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大林學院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公章的管理,維護公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劃清公章使用的權限范圍,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范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院領導應當高度重視公章管理與使用工作,模范遵守本規定。
第二條 學院的公章監管人員要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責職。
第三條 學院不具有法人資格,公章僅限于與校內其它單位(部門)發生工作聯系時使用。公章對外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準用于影響和損害學校利益的經濟活動,更不準用于集資、貸款、抵押以及帶有經營性質或風險的活動及文件。
第四條 公章的管理與使用
(一)公章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嚴格落實公章管理責任人負責制,確保學院的公章使用不出問題。公章由學院負責人指定專人掌管,并報學校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備案。
(二)要規范公章的使用程序。各類印章使用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注明使用情況,經辦人和監印人要簽名。情況特殊的,批準使用公章的審批人須在使用登記表上簽名,以示責任。
(三)印章管理人員有責任對用印公文、證件等進行審查,如發現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有權拒絕用印。
(四)嚴禁使用空白介紹信和在空白表格、空白紙張上加蓋公章。
(五)掌管公章人員如有工作變動,要按時辦理公章移交手續,并將人員報學校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備案。
第五條 因公章管理不嚴、使用不當,給學院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一律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不得偽造、變造、盜用、故意毀壞公章,違反者學院將視其情況報學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篇2:某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后勤處印章管理,規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現問題,根據《廣東**大學大印章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后勤處各部門不得私刻公章或專用章,確因工作需要須提出申請,經后勤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呈報學?!皟赊k”審核同意后,由“兩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啟用和停用應嚴格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后勤處印章必須指定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工作認真負責,紀律性強的人員管理,專人專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員臨時外出時,可將印章交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代管。
4、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須按處領導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無誤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處名義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處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況下,個人用印須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3)嚴禁個人擅自使用后勤處印章。
6、后勤處印章的使用須嚴格履行申請、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7、未經處長同意,印章不得在辦公室以外的地點存放或使用。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后勤處計劃科負責解釋。
篇3: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6)
> 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六)為嚴格介紹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規定:
1、酒店印章、介紹信和各種文函的用印事宜,統一由總經理室負責。
2、酒店各部門因公需開具介紹信或需在文函上加蓋酒店印章(合同章),須認真填寫介紹信,并附有關材料,交由主管領導審批。店領導不在,授權總經理室主任核準。
3、員工因私須開具各種證明、加蓋酒店印章,必須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店領導審批。
4、凡違反上述規定,總經理室有權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