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基處理砂墊層施工監理程序
1 概述
砂墊層總用砂量大,當地砂場產砂遠遠滿足不了工程用砂的需要,而且各砂場產砂的質量不一,承包人必須嚴格把好砂源質量關,砂進場前必須自檢(砂的篩分試驗、砂的含泥量、最大干容重、砂滲透),在符合設計要求的情況下才能進場,監理工程師按承包人自檢次數的20%抽檢。一旦發現進場砂不合格,立即下令承包人清理不合格砂出場,如不執行按合同條款處罰。承包人自行檢查砂墊層松鋪厚度、壓實度及厚度等,監理工程師進行抽檢。
2 分項工程開工、工序自檢及中間交工程序按第二章第一節執行
3 砂進場管理法按第一章第2.4.4條執行
進場的砂必須要有:試驗表4《粗細骨料含泥量試驗記錄表》、試驗表7《細集料篩分試驗記錄表》、砂的滲透系數試驗報告,并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后方可進場。施工設備的配備必須滿足施工合同要求,否則清理出場,并予以處罰。
4 承包人應根據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樣式,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放樣的施工測量記錄,當監理工程師發現測量或放樣有問題時承包人應返工復測。承包人應完成施檢表7《施工放樣測量記錄表》、施檢表8《水準測量記錄表》、施檢表9《寬度檢測記錄表》。
5 承包人應在每道工序施工前24小時將檢測計劃報給監理工程師,以便監理工程師安排檢查工作計劃;承包人的施工員和質檢人員必須在場,且掛牌,否則當施工員不到場處理,一經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員不在場,立即整改并處罰。
6 砂墊層鋪筑按《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執行。
7 砂墊層鋪筑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填寫施檢表33《路基填筑施工記錄表》、施檢表8《水準測量記錄表》、施檢表9《寬度檢測記錄表》,若自檢不合格,自行返工補救處理,若合格,則填寫檢表3《砂墊層質量檢驗報告單》,報送監理工程師按本手冊第一章第2.4.6條執行實測項目檢查認可。
8 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合格,則通過口頭或書面批示承包人返工或補救處理;若合格,則簽認檢表3《砂墊層質量檢驗報告單》,并同意承包人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則不得進行砂井、砂樁、粉噴樁等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圖砂墊層施工監理程序
篇2: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工程監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工程監理的控制,確保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工程項目監理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確定監理單位,協調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3.2項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機構,代表工程部實施對工程監理的監督協調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依據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確定監理單位,簽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明確工程監理的任務,監理單位依據合同規定按時進駐施工現場。
4.2項目部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審查監理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填寫“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4.2.1審查監理規劃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
b)監理工作范圍和實現的目標以及保證措施;
c)擬訂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監理組織機構;
d)“三控兩管一協調”的措施及內容要求;
e)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其它服務的承諾;
f)監理單位關于實施監理的管理規章制度;
g)監理實例。
4.2.2審查監理實施細則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中的工程名稱、建設地點、項目組成及建設規模、結構類型、預計投資總額和計劃工期、質量等級、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工程結構、裝飾、功能等方面特點的簡述;
b)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c)項目監理組織形式;
d)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及職責范圍,主要包括:監理機構的組織和人員構成、總監理師的職權范圍、監理員的職責范圍;
e)監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對工程各有關方進行協調的方法;
g)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4.3項目部根據合同對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4.3.1定時檢查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工作情況。
4.3.2由監理單位組織,每周召開一次監理例會,聽取監理單位的一周工作總結,布置下周工作任務。
4.3.3監理單位于每月25日前編制監理月報,由項目部審查,及時了解監理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質量目標實施情況。
4.3.4工程竣工后,審查監理單位的工作總結,評判監理單位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安全的控制情況。
4.4對實施工程監理控制過程涉及的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依據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由項目部收集、整理、存檔并移交。
5.質量記錄
5.1QR12-01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資金運作管理辦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
篇3: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監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工程監理的控制,確保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工程項目監理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確定監理單位,協調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3.2項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機構,代表工程部實施對工程監理的監督協調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依據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確定監理單位,簽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明確工程監理的任務,監理單位依據合同規定按時進駐施工現場。
4.2項目部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審查監理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填寫"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4.2.1審查監理規劃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
b)監理工作范圍和實現的目標以及保證措施;
c)擬訂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監理組織機構;
d)"三控兩管一協調"的措施及內容要求;
e)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其它服務的承諾;
f)監理單位關于實施監理的管理規章制度;
g)監理實例。
4.2.2審查監理實施細則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中的工程名稱、建設地點、項目組成及建設規模、結構類型、預計投資總額和計劃工期、質量等級、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工程結構、裝飾、功能等方面特點的簡述;
b)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c)項目監理組織形式;
d)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及職責范圍,主要包括:監理機構的組織和人員構成、總監理師的職權范圍、監理員的職責范圍;
e)監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對工程各有關方進行協調的方法;
g)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4.3項目部根據合同對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4.3.1定時檢查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工作情況。
4.3.2由監理單位組織,每周召開一次監理例會,聽取監理單位的一周工作總結,布置下周工作任務。
4.3.3監理單位于每月25日前編制監理月報,由項目部審查,及時了解監理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質量目標實施情況。
4.3.4工程竣工后,審查監理單位的工作總結,評判監理單位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安全的控制情況。
4.4對實施工程監理控制過程涉及的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依據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由項目部收集、整理、存檔并移交。
5.質量記錄
5.1QR12-01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資金運作管理辦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