粉等毒品的;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故意損毀路燈、垃圾筒、道路交通設施或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轄區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轄區規定,在住宅區內以營利為目的的擅自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業主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e) 預防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的;
——埋壓、圈占或損毀消火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的。
f) 預防和制止違反戶口或居民身份證管理的行為:
——假報戶口或者冒用他人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故意涂改戶口證件的;
——使用偽造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4.2.2 保護各類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2.3 維護轄區內交通秩序。
4.2.4 協助轄區業主報警。
4.2.5 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疾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 受理拾遺物品,設法送還失主,或送交管理處。
4.2.7 巡視轄區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公司的有關部門、商鋪、業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4.3 巡邏工作的檢查
4.3.1 巡邏崗對轄區內的違規停車、違規行駛進行檢查。
4.3.2 巡邏崗對管轄區域的治安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 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 巡邏崗將巡邏中發現或處理的情況記錄在《值班情況記錄表》內。
4.4.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對《值班情況記錄表》進行集中存檔保管。
5 記錄
5.1 《值班情況記錄表》
6 相關支持文件
《施工人員、閑雜人員管理作業規程》
篇2:P物業保安巡邏崗工作規程
保安巡邏崗工作規程
1.0目的
監視和巡察管轄區,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內的巡邏工作。
3.0職責
3.1熟悉各執勤崗的職責和任務,協助各個崗位處理疑難問題。
3.2巡查樓層等公共部位設施設備完好情況,做好記錄。
3.3維持轄區內的治安秩序。
3.4協助領班處理緊急情況。
3.5當值保安主任負責抽檢本班巡邏人員的工作質量,并做好記錄,及時將當班情況反饋給相應部門。
3.6保安主任負責檢查、督導工作,對有關工作提出改進方法及注意事項。
4.0工作程序
4.1巡邏次數:每3小時至少對整個轄區巡查一遍。
4.2巡邏要求:
4.2.1巡邏保安要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視工作任務。
4.2.2按要求做好巡邏記錄,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映給相關部門/人員。
4.3巡邏內容:
4.3.1檢查治安、防盜、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通知中控室。
4.3.2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即煙感器、報警按鈕、消防栓、正壓送風口、應急燈、疏散指示燈開關等)是否完好。
4.3.3檢查防火門是否關閉、機房門、電井門是否鎖閉及有無損壞。
4.3.4巡視大廈外墻、玻璃等設施是否完好,有損壞做記錄,并上報主任或管理處領導。
4.3.5在大廈轄區內巡查,發現有可疑人員,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屬下三無人員,應驅趕出轄區;屬擺賣、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管轄區。
4.3.6詳細記錄情況發生時間及確切位置。
篇3:物業巡邏崗工作規程
1、目的:監視和巡查管理小區,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2、范圍:適用小區巡邏保安
3、操作規程
(1)崗位要求
A. 屬于機動崗位,需走姿規范,站姿與騎車姿態。
B. 對講機統一佩戴腰間規定部位。
(2)禮儀
A. 遇見公司領導或公司領導車輛時,須立正敬禮。
B. 遇見公司領導陪同來賓參觀時,應當立正敬禮致意。
C. 糾正違章,應先敬禮。
D. 公司內部不同部門同事因公接觸時,應致意。
E. 遇見業主和公司同事及外來人員時,應點頭問好。
(3)工作程序
A. 巡邏次數:每2小時至少對整個小區巡查一遍,到規定巡查的地點簽到。
B. 巡邏內容:
a.檢查治安、防火、防盜、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通報領班或監控中心。
b.檢查消防設備、設施(煙感、溫感、報警按扭、消防栓、應急燈、疏散指示燈開關等)是否完好。
c.防煙門是否關閉,機房門、電井門等是否鎖閉及有無損壞。
d.巡視小區外墻、玻璃、窗戶是否完好,有損壞做好記錄,并上報領班或客戶中心。
e.在轄區內巡查,發現有可疑人員,上前并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屬在“三無”人員,應驅趕出小區或報派出所,屬推銷人員,應勸離出小區。
f.詳細記錄情況發生時間及確切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