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
淮政〔20**〕60號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扶持和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快速發展,改善人居環境,打造精美城市,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大提出的“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的戰略部署,解決當前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規范物業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物業管理長效機制,促進物業服務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積極推進文明創建工作,努力建設精致淮北。
二、目標任務
打造一批物業管理品牌企業,培育一批國優、省優、市優物業項目,努力營造管理有序、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環境。確保新建住宅項目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5年內,力爭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業主自治、專業服務與依法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專業化、社會化和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機制,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2. 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市級監督指導、區(縣)級主抓、街道辦事處(鎮)及社區居委會屬地管理的物業管理新體制,積極推進物業管理權力下放、重心下移,切實解決物業管理中各類矛盾和問題。
3. 堅持市場化主導、政府分類管理的原則。對新建物業項目通過招標,公開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對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低保、特困家庭,實行物業服務費財政補貼政策;對創建成全國示范、省優、市優的物業項目,實行政府“以獎代補”政策;對無物業服務的老舊小區,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和社區物業服務中心積極參與接管,政府給予財政補貼,促進市場化運營。
四、規范管理
(一)推進建設單位管理規范化。
1. 進一步完善新建物業項目配套設施建設。市(縣)國土、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要對新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用房和共有設施設備的用地、規劃、設計及建設嚴格把關。市(縣)房管部門參加物業服務用房的規劃審查,規劃部門應當在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時確定物業服務用房的位置和面積,并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予以標注。物業服務用房已經規劃許可,不得擅自變更,因規劃調整確需變更的,應經市(縣)房管部門審查確認,提出書面意見。物業服務用房應當規劃在地面以上,二層以下(含二層),位于小區主要出入口或方便小區物業管理、交通便利的位置,并且具備采光、通風、水、電、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對分期開發建設的項目,物業服務用房應當在前期規劃、配建。區房管部門參與新建項目配套設施建設的竣工驗收。加強對新建項目物業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設,實行物業管理“一卡通”門禁系統。
2. 建設單位應當在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前向房管部門提交標注物業服務用房的具體位置、面積、配置標準的書面承諾,以及物業配套建筑、設施設備清單和產權歸屬說明等材料。物業服務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只登記不發證。物業管理區域內人防工程的使用必須征得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同意,符合安全、防火等管理規定,不得影響戰時使用效能。
3. 嚴把新建物業項目的市場準入關。市房管部門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平臺,新建物業項目應當通過全市統一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平臺公開招標,為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指導、監管和服務。
項目建設單位要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完成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并向房管部門備案工作;對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項目,須經市(縣)房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 做好物業項目的承接查驗工作。對前期物業管理的項目,建設單位應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做好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由建設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落實整改。雙方要辦理好總體移交和單項移交手續。物業服務企業要建立物業檔案資料清冊,并報房管部門備案。
對物業服務企業撤離的項目,有業主委員會的,物業檔案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移交給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無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社區居委會,由社區居委會移交給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撤離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等理由拒絕移交物業檔案資料。移交方與承接方應對照物業檔案資料清冊進行查驗,并做好新一輪查驗接收工作。
各級房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負責做好移交與承接過程中的備案、監管、指導工作。
5. 鼓勵由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合同中約定支付開辦費,開辦費支付標準按總建筑面積在十萬平方米以下的暫按2元/平方米標準繳納;總建筑面積超過十萬平方米的,超過部分暫按1元/平方米標準繳納。開辦費用于物業服務用房裝修、購買必需的物資裝備,所購置的物資裝備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示。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需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市、區(縣)房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該資金的使用。
(二)推進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范化。
1. 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和物業服務企業動態監管制度。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動態考核,對表現較好的企業記入誠實信用檔案并給于表彰;對服務不好、投訴較多又不及時整改的,記入誠實信用檔案并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依法處罰。
2. 市房管部門要定期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資質復核,劃分信用等級(優秀、合格、不合格),實施差別化管理。積極構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和社區居委會、主管部門的多方評價體系。
3. 建立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全面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監督;對于實行包干制收費的物業服務企業,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和物業經營性收益的收支明細,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
4. 探索建立物業服務履約保證金制度。為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服務合同,提高服務質量,物業服務企業在中標物業管理項目后,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繳納物業服務履約保證金。項目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內的,每平方米暫按l元繳納;l0萬一20萬平方米的,10萬以上超出部分暫按每平方米0.3元繳納;20萬平方米以上的,20萬以上超出部分暫按每平方米0.2元繳納。
5. 實行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機制。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區(縣)房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要加強對解聘、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工作的指導。
(三)推進物業專項
維修資金管理規范化。 市房管、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專戶儲存、??顚S?、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規范資金交存、賬戶設置、使用管理和應急維修等程序,加強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監管,實現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保值、增值,維護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四)推進業主自律自治規范化。
1. 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維護業主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充分履行義務。區(縣)要把轄區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的范疇;區(縣)房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要按照行政引導和業主自治相結合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的監督指導。
2. 對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各街道辦事處(鎮)要建立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大力推進聯席會議制度,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
(五)推進物業管理的工作機制運行規范化。
市房管部門、各區(縣)及街道辦事處(鎮)、社區居委會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依據職責分工,落實責任,積極推進市級監督指導、區(縣)級主抓、街道辦事處(鎮)及社區居委會屬地管理工作機制的正常運行。
市國土、規劃、建設、市容等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共同抓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切實提升全市物業管理水平。
五、創新機制
(一)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
市物價部門應當會同市房管部門根據《安徽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安徽省住宅區物業服務標準》等相關規定,對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分級、分類政府指導價,并根據當地物業公共服務平均成本、最低工資標準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等情況,建立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每兩年對物業服務等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公布。
(二)建立提高物業服務費收繳率的保障機制。
1. 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引導廣大業主增強主動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意識,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等合理費用。對不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使用人,采取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催繳。
2. 對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公職人員,物業服務企業上門催繳并在小區公示后仍不繳納的,由街道辦事處(鎮)、社區居委會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發函至其所在單位催繳,由所在單位負責對當事人做好催繳工作。
3. 對無故長期拖欠物業服務費的黨員干部,由街道辦事處(鎮)、社區居委會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發函至欠費人所在單位催繳,建議各級組織部門將繳納物業費情況作為考核干部情況的內容之一。
4. 對無工作單位的業主或使用人,經多次催交仍拒繳物業服務費的,由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督促其限期繳納物業服務費。
5. 對長期拒交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市仲裁委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應建立欠繳物業服務費立案、審判的綠色通道,依法從快判決。
6. 支持鼓勵放貸單位對需要辦理貸款的業主或使用人,將物業服務費繳納情況納入銀行貸款誠信信息采集系統,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委會應當據實出具物業服務費繳納證明。
7. 二手房交易時,原房屋所有權人必須憑物業服務收費交清證明辦理過戶手續。物業服務合同中有約定滯納金的,滯納金與物業服務費需一并繳納。
8. 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的處罰條款及制約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措施。探索建立住宅區物業服務費繳納與水費、電費、燃氣費統一繳納“一卡通”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
(三)建立物業分類扶持機制。
1. 對于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老舊小區,社區居委會按照“政府扶持、依托社區、居民自治”的原則,每5萬平方米左右建立一個社區物業服務中心,為老舊小區的環境衛生、綠化養護、排水管網清淤改造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等提供基本服務。市、區財政每年按l:l的比例,補貼每個社區物業服務中心4萬元辦公經費;業主暫按繳納0.2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繳納綜合服務費。
2. 對于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標準配建物業服務經營性用房,其收益用于彌補物業服務費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不足,專戶存儲,市、區(縣)房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該資金的使用。
3. 各級政府要按照“扶持弱者、共同負擔”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對保障性住房和低保戶進行物業服務費補貼。對市區公租房、廉租房小區,按照不帶電梯0.30元/平方米/月、帶電梯1.0元/平方米/月的基本標準計算物業服務費,業主暫按照不帶電梯0.20元/平方米/月、帶電梯0.50元/平方米/月繳納物業費,其差額部分從公租房、廉租房收取的租金和物業服務經營性用房收益中解決,不足部分由市、區財政按1:l比例依據考核結果以“以獎代補”形式進行補貼。
4. 對于低保戶、特困戶,其物業服務費實行減免政策。每年初,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委會向小區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鎮)申報,區房管部門匯總并經區審核后,由市房管、財政部門共同研究上報市政府批準,市、區財政按1:l比例進行補貼。
(四)實行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的政策扶持機制。
1. 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創優、爭優活動,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爭創全國示范、省優及市優物業服務項目。在小區、辦公樓、商業、醫院、學校、工廠等不同物業類型中培育出一批典型,充分發揮先進企業引路、以點帶面的示范帶動作用;對于全國示范、省優、市優的物業項目,實行以獎代補政策,市、區(縣)財政按照1:1比例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5000元獎勵。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由三級升至二級、二級升至一級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獎勵。以支持一批服務較好的物業服務企業更好更快地發展,提升全市物業服務行業整體水平。
2. 對于信譽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經市、區(縣)房管部門考核合格后,并由地稅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對其當年稅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稅收機制返還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區物業服務區域內用于服務業主的用水、用電實行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
(五)建立綜合執法進社區機制。
按照“區(縣)牽頭,公安、市容、規劃、建設、環?!钡榷嗉也块T綜合執法進社區的原則,處理物業管理中的矛盾和難點問題。公安、市容、規劃、建設、環保、工商等相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制止和查處日常巡查發現的違章搭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毀綠種菜、環境污染以及亂堆亂放、違章停車、惡意侵占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等違規行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 調整充實淮北市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市領導任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房管局。
2. 領導小組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物業管理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二)健全管理機構。
1、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貫徹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具體工作。
2. 充實各級物業管理工作人員,設置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鎮)和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專職崗位,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經費保障。
各級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工資、辦公經費和補貼資金列入同級財政支出,經費來源按原渠道解決。其中涉及市本級補貼資金由市房管部門考核后,根據結果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從其管理的相關資金中支付。
(四)考核獎懲。
1. 市政府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范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考核,協調落實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考核,嚴格獎懲。市政府設立物業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專項資金,由市房管部門協同市目標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各區(縣)和相關部門物業管理工作,結合考核結果和日常工作情況,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區(縣)、相關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獎勵。
3. 區(縣)要建立居委會日查、街道辦事處(鎮)周查、區月查的工作機制;形成區(縣)考核街道辦事處(鎮)、街道辦事處(鎮)考核社區居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與服務考核獎懲體系
。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濉溪縣物業管理工作可參照本意見實施。
附件:淮北市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20**年11月25日
附件
淮北市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市房管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房管部門負責研究擬定物業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行業標準;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資質管理、資格審查和動態監管,負責組織物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依法查處物業管理與服務中的重大違規行為,規范物業管理與服務市場秩序;負責指導區(縣)房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對物業服務的日常監管;加強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的監管;協同市目標管理部門對區(縣)及市直相關部門進行物業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實施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考評等。
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全市物業服務收費監督管理,適時調整并公布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和備案管理工作;監督和查處物業服務企業價格違法行為等。
市目標辦:負責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物業管理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負責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到年度目標管理體系。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參與調研和審查物業管理相關政策、規范性文件;
武警淮北市消防支隊:負責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管理養護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等工作。
市、區法院:建立對欠繳物業費案件的“快審快結”的綠色通道,依法維護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合法權益。
市編辦:負責規范落實各級物業管理部門機構編制設置等。
市公安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刑事案件等的查處;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聘用保安登記備案、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民警進小區,監督指導住宅小區內加強治安防范;推進交警進小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指導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
市司法局:負責住宅小區人民調解工作、做好民調進小區工作、督查小區矛盾協調和處理機制的落實等。
市民政局: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指導社區居委會加強對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居委會積極推進“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建設,加強對社區內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等。
市財政局:負責涉及物業管理人員辦公經費、各項政策性補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各種獎勵資金的撥付管理;與房管部門聯合加強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等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的監管等。
市人社局: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勞動用工和社保費繳納情況,協調處理物業服務企業的勞資糾紛;將公職人員繳納物業費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等。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按規劃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按比例配建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服務經營性用房供地等。
市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實施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配套設施的竣工驗收;監督指導居住區的綠化建設和管理,參與城區物業項目配套的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協調處理市政排污、排水管網的疏通和清理等。
市衛生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區域衛生服務站設置、監管,負責對病媒生物防治、救災防病等健康教育知識進行業務指導以及對二次供水進行監測監管等。
市審計局:負責對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資金的使用情況,物業管理各項補貼、獎勵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審計監督等。
市環保局:負責對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對固定噪聲、餐飲油煙擾民的查處;受理居民和物業服務企業有關環保方面的投訴等。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新建項目的物管用房和配套設施設備等的規劃、監管與驗收;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按比例配建營業用房的規劃與驗收等。
市市容管理局:負責根據職責劃分負責對違反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和受理投訴工作,指導各區市容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落實“門前三包”及城市管理方面綜合執法等。
市人防辦:負責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物業管理區域內人民防空工程管理使用單位對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管理等。
市地稅局: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稅收的征收和管理。負責物業企業稅收發票管理,對符合規定條件可以享受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相應的減免稅優惠等。
市工商局:負責物業服務企業工商登記工作;處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和投訴等工作。牽頭負責取締物業管理區域內無證加工經營網點。負責對全市住宅改變房屋用途的營業執照的審查與取締等。
市質監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電梯維保、年檢和監管等。
區(縣)人民政府:
區(縣)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工作負總責。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轄區實際,完善配套物業管理的措施。負責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文明城市創建的銜接工作;指導區房管部門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工作職責;對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充實街道辦事處(鎮)和社區居委會的物業管理力量,推進物業管理“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建設;建立區(縣)牽頭,公安、市容、規劃、環保等多家部門綜合執法進社區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等。
區(縣)房管部門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鎮)和社區居委會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歸集、使用和管理;監督物業服務用房的配建和使用,參與轄區內新建項目規劃配套建設的竣工驗收,監督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協助建立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和物業管理投訴受理機制,對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參與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和物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依法查處物業管理與服務中的違規行為;指導街道辦事處(鎮)、社區居委會開展無物業服務企業進駐區域的日常物業報修、下水道清淤、改造等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具體組織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做好物業項目的交接管理;負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項目資料清單備案;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考核和業績評定,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區(縣)房管部門;負責業主大會的籌建、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和換屆等工作,做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指導、監管和備案;指導和考核 “三位一體”工作機制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建立、召集聯席會議;建立街道辦事處(鎮)業主投訴受理中心和小區矛盾調處中心,協調處理有關矛盾糾紛等;協助做好繳納物業費情況的信息反饋及物業費催繳工作;落實物業管理綜合執法進社區工作機制,制止和查處日常巡查發現的違章搭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毀綠種菜、環境污染以及亂堆亂放、違章停車、惡意侵占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等違規行為;指導社區物業服務中心開展老舊小區基本物業管理工作。
社區居委會配合街道辦事處(鎮)和區房管部門協助做好社區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參與業主大會的籌建、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和換屆等工作,指導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建立業主自治服務組織;負責落實社區內物業管理“三位一體”工作機制,牽頭建立投訴受理制度、重大事項協商制度,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健全物業管理檔案;規范社區物業管理議事決策執行、監督制度;制止破壞公共管理秩序和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違規違章行為,并及時向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反映;對無物業服務的老舊小區試行設立社區物業服務中心,提高物業管理覆蓋面等工作。
中華人民銀行淮北市中心支行:負責協調將物業服務費繳納情況納入銀行貸款誠信信息采集系統。
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電信、移動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與項目工程同時規劃、施工、驗收、交付使用,不得在小區使用后另行施工,如施工需經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并支付質保費和維修養護費。負責各自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自來水公司負責高層住宅二次供水消毒。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應當對最終用戶實行裝表到戶、收費到業主,直接為業主服務。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電視等單位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有關費用,并按約定支付手續費。
篇2:義烏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2014年)
義烏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20**)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根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制訂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城鄉一體化、運作市場化、服務品質化的要求,進一步健全物業管理體系,完善物業管理機制,提高物業管理水平,促進物業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全市物業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建立市、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物業管理體系。
2.條塊結合,屬地負責。加強物業管理部門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能,強化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社區(村)主體作用。
3.依規管理,因地制宜。按照省物業管理條例,堅持規范管理、公開透明、有序運作,根據城鄉物業項目類型,堅持分類實施、市場運作、穩步推進。
4.業主參與,共建共享。強化業主在物業管理中的自治作用,明確權利和義務,引導業主共建宜居小區、共享品質生活。
二、明晰職責,建立三級物業管理體制
(三)明確市級部門管理監督職責。成立市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城建副市長任組長,建設、發改、行政執法、規劃、環保、工商、司法、公安、消防、社區集聚辦公室、流動人口管理局、質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綜合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強化市建設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對鎮(街道)、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
(四)明確鎮(街道)屬地管理職責。鎮(街道)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負責對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活動經費進行監管。協調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關系,調處各類物業管理糾紛,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鎮(街道)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城建或社區的副鎮長(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街道配備2-3名、鎮配備1-2名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五)明確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物業管理職責。將物業管理職能納入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工作職責范圍,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工作。協助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協調業委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調處各類物業管理糾紛。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設立物業管理服務站,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負責人任站長,片區民警、行政執法隊員兼任副站長,配備人員1-2名。
三、因地制宜,確定社區物業管理的模式和組織形式
(六)新建住宅小區物業。要嚴格遵循規劃設計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環境優美、交通安全等要求進行建設,并通過招投標選聘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等級性物業管理。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把好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物業管理三道關口。新建住宅小區要嚴格落實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許可制度。開發建設單位要按前期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保證前期物業管理落實到位。業主委員會組建后,開發建設單位、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三方要按規定做好物業管理的轉換銜接工作,確保新建住宅小區全面實行規范的等級性管理服務。
(七)改造后的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物業。要根據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業管理同社區管理有機結合起來,以社區管轄范圍為基礎,界定各物業管理服務區域;以社區居委會為基礎,組織召開業主大會,組建業主委員會;以物業服務企業或群眾性物業服務組織為基礎,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要加大對舊住宅小區和農村社區的改造力度,逐步解決舊住宅小區環境、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對改造后具備條件的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選聘專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等級實施物業管理服務;對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牽頭,組建物業服務隊伍,落實以保潔、保綠、護安為主要內容的基礎性管理服務,也可以采取“棟樓管理”模式,解決有人管事的問題。
(八)物業管理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物業的類型,物業服務的不同階段,提供服務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1.5萬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住宅物業、排屋、別墅等高標準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的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農村社區和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可根據多數業主的意愿,確定管理服務項目,測算服務成本和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接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
>合同,并在小區內公布實施。
四、突出重點,切實抓好社區物業管理的規范運作
(九)規范物業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業項目,在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期間,必須實行前期物業管理。建設部門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中,要明確項目前期物業管理責任。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提供項目竣工后的物業管理方案,預留前期物業管理保證金和物業管理用房,并按規定選聘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前期物業管理。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由市建設局另行制定。
(十)提升業主自治管理能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維護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充分履行義務、承擔職責。市建設局和鎮(街道)要按照行政引導和業主自治相結合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規范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和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把好程序關和人選關,從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中推選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加強綜合業務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學習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和相關管理知識,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健全民主管理監督機制,指導業主大會制定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完善小區重大事項的公開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保障業主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物業服務暫由社區直接組織管理的,社區居委會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溝通聯系和宣傳教育,聽取業主意見,尊重業主意愿,引導和促進業主積極參與管理。
(十一)規范物業相關合同管理工作。一是開發建設單位與房屋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有物業管理的相關條款,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業管理的主要內容、管理服務等級及對應的收費標準。二是業主委員會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要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三是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并履行規約。四是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應當代表業主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正式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合同約定的,由業主委員會按合同約定予以處理;雙方有爭議的,由社區居委會調處;調處不成的依法解決。
(十二)規范物業服務收費機制。切實加強監管,對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法及時進行查處。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價格舉報電話等物業信息在物業收費處公開。積極化解收費矛盾,要認真分析當前物業服務管理中“收費難、糾紛多”的各種具體原因,研究落實破解難題的有效措施。因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或物業服務質量引起的矛盾糾紛,規劃、建設和鎮(街道)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妥善處理;對拒繳、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要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催繳。發揮公務人員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欠費抄告制度,要把干部職工支持參與物業管理和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情況,作為機關作風建設與創建文明單位的重要考核內容,健全各級黨政組織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
(十三)規范物業服務行為。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設施維護、環境保潔、綠化養護、公共秩序維護等工作。建立物業服務標準化體系,明確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標準。完善財務公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物業費等收支情況。強化物業信用信息管理,全面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信息。健全物業服務投訴責任機制,及時查處物業服務企業的不良行為,實施業主滿意度測評。完善退出機制,對物業服務企業中途退出或終止服務的,要監督其依法移交物管用房、剩余經費和相關資料,指導業主委員會做好交接審計工作,加強對業主共有財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履約情況的監管,積極推行物業服務企業履約保證金制度。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激勵機制,依據國家、省、市優秀住宅小區的創優標準,評選市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優秀物業管理小區、優秀業主委員會。年終對工作突出、管理到位的相關職能部門、鎮(街道)及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表彰,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獎勵相關職能部門、鎮(街道)和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優秀業主委員會。
(十四)規范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市建設、財政、物價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照“專戶儲存、??顚S?、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研究制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措施,明確資金交存、賬戶設置、使用管理等程序規范,完善監管機制,落實監
管責任。要加大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按規定交存到位,??顚S?。新建物業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不帶電梯的物業50元/平方米,帶電梯的多層、高層及與高層主體結構相連的物業100元/平方米,排屋、別墅75元/平方米。對部分老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的歷史遺留問題,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措施,區別情況,妥善處理。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相應的物業保修責任,并負責處理在開發建設和銷售環節中造成的遺留問題。市建設局和鎮(街道)要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及時調處有關矛盾糾紛。
五、部門聯動,形成物業管理工作合力
(十五)明確物業管理相關部門職責。市建設局: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發展相關配套政策;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市場監管、日常檢查、指導及考評;指導和培訓各鎮(街道)開展物業管理監管工作。發改委:負責制定普通住宅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服務收費辦法,依法查處物業管理中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執法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規劃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規劃違法行為的認定工作。工商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個人和企業的營業執照核發,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無照經營等違反工商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安局:負責指導落實各項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治安安全防范等工作。公安局派出所:對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流動人口管理局:負責對房屋群租行為的認定工作。消防部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消防設施等違法行為。市質監局:負責對各小區消防設施、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測工作。
(十六)實施物業管理聯合執法。建立鎮(街道)物業管理聯合執法機制,由鎮(街道)牽頭,公安、工商、規劃、環保、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物業管理聯合執法隊伍,明確執法權限,完善執法程序。推進“智慧物業”建設,建立物業管理違法行為信息報送和結果反饋信息系統,及時發現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十七)加強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建立以市建設局、鎮(街道)司法所和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的三級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強化物業糾紛訴前調解,成立由市法院、司法局涉訴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市建設局共同組成的訴前聯合調解小組,負責全市涉訴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調解。建立物業糾紛訴訟快速處理機制,對調解未果的物業糾紛,實行快審快結快執。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1月13日
篇3:武漢市江漢區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
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岸政辦〔20**〕27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根據《武漢市物業條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年“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方案》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區委、區政府開展“電視問政”整改承諾、“三方聯動”機制工作部署要求,現就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基本保證和強烈愿望,更是各級有關部門及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履行的職責,對于建設和諧社區、創建文明、衛生、環保模范城市,實施社會再就業、改善城市環境面貌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區物業管理市場從無到有,從不規范到有序發展,從單一住宅物業管理,到商業、辦公、工業、寫字樓等多元化管理服務,已形成了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雛形,城市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日益改善。但目前物業服務企業整體存在盈利水平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困難、物業服務收費率低,個別甚至出現“棄盤”的情況,給街道和社區造成很大的壓力,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不規范、服務質量差等問題,制約著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整體水平的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廣大業主對規范物業管理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到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深入物業管理小區履職,切實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二、加快建立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加快建立“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屬地負責、企業服務、業主自治、社會支持”的工作機制,形成部門、街道辦事處、物業企業、廣大業主協調聯動、共同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的強大合力。
區房管局作為我區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監管、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監管;做好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
區綜治辦負責將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納入社區綜合治理考評中,維護好小區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區公安分局負責監督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工作;負責對物業使用保安實施監督、管理,實行備案制度;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保安人員培訓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協調處理治安方面的問題和糾紛,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安全防范有關工作;加強業主委員會印章刻制的管理,加強對印章非法使用及業委會不移交保管資料行為的打擊;負責對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行為的查處;指導物業企業制定小區安全行車路線,規范小區內臨時車位的劃定;加強對開放式小區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的處罰,配合住宅小區治理車輛亂停亂放。
區消防大隊依法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或產權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及時查處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破壞公共消防設施等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區民政局負責建立社區民間組織內部自律誠信、信息披露和績效評估機制,指導社區民間組織健康發展;會同街道辦事處加強社區建設,推進標準化社區建設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老舊住宅區的管網、道路、綠化和房屋本體及其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整治改造資金的籌措;“電視問政”整改承諾、“三方聯動”機制的資金保障。
江岸規土分局負責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中,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的車庫(位)、物業服務用房、社區居委會用房等設施設備的配置進行審查;對查處違法建設提供認定違法建設的有關資料和信息,按照職責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違法建設進行技術核定、認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配合城管部門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改變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
區環保局負責配合城管部門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噪音、油煙等環境污染的違法違規行為,協調環保方面的矛盾糾紛。
區建設局負責查處違規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規處理與違規裝飾裝修有關的投訴。
區城管委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建設行為,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驗收合格后未按照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又進行建設或改造的,未經批準或未按
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行為進行控制和查處;加大對物業管理小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指導物業管理公司按照環衛行業管理標準,做好清掃保潔、垃圾的分類收運和轉運工作,依法查處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 區工商局依法辦理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執照,在辦理營業執照時認真審查場地證明;嚴肅查處物業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合同的監督管理;查處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住改商、無照經營的行為。
區食藥監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查處餐飲的衛生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管,并定期對電梯等公共設施設備的質量的檢測工作。
區發改委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價格管理和監督;負責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咨詢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及我市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落實和完善我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制度;適時對未達到政府指導價格的物業小區進行調價;協調處理物業服務工作中因收費問題產生的矛盾糾紛。
區法制辦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部門相關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部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行政的法規依據進行清理。
區地稅局負責配合市稅務部門對物業企業稅收范圍進行專題調查研究;適時調整物業企業經營中代收代繳非經營的稅收范圍。
區司法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注重以調解方式化解物業管理糾紛,協商調解不成的,引導當事人選擇仲裁或司法程序等途徑解決。
區信訪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信訪投訴進行分類處理,做到物業投訴各負其責;對涉法涉訟的信訪案件告知*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區文明辦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文明創建宣傳投入,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的文明創建意識培養。
區衛計委負責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衛生城市創建活動,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衛生城市創建宣傳投入,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的衛生創建意識培養。
各街道辦事處應明確專人負責物業管理監管工作,配合組織部門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三方聯動”的建設工作,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協調處理小區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及時處理在管理中發生的重大矛盾糾紛和群發性、突發性事件。居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三、嚴格規范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服務行為。
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規范招投標行為,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下,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切實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對超出投標承諾和服務合同的事宜,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經業主大會確定后實施。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主動為業主及其他組織提供服務,積極開展合同外的有償服務項目,擴大服務范圍,提升社會、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退出機制,區房管局將各部門日常檢查與年度考評相結合,以業主的滿意度為主要標準,適時開展評優活動。街道辦事處和區房管局對各部門認定管理水平差、收費不規范、業主滿意率低、社會形象差的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組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予以解聘;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擅自撤離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建議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資質證書。
對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的小區,物業企業按照規定退場的,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應及時選聘新的物業企業進入。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應和區房管局積極組織成立,因客觀原因未能成立的,由所屬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應及時向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繳納物業服務費及車輛停泊服務費及其其他費用。若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未能成立,社區居委會未能選聘到物業企業的,小區業主可推選代表向社區居委會申請自治,自行聘請人員進行清潔衛生、安全方面的管理,相關費用由小區全體業主平攤。
積極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服務企業,做響物業服務企業品牌。對在我區從事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的明星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擴大下崗失業人員使用,大力促進市民就業,對具有廣泛群眾基礎和代表性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示范住宅小區的管理經驗,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推廣。
四、加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力度。
凡符合條件的小區,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督促社區居委會組織業主申報,區建設局督促開發建設單位進行申報,區房管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申報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并配合區委組織部建立“三方聯動”機制,根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運作規程,規范操作,并監督業主管理規約的實施,充分發揮業主自治作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必須在屬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下依法開展工作,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和支持社區居委會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委會,并聽取社區居委會的建議,與社區居委會相互協作,配合公安機關共同做好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或集體換屆(辭職)期間,在過渡期內由街道辦事處委托社區居委會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
五、落實好“電視問政”整改承諾。
依法清理整頓,回應居民訴求。按照邊調查、邊清理、邊整改的思路,各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部門應深入到全區物業小區,依法對目前居民反映較多的小區內物業服務不規范、侵
占公共資源、車輛亂停放、治安有待加強、違法建設、違法毀綠、養雞種菜、油煙擾民、膠囊房、住改商等問題按各自職責進行清理整頓,限期整改。 形成管理網絡,建立多級管控。建立區直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的縱向監管體系。在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綜合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各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橫向配合支持機制和工作轉辦機制,按照各自職責,一方面處置物業小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對物業企業的違規行為依法規范、依規處理。
健全監管機制,打造管理平臺。落實物業企業服務“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完善物業服務項目經理責任制,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逐步建立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制度,按照全市統一的物業服務分級標準,開展服務滿意度測評工作,測評結果按年度公布,打造物業企業信用管理平臺,并完善運用信息管理體系。
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投訴。區房管局設立24小時投訴受理電話,對接全市物業服務投訴信箱,同時鏈接市長、區長專線(熱線)、市、區行風連線、治庸問責投訴熱線和網格化系統,受理物業服務投訴舉報;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明確專人受理物業服務投訴,并督促物業企業積極整改,妥善解決;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受理、處置相關物業服務投訴,解決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轉辦的群眾投訴問題。通過專項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方法,提高居民滿意度。
六、切實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江岸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統籌協調好全區的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設在區房管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事務,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物管企業聯席會議,研究工作推進中的有關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職到位。
各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大力宣傳《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讓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了解政策,強化物權意識,樹立物業服務是商品消費的觀念,引導其主動支持、參與物業管理活動,為物業管理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構造和諧物業、宜居江岸、幸福武漢而努力。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