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本規程規范自營管理,保證經營為公司帶來利潤,為業主創造優越的生活條件。
2.0 適應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對自有經營項目的管理。
3.0 職責
3.1經營部主管負責本規定的執行。
3.2經營部經理負責監督本規定的執行。
4.0 工作內容
4.1 檢查內容
4.1.1在崗情況:員工禮節、禮儀、精神面貌、思想狀態
4.1.1.1每月二次不定期對各崗位進行抽查,發現問題當即解決,并如實填寫《康體項目檢查表》,具體檢查標準按康體部各崗位作業指導書執行;
4.1.1.2每月多次不定期召集員工非正式會議,反映情況、溝通信息、協調關系,及時掌握員工的心理活動思想狀態,將員工在言行中表露出來的各種消極情緒及時指導糾正,將可能影響服務質量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社區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到干擾和阻礙,并及時向經營部經理匯報。
4.1.2各崗位作業指導書的執行
4.1.2.1抽查各崗位對本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的掌握情況,特別是新入職員工。
4.1.2.2抽查各營業場地的清潔衛生情況及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
4.1.3內部管理情況:領班例會、班前會、員工培訓、每周工作計劃的執行
4.1.3.1每月不定期抽查《例會會議記錄》、根據會議記錄內容抽查工作的落實及推進情況,并提出整改要求。
4.1.3.2抽查班前、班后的會議質量。
4.1.3.3督導對新入職員工的培訓,不定期檢查其培訓記錄。
4.1.3.4每周一次對本周工作計劃的實施進行檢查。
4.1.4、經營物品(設備)的管理
4.1.4.1常用消耗品的管理:檢查經營物品的領用及發放程序,督導按公司《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執行。
4.1.4.2耗用率是否符合規定;
4.1.4.3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保養、保養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4.1.4.4責任人的管理記錄表格是否完善。
4.1.4.5 設施的管理:每月一次對社區經營設備設施進行抽檢,督導其及時按程序報修、跟蹤,保證正常的經營。
4.1.5內務檢查
4.1.5.1每月一次對員工宿舍進行抽檢,具體標準按公司有關員工宿舍管理規定執行。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康體項目檢查表》
5.2《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篇2:房地產項目負責制管理規程
一、現場銷售主管的產生
每上一個新項目之前,每一位銷售員可就本項目的定位、策劃、銷售方式、銷售員的管理提出自已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擇優選取項目主管。項目主管非終身制,并且實行考核制度,充分體現竟爭、平等。
二、現場銷售主管待遇
每一位項目確定了現場銷售主管后,其基本工資可由原來的銷售員工資調升到部門業務主管,享受現場主管津貼,另可享受銷售提成。
三、項目主管獎懲
1、若在考核期內未能達到銷售經理和本人既定的目標,銷售經理有權撤銷該現場主管并另外選取主管。
2、項目封盤以后,若完成公司制訂的總銷售任務,則以該項目總銷售額的萬分之二獎勵現場主管。
3、項目銷售提前完成,將會作為下一個項目現場主管或銷售經理的優先候選人。
4、項目結束后,現場主管的一切權力即告終止,其工資待遇即降為銷售員同級(優秀項目主管除外)。
5、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現場主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視其情節輕重,可給予警告、降級、停職、開除等處分,如給公司造成名譽及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6、一個月本現場銷售部銷售人員違紀事件超過三次(以處罰單為準),給予該現場主管銷售部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100元罰款,m.airporthotelslisboa.com一個月內本銷售組銷售人員違紀事件超過六件,全公司通報批評。自動解除現場主管職務,并處以300元處罰。
7、銷售部如未完成當月銷售任務,銷售部當月銷售提成中項目系數降一檔以示處罰。
四、現場銷售主管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檢查銷售員每天的工作情況,
組織現場銷售工作,發現糾正銷售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激發銷售員銷
售激情,保證銷售員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對現場銷售工作的組織、人員的管理負有責任。
2、實行目標管理制,每一位現場銷售主管上崗前需向銷售經理提交一份項目銷售方案及管理草案,銷售經理以此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出本項目的銷售目標,并經公司批準,作為本次對現場銷售主管的考核標準(如因公司原因調整銷售計劃,按調整后的銷售計劃執行考核)。
3、現場銷售主管可根據銷售經理的安排參加項目前期的準備工作,包括項目定位、項目命名、項目市調、銷售政策、銷售口徑、銷售價格等和銷售過程中與廣告、策劃中心銜接工作。
4、現場銷售主管要根據公司的管理制度對銷售員進行嚴格的管理,擁有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銷售員提出處罰建議的權力。
5、妥善處理好現場的日常事務,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
6、將每天的銷售情況(客戶訪談記錄、電話接聽記錄,回訪客戶記錄)總結后上報銷售經理。并完成每天的銷售日記。
7、安排銷售員輪流值班和輪休,每周一報表報銷售經理,如有變動,應提前一天通知銷售經理。
8、掌握銷售進度,提出銷售策略。
9、現場銷售主管絕不允許將本公司的業務轉給其他公司,若確實因特殊原因需和其他公司合作,可向銷售經理上報,由銷售經理上報公司并由公司負責簽訂相關合同。
10、維持售房處的正常銷售秩序,維護售房處的整潔,接受銷售經理的監督與管理。
篇3:學院項目招投標工作規程
學院項目招投標工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我院招投標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有利于對招投標工作的監察監督,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規程。本規程所指的招投標是指由政府采購中心授權的在學院內組織的招投標。整個招投標過程接受政府采購中心的監督。
第二條 本規程指的招標人是學院。學院成立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任組長,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紀委等部門領導任成員。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招標文件的制定、發放、標書的收繳、會議準備、聯絡、開評標記錄、存檔等事宜。
第三條 下列范圍的項目應進行招標采購:
1.單臺件5萬元以上的通用、專用設備、機動車輛等儀器設備;
2.總值10萬元以上的大宗、批量物資設備;
3.建筑工程項目和單項維修工程。
第四條 屬于招標范圍的物資設備采購活動,均應由使用單位提請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五條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正常的招標活動。
第六條 在物資設備采購招標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自覺接受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督。
第二章 招標的形式和要求
第七條 招標時可視情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議標的方式。招標人可自行招標或委托中介代理機構招標。對專業性強、自行組織招標難度較大且符合政府招標條件的報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第八條 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供貨商或施工單位時,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應當說明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招標人的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須由使用單位以書面的形式提供,要由使用單位主要領導、資產管理辦公室領導簽字后方可寫入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經發出,物資設備及工程的技術要求原則上不再變動。
第十條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產品供應者或施工單位,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第十一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的其他情況。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
第十二條 制定招標文件、信息發布、專家技術人員的聘請等費用,應列入學院年度預算。經市教育采購中心采購的物資設備,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所發生的費用由使用單位負擔。
第三章 投標人的條件和要求
第十三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
第十四條 投標人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或組織。參加投標的產品必須是成熟的產品,未經考驗的新產品、試制品不能參加投標。
第十五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第十六條 投標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兩年內不得進入zz職業技術學院采購市場:
1.提供虛假材料的;
2.向評標小組成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3.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簽訂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四章 開標、評標、中標、訂立合同的要求
第十七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
第十八條 開標由資產管理辦公室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評標由評標小組負責。評標小組由用戶代表和審計、紀檢、財務、資產管理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
第二十條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的評標小組。評標委員會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二十一條 評標小組成員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評標小組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小組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小組直接確定中標人。
為保證招標的質量,需要實地考察的,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考察的對象和范圍由評標小組集體決定,脫離評標小組組織的考察,談判不納入招標工作過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第二十二條 中標單位確定后,應在招標小組
的監督下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與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特殊情況不能立即簽訂合同的,應經評標小組批準,另行確定時間地點。合同草件要有招標小組成員簽字,合同應一式三份。
第二十三條 招標工作結束后,使用單位擅自改變中標單位、合同內容,均屬無效采購,資產管理辦公室不組織驗收,財務部門不予報銷,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責。
第五章 中標人的條件和要求
第二十四條 中標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經評審的投標性能價格比最高。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的相關義務
1.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2.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3.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程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程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