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的差旅費管理,保證我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20**年關于《江蘇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差旅費管理內容包括因公出差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以及本規定中規定的其他費用,管理范圍包括利用學校日常公用經費、業務經費(含重點項目建設費、科研課題經費,下同)、部門自有資金等各渠道經費開支的差旅費。
第三條 我校日常公用經費開支的差旅費實行“項目管理,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的辦法,學校每年在年度預算中將差旅費劃撥至各處級單位,由各處級單位本著“必需、從緊”的原則掌握使用。超支部分可從單位自有資金、部門日常管理基金中列支,學校財政一般不予追加差旅費專項經費。利用重點項目建設費支付的差旅費,也不得超出重點項目建設費使用計劃中的相關項目經費計劃。
第四條 各單位要切實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努力建設節約型校園的要求,嚴格出差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努力提高出差的工作成效。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職務、職稱等級乘坐城市間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車、旅游船,下同),憑據報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校級領導、正高職稱專家可以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或其他交通工具。
(二)其他人員一般應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或其他交通工具。
第六條 校領導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與校領導乘坐相同交通工具,報銷時經同行校領導認可,可按實報銷。
第七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據報銷。
第八條 從嚴控制出差人員乘坐飛機。利用日常公用經費(行政經費,下同)支付差旅的,除校領導外,其他人員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確需乘坐飛機時,應事先填報《乘坐飛機申請表》。從課題經費、專項建設費或部門自有資金中支付差旅的,正高職稱專家單程票價超過1000元,其他人員單程票價超過800元的,應事先填報《乘坐飛機申請表》。乘坐飛機時每人次可購買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險費一份,憑據報銷。
第九條 除校領導外,出差人員一般不得租賃車輛(含租用校內車輛)。省內出差如遇任務特別緊急且交通不便的,應經分管校領導批準。
第十條 單票訂票費在30元以內,以及退票費、車船票日期改遷費、行李費按實報銷。單票訂票費超過30元的,超出部分個人自理。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職務、職稱等級報銷住宿費。未按規定限額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校領導、正高職稱專家原則上不得住宿四星級及其以上星級的高檔飯店、賓館,不得住宿豪華房間。
(二)正、副處長及副高職稱專家,每人每天限額150元。
(三)其他人員每人每天限額120元。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等無住宿發票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補助,可憑往返車票享受公雜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必須要求入駐飯店(賓館)在發票上注明住店和離店準確日期。
第四章 伙食補助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或住宿票據為憑據,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不憑據報銷。既沒有城市間交通費,也沒有住宿票據的,一律不得享受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30元。
第十五條 出差當天來回的,按一天計算核報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六條 本規定所指的公雜費,系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通訊費及城區內交通費。
第十七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或住宿票據為憑據,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不憑據報銷。
第十八條 不分途中和住勤,公雜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10元。
第十九條 出差人員當天來回的,按一天計算核報公雜費。
第二十條 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者,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車費用,可在出差人員公雜費包干范圍之外憑據報銷。
第二十一條 下列出差人員不享受公雜費補助:
(一)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
(二)在**城市參加會議及各種培訓的。
(三)離開**參加各種培訓班的(10天及10天以下)。超過10天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七規定處理。
第六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二條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包括人才引進)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上述差旅費規定,由調入單位報銷。其行李、家具等托運費,由調入單位憑據報銷。托運費只得報銷一次。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第二十三條 與工作人員同居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的,其差旅費和托運費按照第二十二條辦理;經調入單位同意,暫不隨同調動的,以后遷移時的差旅費仍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四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到達調入單位所需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應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后與調入單位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調入單位差旅費支出處理。
第二十五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來校報到途中的交通、住宿等各類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七章 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只可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及往返途中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按國家財政部的規定應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統一支報。會議通知明確食宿費自理的,在不違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前提下,憑主持會議單位開具的食宿自理證明和會議通知(同時具備),按本辦法相應條款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短期培訓及進修(期限在10天以下),如已交納了會務費或培訓費,或資料費超過200元的,則不再享受住勤期間的公雜費及伙食補助費。
長期進修或培訓的人員應服從統一安排,就近從簡住宿,不得居住賓館、飯店。赴外地培訓或進修超過10天不足30天(含)的,全程按每人每天15元合并計發各種住勤補助;培訓或進修超過30天的,全程按每人每天5元合并計發各種住勤補助。
第二十八條 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車、船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鄢龢藴剩夯疖嚢纯燔?包括特快)票價計算,符合乘坐硬席臥鋪條件的,按硬席中鋪票價;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臥鋪條件的,按軟席臥鋪票價;輪船按三等艙票價計算,符合乘坐輪船二等艙位的,按二等艙位票價計算。如果繞道車、船費少于直線單程車、船費時,應憑車船票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公雜費不予考慮。
第二十九條 到基層單位扶貧、工作鍛煉、支援工作的人員以及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其工作地在**市區的,不享受差旅費報銷及補助政策。離開**城區的,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可回學校報銷,并在學校經費預算專項或主管部門相應項目經費專項中列支;工作期間按照每人每天10元標準回原單位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得報銷住宿和公雜費(20**年1月以后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工作期間的出差差旅費,按照當地差旅費管理規定執行,由接受單位承擔。赴省外工作人員,若接受單位承擔有困難的,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每年可增加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中層干部出差,從部門行政經費中列支報銷差旅費時,按行政級別標準報銷;從學術經費中列支報銷差旅費時,按職稱級別標準報銷。
第三十一條 除學校集體組織外,學校日常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報銷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的各類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景點門票費、導游費等)。
第三十二條 學校自行組織召開的內部工作會議,無論在本埠或外市,參會人員一律不享受伙食補助及公雜費,住宿標準不得超過本辦法規定的限額。
第三十三條 上級機關借用人員,在借用期間的生活待遇由相關校領導及職能部門協商確定,并連同財務規章制度一同存檔。
第三十四條 根據學校黨委安排參加黨校學習的人員,學習期間的生活待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 20**年1月1日起執行,我校原有關于差旅費開支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附:
乘坐飛機申請表
申請人 出生年月 是否正高職稱
經費報銷渠道 (1)行政經費 (2)業務經費 (3)部門自有資金
飛行起點 目的地 申請時間 出行時間
申請單、雙程 單程全票價 申請實際價
(優惠價)
同程火車硬臥票價 火車單程耗時 本校同行人數
同行人員交通方式 同行人員是否同時申請乘坐飛機
出行目的及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申請理由:
經費審批人意見
負責分管或聯系的校領導意見
說明:申請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篇2:礦山工程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篇3: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報銷管理辦法
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及報銷管理辦法
為提高出差辦事效率,加強費用管理,統一差旅費補助標準,現結合會館實際情況,制定此制度:
一、因公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申請書,注明出差事由、出差人數、所去地點、預計天數、借款金額及借款人簽名等事項。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再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待出差返回后,經辦人應及時將所有費用單據按規定標準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經會計審核、財務部長審批后,五日內到出納處報帳。前帳未清,后帳不借。逾期未還者,財務有權直接從下月工資中扣除欠款。
二、出差人員根據職務的不同,分為四級。如下:
A級董事長、總經理
B級各部長、營業部經理
C級各部門主任
D級其他人員
三、差旅費用標準
?。ㄒ唬┙煌ㄙM用標準
級別可乘坐交通工具
A飛機、軟臥、輪船一等艙及以下標準
B硬臥、輪船二等艙及以下標準
C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D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說明:1、凡下級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上級人員標準交通工具的,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2、C級和D級人員乘車,從晚上八點到次日七點之間在車上過夜四小時以上的,以及連續乘車超出八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交通費按以上標準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負。
?。ǘ┳∏谫M用(含食宿費、市內交通費、出租車費、郵電通訊費)標準
目的地出差人員住勤補助(元/日)
ABCD
直轄市、經濟特區及經濟發達城市30020**50120
省會城市或各省最大城市250150130100
經濟較發達地區20**3010080
500公里以內及欠發達地區1501008060
說明:1、出差目的地按以上分類,如有重疊按高一級標準處理。
2、出差人員住勤費用按以上標準補助,不實報實銷。天數既算頭也算尾,包括在途天數和住勤天數,當日到達目的地的按一天計算。一日走兩地其住勤按最終目的地計算。
3、公司派往外地培訓、學習人員,除按上述規定實報實銷外,培訓費、住宿費由會館統一安排支付,其他費用不予報銷。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貼20元。
4、當天出差當天返回的(東河、青山、昆區、九原區除外),按上述標準50%計算補貼。
四、其它規定
1、凡需帶車出差者,必須報請本公司總經理批準。車輛所產生的過路、過橋費憑票實報實銷,油費按實際公里數由所在會館總經辦審核。汽車修理費需按報總經理批準的報銷額度報銷。
2、出差期間因業務原因,需住三星級(含)以上標準酒店或需支付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告知會館總經理取得同意,事后憑票經會館總經理批準報銷額度給予報銷。
3、對借出差之便旅游或繞道探親訪友的,須事先報請會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成行。其由此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也不享受任何補助,多占用的實際天數按事假作扣款處理。
4、隨從上級領導出差者,其差旅費標準與所跟從的上級領導的標準一致。
5、員工市內辦事,自己解決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汽車。會館原則上不再報銷出租車票,如有急事確實需要打車去辦理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財務才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