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電梯操作規程(五)
項目規范內容與要求
運行前的檢查
檢查包括選層、啟動、換速、平層、消號、開關門速度、安全觸板、各種指示燈信號以及上、下限位和急停按鈕作用等是否安全良好。
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關門啟動要看清和照顧人、物切勿緊靠轎門,以防傷人和損壞物件。 勸阻乘人在轎門和層門中間停留談話。 禁止使用檢修開關,急停按鈕或其他方法作正常運行中的消號。 禁止在運行中突然換向,每到端層站時,要注意換向運行。 在正常的情況下,不要打開層門、轎門用檢修速度開車。 停運或暫停運行時,應將轎廂停在基站,切斷電源鑰匙開關,關閉層門、轎門,拔下鑰匙。
發生故障處理
發現以下故障,應停機維修或委托維修單位進行修理: 選定的按鈕已按,轎門、層門關閉后,電梯未能正常啟動運行。 在關閉層門、轎門后,未選層指令轎廂啟動而電梯自行運行。 電梯運行方向與選層方向相反。 運行速度有顯著變化。 轎廂門防止夾人自動開起的保護裝置失效。 內選、平層、換速、調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控。 安全鉗或限速器誤動作。 超越端站位置。 接觸任何金屬部分有靜電現象。 保險絲、片經常熔斷。 運行中有焦熱臭味、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失重感。
其他緊急事故處理
如果電梯突然失去控制,發生超速而無法掌握時,應先切斷電源,并按鈕??烤徒鼧菍?;如電梯繼續運行,這時應接通電源,使按鈕處于順向位置,然后放在逆向位置;如仍自動行駛無法控制,再切斷電源,保持鎮靜,等待安全裝置(極限開關)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同時應急告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并用手扶住轎廂壁或拉住扶手,以策安全。 如遇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用二氧化碳等避電滅火器進行撲滅,同時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 如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如電梯運行中發生地震,應立即按急停按鈕并設法撤離乘客,關閉轎門、層門,停止使用。 如發生火災,迅速將電梯降至底層,并疏散乘客至安全區域,關閉轎門和層門,停止使用。
篇2:電梯機房操作規程
電梯機房操作規程
一、 在機房內進行維修時,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絕對把握外,必須將電源開關斷開,掛好明顯標記,并派專人看守:
二、 因工作需要在機房操作轎廂時,必須與轎廂內或轎廂上的人員聯系好,將轎門、廳門安全關閉,門鎖作用正常,方可開車。嚴禁在廳門敞開的情況下開動轎廂;
三、 維修工在機房進行盤車時,必須與轎廂上的人員聯系好,為了防止抱閘打開時轎廂產生意外溜車,操縱抱閘人員應繼續工作并隨時作好剎車準備。對無齒輪電梯,不能采取盤車方法;
四、 接近帶電體時,要有防護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檢查控制柜各器件時,一定要斷電工作。
篇3:電梯底坑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底坑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進入底坑工作,首先把電梯放到底層端站的一層,如檢查安全鉗時,應有兩人操作,其中一人在轎車頂以檢修速度開車,另一人進入底坑工作;
二.斷開急停開關切斷總電源,再下到底坑工作,打開底坑檢修照明燈,如工作需要開車時,必須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并派專人看管監護,進入底坑工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
三.在檢查換速及極限開關與緩沖器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選擇好安全可靠的身體位置;
四.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工作人員一定注意站好安全位置,防止被隨線或平衡鏈拌倒;
五.底坑有人工作時,轎廂應停止運行。如需要開動轎廂到頂層或對重下到底坑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對重撞傷;
六.對重側防護攔做好醒目警告標志;
七.做好防水防滲漏措施,絕對禁止底坑存有積水和雜物;
底坑深度超過1.6米時,設置固定可靠的爬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