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部低值易耗品管理規程
一、目的
規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確保低值易耗品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核算。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倉管員負責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驗收、入庫、出庫工作。
2、領用人負責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工作。
3、財務部會計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攤核算工作。
4、財務部主管負責低值易耗品管理、攤銷、核算工作的監督。
四、程序要點
1、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低值易耗品是指價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內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勞動工具。
2、低值易耗品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作用可分為:
(1)工具。
(2)辦公用品。
(3)勞動用品。
(4)其他用品。
3、低值易耗品的入庫
(1)公司新購的低值易耗品,應由倉管員按照《物品驗證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并開具物品收單。
(2)低值易耗品的采購人員,將物品驗收單的財務聯和低值易耗品的購貨發票一起拿到財務部,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3)財務部會計根據報銷憑據及驗收單編制記賬憑證,登記低值易耗品明細賬。
(4)閑置或暫停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倉庫進行統一管理;庫存低值易耗品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1)需領用低值易耗品的人員,應按《倉庫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領用單經領用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3)倉管員按照領用單上填制的有關內容,發放低值易耗品后,并及時登記低值易耗品進、出、存明細賬。
(4)倉管員應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分3次將低值易耗品領用單的財務聯交財務部會計,如領用低值易耗品數量較多,倉管員可根據領用單編制低值易耗品領用匯總表交財務會計。
(5)財務部會計根據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單或領用單匯總表核算庫存低值易耗品的減少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加。
(6)低值易耗品領用人應妥善的管理自己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與其他部門或與個人輪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應在每次輪流使用時,作好使用情況記錄。
(7)低值易耗品領用人或使用人因工作調動或離職,應按《員工離職、內部調職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辦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返銷
(1)財務部會計應根據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價值的大小、使用期限的長短等不同情況在每月末進行分別攤銷。
(2)一般情況下,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以下幾種常用的攤銷方法:
?、僖淮螖備N法:財務部會計對辦公用品進行推銷核算時,應采用一次性推銷法,即在辦公用品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性計入費用賬戶;
?、诜执螖備N法:財務部會計對工具類的低值易耗品進行攤銷核算時,應采用分次攤銷法,即將其價值分期攤稿費用之中;
?、畚逦鍞備N法:財務部會計在服裝類低值易耗品被領用時,應先攤銷其50%的價值,在服裝類低值易耗品廢棄時再攤銷其余下的50%。
6、低值易耗品的報廢
(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磨損而喪失使用效能時,由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或倉庫管理員填寫《物品報廢單》,經其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
(2)財務部負責人經審核,如屬于自然損耗報廢的,應在財務審核欄內簽名后報總經理審批;如經審核屬于人為因素報廢的,應會同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后,除責令責任人全額賠償外,還應按照《行政獎罰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處罰。
(3)財務部會計應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報廢單,將低值易耗品的殘料估價入庫或出售,并同時根據《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及低值易耗品不同的攤銷方法進行相應的帳物處理。
(4)財務部會計在處理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報廢的低值易耗品時,應將殘料價值沖減有關費用。
(5)財務部會計在處理應用五五攤銷法報廢的低值易耗品時,應將低值易耗品的應攤銷的50%減去殘料價值。
7、低值易耗品的保養與維修
(1)公司各部門對本部門內經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應按公司其他部門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予以維修、保養。
(2)對在使用中出現的損毀,由公司內部人員進行維修的低值易耗品,應作好維修記錄;對公司內部無法維修的低值易耗品應按照《對外委托服務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處理。
8、低值易耗品的盤點
(1)財務部會計必須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31日會同各相關部門人員及他管員對在庫存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
(2)財務部會計根據盤點結果編制季度《低值易耗品盤點表》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3)經審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應根據《低值易耗品及攤銷的低值易耗品的相關賬務處理。
9、低值易耗品資料的保管
(1)低值易耗品的相關財務資料,由財務部會計、倉管員在每月月末匯總報送財務負責人審核。
(2)經審核無誤后,由財務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薄后,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10、本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五、記錄
《物品報廢單》
六、相關支持性文件
1、《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
2、《物資驗證標準作業程序》
3、《倉庫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4、《行政獎罰標準作業程序》
5、《員工離職、內部調職標準作業程序》
6、《對外委托服務標準作業程序》
篇2:物業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1.1本規程規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確保低值易耗品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核算。
2.0適用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倉管員負責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驗收、入庫、出庫工作。
3.2領用人負責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工作。
3.3財務部會計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作。
3.4財務部經理負責低值易耗品管理、核算工作的監督。
4.0程序要點
4.1低值易耗品的定義
低值易耗品是指價值在1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保持其物資形態的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勞動工具。
4.2低值易耗品的分類
低值易耗品按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作用可分為:
a)工具。
b)辦公用品。
c)勞保用品。
d)其他用品。
4.3易耗品的管理
4.3.1財務部是低值易耗品的價值管理部門,實物管理則按哪個部門使用就由哪個部門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工;
4.3.2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低值剔耗品的實物使用管理。
4.3.3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好自己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與其他部門或個人輪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應在每次輪流使用時,作好使用情況記錄。
4.3.4低值易耗品使用人因工作調動或離職,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續。
4.3.5當使用部門負責人離任時必須對其部門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對遺失低值易耗品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作出適當處理。
4.4低值最耗品的入庫
4.4.1公司新購的低值易耗品,應由倉管員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并開具《進倉單》,直接使用的開具《物資直拔單》。
4.4.2低值易耗品的采購人員,將《進倉單》(或《物資直拔單》)的財務聯和低值易耗品的購貨發票一起拿到財務部,按《費用報銷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4.4.3財務部會計根據報銷憑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低值易耗品明細賬。
4.4.4對需更換的低值易耗品的購置遵循“先報廢,后申購”的原則執行;
4.4.5閑置或暫停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一管理;庫存低值易耗品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5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4.5.1需領用低值易耗品的人員,應按《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5.2領用單經領用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4.5.3倉管員按照領用單上填制的有關內容,發放低值易耗品后,并及時登記低值易耗品進、出、存明細賬。
4.5.4倉管員應于每月28日前將低值易耗品領用單的財務聯交財務部會計編制轉帳憑證。
4.5.5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好自己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與其他部門或個人輪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應在每次輪流使用時,作好使用情況記錄。
4.5.6低值易耗品領用人或使用人因工作調動或離職,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續。
4.6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4.6.1財務部會計應根據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
4.6.2一般情況下,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財務部會計在物品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性計入費用賬戶;
4.7低值易耗品的維修及報廢
4.7.1對需維修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人填寫維修申請表,屬自然損耗的由使用人所在部、處承擔維修費,因人為因素導致物品損耗的,維修費由使用人自行承擔。
4.7.2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磨損而喪失使用效能的,可辦理報廢手續。由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或倉庫管理員填寫《物品報廢單》,經其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財務部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負責對報廢原因的調查,如屬人為因素報廢的,除責令責任人全額賠償外,還應按照公司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處罰。
4.7.3財務部會計應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報廢單,將低值易耗品的殘料估價入庫或出售,應將殘料價值沖減有關費用。
4.8低值易耗品的盤點
4.8.1財務部會計必須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31日會同各相關部門人員及倉管員對在庫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
4.8.2財務部會計根據盤點結果編制季度《低值易耗品盤點表》交財務部經理審核。
4.8.3對遺失低值易耗品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作出適當處理。
4.9低值易耗品資料的保管
4.9.1低值易耗品的相關財務資料,由財務部會計、倉管員在每月月末匯總后報財務部經理審核。
4.9.2經審核無誤后,由財務部會計編制記帳憑證、登記帳薄后,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10本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考評的依據之一。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物品報廢單》
5.2《低值易耗品盤點表》
5.3《費用報銷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5.4《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篇3: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確保其有效供給及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由公司綜合部負責。
第二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程序
第一條 每月20日前,各部門要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綜合平衡,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綜合部按時間先后順序有計劃的采購,其它部門不得任意采購。
第二條 綜合部購置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應遵循質優價廉和必須、節約的原則。
第三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程序
第一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根據質檢員檢驗后填寫的質檢單,并核對質量和數量后,方可入庫。
第四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必須由部門經理同意、綜合部經理簽字后,倉管員方可發貨,單價在100元以上的還需總經理簽字。
第二條 單價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倉管員必須登記低值易耗品備查帳,但個人使用的工具都需登備查帳,倉管員需按照數量、品種規格和使用部門或個人進行明細登記(領用人在備查帳須簽名),保證資產的嚴格管理。
第三條 公司員工辭退、調動等原因離開公司時 ,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收回由該部分人員領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預防資產流失。
第四條 綜合部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在年度終了前的"清倉查庫"中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第五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和處置程序
第一條 領用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時,采用一次性攤銷的方法將全部價值計入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單價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處理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第六章 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購后,造成閑置的,綜合部經理和財務部負責人各承擔閑置金額的30%,計劃使用部門負責人承擔40%。
第二條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購買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如箱包、手提電腦等),否則將處以該項資產金額的1-2倍罰款。
第三條 對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過程中不負責,弄虛作假,甚至收受賄賂的,處以質檢員、倉管員、采購員各1000-5000元的罰款,并按相關人事制度處理。
第四條 因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損失金額的50%。
第五條 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對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進行帳務處理的,對財務負責人和主辦會計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將帳務進行調整。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