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管理處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維護安全、整潔、衛生、文明的生活環境,保證宿舍各項設施正常使用,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制度,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員工住宿要服從部門管理人員安排、調度,嚴禁私自換床位。
2.室內外不得吵架,大聲喧嘩或影響他人休息。起床時間應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熄燈時間為22:00,節假日為22:30,員工必須按時就寢,違者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員工須合理使用及維護宿舍各項設施,不得損壞,因個人原因損失者按原價賠償。
4.員工們須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許長明燈、長流水,做到人走燈滅,設施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易燃器具,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險物品及違禁品。
6.保持室內整潔,做到衣物擺放整齊。維護廁所、洗手間及公共場所的衛生。保管好個人物品,無人時鎖好門窗,防止盜竊事件發生。若不按規定執行,丟失東西自己負責,并扣發工資。
7.外來人員和辭退人員未經批準禁止入員工宿舍,違者處以50元的罰款。
8.禁止男女串宿,一經發現予以開除。
9.員工宿舍內嚴禁私自留宿非本單位人員,更不允許留宿本單位解聘人員,一經發現處以當事人50元罰款,員工被解聘后應立即辦理后續,離開本公司。
10.若有公差勤務,接到通知后所有住宿員工必須準時參加。
11.員工必須按時休息,外出必須請假,經主管以上人員批準,最遲要在晚11:00前歸宿。
12.非本公司員工嚴禁用浴室洗澡,浴室管理員應保管好鑰匙,保證浴室的干凈,嚴禁在洗澡間內亂放衣物及亂扔雜物。
13.安保部值班員對上述條款的監督執行工作,對違紀人員有處罰權。
以上規定自通知之日起開始執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篇2: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某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嚴禁私藏有毒、易燃易爆、槍支、及其它違禁品,違者立即解聘,情況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除酒店配置的電器外,不準在住房內使用功率在200W以上的電加熱用具,違者沒收其用具。
3、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處的住宿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違者除責令其搬回原位外,并簽警告單。
4、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拆遷,挪用公物,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公物原狀外,予以口頭警告,公物如有損壞或遺失,必須照價賠償。
5、新到員工憑員工卡安排住宿,住宿員工憑"員工證"經當值保安員驗證方得進入宿舍。
6、各宿舍必須安排衛生值日,打掃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潑水、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瓶、雜物,違者罰做宿舍清潔工作半天。
7、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沖涼、洗衣等不能用長流水,宿舍不能有長明燈,累計達三次簽警告單。
8、宿舍內不得大聲喧嘩、奔跑,午休時間不得串門聊天,夏季晚上12時后,冬季晚上11時半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簽警告單。
9、來訪客人應辦理"來訪登記"并且限定在值班室或接待室內活動,嚴禁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違者簽警告單或對來訪人罰款50元。
10、員工直系親人來訪因特殊原因確需住宿的,必須書面申請至宿舍主管處,經批準方可留宿,并按規定繳納住宿費用,違者拒絕其入住。
11、男、女員工晚12時后不準在住宿房內互訪,更不準有其它不雅行為,違者簽單。
12、離職員工,限二天內搬離宿舍,否則,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清理所有物品,不作任何賠償。
13、員工攜帶行李、箱、包、袋等離開宿舍,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會同保安員共同進行檢查。拒不接受者,簽警告單。
14、員工宿舍電視機凌晨1:30由宿舍處關閉。
15、員工在電視開放時間觀看電視,不得影響其它班次員工的休息。員工之間如因觀看電視發生矛盾或爭執,一經發現,由宿舍管理人員收回電視機,視情節嚴重程度,收回電視機3-7天,并給予當事人之適當處罰。
16、員工不得男女混居,如經查出,一律簽警告單(含男女接待室內)。
17、員工禁止在宿舍區域打麻將、牌九,違者沒收賭具。參與者各簽警告單。
18、員工宿舍空調按規定時間統一開放。
19、凡違反上述規定,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視其情節態度予以批評、罰款、簽警告單處分,對累犯不改者,按《員工手冊》從嚴處理。
篇3:工廠員工宿舍管理規定(3)
>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三)(1)員工申請宿舍,應填寫宿舍分配申請單,交由主管核準后送總務部科登記并聽候分配。
(2)員工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應于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
(3)愛護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4)節約使用水電,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
(5)宿舍內不得有釀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下當行為。
(6)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7)宿舍內一律禁止做飯,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灑精爐等,以保證安全。
(8)宿舍內不準喧嘩、造成噪聲等擾亂他人的行為。
(9)行政/總務經常派員視察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的指導。
(10)住宿人的私有財物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室長及行政/總務部門。
(11)員工下班后除餐廳、康樂室、網球場外,不得任意到工廠或辦公大樓游蕩。
(12)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以免發生其它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