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太倉市關于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試行意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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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倉市關于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試行意見(20**)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新區管委會,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婁東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經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關于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年6月26日

  關于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切實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促進和諧社區和文明城市建設,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大和市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導,圍繞打造現代田園城、建設美麗金太倉的目標要求,確立“屬地管理、質價相符、部門聯動、專項投入、政策扶持”的總體原則,建立市、鎮(區、街道辦)、社區(村)三級管理的物業管理體制,形成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實現物業管理行業的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和規范化。通過五年努力,基本實現下列目標:

  (一)各級物業管理工作組織健全,人員、經費、保障措施到位,管理、指導、考評體系完善;

  (二)物業管理矛盾投訴調解、協調物業應急維修服務等服務機構健全;

  (三)消費模式、信用關系、溝通平臺始終處于互惠、互信、互動狀態;

  (四)主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100%,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新建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率達100%,并推行業委會法人登記制度;

  (五)太勝社區、濱河社區、西區社區等3個社區創成省級城市管理示范社區,寶龍城市廣場、華僑花園、世紀苑、高爾夫湖濱花苑、君悅豪庭等5個小區達到省級示范小區標準,示范社區和示范小區創建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廣;

  (六)小區內亂停車、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堆放、亂擺賣等“六亂”現象有效遏制。

  二、理順管理體制,強化物業管理工作職責

  (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

  各鎮(區、街道辦)應成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2-3名。其主要職責:

  1.負責協調轄區內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協調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

  2.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業主委員會的籌建、成立、改選和換屆工作。對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對業主委員會進行調整。對無法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組建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職責。

  3.監督、指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及業主開展物業自治管理工作。

  4.建立社區物業服務中心,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為業主提供基本服務。

  5.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牽頭組織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及時解決物業管理中的綜合性問題。

  6.建立物業管理矛盾投訴調解機制,受理轄區內物業管理方面的矛盾糾紛。

  7.指導、監督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工作。

  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和配合鎮(區、街道辦)做好轄區內物業管理的落實工作,其主要職責:

  1.參與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籌建、成立的組織工作,組織業主委員會制定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指導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進行自治管理工作。

  2.參與新建物業竣工交付使用驗收,加強對物業交接工作的監管,協調處理物業退管工作。

  3.協調處理業主與業主、業主與業主委員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

  (二)強化行業職能部門的職責。

  市城管局作為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我市物業管理規范性文件,指導各鎮(區、街道辦)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指導各鎮(區、街道辦)做好業主委員會的籌建、成立、改選和換屆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

  3.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做好全市物業管理區域檔案和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負責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備案工作。

  5.組織開展物業管理項目達標創優工作,做好市級以上物業管理優秀項目的預評和推薦。

  6.落實全市固定維護費、老城區物業的補貼及應對突發性事件、無物業小區公共部位的維修費用。

  7.負責對被認定的小區違法建設的拆除。

  8.協調處理物業管理重大投訴案件,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9.負責對物業管理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市住建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提出居住用地的規劃條件,嚴格審查設計方案,確保相關設施配套到位,按規定確定物業管理用房的面積和位置。

  2.按照市政府確定的項目改造計劃,做好老住宅小區的整治改造,處理改造工程的遺留問題。

  3.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督促開發企業履行物業保修期內保修責任,處理已竣工交付房屋保修期內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投訴和矛盾。

  4.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對物業管理用房進行登記和監管。

  5.按照規費管理要求及經市政府審批的市城管局資金需求預算,做好資金劃撥。

  6.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搭建、破墻開店等違法行為的認定;負責對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市公安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物業服務企業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調解各類涉及治安管理的矛盾和糾紛。

  2.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停車位安排、行車路線劃定、交通標線設置等工作。

  3.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質等違反安全規定的物品以及惡意封堵小區大門,嚴重阻塞交通,阻礙消防通道,強行停放大型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4.負責對消控從業人員的培訓,做好物業管理區域消防設施的檢查驗收,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行為以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等違法行為。

  5.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群體性租賃的管理。

  6.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與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協助做好養犬管理工作,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的宣傳教育,制定并監督實施養犬公約,依法調解因養犬引起的糾紛。

  市工商局(治無辦)的主要職責:

  1.負責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營項目的審批管理,對未經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或私自將住宅、車庫、其他附屬設施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不予核準登記。

  2.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對無證無照經營戶進行查處取締。

  市物價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核準和備案,監督檢查和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2.負責探索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每3年內對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以及相應的基準價與浮動幅度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

  3.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及時明確住宅小區內物業服務過程中用水、用電、用氣使用價格標準。

  4.受理物業服務收費政策咨詢及投訴,切實解決因物業服務收費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5.依法查處物業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收費行為。

  市環保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及周邊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對物業管理區域及周邊的污染源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3.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投訴和糾紛進行調查處理。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工業或經營性噪聲、振動、油煙、廢氣、光照等環境污染行為進行查處。

  市民防局的主要職責:

  1.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

  物業管理區域內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落實工程實地標識標注工作。

  2.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與開發利用的管理,承擔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需要等事項的管理。

  3.負責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的審核、登記和發放工作,監督人防工程平時安全使用管理。

  4.對未按規定使用人防工程的行為進行查處。

  市質監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電梯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督促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維護保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工作,對已超過規定使用期限的特種設備予以強制報廢。

  2.負責對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和使用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市民政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新建住宅小區的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設立工作,做好對業主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工作。

  2.負責對小區內低保對象、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等困難住戶的統計復核,及時做好補貼發放工作。

  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1.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工作,加強對各鎮(區、街道辦)、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

  2.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到社區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綜合考評體系,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化解物業管理中的矛盾糾紛。

  專業經營單位(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公共服務單位)的主要職責:

  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設計、建設,依法履行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更新工作。

  (三)嚴格規范相關主體行為職責。

  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配置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積7‰(最低不少于7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其中物業辦公和輔助用房為3‰(其中用于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一般按建筑面積20至40平方米配置)、物業商業用房為4‰。對新建住宅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于購買物業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承擔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所需費用。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要做好物業承接查驗時的相關資料移交工作。要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依法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向市城管局辦理備案手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中關于安全防范的約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物業服務收費應當明碼標價,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如實公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定期將物業服務費用和經營設施收益收支情況、業主繳費情況、公共水電費分攤情況等如實公示。對業主或者使用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業主規約的行為,發現后應及時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市城管局和所在鎮(區、街道辦)備案。業主委員會應當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同時做好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向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承接查驗檔案的監督確認工作。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業主委員會的工作補貼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具體規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協助物業服務企業上門催交,督促其限期交納。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半年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經費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業主在享有法律、法規規定權利的同時,應遵守管理規約和有關規章制度,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正確行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表決權,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三、實行分類管理,建立符合實際的物業管理模式

  (一)新建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一是交付前,開發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選聘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投標人少于三個或者住宅規模建筑面積小于三萬平方米的,經市城管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二是交付后,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繼續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按規定做好物業管理續聘、新聘或業主自治管理的轉換銜接工作。

  (二)老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一是改造后的老城區老住宅小區。對于封閉式或半封閉式小區,由業主委員會按規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服務;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由市城管局協助屬地政府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服務;對于開放式小區,由市城管局以服務外包形式,提供保潔、公共設施維護等基礎性物業服務。二是未改造的老城區老住宅小區。以道路、保潔、路燈、綠化等基礎設施為重點,按市政府確定的項目改造計劃,由市住建局分期分批進行提檔改造,市城管局落實應急維修工作。

  (三)農民拆遷安置小區的物業管理。按照“個人繳費、區鎮補助、五年過渡、市場運作”的模式,根據農民拆遷安置小區實際情況,逐步引導規范,通過專業化物業管理或社區自治管理的方式開展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物業管理良性運行

  (一)落實物業管理的貼補政策。對一些收費標準低、未達到合理成本的老城區內老住宅小區,可通過考核的方式進行適當補貼。補貼經費從物業管理扶持基金中支付,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城管局另行制定。對于農民拆遷安置小區,物業管理經營用房等部分收益可作為小區物業管理經費。

  (二)推行物業企業稅收的優惠政策。物業服務企業享受國家和省有關現代服務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市財稅部門要嚴格執行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非經營性的物業服務用房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代征的各類費用,符合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住宅小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潔、綠化等物業服務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的標準執行。

  (三)實行特殊人群物業服務費的補助政策。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太倉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太倉市城鄉居民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救助證》等小區住戶,經所在社區公示無異議后,物業服務費實行先交后補辦法,即先由業主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于每年底向當地鎮人民政府(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申請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對象、范圍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

  五、創新工作機制,促進小區物業長效管理

  (一)建立物業管理工作管控機制。依托數字化城管全覆蓋系統,建立全方位的物業管理信息平臺,重點做好資質管理、物業管理招投標、誠信評價、合同備案、小區信息、業主大會、企業督查、設施聯檢、行業培訓、在線交流等10個模塊的建設,達到查詢、分析、管理、指導、考核等5大功能。通過建立物業管理信息平臺,對全市物業管理行業作出及時、全面、準確的管理調控,提高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管能力。

  (二)推進主城區城管進社區工作機制。成立社區城管工作站,由市城管局選派城管隊員進社區,主要負責小區“六亂”現象的發現、上報、核查工作;協助社區做好轄區內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換屆工作;配合鎮(區、街道辦)人民調解委員會做好物業糾紛調處工作。有序推進主城區城管進社區工作,主城區39個社區中,分5年逐步試點推進,每個社區配備3-4名社區城管,人員經費由市、鎮(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確保日常經費到位。

  (三)健全物業糾紛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物業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實行市、鎮(區、街道辦)、社區三級責任制。一是調整市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2-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負責全市重大、疑難物業糾紛的調處、協調工作,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負責日常工作。二是鎮(區、街道辦)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對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工作。三是社區負責本居住區域物業糾紛的預防、受理、調解及重大糾紛信息的排查、上報等工作。

  (四)完善質價相符機制。一是明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市物價局應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調整完善《太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二是規范物業服務履職行為。市物價局會同市城管局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對物業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三是建立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相統一的物業管理收費機制。根據業主委員會需要,市物價局會同市城管局聘請相關專家組成物業服務等級評估機構(服務過程評估),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考核與等級評估工作。業主委員會可根據物業服務等級評估機構出具的物業服務等級評估報告書,經鎮(區、街道辦)物業管理辦公室、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四方商定,以補充合同的方式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出現爭議的,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城管局裁定。

  (五)建立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的制約機制。針對拖欠、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現象,建立業主拒繳物業服務費的制約機制。一是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過戶手續)時,市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對房屋出售人提供的物業服務費繳清證明予以查驗,同時告知房屋購買人物業服務費結算情況。二是對一些惡意拖欠物業服務費或經多次催交仍未交納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三是

  積極倡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帶頭交納物業服務費,對無理拖欠物業服務費的,由所在單位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

  (六)建立健全樓長工作機制。依托社區居民小組長,構建住宅小區樓長網絡,建立樓長制,由樓長擔當宣傳員、鄰里糾紛調解員和小區環境監督員,及時將居民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反饋到社區、鎮(區、街道辦)物業管理辦公室、市城管局,協調解決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

  (七)完善維修基金應急使用機制。由市住建局指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維修資金使用的申報工作。具體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由市住建局負責制定。對于發生危及房屋安全情況的,需要立即對住宅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應急維修、更新和改造,而相關業主不能形成法定多數意見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可以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經市住建局復核后進行應急處置。

  (八)推行物業管理社會監督機制。一是建立物業項目承接查驗公示制度。市城管局、鎮(區、街道辦)物業管理辦公室、社區(村)、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完成承接查驗后,應當向市城管局和鎮(區、街道辦)雙備案,并將承接查驗的結果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二是建立物業服務企業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應公示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企業收支及項目人員到崗情況,接受業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三是建立業委會經費收支公示制度。業委會應當每半年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將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公示,接受業主的監督。

  (九)建立物業管理行業監管機制。一是建立物業管理信用評價體系。通過物業管理信息平臺,完善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對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或物業服務達不到服務標準等不良行為進行信用評價記錄。評價結果作為企業資質評審、項目評優創優、前期物業招投標管理等重要依據。二是規范物業服務企業準入和退出制度。進駐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服務資質,從事物業管理的項目經理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對有不良行為并經整改仍不達標的物業服務企業,市城管局對其資質年檢不予通過。三是規范物業項目承接和退管行為。市城管局和屬地管理部門負責物業服務項目的承接和退管管理過程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當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協助做好物業服務項目承接、退管階段的銜接工作。

  六、強化組織保障,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和各鎮(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主要負責研究決定物業管理重大方針、政策,部署物業管理重要工作,協調解決物業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鎮(區、街道辦)相應成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社區成立城管工作站,加強城管、社區在物業管理中的基礎地位。

  (二)建立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物業管理經費列入市、鎮(區、街道辦)兩級財政預算,建立物業管理服務扶持基金,市財政每年安排補貼資金,主要用于:①老城區內老住宅小區服務外包經費及對物業服務企業收費不足的貼補經費;②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考核和培訓經費;③主城區城管進社區及物業糾紛調解員的人員經費等。

  (三)強化物業管理的監督考核。完善市、鎮(區、街道辦)、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監督考核機制,一是由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有關部門和鎮(區、街道辦)的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和主題教育考核內容;二是由鎮(區、街道辦)對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開展物業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考核;三是由市城管局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及收費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與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機制、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評審掛鉤。

  (四)切實加強隊伍規范化建設。一是加強城管進社區隊伍建設。制定城管進社區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落實措施;建立日常工作臺帳,做好城管進社區動態分析工作,定期對城管進社區進行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與績效掛鉤。二是加強物業服務隊伍建設。成立物業管理協會,加強對物業服務隊伍的行業監管;建立物業服務企業與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提高企業自身的服務水平和信譽度;建立培訓制度,提高物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建立考核機制,開展物業管理項目、經理的考核評選活動,保持物業管理隊伍的活力和競爭力。三是加強業委會隊伍建設。探索業委會專業化建設,設立專職工作人員,協調處理業委會日常事務;試點推行業委會法人登記制度,明確業委會法律地位;主城區試行成立業委會聯合會,出臺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相關指導規則,制定業委會行業規范標準,促進業委會選舉程序化、法制化;市城管局組織業委會指導員隊伍,協助屬地管理部門做好業委會組建工作,提升業委會建設的規范化水平。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要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以專欄、熱線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宣傳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讓廣大市民了解政策,強化物權意識,樹立物業服務的商品消費觀念;引導廣大市民主動支持、參與物業管理活動,積極維護小區環境,努力營造人人關心支持物業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篇2:義烏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2014年)

  義烏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20**)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根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制訂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城鄉一體化、運作市場化、服務品質化的要求,進一步健全物業管理體系,完善物業管理機制,提高物業管理水平,促進物業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全市物業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建立市、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物業管理體系。

  2.條塊結合,屬地負責。加強物業管理部門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能,強化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社區(村)主體作用。

  3.依規管理,因地制宜。按照省物業管理條例,堅持規范管理、公開透明、有序運作,根據城鄉物業項目類型,堅持分類實施、市場運作、穩步推進。

  4.業主參與,共建共享。強化業主在物業管理中的自治作用,明確權利和義務,引導業主共建宜居小區、共享品質生活。

  二、明晰職責,建立三級物業管理體制

  (三)明確市級部門管理監督職責。成立市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城建副市長任組長,建設、發改、行政執法、規劃、環保、工商、司法、公安、消防、社區集聚辦公室、流動人口管理局、質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綜合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強化市建設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對鎮(街道)、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

  (四)明確鎮(街道)屬地管理職責。鎮(街道)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負責對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活動經費進行監管。協調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關系,調處各類物業管理糾紛,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鎮(街道)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城建或社區的副鎮長(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街道配備2-3名、鎮配備1-2名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五)明確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物業管理職責。將物業管理職能納入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工作職責范圍,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工作。協助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協調業委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調處各類物業管理糾紛。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設立物業管理服務站,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負責人任站長,片區民警、行政執法隊員兼任副站長,配備人員1-2名。

  三、因地制宜,確定社區物業管理的模式和組織形式

  (六)新建住宅小區物業。要嚴格遵循規劃設計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環境優美、交通安全等要求進行建設,并通過招投標選聘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等級性物業管理。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把好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物業管理三道關口。新建住宅小區要嚴格落實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許可制度。開發建設單位要按前期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保證前期物業管理落實到位。業主委員會組建后,開發建設單位、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三方要按規定做好物業管理的轉換銜接工作,確保新建住宅小區全面實行規范的等級性管理服務。

  (七)改造后的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物業。要根據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業管理同社區管理有機結合起來,以社區管轄范圍為基礎,界定各物業管理服務區域;以社區居委會為基礎,組織召開業主大會,組建業主委員會;以物業服務企業或群眾性物業服務組織為基礎,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要加大對舊住宅小區和農村社區的改造力度,逐步解決舊住宅小區環境、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對改造后具備條件的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選聘專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等級實施物業管理服務;對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牽頭,組建物業服務隊伍,落實以保潔、保綠、護安為主要內容的基礎性管理服務,也可以采取“棟樓管理”模式,解決有人管事的問題。

  (八)物業管理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物業的類型,物業服務的不同階段,提供服務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1.5萬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住宅物業、排屋、別墅等高標準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的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可根據多數業主的意愿,確定管理服務項目,測算服務成本和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接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

  >合同,并在小區內公布實施。

  四、突出重點,切實抓好社區物業管理的規范運作

  (九)規范物業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業項目,在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期間,必須實行前期物業管理。建設部門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中,要明確項目前期物業管理責任。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提供項目竣工后的物業管理方案,預留前期物業管理保證金和物業管理用房,并按規定選聘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前期物業管理。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由市建設局另行制定。

  (十)提升業主自治管理能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維護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充分履行義務、承擔職責。市建設局和鎮(街道)要按照行政引導和業主自治相結合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規范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和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把好程序關和人選關,從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中推選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加強綜合業務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學習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和相關管理知識,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健全民主管理監督機制,指導業主大會制定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完善小區重大事項的公開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保障業主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物業服務暫由社區直接組織管理的,社區居委會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溝通聯系和宣傳教育,聽取業主意見,尊重業主意愿,引導和促進業主積極參與管理。

  (十一)規范物業相關合同管理工作。一是開發建設單位與房屋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有物業管理的相關條款,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業管理的主要內容、管理服務等級及對應的收費標準。二是業主委員會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要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三是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并履行規約。四是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應當代表業主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正式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合同約定的,由業主委員會按合同約定予以處理;雙方有爭議的,由社區居委會調處;調處不成的依法解決。

  (十二)規范物業服務收費機制。切實加強監管,對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法及時進行查處。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價格舉報電話等物業信息在物業收費處公開。積極化解收費矛盾,要認真分析當前物業服務管理中“收費難、糾紛多”的各種具體原因,研究落實破解難題的有效措施。因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或物業服務質量引起的矛盾糾紛,規劃、建設和鎮(街道)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妥善處理;對拒繳、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要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催繳。發揮公務人員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欠費抄告制度,要把干部職工支持參與物業管理和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情況,作為機關作風建設與創建文明單位的重要考核內容,健全各級黨政組織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

  (十三)規范物業服務行為。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設施維護、環境保潔、綠化養護、公共秩序維護等工作。建立物業服務標準化體系,明確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標準。完善財務公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物業費等收支情況。強化物業信用信息管理,全面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信息。健全物業服務投訴責任機制,及時查處物業服務企業的不良行為,實施業主滿意度測評。完善退出機制,對物業服務企業中途退出或終止服務的,要監督其依法移交物管用房、剩余經費和相關資料,指導業主委員會做好交接審計工作,加強對業主共有財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履約情況的監管,積極推行物業服務企業履約保證金制度。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激勵機制,依據國家、省、市優秀住宅小區的創優標準,評選市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優秀物業管理小區、優秀業主委員會。年終對工作突出、管理到位的相關職能部門、鎮(街道)及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表彰,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獎勵相關職能部門、鎮(街道)和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優秀業主委員會。

  (十四)規范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市建設、財政、物價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照“專戶儲存、??顚S?、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研究制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措施,明確資金交存、賬戶設置、使用管理等程序規范,完善監管機制,落實監

  管責任。要加大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按規定交存到位,??顚S?。新建物業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不帶電梯的物業50元/平方米,帶電梯的多層、高層及與高層主體結構相連的物業100元/平方米,排屋、別墅75元/平方米。對部分老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的歷史遺留問題,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措施,區別情況,妥善處理。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相應的物業保修責任,并負責處理在開發建設和銷售環節中造成的遺留問題。市建設局和鎮(街道)要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及時調處有關矛盾糾紛。

  五、部門聯動,形成物業管理工作合力

  (十五)明確物業管理相關部門職責。市建設局: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發展相關配套政策;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市場監管、日常檢查、指導及考評;指導和培訓各鎮(街道)開展物業管理監管工作。發改委:負責制定普通住宅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服務收費辦法,依法查處物業管理中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執法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規劃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規劃違法行為的認定工作。工商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個人和企業的營業執照核發,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無照經營等違反工商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安局:負責指導落實各項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治安安全防范等工作。公安局派出所:對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流動人口管理局:負責對房屋群租行為的認定工作。消防部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消防設施等違法行為。市質監局:負責對各小區消防設施、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測工作。

  (十六)實施物業管理聯合執法。建立鎮(街道)物業管理聯合執法機制,由鎮(街道)牽頭,公安、工商、規劃、環保、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物業管理聯合執法隊伍,明確執法權限,完善執法程序。推進“智慧物業”建設,建立物業管理違法行為信息報送和結果反饋信息系統,及時發現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十七)加強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建立以市建設局、鎮(街道)司法所和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的三級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強化物業糾紛訴前調解,成立由市法院、司法局涉訴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市建設局共同組成的訴前聯合調解小組,負責全市涉訴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調解。建立物業糾紛訴訟快速處理機制,對調解未果的物業糾紛,實行快審快結快執。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1月13日

篇3:武漢市江漢區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

  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岸政辦〔20**〕27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根據《武漢市物業條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年“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方案》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區委、區政府開展“電視問政”整改承諾、“三方聯動”機制工作部署要求,現就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基本保證和強烈愿望,更是各級有關部門及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履行的職責,對于建設和諧社區、創建文明、衛生、環保模范城市,實施社會再就業、改善城市環境面貌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區物業管理市場從無到有,從不規范到有序發展,從單一住宅物業管理,到商業、辦公、工業、寫字樓等多元化管理服務,已形成了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雛形,城市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日益改善。但目前物業服務企業整體存在盈利水平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困難、物業服務收費率低,個別甚至出現“棄盤”的情況,給街道和社區造成很大的壓力,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不規范、服務質量差等問題,制約著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整體水平的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廣大業主對規范物業管理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到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深入物業管理小區履職,切實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二、加快建立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加快建立“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屬地負責、企業服務、業主自治、社會支持”的工作機制,形成部門、街道辦事處、物業企業、廣大業主協調聯動、共同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的強大合力。

  區房管局作為我區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監管、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監管;做好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

  區綜治辦負責將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納入社區綜合治理考評中,維護好小區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區公安分局負責監督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工作;負責對物業使用保安實施監督、管理,實行備案制度;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保安人員培訓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協調處理治安方面的問題和糾紛,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安全防范有關工作;加強業主委員會印章刻制的管理,加強對印章非法使用及業委會不移交保管資料行為的打擊;負責對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行為的查處;指導物業企業制定小區安全行車路線,規范小區內臨時車位的劃定;加強對開放式小區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的處罰,配合住宅小區治理車輛亂停亂放。

  區消防大隊依法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或產權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及時查處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破壞公共消防設施等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區民政局負責建立社區民間組織內部自律誠信、信息披露和績效評估機制,指導社區民間組織健康發展;會同街道辦事處加強社區建設,推進標準化社區建設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老舊住宅區的管網、道路、綠化和房屋本體及其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整治改造資金的籌措;“電視問政”整改承諾、“三方聯動”機制的資金保障。

  江岸規土分局負責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中,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的車庫(位)、物業服務用房、社區居委會用房等設施設備的配置進行審查;對查處違法建設提供認定違法建設的有關資料和信息,按照職責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違法建設進行技術核定、認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配合城管部門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改變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

  區環保局負責配合城管部門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噪音、油煙等環境污染的違法違規行為,協調環保方面的矛盾糾紛。

  區建設局負責查處違規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規處理與違規裝飾裝修有關的投訴。

  區城管委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建設行為,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驗收合格后未按照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又進行建設或改造的,未經批準或未按

  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行為進行控制和查處;加大對物業管理小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指導物業管理公司按照環衛行業管理標準,做好清掃保潔、垃圾的分類收運和轉運工作,依法查處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   區工商局依法辦理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執照,在辦理營業執照時認真審查場地證明;嚴肅查處物業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合同的監督管理;查處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住改商、無照經營的行為。

  區食藥監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查處餐飲的衛生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管,并定期對電梯等公共設施設備的質量的檢測工作。

  區發改委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價格管理和監督;負責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咨詢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及我市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落實和完善我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制度;適時對未達到政府指導價格的物業小區進行調價;協調處理物業服務工作中因收費問題產生的矛盾糾紛。

  區法制辦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部門相關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部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行政的法規依據進行清理。

  區地稅局負責配合市稅務部門對物業企業稅收范圍進行專題調查研究;適時調整物業企業經營中代收代繳非經營的稅收范圍。

  區司法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注重以調解方式化解物業管理糾紛,協商調解不成的,引導當事人選擇仲裁或司法程序等途徑解決。

  區信訪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信訪投訴進行分類處理,做到物業投訴各負其責;對涉法涉訟的信訪案件告知*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區文明辦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文明創建宣傳投入,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的文明創建意識培養。

  區衛計委負責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衛生城市創建活動,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衛生城市創建宣傳投入,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的衛生創建意識培養。

  各街道辦事處應明確專人負責物業管理監管工作,配合組織部門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三方聯動”的建設工作,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協調處理小區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及時處理在管理中發生的重大矛盾糾紛和群發性、突發性事件。居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三、嚴格規范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服務行為。

  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規范招投標行為,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下,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切實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對超出投標承諾和服務合同的事宜,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經業主大會確定后實施。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主動為業主及其他組織提供服務,積極開展合同外的有償服務項目,擴大服務范圍,提升社會、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退出機制,區房管局將各部門日常檢查與年度考評相結合,以業主的滿意度為主要標準,適時開展評優活動。街道辦事處和區房管局對各部門認定管理水平差、收費不規范、業主滿意率低、社會形象差的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組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予以解聘;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擅自撤離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建議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資質證書。

  對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的小區,物業企業按照規定退場的,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應及時選聘新的物業企業進入。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應和區房管局積極組織成立,因客觀原因未能成立的,由所屬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應及時向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繳納物業服務費及車輛停泊服務費及其其他費用。若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未能成立,社區居委會未能選聘到物業企業的,小區業主可推選代表向社區居委會申請自治,自行聘請人員進行清潔衛生、安全方面的管理,相關費用由小區全體業主平攤。

  積極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服務企業,做響物業服務企業品牌。對在我區從事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的明星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擴大下崗失業人員使用,大力促進市民就業,對具有廣泛群眾基礎和代表性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示范住宅小區的管理經驗,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推廣。

  四、加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力度。

  凡符合條件的小區,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督促社區居委會組織業主申報,區建設局督促開發建設單位進行申報,區房管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申報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并配合區委組織部建立“三方聯動”機制,根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運作規程,規范操作,并監督業主管理規約的實施,充分發揮業主自治作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必須在屬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下依法開展工作,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和支持社區居委會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委會,并聽取社區居委會的建議,與社區居委會相互協作,配合公安機關共同做好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或集體換屆(辭職)期間,在過渡期內由街道辦事處委托社區居委會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

  五、落實好“電視問政”整改承諾。

  依法清理整頓,回應居民訴求。按照邊調查、邊清理、邊整改的思路,各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部門應深入到全區物業小區,依法對目前居民反映較多的小區內物業服務不規范、侵

  占公共資源、車輛亂停放、治安有待加強、違法建設、違法毀綠、養雞種菜、油煙擾民、膠囊房、住改商等問題按各自職責進行清理整頓,限期整改。   形成管理網絡,建立多級管控。建立區直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的縱向監管體系。在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綜合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各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橫向配合支持機制和工作轉辦機制,按照各自職責,一方面處置物業小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對物業企業的違規行為依法規范、依規處理。

  健全監管機制,打造管理平臺。落實物業企業服務“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完善物業服務項目經理責任制,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逐步建立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制度,按照全市統一的物業服務分級標準,開展服務滿意度測評工作,測評結果按年度公布,打造物業企業信用管理平臺,并完善運用信息管理體系。

  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投訴。區房管局設立24小時投訴受理電話,對接全市物業服務投訴信箱,同時鏈接市長、區長專線(熱線)、市、區行風連線、治庸問責投訴熱線和網格化系統,受理物業服務投訴舉報;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明確專人受理物業服務投訴,并督促物業企業積極整改,妥善解決;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受理、處置相關物業服務投訴,解決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轉辦的群眾投訴問題。通過專項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方法,提高居民滿意度。

  六、切實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江岸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統籌協調好全區的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設在區房管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事務,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物管企業聯席會議,研究工作推進中的有關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職到位。

  各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大力宣傳《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讓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了解政策,強化物權意識,樹立物業服務是商品消費的觀念,引導其主動支持、參與物業管理活動,為物業管理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構造和諧物業、宜居江岸、幸福武漢而努力。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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