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定,為切實加強企業的民主管理,保障企業員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充分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有效提高企業素質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廠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在行使總經理負責制的同時,必須建立和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與發揮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在審議企業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權力和作用。
第三條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
廠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廠黨委的思想政治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利益關系,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職權。
第五條職工代表大會應當積極支持總經理執行和實施廠部的決定和行使總經理對廠業務活動管理運作的指揮控制權,團結教育職工發揚當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第六條員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職權
第七條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聽取和討論廠發展和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的報告,聽取廠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的報告,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通過有關職工工資分配方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方案及主要規章制度等重大問題;
3、討論決定廠福利費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體福利事項;
4、評議監督廠級領導成員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對他們的獎懲提出建議。
第八條職工代表大會對總經理在職權范圍內決定的問題有不同意見時,可以向總經理提出建議,也可以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章職工代表
第九條按照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的企業職工,均可以當選為職工代表。
第十條職工代表的產生
1、以班組(部室)為單位,由職工提名并進行差額選舉選出代表,其當選的票數需為小組成員半數以上,選舉結果報廠工會批準。
2、廠級領導、工會主席、團委書記,需參加各車間(部室)選舉才能成為正式代表。
3、職工代表調離原選舉單位,不再保留代表資格,由原選舉單位另行補選。因組織機構調整,原選舉單位撤消,代表資格不再保留。
4、職工代表按分廠(部室)組成代表小組,推選代表組長一名。
第十一條職工代表人數占全廠職工總人數的7%,職工代表中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員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職工代表總數的25%左右,女職工和青年職工應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條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選一次,可連選連任,職工代表受選舉單位監督,代表不稱職時,原選舉單位職工有權依照規定予以撤換,但必須經原單位職工過半數通過,并報廠工會委員會批準。
第十三條職工代表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廠的規章制度。
2、關心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熟悉生產業務工作,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工作責任心強,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有一定群眾威信。
4、密切聯系群眾,熱心為群眾辦事,實事求是反映職工群眾的正確意見。
第十四條職工代表的權利
1、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對企業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有權參加對企業行政領導人員的質詢。
3、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有權按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對職工代表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
第十五條職工代表的義務
1、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水平和參政議政的能力。
2、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3、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十六條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為一屆,每半年召開一次職工代表會議,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出席,職工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決議,必須經到會職工代表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職工代表大會選舉主席團,成員中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干部,其中,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超過半數。
主席團實行常任制,每屆任期3年,大會期間,由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執行主席。
主席團的職責是:
1、主持召開本屆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2、討論和審定大會的議程及提交大會通過的各項決定和決議。
第十八條職工代表大會在其職權范圍內決定的事項,非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應當圍繞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針對企業經營管理,分配制度和職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問題確定議題。
第二十條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企業工會委員會召集職工代表組長或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聯席會議可以根據會議內容邀請企業黨政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凡參加會議成員均享表決權。
第二十一條職代表大會下設三個專門小組:提案審查小組、生產經營管理檢查小組、生活福利檢查小組。專門小組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一)提案審查小組(設5人,正副組長各1人)的任務是:1、職工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征集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歸類綜合、審查,把合理可行或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作為正式提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篇2:E大學醫院職代會實施細則
E大學醫院職代會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醫院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以下簡稱職代會),是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貫徹落實《教育法》、《教師法》和《工會法》,進一步完善醫院管理體制的重要體現。為建立和完善我院的職代會制度,根據教育部和中國教育工會頒布的《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 例》等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醫院實行職代會制度,是學校二級單位領導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院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民主管理、進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黨支部領導下的
第三條 職代會要以馬克思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高舉***主義偉大旗幟,樹立和落實***,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職工三者利益關系,保障發揮職工在參與醫院重要決策、維護合法權益、監督醫院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和積極性。
第四條 職代會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堅持在本單位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五條 職代會每年召開一次,也可以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形式進行。
第二章 職權
第六條 職代會在本院權限范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犎≡洪L的工作報告,討論醫院建設、發展和重大改革方案等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ǘ┯懻撆c通過本單位改革方案,考核、聘任、獎懲辦法及其他與職工切身利益有關的規章 制度;討論勞務獎分配辦法及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等事項。
?。ㄈ┍O督醫院各級領導干部工作,對他們的工作業績進行評議,必要時可以建議上級機關給予批評、表揚或獎懲;參與民主推薦本單位行政領導的人選。
第七條 職代會行使職權的民主程序
?。ㄒ唬┓蔡峤宦毚鷷徸h、決定的議案、方案、制度、辦法和事由,均由院行政相關人員起草,并將草案的指導思想、依據和條 件報告支部、工會,由支部、工會負責征求職工意見和建議。
?。ǘ┰诼毚鷷匍_前將草案初稿印發給職工代表或科室,然后由職代會籌備組組織相關代表討論,廣泛聽取意見,對草案進行評析和論證,提出修改建議。
?。ㄈ┰盒姓鶕薷慕ㄗh對草案進行修正和補充,形成正式草案,經職代會主席團審議后,提交代表大會表決。
?。ㄋ模┰u議醫院領導干部的對象和程序
醫院領導干部包括院黨政領導干部、科主任、護士長。院級領導干部在職代會上進行無記名書面測評;科主任、護士長在職工中進行無記名書面測評或召集各方面人員座談會進行評議(口頭評議和書面評議相結合);科主任、護士長評議范圍也可擴大到責任醫師一級。評議結果分別在職代會和科主任、護士長會上進行通報并向本人反饋。院級領導在評議前應作述職報告,黨政一把手如參加學校述職評議,在參加院內評議時,可以免述職(原則上仍參加述職)。
第八條 院級領導應認真對待職代會有關決議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職代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職代會要尊重和支持院長及行政部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權,教育職工嚴格遵守醫院和職代會通過的各項規章 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落實職代會的提案,完成醫院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章 職工代表
第九條 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和具備職工代表條 件的在職職工,均可當選為職工代表。
第十條 職工代表一般以院屬科室或工會小組為單位,由職工直接選舉產生。代表人數按在職職工人數的20-30%比例安排(因部門過多、人員分散,比例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得超過40%)。代表的構成,應有廣泛的代表性,照顧到科室各方面的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代表一般不少于60%。
第十一條 職工代表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三年,到期改選,可以連選連任。代表受原選舉單位、部門職工監督。對不適宜繼續做代表者,原選舉單位、部門有權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換。職工代表離休、退休后,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原選舉單位、部門應按民主程序補選代表。
選舉職工代表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選舉時實到人數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選舉得票數超過實到人數的半數以上時,選舉結果方為有效,按得票數多者當選;得票數相同時,應重新選舉,以得票數多者當選。
第十二條 職工代表的條 件
?。ㄒ唬└吲e***主義偉大旗幟,擁護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各項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學校、醫院各項規章 制度。
?。ǘ╊櫞缶?,識大體,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不謀私利。
?。ㄈ釔坩t院,關心醫院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有良好職業道德,在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能出色完成醫療、保健、教學等本職工作。
?。ㄋ模┯休^強的民主意識、參與意識和一定參政議政能力。
?。ㄎ澹┚哂幸欢ǖ恼咚?,密切聯系群眾,能正確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條 職工代表的權利
?。ㄒ唬┯羞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ǘ┯刑岢鎏岚负头桨?、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ㄈ┯袑︶t院工作討論、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干部有評議、監督的權利。
?。ㄋ模┯袑β毚鷷Q議和提案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的權利。
?。ㄎ澹┯袑β毚鷷岢雠u和建議的權利。
?。┮蛘斝惺姑裰鳈嗬馐艽驌魣髲?,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
第十四條 職工代表的義務
?。ㄒ唬┡W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
家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質與能力。模范執行勞動紀律和醫院各項規章 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ǘ┓e極參加職代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大會決議,完成大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ㄈ┱_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系群眾,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工作,并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五條 職代會根據每次會議的需要,邀請有關人員作為特邀代表或列席參加會議。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選為正式代表的現任各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干、部分離、退休職工人員等;特邀代表一般為主管校級和相關部門領導,也可邀請原醫院老領導、民主黨派負責人、?。ㄊ?、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有關人士。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評議院級領導和表決,但不行使選舉權。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十六條 職代會以醫院為單位,建立健全職代會制度或職工大會制度,并接受學校教代會常設主席團和校工會的指導與檢查。
第十七條 召開職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并負責大會期間的工作。大會主席團為職代會大會期間的領導機構(也可不設主席團)。
?。ㄒ唬┓猜毠ご泶髸恼酱?,均可當選大會主席團成員。
?。ǘ┲飨瘓F成員應由醫院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院黨、政、工領導和代表團主要負責人。
?。ㄈ┲飨瘓F成員由院黨支部會同行政、工會協商提出人選,交大會預備會選舉產生。主席團推選每次大會執行主席主持會議(如不設主席團可由黨政協商確定大會主持人)。主席團主席原則上由部門工會主席兼任。
?。ㄋ模┞毚鷷飨瘓F可設秘書長1人,與主席團一并產生,負責做好大會期間主席團交辦的各項工作。
?。ㄎ澹┐髸飨瘓F討論問題時,要堅持“個人服務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必須充分反映廣大職工和代表的意愿。
第十八條 職代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大會的表決必須有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召集代表團長會議說明原因,代表團長征求代表意見,取得多數同意方可推遲。
在教代會閉會期間,遇有重大問題,經醫院黨、政、工領導研究,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代表會議?;蛴芍飨瘓F或主席團擴大會議討論決定,并向下一次全體會議報告。
第十九條 職代會的議題,應根據醫院的中心工作和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經職代會主席團審議,并報院黨支部批準后,提交大會通過。
第二十條 職代會在其職權范圍內決定的問題應認真執行,代表提案應得到及時處理。落實、處理的情況,應向下次大會提出報告。職代會的工作情況,應向職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一條 職代會應根據人數多少組成代表團,選舉產生正、副團長。代表團的主要任務是:(1)大會前,組織代表調查研究群眾意見,綜合整理提案,及時向提案工作組匯報;(2)會議期間,組織代表開好會議;(3)大會后,積極傳達大會精神,動員本科室、部門職工認真貫徹大會決議。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二條 院工會委員會作為職代會閉會期間常設工作機構,在院黨支部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ㄒ唬┟看温毚鷷匍_前,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籌備組,做好大會籌備工作,包括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會議題和安排意見,并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審批。
?。ǘ┞毚鷷Q屆時組織選舉職工代表,提出開會方案和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交代表團團長會議協商后,報院黨支部委員會批準。
?。ㄈ┞毚鷷陂g做好會務工作。在職代會閉會期間主持職代會日常工作。組織代表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貫徹與落實。
?。ㄋ模┙M織職工代表的培訓,促進職工代表素質提高,接受和處理職工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ㄎ澹┟看未髸匍_的時間,一般不應少于兩個半天。要保證大會既有領導作報告和講話的時間,又要有代表們比較充分地討論和審議領導報告與講話的時間,還要有大會表決和做總結的時間。
?。┒ㄆ谙蛟狐h支部匯報職代會的工作情況。在大會召開期間,部門工會主席和有關人員應向大會作工會工作報告和提案工作報告。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也應在大會開始和結束時,分別作動員講話和總結講話。同時,應該邀請校工會負責人到會指導和講話。
?。ㄆ撸┽t院應為工會承擔職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其他條 件。處理職代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在大會召開前,應做好充分的材料準備。大會的主要報告應事先印制成書面材料發給每位代表和與會人員。同時,要認真做好會場的布置工作,包括主席臺和發言席等(有條 件的還應有會標、國旗、)。大會開始時要奏國歌。大會結束后,還要及時做好大會精神的宣傳與貫徹工作。
第二十四條 醫院和工會組織要落實職代會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維護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施行,在實施中不斷加以充實和完善。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歸院工會,修改權歸醫院職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