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 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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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 質量管理

  第十三章 施工項目質量管理

  13.1 一般規定

  13.1.1 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并按建設公司有關規定有效運行。施工項目質量責任實行終身負責制。

  13.1.2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階段圖

  質量控制組織機構

  質量管理體系、施工管理人員資質管理

  原材料、半成品及建筑構配件質量控制

  施工機械質量控制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金屬結構件制作工藝審核

  施工準備質量控制 工程技術環境控制

  現場管理環境控制

  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應用審核

  測量標樁檢查、復核

  圖紙自審、會審及技術交底

  辦理開工手續

  工序控制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

  隱蔽工程質量控制

  中間產品質量控制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或驗收

  設計變更與圖紙修改的審定

  單體、無負荷、負荷聯動試車

  竣工質量檢驗 交工資料控制

  竣工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冶煉項目)或備案(民用、市政項目)

  工程質量文件審核與歸檔

  13.1.3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對策:以人的工作質量確保工序質量,以工序質量確保工程質量;從訂貨、采購、檢查、驗收、取樣、試驗等方面全面控制投入品的質量;全面控制施工過程,重點控制工序質量;堅持質量標準,嚴格檢查,一切用數據說話,嚴把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或施工質量驗收關;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嚴防系統性因素(如使用不合格材料、違反操作規程、砼達不到設計強度等級、施工機械設備突發性故障等)的質量變異。

  13.1.4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依據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國家及政府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性文件(《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有關質量檢驗與控制的專門技術法規性依據。

  13.1.5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因素包括人、機械、材料、方法、環境,控制階段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3.1.6 堅持“以貫標為主線,以項目為重點,以創優為目標”、“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內控”的指導思想。施工過程每道工序應堅持自檢、專檢和交接檢并向監理或業主報驗合格后方能轉入下道工序。

  13.2 工程測量的質量控制

  13.2.1 在項目開工時應組織編制測量控制方案,測量記錄應歸檔保存。在施工過程中應對測量點線妥善保護,嚴禁擅自移動。

  13.2.2 項目經理部負責編制系統工程和特殊工程測量方案,并督促作業隊編制本專業測量方案。各測量方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審批并由項目經理部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

  13.2.3 測量工作必須實行測量任務單制?!皽y量任務通知單”由委托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下達給測量人員,測量人員按任務單要求進行測量和實地放樣,并提交正式成果和自檢成果。無“測量任務通知單”測量人員可拒絕實施。

  13.2.4 測量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測量工作中要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并嚴格按《測量規范》和操作規程實施作業,達不到規范要求,應堅決返工。

  13.2.5 項目經理部應及時對控制網、建筑物、構筑物的主要軸線、重要設備軸線及標高進行復測,發現問題立即通知資料發放單位,對資料的正確性作認真的驗證,保證

  測量成果處于受控狀態,并填寫《測量、檢查、考核記錄表》,簽署復測結果。常見的施工測量復核有:

  (1) 民用建筑的測量復核:建筑五定位測量、基礎施工測量、墻體皮數桿檢測、樓層軸線檢測、樓層間高層傳遞檢測等。

  (2) 工業建筑測量復核:廠房控制網測量、樁基施工測量、柱模軸線與高程檢測、廠房結構安裝定位檢測、動力設備基礎與預埋螺栓檢測等。

  (3) 管線工程復核:管網或輸配電線路定位測量、地下管線施工檢測、架空管線施工檢測、多管線交匯點高程檢測等。

  13.2.6 項目經理部應安排好各專業之間的測量交接,實行現場交樁、交點、交資料的三交制度。樁點由接受單位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樁點的正確性。

  13.2.7 發現測量過程失控或超過規范,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查明原因,采取適宜的措施。

  13.2.8 項目經理部負責工程的竣工測量。按合同規定提交測量成果,并作為提交業主(總包方)的竣工測量資料。

  13.3 施工現場材料、施工機械的質量控制

  13.3.1 材料控制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建筑構配件等投入品的控制。

  13.3.2 材料控制要點:掌握材料信息,優選供貨廠家;及時組織供應,保證正常施工;合理組織使用,減少材料損失;加強檢查驗收,嚴把質量關;做好搬運、儲存、防護,確保不丟失、不損壞、不變質、不混用;重視使用驗證,防止錯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13.3.3 材料控制主要內容:材料的質量標準、性能、適用范圍、施工要求以及取樣、試驗方法。

  13.3.4 施工機械的選用應滿足工程的適用性,使用中應經常檢查其工作狀態,健全“人機固定”制度、操作證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技術保養制度、安全使用制度等,正確使用、管理和保養好施工機械。

  13.4 工程設備安裝和運行質量控制

  13.4.1 工程設備質量控制,主要是控制設備的購置、檢查驗收以及安裝質量、試運轉等。

  13.4.2 工程設備如果為業主(總包方)提供,可不執行此條。如果自行采購,除嚴格履行購置合同外,對于主要或關鍵設備還應檢查控制其制造質量。主要包括:鋼結構焊接部件:材料質量、放樣尺寸、切割下料、坡口焊接、部件組裝、變形校正、外形尺寸、油漆、靜動負荷試驗和無損探傷等;機械類部件:原材料、鑄件或鍛件、調質處理、機械加工、組裝、測量鑒定和負荷試驗等;電氣自動化部件:元件、組件、部件組裝、儀表、信號、線路、空載和負荷試驗等。

  13.4.3 設備的檢查驗收主要為開箱檢查。對到貨或業主(總包方)交貨設備,應進行運輸質量及供貨情況檢查后開箱,對總成、部件及隨機附件、備品進行外觀檢查并填寫點交清單。發現設備有較大損傷或缺件,應做好詳細記錄或照相,并盡快與業主(總包方)或供貨廠家交涉處理。一切隨機的原始資料、技術說明書、圖紙、測試記錄、驗收鑒定等應全部清點,整理歸檔或提交業主(總包方)。

  13.4.4 設備安裝過程的質量控制主要包括:設備定位、設備基礎檢驗、設備就位、調平找正、二次灌漿、調試等工序的質量控制。

  (1) 設備定位原則: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符合設備平面布置圖和安裝施工圖的規定,便于操作、維護、檢修,有利于安全生產及各工序的配合銜接。

  (2) 設備基礎檢驗:安裝單位應對設備基礎進行復測,一般檢查基礎的外觀幾何尺寸、預埋螺栓的位置、混凝土質量等項,在復測合格后報請監理工程師簽認。對大型設備基礎應審核土建專業提供的預壓及沉降觀測記錄,無沉降觀測記錄時進行基礎預壓,以免設備在安裝后出現基礎下沉和傾斜。

  (3) 設備就位前,應將其底座底面的油污、泥土等臟物以及地腳螺栓預留孔中的雜物去除;需灌漿處的基礎或地坪表面應鑿成麻面,被油玷污的砼應鑿除。根據安裝基準線及定位基準線就位。設備就位應平穩,防止搖晃位移,對重心較高的設備,應采取措施預防失穩傾覆。

  (4) 調平找正分找正、初平、精平三個步驟,其質量控制是做好基準面和測點的選擇。設備的調平找正均應在給定的測量位置上進行檢驗,復測時也不得改變原來測量的位置。

  (5) 二次灌漿:每臺設備在安裝定位、調平找正后,還要進行嚴格的復查工作,主要是檢查中心線(包括設備及基礎)、標高、安裝水平度有關的連接和間隙。檢查結果完全符合安裝技術標準并向監理工程師報驗合格后,才可進行二次灌漿。當地腳螺栓一次灌漿,設備二次灌漿時,安裝單位必須派專人監護。

  (6) 調試:設備及其潤滑、液壓、氣(汽)動、冷卻加熱和電氣及控制等系統,均應單獨調試檢查并符合要求。電氣及其操作控制系統調試完成,方可進行機械與各系統的聯合調試。聯合調試應由部件至組件、至單機、直至整機(成套設備),按說明書和生產操作程序進行。

  13.4.5 設備試運行過程的質量控制

  (1) 一般中小型單體設備如機械加工設備,單體試車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對復雜大型的機組、生產作業線,特別是化工、冶金、化纖、電力等,必須進行單機、聯動無負荷、投料負荷等試車階段。

  (2) 試運行一般分為準備工作、單機試車、聯動試車、投料試車和試生產四個階段。大型項目設備試運行的順序,要根據安裝施工的情況而定,試運行中,應堅持下述步驟:

  a. 先無負荷后負荷。

  b. 由部件到組件,由組件到單機,由單機到機組。

  c. 分系統進行,先主動系統后從動系統。

  d. 先低速逐漸增至高速。

  e. 先手控、后遙控運轉,最后進行自控運轉。

  (3) 設備試運轉過程中,及時填寫各種檢查記錄,如:傳動、電氣、潤滑、液壓、氣動系統的運行狀況,如出現異常,應立即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并進行分析。

  13.5 工程質量現場管理

  13.5.1 現場管理是施工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施工項目質量應從現場管理抓起。工程管理人員一定要監督作業隊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13.5.2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技術措施等,應結合工程實際,從技術、組織、管理、工藝、操作、經濟等方面分析、考慮,能解決施工難題,力求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工藝先進、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13.5.3 對工程重要部位,如工程的基礎、混凝土梁、柱等隱蔽部位的施工,需要施工管理人員實行現場監督管理,即從材料進場開始,就實行跟班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確保工程質量,盡量避免施工后返工或出現不安全隱患。

  13.5.4 對于其它分項、分部工程,應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抽檢。對于質量缺陷,必須采取補救措施(如返修),使其達到合同要求。質量缺陷涉及結構安全的,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可以驗收;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以驗收;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則必須返工或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

  13.5.5 對影響工程質量的重要部位施工應把好關鍵環節的質量控制,比如對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施工應做好模板安裝;鋼筋的下料、綁扎、焊接;混凝土澆搗時的施工操作;澆搗后的養護。

  13.5.6 加強環境因素控制,特別在冬期、雨期、風季、炎熱季節施工中,應針對工程特點,尤其是砼工程、土方工程、深基礎工程、水下及高空作業等,必須擬定季節性施工質量和安全保證措施。

  13.6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控制

  13.6.1 檢驗

  (1) 書面檢驗:通過對提供的質量保證資料、試驗報告等進行審核。

  (2) 外觀檢驗:從品種、規格、標志、外形尺寸等進行直觀檢查,確認有無質量問題。

  (3) 理化檢驗:借助試驗設備和儀器對樣品的化學成分、機械性能等進行的科學鑒定。

  (4) 無損檢驗:在不破壞樣品的前提下,利用超聲波、*射線、表面探傷儀等手段探測結構物或材料、設備內部組織結構或損傷狀態。

  (5) 質量檢驗程度

  a. 全數檢驗:也叫普遍檢驗,用于關鍵材料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以及那些在技術規程、質量檢驗驗收標準或設計文件中有明確規定應進行全數檢驗的對象,例如:對安裝模板的穩定性、剛度、強度、結構物輪廓尺寸等;對架立的鋼筋規格、尺寸、數量、間距、保護層以及綁扎或焊接質量等。

  b. 抽樣檢驗:對于主要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或工程產品等,由于數量大,通常采用抽樣檢測。即從一批材料或產品中,隨機抽取樣品或樣本進行檢測,根據其檢測數據并經統計分析的結果,判斷該批產品的質量狀況。

  c. 免檢:對已有足夠證據證明質量有保證的一般材料或產品,以及實踐證明質量長期穩定并經監理、質檢部門認可的可考慮采取免檢。

  13.6.2 進貨檢驗和試驗

  (1) 材料進場時,質檢員督促材料員進行檢查、驗收,采用抽查或全部檢查的方法,檢查材料的外觀質量、數量、規格、型號、幾何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并檢查有無出廠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及技術說明書或技術鑒定文件、出廠試驗報告(無合格證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發放使用)等,同時做好記錄。

  (2) 在貨源處進行驗證發現不合格時,不準進貨。經檢驗合格的材料由保管員做好標識,登記入賬,入庫儲存。

  (3) 根據技術規范和合同要求,必須進行復檢(如鋼材、水泥、砂、石、磚、耐火材料等)的材料由施工單位(委托單位)填寫試驗委托單,并按取樣規定(注意見證取樣比例)抽取試樣送試。送樣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

  (4) 經檢驗合格的材料由保管員做好標識,并按規定入帳、入庫、存儲、發放。

  (5) 因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和試驗的材料應根據其使用部位及重要程度、追回的難易程度、對工期質量影響的大小,決定是否放行。使用后無法追回的影響質量的主要物資,如水泥、鋼材、外加劑、防水材料、焊條等一律不得放行。緊急放行時,由作業隊長填寫“緊急放行申請表”,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執行。放行后,仍應對緊急放行的材料按程序規定進行試驗,確認其是否合格。施工員應在施工日志中詳細記錄,確??勺匪菪??!熬o急放行申請表”和“施工日志”由資料員收集、整理、歸檔。

  13.6.3 過程檢驗和試驗程序

  過程檢驗和試驗包括:工序交接檢查、隱檢、預檢、分部分項工程檢查等,其方法有目測法(看、摸、敲、照)、實測法(靠、吊、量、套)和試驗法。試驗分為試驗室試驗和現場試驗兩部分。需送試的項目,由送樣人員按施工試驗的試件取樣送試的有關規定分別取樣送試,如混凝土與砂漿試配、試壓,鋼筋焊接試驗和無損檢測等?,F場試驗由技術員組織試驗員進行試驗,試驗員做好詳細記錄,質檢員負責效果的核定。

  (1) 檢驗批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a. 檢驗批合格規定: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b. 檢驗批驗收程序:作業隊填寫“工程報驗單”和“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施工單位專業質量檢查員和專業技術負責人簽署意見;監理工程師按規定程序進行檢查驗收,在項目質量控制的表格上簽署意見;完善資料并存檔。

  (2) 分項工程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驗收。

  a.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規定: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完整。

  b. 分項工程驗收程序:施工單位填寫“分項工程驗收記錄”,施工單位質量和技術負責人在相關欄目簽字和簽署意見;監理工程師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并簽字;完善資料并存檔。

  (3) 隱蔽工程的內容

  a.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是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嚴格驗收隱蔽工程,認真做好驗收記錄和簽證工作。

  b. 基礎工程驗槽,必須檢驗基槽土質、基槽深度、寬度,使之符合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經有關部門人員簽證認可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c. 對工程鋼筋隱蔽前驗收,則必須對照設計圖紙詳細檢查,鋼材要抽樣做強度試驗,不符合強度要求的不準使用;同時,要核對鋼筋的品種、數量、規格、間距、下料長度及鋼筋安放位置,使之符合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澆搗混凝土前,必須檢查已布設好的鋼筋是否走位,如有變位應及時進行校正等。

  (4) 隱蔽工程工作流程及其相關檢查記錄和表格:

  a. 施工單位填寫《報驗申請單》。

  b. 協同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驗收。

  c. 符合質量要求后,監理工程師簽認《報驗申請單》和《隱蔽工程檢驗記錄表》并準予隱蔽、進入下一道工序。

  (5) 向建設公司工程部填報質量月統計報表。

  質量統計上報內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核定等級、數量、合格率和優良率、質量事故次數和損失金額、創優目標實現情況等。

  13.6.4 具備最終檢驗和試驗的條件:按照合同規定項目已經施工完畢;所有的進貨檢驗和試驗、過程檢驗和試驗已經完成;施工技術資料齊備。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通過后,按要求向業主移交竣工資料,并做好工程竣工備案工作。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質量(技術)負責人和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a、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規定: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完整;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規定;觀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b、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在相關欄目簽字和簽署意見;總監理工程師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并簽字;完善資料并存檔。

  (2) 單位(子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業主(總包方)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然后由業主(總包方)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a.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規定:單位(子單位)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完整;單位(子單位)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b.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施工單位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項目經理在相關欄目簽字和簽署意見;業主(總包方)按規定程序組織驗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在相應表格相應欄目簽字;當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完善資料并存檔。

  13.6.5 不合格品的控制

  (1) 不合格品的控制包括:

  a. 在進貨、過程、最終檢驗和試驗中,按其檢測結果判定,一旦發現不合格,要及時予以標識、評審和處置。

  b. 做好不合格記錄,確定不合格范圍,如:材料名稱、數量、規格、型號、時間、工程部位、施工機具、操作人員、不合格面積、分部分項和不合格事實。

  c. 對進貨檢驗和試驗發現的不合格,由材料員、保管員、質檢員作好記錄,填寫不合格報告,根據不合格程序處理,保管員做出標識。

  d. 在過程、最終檢驗和試驗中發現的不合格,由質檢員做好記錄,并通知技術負責人,由項目經理部及時上報建設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不合格的嚴重情況由建設公司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和確定處置方式或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單位共同評審,確定處理方式。

  (2) 不合格品處置方式有:

  a. 返工,使其達到規定要求;

  b. 經返修或不經返修作為讓步接收;

  c. 降級改做它用;

  d. 拒收或報廢。

  (3) 各項工程施工過程中或完工以后,項目經理部如發現工程項目存在著不合格或質量問題,應針對情況進行處理:

  a. 質量問題在萌芽狀態,應立即根據具體情況更換不合格材料、設備或不稱職的施工管理人員,改變不正確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藝。

  b. 施工中質量問題已經出現,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處理,并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召開質量問題分析會,防止出現類似問題。如現場監理所發“監理通知單”,項目部整改后應及時填報《監理通知整改復查報審表》。

  c. 某道工序或分項工程已完工,現場監理工程師出具書面處置意見后,項目經理部根據書面意見內容采取措施補救(或施工單位制訂施工補救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13.7 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

  13.7.1 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圖紙會審

  分包合同或協議書簽訂后,項目經理部應及時將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發放給分包單位,并組織分包單位參加業主(總包方)或監理方組織的施工圖會審會議。

  13.7.2 對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圖紙會審后,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應對分包單位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13.7.3 分包工程開工后,項目經理部應督促其進行技術交底,并通過質量安全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 對材料、半成品、施工設備質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2) 對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督檢查:項目經理部質檢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發出質量問題通知單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質量隱患的,應予以清退。

  (3) 對現場施工人員的監督檢查: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的現場施工人員資格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核實,特別是對要求持證上崗的人員。

  (4) 分包工程質量由分包單位對項目經理部負責,項目經理部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質量問題對業主(總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13.7.4 分包工程結算時,應預留工程保修金,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發生的維修費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單位承擔。保修期滿,預留保修金或余額全部退回(不計利息)。

  13.8 現場標準計量

  13.8.1 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質量控制:應進行A、B、C分類管理,并按規定送檢,確保在有效檢定周期內使用。

  13.8.2 對從事計量作業人員的技術水平控制,尤其是確?,F場測量、檢驗、試驗人員的上崗資格、繼續教育和培訓等。

  13.8.3 現場計量器具操作的控制:操作者的實際作業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實體質量,作業現場的計量器具質量控制主要是計量檢測儀器操作方法是否得當。如:對儀器的使用、數據的判讀、對原始數據的檢查、數據的處理和整理方法。在抽樣檢測中,檢測儀器的布置是否正確、合理,檢測部位是否具有代表性。

  13.8.4 做好與監理的配合、協調、核對工作;應及時處理好監理和業主(總包方)對該項工作的檢查意見要求。

  13.9 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13.9.1 質量事故的報告

  (1) 凡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不論何種原因(包括勘察、設計、材料、違反基建程序、施工方法和違章作業等),均應填寫質量事故報表并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上報建設公司工程部(口頭報告應在1日內)。對事故上報不及時或隱瞞不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 一般質量事故應在每月質量報表上報時向建設公司工程部報送質量事故調查報告、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3) 重大質量事故發生時應分階段上報,在發生事故的24小時內應書面通知建設公司工程部,并由建設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

  13.9.2 質量事故一般按其性質及嚴重程度劃分:

  (1) 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10萬元內的質量事故。

  (2)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重大事故:

  a. 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主要結構倒塌。

  b. 超過規范或設計要求,基礎嚴重不均勻下沉、建筑物傾斜、結構開裂或主體結構強度嚴重不足影響使用壽命,造成不可補救的永久性質量缺陷或事故。

  c. 影響設備及其相應系統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質量缺陷。

  d. 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其中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重大質量事故分別為10-30萬元、30-100萬元、100-300萬元、300萬元以上。

  13.9.3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內容:

  (1) 工程質量事故情況(時間、地點、工程部位、施工單位、責任人員等)。

  (2) 質量事故調查的原始資料、測試數據。

  (3) 質量事故的原因分析、論證。

  (4) 質量事故的處理依據。

  (5) 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方法及技術措施。

  (6) 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記錄。

  (7) 事故處理結論

  13.9.4 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不清楚

  清楚

  不要處理

篇2: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質量管理承諾職責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質量管理承諾、職責

  5.管理承諾

  5.1公司領導的重視和親自參與是質量管理體系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公司總經理通過以下活動,以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同時為所做出的承諾提供證據:

  a)向全體員工灌輸滿足顧客要求、合同要求、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明確管理者代表,在手冊中發布任命令;

  c)主持制定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在手冊中以文件形式發布;

  d)主持組織進行管理評審,并不斷尋求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e)為質量管理提供必要而且充分的人力、設備、資金,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f)根據顧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總經理要針對每個開發項目,強調項目運作中的重點注意事項,并在項目的信息管理、運作過程的監督、適用的法律法規、項目的論證以及人員配備等幾個方面,提供相應的資源配備。

  5.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依存于顧客,公司總經理將堅持以不斷增強顧客滿意度作為公司的根本追求,確保:

  a)將以顧客為關注焦點的意識融入各項質量管理活動中;

  b)識別并確定顧客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公司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法律、法規方面的規定要求;

  c)將顧客的需求轉化為具體的質量要求,通過質量體系的運行、與顧客有關過程的控制,達到預期的目標。

  5.3質量方針

  公司的質量方針是:服務用戶信守合同贏得信譽塑造形象

  5.3.1公司質量方針的含義是:

  服務用戶--公司的各種開發經營活動,要緊緊圍繞客戶的利益開展,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最大程度地滿足顧客的需求。

  信守合同--在項目開發建設的各階段活動中,嚴格履行各種合同、協議和約定的規定,不隱瞞欺詐用戶,以信取人,為用戶提供良好的投資條件。

  贏得信譽--通過對公司各項開發經營活動的控制,確保項目運作質量,在房地產開發行業中創建良好的企業信譽。

  塑造形象--在公司的開發經營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提高公司各項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不斷拓展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5.3.2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它體現了公司對質量的承諾,是公司質量管理的宗旨和方向,所有員工都要認真貫徹;

  5.3.3公司將通過宣講、培訓,使職工了解質量方針的內涵,并通過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將質量方針落實到每個員工;

  5.3.4通過定期的管理評審對質量方針進行評審,確保其適宜性和有效性。

  5.4策劃

  5.4.1質量目標

  5.4.1.1公司的質量目標是:

  a)開發工程項目優良率80%,年遞增1%以上;

  b)顧客滿意率95%,年遞增0.5%以上;

  c)合同履約率98%,年遞增0.2%以上。

  d)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率100%。

  5.4.1.2質量目標的考核辦法是:

  a)開發工程優良率=(優良工程項目總數÷交驗工程項目總數)×100%

  考核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后,交付使用前

  b)顧客滿意率=(滿意戶數÷考核總戶數)×100%

  考核時間:每半年考核一次

  c)合同履約率=(履約合同總數÷簽定合同總數)×100%

  考核時間:每半年考核一次

  d)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率=(通過審查的工程設計文件÷工程設計文件總數)×100%

  5.4.1.3 工程部負責開發工程優良率和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率、策劃營銷中心負責顧客滿意率、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合同履約率的統計考核。

  5.4.1.4公司總經理確保各有關部門和項目部,都要制定本部門的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測量性,并認真組織實施。工程部負責將質量目標的完成情況,提交公司的管理評審。

  5.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圍繞公司的質量目標,公司按照標準4.1總要求,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質量管理體系四大過程給予識別,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形成了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公司總經理將帶領全體員工不斷改進,通過管理評審及時調整質量目標,針對性采取措施,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及相互關系見“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過程圖”。

  當質量管理體系需要更改時,由公司管理者代表組織進行策劃,制定更改計劃,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平衡過渡的完整性。

  5.5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公司各級人員質量職責

  1)總經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工程開發建設全面負責,確保公司所有人員遵守公司的《手冊》,保證影響質量的所有活動得到充分控制;負責制訂落實公司的發展規劃;負責任命公司管理者代表,組織制訂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負責主持管理評審,協調所分管開發項目的重大事項。

  2)生產副總經理:分管工程部,對公司的工程項目施工全面負責,平衡協調各工程項目施工進展計劃和有關的重大事項,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

  3)經營副總經理:分管經營部,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協調公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組織進行重大不合格品的處理,監督有關部門采取糾正措施;組織向顧客提供質量保證,處理有關顧客意見。

  4)綜合部經理:負責公司的綜合協調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指示精神,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處理公司的對外聯絡、接待和外事管理;負責公司的會務管理、發文管理、檔案管理、圖書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訓工作,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各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5)秘書:負責公司領導講話、會議資料及上報資料等綜合性文字的搜集、撰定工作;負責定期編輯出版公司簡報;負責公司發文的核稿;負責公司大事記的編寫工作; 負責公司會議的組織管理;負責公司會議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負責公司的音像設備管理及攝像、照相等工作;協助經理抓好指導檔案、文書崗位工作;協助經理抓好小車班的管理工作。

  6)法律事務管理: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與合同管理工作;負責提供公司內部法律咨詢工作;負責公司經濟合同的規范性審查;參與公司重大合同和編制和簽署過程;負責公司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公司法律糾紛及訴訟; 負責有關房地產業政策信息的搜集、整理、對內發布工作。

  7)檔案管理: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工


程檔案、文書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對分公司、子公司的檔案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公司圖書管理工作;負責公司保密工作;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工作。

  8)文書:發文的登記、呈批、承印和分發工作;收文的收簽、分閱、批辦和催辦工作;領導之間傳閱文件的管理工作;一切文件的登記、收退及清理工作;文件的繕打、校對和蓋印工作;機關收發通信工作;文書立卷工作;有關電話和接洽工作。

  9)政策信息管理:負責公司信息化建設;負責公司計算機維護及公司網站建設;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單身公寓的管理工作;負責駐外公司的后勤服務工作;負責公司的消防、保衛工作。

  10)小車班長: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的調度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維修工作;負責有關車輛的對外聯系工作。

  11)駕駛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法規,不發生違章現象;加強安全學習,做到安全行車;做好出車日志,出車、回車及時向班長報告。

  12)公寓管理員:負責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寓的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住宿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負責公寓的衛生管理工作。

  13)財務經理:組織本公司財務核算和經營管理工作,及時準確提供財務信息;協調和理順公司與稅務、審計、金融機構等外部單位關系;負責組織召開公司月度會議、季度經濟活動分析會議,抓好會議精神的落實與貫徹;負責制定、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及各項內控管理制度;負責本公司的財務培訓工作。落實部門成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時進行檢查與考核。部門副經理協助經理做好上述工作。

  14)財務管理:接受部門經理的領導,組織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基礎管理工作,及時準確提供財務信息;負責審核公司日常經濟業務和會計憑證;負責編制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產權報表及統計報表;負責迎接外部稅務檢查、審計部門審計工作。協助制定、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各項財務開支規定。負責公司財務檔案整理、歸檔及保管工作。

  15)財務核算:負責公司會計帳務與核算,編制公司會計報表;負責各種收入、成本、費用的核算;負責計提各種基金、稅金,并按規定足額上繳;負責登記各種明細分類帳、總分類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和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負責公司社?;饡嫼怂愎ぷ?。

  16)成本稽核與控制:負責制定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進行項目成本綜合分析,并制定降低成本措施;負責公司本部可控費用控制,及時發現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負責公司項目成本的核算,并根據資金計劃對各項目成本進行控制;參與公司經濟活動分析;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管理。

  17)資本運營與資產管理:參與項目開發,提出項目資本運作方案;協助營銷策劃中心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項目融資方案,聯系貸款單位和辦理相關融資工作;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工作,按月編制公司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負責和協調公司債權債務清理工作;關注國際及國內資本運營及資產管理發展動態,探索公司項目融資新渠道,實現公司低成本擴張。

  18)計劃管理:負責公司年、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組織有關部門對生產計劃研討,以及生產計劃的制訂、下達與調整;負責公司年、月度生產計劃的落實與考核;負責向統計局、開發辦報送房地產生產經營月報、年報;負責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統計制度,監督、指導各部門、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和計劃統計臺帳,并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負責對有關統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公司工商年檢、組織機構代碼年檢工作。

  19)經濟活動考核與分析:負責修訂和完善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及經營考核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公司本部年度財務預算和月度及項目分部預算;負責匯總編制集團公司財務預算;負責起草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年度經營承包合同;協助計劃統計崗位對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月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年度經營承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負責進行公司月度及季度經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報告。

  20)出納:在本部門經理(副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現金、銀行的收付及結算工作;負責現金、支票、有價證券等相關票據的保管工作;負責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的填制工作,并及時匯總、整理現金和銀行憑證;負責備用金的清理工作;負責每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編制銀行存款調節余額表,及時清理未達賬項;對違反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行為,有權抵制、拒絕付款,并向部門經理匯報。

  21)人事經理:負責提出公司人力資源理念和戰略建議;負責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體系,組織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公司人力資源規劃,提交年度、季度、月度人力資源平衡計劃;負責組織研討建立公司組織機構,編制、修訂公司部門職責;負責審核人力資源管理、黨群管理、企業文化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組織公司人員招聘、考核、專業技術評聘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組織公司干部考察、績效考核、教育培訓及員工職業生涯設計;負責組織開展公司黨群、工會、青年工作;負責審定部門工作流程、協調部門間工作聯系和協調;代表公司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或進行勞動訴訟;負責外派董事、監事的管理工作;部門副經理協助經理做好工作。

  22)人事與董事管理:負責制定中高層管理及技術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中層管理人員的考察、培養、考核、獎懲、調配、聘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認定、考核、聘任的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中高層管理及技術后備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公司外派董事、監事的管理與工作協調;負責領導班子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并監督執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負責人事統計管理工作。

  23)人力資源開發:負責員工職業生涯規劃、設計工作,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員工培養管理工作;負責員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做好員工技術比武、勞動競賽等活動;負責聯系人力資源市場、與主要的員工招聘渠道建立并保持固定聯系;負責組織新增或缺員崗位員工的招聘、面試、錄用等工作;負責調查培訓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的整理、保存、歸檔管理工作。

  24)勞動管理:負責勞動組織管理,做好公司機構設置、定崗、定員、定責工作;負責公司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做好員工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員工流動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配人力資源;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員工請假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勞動合同的簽定、中止、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工作;負責組織確定公司工時定額、崗位說明書和崗位工作標準;負責制定并監督執行公司勞動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員工勞動保護工作。

  25)工資管理:負責編制公司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公司薪酬計劃;負責制單核發在職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用;負責組織確定員工薪酬標準;負責建立和維護薪酬、福利臺帳;負責公司勞資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代扣員工社會保險。

  26)社會保險管理:負責公司社會保險政策管理;負責員工社會保險賬戶管理;負責員工收入臺帳管理;負責計算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提取、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金的結算、轉移等手續;負責社會保險報表及有關調查資料的填報工作;負責制定社會保險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7)離退休管理:負責離退休職工離退休金制單及發放工作;負責辦理離退休職工醫藥費用報銷手續;負責協調處理離退休職工病、亡事宜;負責離退休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離退休職工參加黨、工會活動及文娛活動;負責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管理方面的臺帳;負責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編制本單位的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28)企業文


化建設:負責規劃公司企業文化體系;負責征集、提煉企業價值、企業理念、企業精神方案并提出建議;負責健全和推廣企業形象識別系統;草擬并員工手冊并提出修改意見;負責組織企業文化基本知識培訓;負責提出公司基本制度和政策的修訂或補充完善的意見。

  29)黨群管理:負責黨委材料、文件的草擬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管理工作、及時將有關問題提交黨委或分管領導研究;定期進行職工思想動態調研并向黨委提交報告;負責思想政治、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公司工會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公司青年管理工作。

  30)工程部經理:負責組織、領導、協調各項目部的全過程管理;落實公司的項目責任制;負責監督落實工程施工計劃;負責按質量體系要求,組織施工全過程的質量監控;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公司職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的安全政策、法規;負責保障公司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負責對本部門工作的安排、監督和工作成果考核;部門副經理協助經理做好工作。

  31)項目設計與技術審查:負責項目的設計和設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設計單位進行項目的設計工作;負責辦理設計圖紙的審批工作;負責項目設計審查工作;負責設計變更的有關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技術問題的處理工作。

  32)施工與技術管理:負責完成本項目部的施工基本任務,負責本部門工程的技術及管理工作;辦理工程建設中的有關手續;參加工程的初設及施工中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協調好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工作;對施工過程各工序及所有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出詳細記錄及辦理簽證;對工程的用工用料進行核實、檢查、監督;及時處理工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33)工程規劃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據項目的開發定位,組織協調規劃機構進行項目的規劃工作;辦理項目的有關規劃手續和報批手續,負責辦理項目的規劃許可證;負責與規劃設計機構的聯絡工作;負責項目規劃調整工作;負責與施工設計的銜接協調工作。

  34)招投標管理:負責公司的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招投標計劃,組織招投標會議,辦理有關招投標手續;組織編制招標文件,收集有關投標單位資料;辦理中標通知手續;協助辦理與中標單位簽定施工合同。

  35)工程部項目經理:在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工程項目部的全面工作,實行集中領導、分級管理、統一指揮;負責制訂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與考核;負責組織政策研究,掌握市場信息,正確決策生產經營和工作方式;負責建立健全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檢查和考核;履行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的職責,組織建立健全質量保證與監督體系;負責維護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資金。

  36)計劃與資料管理(兼):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好工程總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深入現場,每天認真做好工程量的匯總工作,及時掌握工程形象進度,確保按期完成施工計劃;根據工作程序,做好計劃的年報、月報工作。認真做好周計劃的上報工作;負責合同的申報會簽工作;負責支票的報銷、工程款收支工作;負責本部門的資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內務管理工作。

  37)質量體系運行管理:負責公司質量體系運行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部門的體系運行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公司質量體系運行管理的有關標準和管理文件的培訓工作;負責公司質量體系內審員的培訓取證以及內審員隊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進行公司的質量體系內部審核、整改驗證工作。

  38)安全和質量管理:負責公司的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編制有關安全質量管理的制度和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定期開展安全與質量檢查工作,監督檢查整改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公司的安全與質量管理的培訓工作。

  39)工程概預算管理:參加項目的初步設計、圖紙會審和預算的審查工作;參加項目施工協議合同的簽約,提出執行合同的意見和條件;參加甲方、設計、監理和施工四方進行的圖紙會審;參加簽定設計合同及土地勘察合同;參加檢查驗收各項隱蔽工程;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材料計劃、設備計劃;審核甲方供貨材料設備計劃;審查辦理工程結算及月度盤點結算;負責辦理工程合同會簽、材料付款、盤點結算會簽工作。

  40)審計部經理:負責審計公司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規劃、審批等手續、程序及文件;負責審計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征地、拆遷、施工設計、監理、施工等合同的簽定;負責審計并參與建設項目的有關招投標工作等;負責審計建設項目物資采購的招投標等工作及物資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概(預)算、結算、決算;負責審計工程項目資金來源到位、控制及資金支出情況;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編制年度工程建設審計計劃,并負責實施;負責組織工程、財務的審計工作;部門副經理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工作。

  41)工程審計:在審計部副經理領導安排下,負責審計公司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規劃、審批等手續、程序及文件;負責審計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征地、拆遷、施工設計、監理、施工等合同的簽定;負責審計建設項目的有關招投標工作等;負責審計建設項目物資采購的招投標等工作及物資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概(預)算、結算、決算;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編制年度工程建設審計計劃,報部門領導審批,并監督實施;負責向審計部上報監督、審計情況。

  42)財務審計:在審計部副經理領導安排下,負責編制部門年度、季度財務審計計劃經批準后實施;審查工程資金落實到位情況。財務運做程序;審查建設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審查建設項目物資采購資金計劃;與財務配合完成財務自查工作;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財務概決算;負責審計工程項目的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審查并參與建設項目幾物資采購的招投標等工作;負責向審計部上報監督、審計情況。

  43)策劃營銷中心經理: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組織人員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考察、研究、分析,定期提交市場分析報告;組織項目的前期策劃和規劃設計;開拓市場,參入與政府洽談購買土地事宜,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參加土地拍賣竟標,購買土地;進行銷售策劃,負責房產、地產的銷售工作;策劃公司的對外宣傳,負責公司的廣告業務;制定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負責售后服務。

  44)發展規劃:負責收集國內、外相關房地產企業的信息、資料;調查研究國內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走勢和動向;探討本企業自身的發展空間;制訂企業的長遠和近期發展規劃;保管本部門文字、電子等各方面的資料和設備器具;負責處理本部門的內勤工作。

  45)市場研究與策劃:收集房地產市場及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參加國內房地產方面的學術會議、閱讀有關報刊網絡等各種方式,收集信息);對收集到的信息、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把有價值的信息、資料及分析意見編成報告,定期提交給公司領導;按照公司的按排,對某地區(或某項目)的市場情況進行重點調查分析,研究策劃,提出研究成果,指導下一步的市場開發;滾動預策全國及重點省市房地產市場2年、3年、5年10年的發展情況,每年提出一份報告;策劃包裝項目及公司的外部形象;策劃宣傳廣告。

  46)規劃設計:編寫各個階段的設計任務書(提出具體設計要求);聯系規劃設計單位;參與設計招標、議標,確定規劃設計單位;起草、洽談規劃設計合同;組織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提出調整、修改規劃設計的意見;組織對規劃設計成果的評審和匯報;貫徹落實規劃設計成果,協調規劃設計單位與施工圖設計單位的關系。

  47)市場開發:協同市場研究與策劃人員進一步對某個項目(或一個地區)的市場進行重點調研,掌握市場行情;有目標的對某城市的土地存有量;空房存有量;居民購買力等市場情況進行重點調查掌握;有目標的對某城市的總體規劃熟悉掌握;與項目所在地的政府進行洽談、簽定開發合同,訂購土地,項目立項;參加土地拍賣竟標,購買土地;辦理土地的有關手續;參入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進行項目前期的運作。

  48)房地產銷售:制定或編寫營銷方案;負責房產證及銷售手續的辦理;負責樓花或熟地的銷售;負責樓房的銷售;負責售房款的回收;負責樓盤的包裝策劃;負責辦理廣告業務;負責售后服務。

  49)物資供應中心經理: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協調各項目材料、物資、設備的采購、供應的計劃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按照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負責組織工程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的招標和評審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材料、物資、設備的采購、供應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材料、物資、設備的利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本部門物資計劃、采購、供應負責指導和監督;對本部門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進行監督;副經理協助經理做好工作。

  50)物資計劃:在本中心經理(副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物資、


設備采購計劃管理工作;及時匯總編制各子公司(分公司)及項目上報的材料、物資、設備需求計劃表;參與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的招標和評審工作;參與、配合物資采購供應員進行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工作;落實采購計劃的進展情況;參與檢查工程項目對材料、物資、設備的利用情況;負責制定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計劃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負責材料、物資、設備需求計劃的資料管理工作。

  51)物資采購供應:在本中心經理(副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管理工作;根據批準的材料、物資、設備需求計劃實施材料、物資、設備的采購供應工作;參與、配合物資計劃員進行材料、物資、設備采購計劃的編制審查工作;參與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的招標和評審工作;負責組織材料、物資、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工作;落實供應商對材料、物資、設備的供應的進展情況;參與檢查工程項目對材料、物資、設備的利用情況;參與制定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計劃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負責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52)財務核算:在本中心經理(副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中心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會計電算化、會計基礎工作,使之符合《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的要求;負責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確保財產不受損失;負責本中心的會計憑證審核工作,確保合規、合法、合理;負責本中心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本中心在經營過程中的資金調度和籌措工作;負責本中心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稅收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參與制定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計劃管理及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參與材料、物資、設備計劃采購的招投標評審工作。

  53)出納:在本中心經理(副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現金、銀行的收付及結算工作;負責庫存現金、支票等有價證券的保管工作;負責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的填制工作;負責備用金的清理工作;負責與銀行對賬單的對賬工作,編制銀行存款調節余額表,及時清理未達賬項;參與、配合財務核算員做好資金的籌措和調度工作;參與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的招投標評審工作。

  5.5.2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公司總經理任命,其職責和權限見0.7章《管理者代表任命書》。

  5.5.3內部溝通

  公司由最高管理者建立適當的內部溝通過程,并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通過公司內各職能部門和層次間的溝通,達到交流信息增進理解和協調行動,促進過程輸出的實現和提高過程的有效性,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常用的溝通方式主要有:

 ?。╝)行政會議和經營生產例會

  通過定期召開會議,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有關的重大問題、工作安排、上階段工作的檢查及相關問題進行交流、研究、落實。

 ?。╞)文件和布告

  公司質量方針、目標的調整,管理體制、機構及職能分配的變化,中層以上人員的調動等,均應以文件、布告等方式溝通。

 ?。╟)情況通報

  質量管理體系重要信息包括:招投標、工程進度及竣工驗收、房屋銷售等均應由歸口管理部門采取情況通報的方式溝通。

 ?。╠)各部門相互走訪:各部門采取口頭或書面方式互通情況、增進理解、協調配合,加強接口聯系,確保體系有效性。

 ?。╡)對發生特殊情況的信息:如發生顧客投訴、安全質量事故等特殊信息,應迅速按規定渠道加以傳遞溝通,并采取相應措施。

篇3:A公司質量管理手冊管理

  A公司質量管理手冊管理

  1 質量管理手冊的編制、批準和發布:

  1.1 綜合部根據GB/T19001-2000;ISO9000標準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負責組織編寫質量管理手冊。

  1.2 質量管理手冊由管理者代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發布。

  2 質量管理手冊的發放:

  2.1 質量管理手冊的發放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發放,對內發放范圍為公司總經理、管理者代表、部門經理。對內發放的質量管理手冊為受控版本,加蓋"受控文件"印章。對外發放給認證機構的為受控版本,加蓋"受控文件"印章。

  2.2 受控版本質量管理手冊的持有者,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外借、擅自更改和復制,當調離工作或離開本公司時,應辦理交還手續。

  3 質量管理手冊的更改和換版:

  3.1 質量管理手冊采用活頁裝訂。質量管理手冊由綜合部負責更改。當受控版本質量管理手冊的內容需更改時,綜合部應采用更改頁替換廢頁的形式更改,所有更改由綜合部統一集中實施,并由使用部門填寫《文件更改/作廢申請單》。

  3.2 當質量管理手冊經過多次更改或需大幅度修改時,或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調整時,由管理者代表提出"質量管理手冊換版申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質量管理手冊的換版仍執行本手冊1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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