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嘉政辦發[20**]99號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和完善我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設房[20**]258號)和《甘肅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甘民發[20**]9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工作,城區工作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的具體審核管理工作。
第三條 發展改革、物價、公安、財政、勞動保障、建設、金融管理、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
第四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以城市低保標準為基礎,按40%的上浮比例為原則并適當考慮家庭住房等因素確定,隨城市低保標準的調整而適時調整,由市民政局報請市政府公布執行。
第二章 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第五條 凡持有我市三年以上常住戶口城市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少于15平方米的將被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認定為低收入家庭:
(一)有勞動能力而不按要求進行求職登記,或雖進行了登記,但無正當理由在半年內兩次不接受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的;或家庭成員有出國經商、打工的;
(二)擁有機動車(殘疾人專用車除外)的;
(三)三年內購買或使用高級音響、空調、鋼琴等高檔電器和非生活必需品的;
非拆遷原因購買商品房、自建住房人均超過15平方米的;
飼養高級觀賞性寵物,或經常出入于高檔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四)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選擇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的;
(五)故意放棄法定贍養、撫(扶)養費和轉移個人資產的;
(六)經市民政局認定的其他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條件的。
第三章 家庭成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七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和撫(扶)養關系、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具體包括:夫妻;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雙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其他經市民政局依法認定的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第八條 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成員扣除交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和其他經常性的人均收入。收入的統計標準以實際發生的數額為準,無論收入是補發還是實發,只要在調查期內得到的都應如實計算。主要包括:
(一)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范圍確定)以及兼職、兼業收入和從事各種技藝、各項勞動服務所得的報酬;
(二)經營凈收入。指個體、私營業主等在工商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合法經營取得的收入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等,可直接用于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1、財產性收入 主要包括:
?、偻顿Y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有價證券股息紅利收入、保險受益和其他投資受益;
?、诔鲎夥课莸荣Y產收入。將家庭擁有的產權房屋、車輛、土地等資產出租產生的收入;
?、壑R產權收入。自己創作、發明或者參與創作、發明、并歸個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帶來的收入,專利人將專利權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使用其專利所得的個人收入和非專利技術所有者將非專利技術有償地提供、轉讓他人所取得的個人收入;
?、艹鲜鲋獾呢敭a產生的收入。
2、轉移性收入。主要包括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費、賠償收入、因勞動合同終止(包括解除)所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安置費)、贍養費、撫(扶)養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接受饋贈收入、繼承收入以及經認定應計入收入的其他收入;
3、出售財物收入。主要包括出售住房收入、因建設征地農轉非等原因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房屋貨幣補償收入和出售其他物品收入;
4、借貸收入。主要包括提取儲蓄存款、收回借出款、收回儲蓄性保險本金、兌售有價證券、收回投資本金、其他借貸收入等;
5、經認定應計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九條 以下項目不計入家庭收入:
1、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義務兵的退伍費;
2、政府頒發的對特別貢獻人員的獎勵金和榮譽津貼等;
3、因工(公)負傷人員的護理費,因工(公)犧牲人員及其家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
4、按規定由在職人員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
5、政府和社會給予貧困在校生的救助金、生活補貼和在校學生獲得的獎學金、助學貸款等;
6、人身傷害賠償中除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7、政府和社會發給的臨時性生活救助金;
8、國家和省上規定的不計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條 對工薪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對在職職工收入的核定,由職工所在單位勞資部門出具職工收入情況證明,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經單位蓋章認定。對連續6個月以上未領到或未足額領到工資的在職職工,按實際收入計算家庭收入。
對兼職性收入等其他勞動收入,由個人誠信申報。其中,屬于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管理部門出具從事經營活動人員收入情況證明,證明其收入情況;市場部門不能證明其收入的,由個人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根據所從事的社會勞動情況評估確定。
第十一條 對經營凈收入,由個體經營、私營企業者誠信申報,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通過各相關職能部門調查評估確定。
第十二條 對財產性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利息收入、股息紅利收入、保險受益和其他投資受益,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二)知識產權收入、出租房屋等資產的收入,按照租賃等合同核定收入,合同價款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評估確定。
第十三條 對轉移性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離退休金。憑本人離退休金領取存折予以認定;
(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憑本人《失業證》予以認定;
(三)遺屬補助費。憑單位開具的遺屬補助費證明等予以認定;
(四)賠償收入。憑人民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證明文件予以認定;
(五)經濟補償金(安置費)。憑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文件以及發放證明資料等予以認定;
(六)贍養費和扶(撫)養費。按照有關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沒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贍養費按照被贍養人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減去城市低保標準后的50%,再除以被贍養人數計算。扶(撫)養費按照給付方收入的25%計算,有多個被扶(撫)養人的,最高不超過給付方收入的50%。法定贍養、扶(撫)養義務人屬低保對象的,不計算其應付贍養、扶(撫)養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雙方關系的家庭成員,其相互之間的贍養和扶養或者撫養關系、應盡義務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原系我市非農業戶口,現在外地就讀的大中專學生視為家庭撫養人口;
(七)提取住房公積金。憑公積金查詢存折予以認定;
(八)接受饋贈收入。由被調查人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進行評估認定;
(九)繼承收入。繼承房產不列入收入,除此外的其他繼承收入由申請人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評估確定。
第十四條 一個家庭占多項出售財產收入項目的,應合并計算;其支出項目不能重復扣減,并由申請家庭進行支出舉證,不能舉證的視同沒有支出;其收入剩余部分應進行分攤。
第十五條 對借貸收入,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第十六條 家庭成員擁有的資產,包括實 物資產和貨幣資產,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第四章 低收入家庭的申報和認定
第十七條 申報認定程序:
(一)由戶主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實際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未設立社區居委會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辦事處申請。申請時應提供如下材料:書面申請報告、每個家庭成員的戶口及身份類證件原件與復印件、收入類證明、婚姻狀況類證明(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家庭成員關系類屬性材料證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社區居委會受街道辦事處委托,對每個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無異議的,填寫《嘉峪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連同其他證明材料一并報街道辦事處審核。
(三)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居委會上報的證明材料應認真審核,并將申請名單再次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后群眾無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在《嘉峪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群眾有異議的,須及時通知申請人本人。
(四)市民政局對經街道辦事處上報的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進行審批。
第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成立低收入家庭調查評估小組,負責對申請家庭進行調查核實,對低收入家庭進行評估認定,調查群眾反映的問題。調查評估小組由5-7人組成。
第十九條 申請家庭的所有成員應主動配合民政、街道、社區居委會等部門的調查,主動到所在單位及相關部門申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及時送交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經辦工作人員應逐項核對,根據需要留存復印件或原件。
第二十條 對不按規定出具收入情況證明或者在出具證明時弄虛作假的單位及負責人,由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依法進行處罰。對申請家庭不按規定提供誠信申報或提供的誠信申報不真實,以及提供其他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不予認定或取消其低收入家庭相關待遇。
第五章 動態管理
第二十一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狀況發生變化時,街道辦事處要及時進行相應登記,年度末上報市民政局審核。
第二十二條 對低收入家庭每年審核一次,連續二次無審核記錄的作自動放棄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處理。
第六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三條 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對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跟蹤與監督,確保低收入家庭的認定過程公平、公正、有序。
第二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應設立公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凡舉報查實不屬于低收入家庭的,一律予以取消低收入家庭相關待遇。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嘉峪關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篇2:汕頭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2010年)
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政府第114號
《汕頭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已經20**年3月31日汕頭市人民政府十二屆第五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汕頭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促進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救助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凡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在申請住房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救助時,申請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
前款所稱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第四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市民政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區(縣)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具體管理和審批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可以根據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擔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日常服務工作。
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物價、統計、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工會組織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機構建設,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并提供經費保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采取調配、招用等形式,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第七條 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統計、物價、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南澳縣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區(縣)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統計、物價、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后執行。[[
第八條 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應當遵循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滿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則,結合不同救助項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統籌考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住房保障和其他社會救助等因素。
制定現行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可以按照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左右作為參考。
第九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實行動態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和區(縣)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十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兩方面。
前款所稱的家庭收入,是指自提出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當月的前6個月內,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所稱的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
第十一條 家庭成員依法獲得的以下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優撫對象撫恤金、補助金、立功榮譽金和護理費;
(二)城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
(三)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
(四)見義勇為獎勵金;
(五)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離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
(六)政府和社會給予的教育獎學金、助學金、寄宿生生活補助費;
(七)政府和社會給予的醫療救助金;
(八)工傷保險待遇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的非因工死亡人員的喪葬費;
(九)市、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不計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二條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核定。
第十三條 申請認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如實提供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家庭狀況的材料。
第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提出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第十五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有關家庭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張榜公示至少7日,形成初步審查意見后連同有關材料報送區(縣)民政部門。
第十六條 區(縣)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上報的初審意見之日起7日內,對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作出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書面決定并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證明;不符合標準的,作出不予認定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通過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告知申請人。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家庭狀況發生變化的,區(縣)民政部門應當重新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證明;不再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有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
第十七條 對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人的有關家庭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應當采取入戶調查、信息查證、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 經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人授權,區(縣)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可以對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金融、工商、稅務、公積金等部門和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九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應當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每年申報一次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家庭狀況。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報的家庭狀況進行核實,并將申報的家庭狀況及核實結果及時報送區(縣)民政部門審查。
第二十條 區(縣)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舉報箱或者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 區(縣)民政部門應當為每戶城市低收入家庭建立收入審核檔案,并將其家庭狀況發生的變化和享受的專項社會救助等情況及時記入檔案。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審核管理信息系統,有效利用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的數據,實現信息共享,方便信息比對和核查,建立科學m.airporthotelslisboa.com、高效的收入審核管理信息平臺。
第二十三條 城市居民家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的,由區(縣)民政部門予以撤銷和取消已出具的家庭收入核定證明,并告知有關單位記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數據庫。
第二十四條 單位和個人不如實提供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人的有關家庭狀況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從事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的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市農村地區的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篇3:濟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
濟民發〔20**〕45號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濟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做好和完善城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確保低收入家庭認定過程公開、公正、公平,根據《濟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濟南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長清六區范圍。
第三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實際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
第四條 家庭低收入標準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 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鄉鎮)和區民政局進行審核認定,申請人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由實際居住地社區、街道(鄉鎮)和區民政局進行審核認定。
第六條 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扣除交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和其他經常性收入的上一年實際發生的人均收入。收入的統計標準以實際發生的數額為準,無論收入是補發還是實發,(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只要在調查期得到的都應如實計算。
主要包括:
(一)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范圍)以及兼職、兼業收入和從事各種技藝、各項勞動服務所得的報酬。
(二)經營凈收入:指個體、私營業主等在工商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合法經營取得的收入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等,可直接用于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收入。
(三)其他經常性收入
1、財產性收入:
主要包括:
①投資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有價證券股息紅利收入、保險受益和其他投資受益。
②出租房屋等資產收入,將家庭擁有的產權房屋、車輛、土地等資產出租產生的收入。
③知識產權收入。自己創作、發明或者參與創作、發明、并歸個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帶來的收入,專利人將專利權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使用其專利所得的個人收入和非專利技術所有者將非專利技術有償地提供、轉讓他人所取得的個人收入。
④其他財產性收入,指除上述之外的財產產生的收入。
2、轉移性收入:主要包括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費、賠償收入、因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