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經理職務說明書
工作概況: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貫徹實施公司的工作要求及完成總經理室下達的工作任務,起到上傳下達的橋梁作用,以及負責處理小區管理處的相關事項,負責與小區對外部門的溝通聯系。
職務名稱:經理
所屬部門:管理公司經理室
直接上級:M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工作概況: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貫徹實施公司的工作要求及完成總經理室下達的工作任務,起到上傳下達的橋梁作用,以及負責處理小區管理處的相關事項,負責與小區對外部門的溝通聯系。
工作要求:
熟悉相關的物業管理法規,熟悉行政管理程序,具有良好的社會關系,善于溝通,具有較強責任感,工作認真、細致,積極、主動。
職責范圍:
1.每周參加公司總辦召開的行政會議,會后及時傳達、落實會議精神。
2.審核管理處每月財務狀況、物料耗用情況,對異?,F象及時處理。
3.每月審核轄下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批核各部門增減人員的申請。
4.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聯系。
5.對管理處日常事務作出審批與決策。
6.調節轄下員工內部或與客戶的關系。
衡量標準:
1.小區服務事件發生率。
2.事件處理的及時性。
3.管理費欠費率。
4.業主(住戶)滿意程度及社會反響。
工作難點:在維護公司利益立場上,滿足業主要求。
工作禁忌:利用職權之便,以損害公司利益達到管理目的及效果。
與工作有聯系的部門:
內部:M心房地產各職能部門,C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各職能部門;
外部:政府、電信局、郵政局、國土房管局、物價局及其他有關部門;
任職資格:
身體:健康
學歷:大專以上
工作經驗:具有五年以上大公司相關工作經驗
個人素質: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細致,具有較強邏輯思維和統籌分析能力。
篇2:地產銷售部項目經理職務說明書
房地產銷售部項目經理職務說明書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售樓員
本職工作:依公司銷售策略進行物業(散戶)的發售;
所轄售樓處的人員、工具等管理;
直接責任:
1)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物業售價;
2)規范執行售樓接待程序;監督下屬的行為規范;
3)對較大客戶轉交銷售部經理處理;
4)按月制定售樓處銷售計劃,報批通過后執行,完成銷售目標;
5)正確、及時傳達上級指示;
6)監督、檢查下屬員工的各項工作;
7)接受顧客投訴,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8)收集來訪顧客、成交顧客的信息及時上報;
9)定期聽取直接下屬述職,并對其工作評定;
1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定;
11)掌握售樓處工作情況和該項目有關數據;
12)受理下級員工的建議、異議,按照程序處理;
13)制定售樓處員工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批后實施,考核;
14)填報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執行程序;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下級崗位,報直接上級批準后執行;
16)定期盤點銷售額/回款額/銷售面積/套數等,定期報送上級和內管員;
17)關心下屬思想、工作、生活;
1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19)管理合同、印鑒、顧客資料、
領導責任:
1)對所轄項目的銷售計劃的完成負責;
2)對所轄售樓處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3)對所轄售樓處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4)對下屬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5)對公司商譽負責;
6)對所轄售樓處負責監督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7)對所轄售樓處的清潔衛生、物品保管負責;
主要權力:
1)有對所轄售樓處員工和各項工作的指揮權;
2)有對下屬崗位調配的建議權;
3)有對下屬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4)有對下屬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5)有對下屬的獎勵建議權;
6)有對下屬的提名權;
7)有對下屬的任用否決權;
8)一定范圍內的價格折扣權;
9)一定范圍內的換房、退房權;
*全面負責管轄項目的各項工作,對銷售部經理負責;
*負責管轄項目銷售計劃的編制
*對所轄項目售樓處售樓員授權,進行:
1、銷售計劃的執行;
2、售樓處銷售資料(帳表、合約、印鑒等)的管理;
3、管轄售樓處的日常管理,包括:
1)售樓處清潔衛生;
2)銷售工具和售樓處管理;
3)作息時間安排和出勤考核;
4)行為規范的監督執行;
*負責與代理開發商接洽,關系促進;
*負責處理顧客的投訴和意見;
*負責檢查房屋的質量、設計,并督促工程部整改;
*參與該樓盤的企劃;
篇3:地產銷售部副經理職務說明書
房地產銷售部副經理職務說明書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內務主管、地鋪門市經理
本職工作:管理內務和代理經理職能。
直接責任:
1、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編、配備;
2、匯總市場信息,提報項目開發、調整、修改建議;
3、把握重點顧客,參加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約;
4、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5、尋找、洽談代理樓盤,并組織、參與發展商的談判、簽約;
6、組織建立完整的顧客檔案,確保銷售人員離職后顧客不丟失;
7、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9、向直屬下級授權,布置工作;
10、負責直屬下級任用的提名;
11、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根據需要調配直屬下級的崗位,轉人事部門;
12、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3、制訂直接下級的職務說明(崗位描述),并界定直屬下級的工作范圍;
14、受理直屬下級上報的建議、異議、投訴,按照程序處理;
15、舉行聽證,處理間接下級對直接下級的投訴、異議、沖突和爭議裁決;
16、負責直屬下級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和檢查;
17、填報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
領導責任:
1、對銷售機構設置、人員結構合理性負責;
2、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3、對銷售部工作流程的設計、正確執行負責;
4、對銷售部負責監督的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5、對銷售部所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性負責;
主要權利:
1、有銷售部的代表權;
2、有對部門所屬員工及各項工作的管理權;
3、有向銷售部經理報告權;
4、有對直屬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5、有對所屬下級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7、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業務、業績的考核權利;
8、對預算內銷售經費的支配權;
9、有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和其它企業在與銷售有關事務上的代表權;
當銷售部經理在以下情形之一時,代理行使銷售部經理所有責權:
1、經理被調、撤、換等離職,而新經理未聘任或到崗時;
2、經理因病不能任職時;
3、情況緊急,不能及時通知經理時;
*對內務主管授權,并負責:
1、人員的招募、培訓、考核;
2、負責部門制度的編制、修改、執行;
3、負責監督各項目部的銷控管理和回款計劃的執行;
4、負責部門基金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