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 安全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項目安全管理
12.1 項目管理安全控制程序
12.1.1 項目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項目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框圖
12.2 安全保證體系
12.2.1 建立項目管理安全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牽頭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其成員由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組成。各作業隊也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配備一名專(兼)職安全員。
12.2.2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
(1) 項目經理是安全目標管理的直接責任者。
a. 履行承攬合同要求,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工程的施工安全,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b. 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安全保證措施方案計劃。
c. 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資源配置。
d. 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支持和督促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e. 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的要求,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經理部進行安全評價(包括安全預評價過程工序、驗收評價、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
(2) 項目施工副經理
a. 協調安全保證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b. 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標準,傳達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會議精神。
c. 組織實施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樹立企業形象。
d. 組織安全設施驗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根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常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e. 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
f. 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一般工傷事故,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g. 建立安全例會制度和安全聯系制度,形成會議紀要,并發放給有關責任人員。
(3) 項目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a.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較大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組織內部評審,報監理和業主(總包方)審批并督促實施。
b. 參與危險源點辯識確認,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c. 對特殊環境作業須補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 制定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技術交底人員的簽字記錄)。
e. 對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的安全體系要素進行監控,落實改進措施。
(4) 項目現場安全員(安、環內審員)
a. 貫徹安全保證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現場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檢查驗收。
b. 組織作業人員學習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情況。
c. 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d. 制止違章作業,嚴肅安全紀律,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和處罰,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并保護現場,在規定時間內報告項目經理和建設公司工程部安全處。
e. 配合設備、物資部門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進行檢查驗收;負責臨邊、洞口等的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以及特殊腳手架、大型機械拆裝方案的落實;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重點保管;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施按要求驗收,加強臨時用電和大臨設施的安全管理。
f. 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安全狀況。
g. 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參與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訂,防止事故再發生。
12.2.3 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 為貫徹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在組織施工生產過程中堅持與安全生產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堅持施工與安全同步,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提出要求。安全生產例會主要內容:
a. 傳達、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安全人員業務素質。
b. 檢查、分析、總結前一段安全生產工作,對后續工作提出要求。
c. 對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做好記錄;
d. 布置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2) 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開工前召開安全技術交底會。
(3) 班組每天工作前召開班前會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2.2.4 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控制內容
項目經理部應到施工所在地安全監督有關部門報道,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實施重點監控,分級管理和動態跟蹤。定期組織對現場危險源和有毒、有害環境進行辨識和評價、制訂相應措施。對重大危險源應派專人進行監護,并填寫監控記錄。
(1) 檢查步驟:
a. 制定檢查制度、檢查計劃或方案、組織安全檢查,復查整改。
b. 組織安全檢查。
c. 對檢查出的安全環保問題、隱患進行確認。
d. 復查整改結果、安全問題及隱患。
(2) 施工現場安全過程控制檢查的重點內容
a.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設施(包括深基支護放坡,挖孔樁36伏安全電壓使用,支模和腳手架方案驗算、施工驗收等)。
b. 從業人員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做好登記。
c. 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及使用情況。
d. 臨時用電方案、施工用電(采用TNS和TN-s接零保護系統、三項五線制、三級供電兩級保護)。電動工具應安裝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懸掛“三牌”(即操作人員牌、機械狀態牌、操作規程牌)。
e. 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掛牌和使用。
f. 外腳手架的搭設、防護、檢查驗收、掛牌、使用及拆除。
g. 高處作業及“三寶”、“四口”、“臨邊”等防護管理制度?!八目凇奔矗簶翘菘?、電梯口、吊裝口、預留口等處必須有防護欄桿或防護安全網,坑、溝、井口處必須有防護蓋板、兜網或在周圍加設圍欄。有物體打擊危險處的多層作業點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陽臺、樓板、屋面、操作平臺等的邊緣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具體實施細則參見《十九冶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實施細則》)。
h. 業主(總包方)設備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消防制度。
(3) 特殊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和拆除的操作規范
a. 特殊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和拆除前必須向當地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履行告知手續,按《十九冶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執行。提供資料有:《安裝(拆除)方案》;《開工報告》;《作業指導書》。安裝完畢進行自檢、專檢,完善檢測記錄,辦理注冊登記和使用許可證,提交安裝合格證,維護保養說明書后方可交付。使用前明確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做好操作前的檢查工作,在吊裝作業時必須是專人指揮,信號規范、統一。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的原則,建立保養維修制度,并做好記錄。
b. 部分特殊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隊伍實施。
12.3 項目安全生產投入
12.3.1 項目經理部應按建設公司有關規定的要求投入教育培訓和安全措施費,并且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或按建筑時段和施工周期、面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3.2 安全機構和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
(1)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有1名專職安全員(安、環內審員)。作業隊應配備一名專、兼職安全員。
(2) 凡300萬元以上新建項目、80人以上同時作業、15萬元以上檢修、技改工程或15人以上從事危險性較大的高空、臨邊,吊裝、拆除,深基坑、孔樁作業及地質條件較差的土石方、土建施工;危險源點、?;?、大型構筑物周邊施工等應在專職安全員監護下進行,并設警戒線,進行圍設,派人監護,并準備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編制應急救援預案。
(3) 按“三標一體化”和相關法規要求,項目經理部安全、環保內審員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評價工作,危險源點的辨識,監督安環措施,職業病防治措施,安全生產投入到位,組織安全、環保內審工作。
12.3.3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393)號令,新任命的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員必須取得安全培訓、考核上崗資格證書。
12.3.4 工程項目現場裝備管理
項目經理部應做到裝備調度前作好維護保養,保持良好裝備狀況,調度后應做到誰使用誰維修保養,誰受益誰投入,嚴禁不良裝備轉入下一現場或項目。
12.4 安全隱患和事故的檢查處理
12.4.1 安全隱患檢查、整改
根據項目的特點制訂安、環保措施;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做到“三定、四落實”(即:定人、定時、定措施,人員、經費、時間、措施落實);限期糾正,并保存驗證記錄。
12.4.2 安全事故處理
(1) 用最快的方法和手段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2) 事故處理:搶救傷員、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保護好現場。
(3) 成立專門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供調查報告。
12.5 職業病防治管理
12.5.1 項目經理部要組織制訂職防工作實施細則,成立職防領導小組。對從事職業危宣害作業人員做到“三檢制”(即:崗前體檢、在崗期間定期進行職業病檢查和離崗體檢)。發現患有職業病的,應立即調離塵毒危害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12.5.2 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應懸掛相應的警示標志牌。
12.5.3 產生粉塵的物料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施工生產操作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職業病防止管理辦法》執行。
12.5.4 職業病防治: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并做好安全措施項目申報工作。應詳細說明以下內容:
(1) 崗位不安全隱患及塵毒環境污染等現狀;
(2) 措施項目及內容;
(3) 治理方案及預期效果;
(4) 外部協作條件的可行性、主要設備、材料資源情況;
(5) 工程進度安排及工程預算和必要的方案圖紙。
12.6 分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
12.6.1 建立完善的分承包商的準入制度,做好分承包商引入工作,防止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隊伍進入項目施工現場。
12.6.2 項目經理部要將分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統一管理。編制施工方案,應有明確的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對分承包商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并做好記錄。
(1) 簽訂安全協議,收繳安、環保證金,制訂安全獎罰規章制度(規定對施工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分承包商負責人進行警告和罰款,情節嚴重的清退出場)。
(2) 項目經理部工程部應對分承包商現場施工活動進行全程監控;保證監督其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檢查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3)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分承包商的安全的臺帳。
12.6.3 項目經理部與分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應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義務,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的劃分,具體條款有:
(1) 規定項目經理部的安全人員有對分承包商所提出有關安全知識咨詢解答的義務和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監督的權利。
(2) 明確項目經理部和分承包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協議中要求分承包商必須對自己實施承包施工的安全事項承擔全部責任,自行引發的傷亡事故或傷害他人事故應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3) 明確該協議的生效時間和協議解除時間。
12.6.4 協調完善分承包商勞動安全保險工作。
12.7 相關的安全規范、標準、文件
12.7.1 《建設部JGJ59-99標準》
12.7.2 《十九冶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標準》
12.7.3 《十九冶分包工程和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2.7.4 《十九冶特種設備及壓力管道制造、安裝、維修、改造管理辦法》
12.7.5 《十九冶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12.7.6 《十九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12.7.7 《十九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12.7.8 《十九冶工傷保險事故申報制度》
12.7.9 《十九冶安全生產投入標準》
篇2:花園小區業主手冊:安全管理
花園小區業主手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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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區物業安全管理工作手冊總則
小區物業安全管理工作手冊總則
總則
一、為了規范zz灣安管部安管隊伍的日常管理,達到"政治合格、素質過硬、紀律嚴明、服務規范"的安管隊伍管理總要求,不斷加強隊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按照半軍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冊。
二、本手冊適用于zz灣物管中心安管主管、安管(班)長、安管隊員。
三、本手冊為zz灣安管隊伍的日常管理標準,根據各自崗位的要求,制定安管隊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及各類應急處理預案,以利于工作開展。
四、物管中心必須嚴格執行本手冊的規定。安全管理部對貫徹執行本手冊負有直接責任,必須嚴格要求,檢查、監督所屬人員認真貫徹落實。
五、物業管理公司督查小組定期檢查本手冊在管理中心的落實情況,本手冊作為對安管部的月度考核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