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公司費用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費用發生采取預先申請許可制度 。
第二條 嚴格遵守財務一支筆原則,公司總部由董事長審批,各分(子)公司根據公司董事會核準的審批權限審批。
第三條 發生費用,應索取正規發票,各項費用報銷的原始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各要素齊全;其要素包括開票日期、單位名稱、品名規格或內容、單價、數量、金額、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并應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書寫規范。
第四條 經辦人在費用發生后二個工作日內應辦理報賬手續,費用報銷的原始單據應由報銷人在其票據背面左側或正面右上方,注明經手人、費用用途。
第五條 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有效發票的費用,應經董事長和總經理特批后方能報銷 。
第六條 工資費用:每年初根據公司薪金管理制度對各崗位核定工資標準,工資發放由核算員制表,財務審核后,各分(子)公司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部由董事長審批。工資于每月10日前發放并打入工資卡,需代扣個人所得稅的,由財務部代收代繳。
第七條 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均按國家標準計提。
第八條 電話費:各部門的座機費實行定額包干,責任到人的管理辦法;手機話費根據職務級別、工作性質等條件每年初確定額度,采取定額到人,超支自負的原則,憑票報銷。
第九條 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1. 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董事長審批后,行政部或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后統一采購,由財務部驗收、入庫。
2. 采購物品時,除經辦外,最少須有另一人參與采購。
3. 金額在2000元以內的,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支付,2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長批準后支付;公司本部由董事長批準支付。
第十條 車輛使用費:包括汽油費、維修費、路橋費、洗車費、泊車費。
1. 油費報銷,需由駕駛員在派車單上注明行車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據里程表、耗油標準、加油時間、數量、用車記錄復核,經行政經理簽字審核。
2. 過橋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行政部根據派車記錄復核,經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核。
3. 車輛維修前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和預計費用,由行政部根據車輛維修情況復核,經行政經理簽字審核,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憑發票和修理清單報銷。
4. 2000元以下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支付,2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準支付。公司本部由董事長批準支付。
第十一條 交通費:
1. 交通補貼只能由外派人員享有,由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
2. 員工出外辦公原則上坐公交車,確需乘坐的士的,經批準方可乘坐,每月一次集中報銷。報銷憑證上須注明時間、事由、往返地點等,經部門經理核定簽字認可,各分(子)公司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銷,集團公司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十二條 業務應酬費:
1. 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對外接待辦法規定的接待標準接待。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應酬應事先申請并得到批準,填寫招待單,因特殊原因無法事先辦理的,事后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并補齊接待手續。
2. 工作地點在長沙的分(子)公司應酬一般在集團內酒店、賓館進行。在接待單上注明招待人員及原因后按月結算,不得擅自在它處消費。
3. 2000元以下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支付,2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準支付,集團本部由董事長批準支付。
第十三條 房租費:
辦公場所、員工住宿需租房的,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住宿房租費由公司統一報銷。
第十四條 差旅費:
1. 公司人員到公司項目開發所在地出差,所在地能提供食宿的,一般不得住酒店。因特殊情況需要住酒店的須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食宿標準按照集團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出差補貼標準執行。
2. 因公出差確需坐火車軟臥,搭飛機、的士必須報告所在公司總經理或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財務不予報銷。因公出差已全額報銷了費用的,不再發放生活補貼;如沒有全額報銷的,經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辦法按照集團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出差補貼標準執行。
3. 出差人員憑正式發票在限額內據實報銷,超支自負。因業務需要超標準住宿時須先請示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五條 借支:
1.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填寫“借支單”,注明用途,由部門經理簽字,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集團本部由董事長批準。借款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遇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歸還的,經手人須及時向所在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匯報說明原因,得到同意后,可以續延。
2. 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填制“借支單”,由所在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集團公司由董事長審批。出差人員返回公司三日內必須清帳,否則不再借款,經各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的特殊情況除外。
3. 外單位個人借款一律報董事長審批。除集團公司外,各分(子)公司一律不準向外單位或個人借款。
第十六條 內部收費:總公司完善分級管理、核算機制,實行內部收費核算辦法。內部收費包括車輛使用、領用辦公用品、文印通訊、因公消費等幾項。
1. 調用車輛,被調車單位應按《公務車輛管理辦法》收取車輛使用費用;一般情況下回車輛管理單位報銷,特殊情況下憑派車單在用車單位報銷。
2. 領用辦公用品,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
3.集團內餐飲、酒店單位應與兄弟單位和總部簽定協議,對因公消費部分,按協議價結算按月結算。
第十七條 費用報銷程序: 1. 報銷人員按規定填好報銷單。
2. 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
3. 財務部審核簽章。
4. 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
5. 如審批人員出差在外,則由委托人代簽后暫交財務部報銷,審批人返回后補簽。
6. 各公司總經理經手的費用,由董事長簽字報銷。
第十八條 費用原始發票或單據,按費用類別分別填單,所有費用均不得混雜在一起報銷。
1. 交通費填制市內交通費報銷單,原始單據粘貼其上。
2. 差旅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低值易耗品、電話費、手機費等分別填制費用報銷單。
3. 汽車過橋、過路、油料費、汽車維修費填制費用報銷單,分過橋過路、油料、汽車維修三類子目小計。
4. 因公負傷,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費用報銷時,會計人員有查詢和咨詢權,費用經手人不得拒絕咨詢或采取其他對抗手段;所在公司負責人、經手人必須全力支持財務工作;財務人員不得故意刁難、打擊有關人員,拖延財務報銷、報賬工作。
篇2:公司費用開支管理制度
公司費用開支管理制度
1、所有費用的支出一律須上報董事長審批并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2、計劃審批制度:
2.1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部門--部門經理--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審核--辦理借款手續
2.2采購計劃的審批: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采購計劃,由部門經理首批,經行政人事經理審核,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凡購置固定資產的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實施。[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等的采購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工程材料物資等由工程部負責。] 工作流程如下:
部門--提出--部門經理--首批--行政人事經理--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審核--辦理借款手續
3、借款制度:
借款人僅限于公司指定采購員及部門經理人員。
3.1采購借款:由采購人員根據已批準的計劃書填寫用款申請單(借支現金同時填寫現金借支單),交由行政人事經理審批,送財務經理審核后到出納處借款。工作流程如下:
采購員--填寫用款申請及現金借支單并附已批的計劃書--副總、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出納付款
3.2 一般性請款(差旅費、業務費):由部門經理填寫借支單,送副總、總經理審核及董事長審批,然后向財務部門辦理請款手續,工作流程如下:
采購員--填寫報銷單--證明人--驗收--行政人事經理--首批--副總、總經理--審 核--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
4、報銷制度:
4.1采購報銷:由采購員填寫報銷單并附上原始單據,經驗收后交行政人事部經理首批,后送副總、總經理審核,再送董事長審批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采購員--填寫報銷單--證明人--驗收--行政人事經理--首批--副總、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出納結算
4.2 其他費用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并將原始憑證整齊粘貼附于報銷單后并簽上經辦人的名字,經部門經理首批,送財務經理審核,由出納統一交董事長審批后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經理首批--副總、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批--出納收集--董事長審批--報銷
5、費用開支標準:
5.1 因公出差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住勤補助費見附表。
類別火車輪船飛機市內交通其它住宿住勤/天
人員一般地區特區一般地區特區
正副總經理軟席二等實報實報實報20**0080100
部門經理臥席二等實報實報實報15020**060
主管以上人員臥席三等實報1001503050
其他人員硬席四等實報801003050
5.2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和交通費,按標準掌握,節約部分60%歸已,超支部分自理。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報交通費。
5.3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硬座的,并從20點至次日7點在車上連續六小時以上的,給予路途補助,特快按票價的50%,普快、慢車按票價的60%給予補助,對于乘坐汽車晚上連續六小時以上的給予多一天的住勤補助費。飛機、輪船有給予補助。
5.4 出差人員補助天數從出發之日起至返回單位所在地止。
5.5 若借出關之便繞道探親訪友,須經領導事先批準,并扣除繞道的交通費和出差天數后給予報銷補助。
5.6 在市內辦理公務而誤餐的,可按20元/餐給予報銷。
5.7 職工到外地學習培訓經領導批準后,學習期限在15天內的,按出差標準報銷;15天以上的住勤、交通費按出差標準的50%報銷,自費學習則一節費用自理。
5.8 職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到香港、澳門地區、參照財政部92年第17號《關于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住宿費,每人每晚300港元,住勤費每人每天為150港元,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100港元。因公出國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按有關出國人員開支標準執行。
6、外委用款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并附上決算或合同書及發發票,經部門經理首批,送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及附上決算或合同書---部門經理首批---副總、總經理審 核---董事長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出納結算
7、財務在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查付款付款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上級是否已批準開支,憑證是否有規定的人員審核,經辦人、證明人、簽章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對不符合財務制度或不合理的支出,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8、所有款項收付后,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有日期的“現金收訖”、“銀行收訖”或“銀行付訖”等字樣的戳記。
9、低值易耗品,由倉管員或行政人事部派專人保管,根據購入、領用情況,按口名、存入地點,設實物帳登記,每月核對實物與帳簿,保證帳實相符,月終編制低值易耗品收、發、存情況交財務部。
10、辦公用品由倉管員或行政人事部派專人保管,根據購入、領用設簿登記。
11、每月十日為工資發放日,行政人事部應于每月五日前將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財務部,帳務部根據匯總表制單后于每月八日前送銀行,每月八日后員工憑存折到銀行支取。
篇3:商業街地產公司費用開支管理制度
商業街地產公司費用開支管理制度
一.費用開支管理制度△D*/CW-06-01
1.所有費用的支出一律須上報總經理審批并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2.計劃審批制度:
2.1開支計劃的審批:各部門用款須事前做好計劃,由部門經理首批,經分管副總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工作流程如下:
2.2采購計劃的審批: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采購計劃,由部門經理首批,經行政人事經理審核,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凡購置固定資產的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實施。[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等的采購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工作流程如下:
3.借款制度:
3.1采購借款:由采購人員根據已批準的計劃書填寫用款申請單(借支現金同時填寫現金借支單),交由行政人事經理審批,送財務經理審核后到出納處借款。工作流程如下:
3.2一般性請款(差旅費、業務費):由經辦人填寫借支單,經部門經理審核,送總經理審批,然后向財務部門辦理請款手續,工作流程如下:
4.報銷制度:
4.1采購報銷:由采購員填寫報銷單并附上原始單據,經驗收后交行政人事部經理首批,后送分管副總審核,再送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4.2其他費用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并將原始憑證整齊粘貼附于報銷單后并簽上經辦人的名字,經部門經理首批,送財務經理審核,由出納統一交總經理審批后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5.費用開支標準
5.1因公出差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住勤補助費見附表。
類 別
人 員火
車輪
船飛
機市內交通其
它住宿住勤/天
一般
地區特區一般
地區特區
正副總經理軟席二等實報實報實報20**0080100
部門經理臥席二等實報實報實報15020**060
主管以上人員臥席三等實報1001503050
其他人員硬席四等實報801003050
5.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和交通費,按標準掌握,節約部分60%歸己,超支部分自理。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報交通費。
5.3出差人員乘坐火車硬座的,并從20點至次日7點在車上連續六小時以上的,給予路途補助,特快按票價的50%,普快、慢車按票價的60%給予補助,對于乘坐汽車晚上連續六小時以上的給予多一天的住勤補助費。飛機、輪船不給予補助。
5.4出差人員補助天數從出發之日起至返回單位所在地止。
5.5若借出差之便繞道探親訪友,須經領導事先批準,并扣除繞道的交通費和出差天數后給予報銷補助。
5.6在市內辦理公務而誤餐的,可按20元/餐給予報銷。
5.7職工到外地學習培訓經領導批準后,學習期限在15天內的,按出差標準報銷;15天以上的住勤、交通費按出差標準的50%報銷,自費學習則一切費用自理。
5.8職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到香港、澳門地區、參照財政部92年第17號《關于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住宿費,每人每晚300港元,住勤費每人每天為150港元,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100港元。因公出國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按有關出國人員開支標準執行。
6.外委用款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并附上決算或合同書及發票,經部門經理首批,送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經理審核后報銷。工作流程如下:
7.財務在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查付款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上級是否已批準開支,憑證是否有規定的人員審核,經辦人、證明人、簽章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對不符合財務制度或不合理的支出,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8.所有款項收付后,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有日期的"現金收訖"、"銀行收訖"或"銀行付訖"等字樣的戳記。
9.低值易耗品,由倉管員或行政人事部派專人保管,根據購入、領用情況,按品名、存入地點,設實物帳登記,每月核對實物與帳簿,保證帳實相符,月終編制低值易耗品收、發、存情況交財務部。
10.辦公用品由倉管員或行政人事部派專人保管,根據購入、領用設簿登記。
11.每月十日為工資發放日,行政人事部應于每月五日前將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匯總表制單后于每月十日前送銀行,每月十日后員工憑存折到銀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