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環安學院實驗教學規范
為加強實驗教學管理,明確實驗教學要求,提高實驗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范。
1.實驗教學必須有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并在課前發給學生。
2.實驗學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執行。
3.上實驗課前,實驗室必須按實驗教學要求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包括全部實驗設備及所需材料、檢查設備完好率、排除事故隱患等),保障實驗課正常運行及人身、設備安全。
4.指導教師認真備課,凡首次指導實驗的教師必須認真試講、試做,通過后方可指導實驗。學生第一次到實驗室,由指導教師負責宣讀實驗守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對學生進行遵規守紀教育。
5.學生在上實驗課前必須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實驗要求和實驗步驟。
6.實驗課開始時,指導教師要檢查出席情況,填寫實驗課登記表,缺課的學生必須申請補做。同時檢查學生預習情況,凡未預習者或預習不充分者不得參加本次實驗,待預習充分后申請補做。
7.指導教師在學生開始做實驗前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有關注意事項,講解時間一般為15分鐘左右(部分實驗項目需承擔課堂教學內容的除外)。實驗過程中,學生應獨立完成實驗,指導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要認真指導,不得包辦代替。
8.學生開始做實驗時,按實驗步驟有序進行,同時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凡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指導的學生,指導教師和實驗員有權停止其實驗,對造成設備損壞者必須負賠償責任。
9.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入實驗室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凡遲到10分鐘者取消本次實驗資格。補做實驗的實驗成績按合格處理。學生補做實驗必須在同一循環實驗未完成情況下補做。遲到或曠課三次,本課程按不及格處理。
10.學生按規定的時間完成實驗報告,教師對學生的實驗報告要認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據具體情況,或重做或重寫實驗報告。
11.實驗指導教師按“實驗教學考核與成績評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分。不合格的不能參加本門課程的考試。
12.要在每一輪實驗結束時,及時進行征求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以不斷改進實驗教學。
篇2:(學校)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 小學(學校)實驗教學管理制度一、實驗教學計劃
1、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定總的和分學期的教學計劃,并于上學期末或本學期初交教導處和實驗室各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各類教學大綱、教材和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置及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和實施
1、教師要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按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做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給予啟發引導,及時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去做實驗。
5、實驗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
三、實驗教學的評估和考核
1、實驗開出率的考察統一使用規范表式,包括《年級學科實驗登記表》、(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共同填寫);《學科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學校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
2、對學生實驗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現場操作為主,并輔之筆試與口試,考核學生的理論分析與思維能力。
3、對學生的考察應堅持實踐性、基礎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則。
4、對教師的考察除通過教案、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登記表外,還可用表格進行調查。
5、所有考察登記表、統計表、調查表等,都應作為實驗教學資料存入教學檔案。
篇3:初中(學校)實驗教學安全管理細則
初級中學(學校)實驗教學安全管理細則
一、實驗課堂常規
1、實驗前應預習或復習有關的知識,明確實驗目的和要求,掌握實驗原理,熟悉實驗方法及操作步驟。明確實驗時要注意的事項。
2、不準攜帶食物、飲料進入實驗室。按編定的位置入座,未經許可不得移位換組,實驗未開始不得動用儀器、藥品、不得調換儀器。進入實驗室后,要保持安靜。
3、開始前,要仔細核對儀器、藥品、材料的名稱及數量是否齊全,規格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經老師同意后,方可開始實驗。
4、以科學態度上好實驗課,認真聽教師講解,掌握儀器性能及實驗操作方法。
5、實驗中要服從教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分析實驗現象,實事求是做好記錄,寫好實驗報告。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6、要愛護儀器設備,節約水電、藥品及材料。損壞儀器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填寫損壞儀器報告單,視情況酌情照章賠償。
7、實驗完畢,立即清點整理儀器、藥品、材料,按規定順序擺好,儀器放回原處,不得把實驗器材帶出實驗室。凳子放桌底,廢棄物按老師要求倒入指定位置。實驗桌擦干凈,抹布放在指定地點。做好室內衛生,關好門窗,水龍頭,電閘,最后經老師檢查,合格方可離開實驗室。
二、 實驗安全守則
物理實驗室安全守則:
1、進入物理實驗室對實驗桌上的實驗電源,未經實驗老師及任科教師同意,不得私自接通電源及觸摸,以防造成觸電事故。
2、電學實驗時,應先連接好電路,經老師檢查后無誤方可接通電源。實驗完后應先斷電,再整理儀器,若使用中發現有漏電現象,應立即斷開電源并報告實驗老師,由實驗老師進行檢查。學生不得私自拆開電器。
3、酒精燈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對違章操作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壞的將按學校管理條例追究責任。
4、實驗中涉及易造成燒傷、燙傷的物品諸如:蠟燭、開水等應小心謹慎操作,任何因個人粗心大意及不規范操作造成自身傷害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受傷者將追究其責任。
化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1、實驗前要認真預習,了解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定。
2、凡做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3、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更不能把實驗器皿做餐具用。實驗完畢,應把手洗凈后再離開實驗室。
4、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手接觸電器,實驗結束后應切斷電源。
5、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受傷。加熱試管時,切勿將管口向著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7、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9、取用藥品要用藥匙等合適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藥品,防止藥品接觸身體皮膚。
10、實驗結束必須檢查實驗室,關好水龍頭、排氣扇,拉開電刀閘。
11、絕不允許將幾種試劑或藥品隨意混合,以免發生爆炸。
化學實驗室易燃或具有腐蝕性藥品及有毒藥品的使用規則:
1、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
2、濃酸、濃堿具有腐蝕性,不要把它們灑在皮膚或衣物上。廢酸應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傾倒堿液,以免酸堿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3、強氧化劑(如氯酸鉀、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鉀與紅磷的混合物)易發生爆炸,保存及使用這些藥品時,應注意安全。
4、白磷有劇毒,并能燒傷皮膚,切勿與人體接觸,在空氣中易自燃,應保存在水中。取用時要用鑷子。
5、有機溶劑(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時,一定要遠離火焰,用后應把瓶塞塞嚴,放在陰涼的地方。有機熔劑起火時,應立即用砂土或濕布撲滅,火勢較大可用滅火器但不可用水撲救。
6、汞有劇毒,不得進入口內或接觸傷口。鋇鹽也有毒,不得進入口內。
7、汞在人體內會積累起來,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灑落時,必須把它盡可能地收集起來,并用硫磺粉蓋在灑落的地方,使汞變成硫化汞。
生物實驗室安全守則:
1、生物實驗會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藥劑如酒精、酸、堿、乙醚、甲醛等,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則進行。實驗態度要認真、嚴謹。對違章操作造成人體傷害,財產損壞的將按學校管理條例追究責任。
2、電器要謹防觸電,未經實驗教師及任科教師同意不得私自接通電源及隨意觸摸通電電器,特別是不得濕手觸摸,實驗結束后先關電器設備。使用中發現有漏電現象立即關斷電源并向老師報告,不得私自拆卸電器。
3、生物實驗室經常用到解剖刀、剪、針、刀片等利器,使用時應特別謹慎。嚴禁用實驗器材特別是利器進行打鬧或嬉戲,以避免人身傷害事故,如有違背者,將按學校規章追究責任。
4、遇有須加熱或使用開水的實驗,要在老師指導下進行,使用火柴、打火機、蠟燭、酒精燈、電爐時,操作時小心謹慎,嚴防燒傷、燙傷。如因違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將由該生承擔一切責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時要格外小心,萬一打破,清掃時應用鑷子或掃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劃傷。碎片倒入指定處或垃圾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