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員工就診
1.2.1 根據員工病情需要到醫院治療者,一律先辦理請假手續。。
1.2.2 在醫院就診一律由本人先支付現金。凡單項檢查超過200元者,須經辦公室審核同意。
1.2.4 特殊疑難病如需到??漆t院治療時,須經指定醫院出具轉院治療證明,并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后方可前往就醫。
1.2.5 在試用期內的正式員工,需就診或治療時,其醫療費自理。
1.3 急診:
1.3.1 員工在公司外患急病不能赴指定醫院就診時,可就近在區級以上醫院看急診。急診只限初診,復診時必須通過辦公室轉診到指定醫院進一步診治。
1.3.2 員工經批準出差等在外埠發生急病時,可在當地縣級以上醫院就診。
1.4 傳染病就診:
1.4.1 員工患傳染病(肝炎、痢疾、傷寒、肺結核等),應及時報告辦公室,經同意后可到指定醫院或傳染病院就診。
1.4.2 正式員工患傳染病經治愈后,應持醫院的診斷證明經辦公室審核、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回崗工作。
1.4.3 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經發現患有傳染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痢疾除外)到辦公室人事主管處辦理離職手續?;剂〖矀魅静〉呐R時人員經治療,一周內仍未治愈的,員工所在部門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對不宜繼續聘用的按《勞務合同書》和“調配工作程序”辦理職手續。
2.0 員工住院
2.1 指定醫院住院:
2.1.1 正式員工患病需住院治療者,應持指定醫院所開的《住院通知單》,經辦公室和本人所在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準后,持支票申請單到財務部門按員工應享受的報銷比例辦理支票領取手續。
2.2.2 員工因公負傷需住院治療時,也應按上述程序辦理。屬因公負傷情況應由部門出具報告,公司辦公室認定傷勢,確定是否需在外就診,并由部門在24小時內將傷情報告連同診斷證明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傷勢嚴重的(或對個人有后遺癥影響的)還需經當地勞動部門鑒定。
2.2 急診住院:
員工急診住院后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和本人所在部門(本人不能親自報告時可委托家屬等人及時告之)。
2.3 員工患病需住院且本人不能來公司辦理支票借領手續而需委托家屬領取支票時,應由被委托人持本人單位證明和戶口本(能證明與患者病員工的親屬關系),經辦公室審核后根據指定醫院意見確定支票限額,送財務部核簽、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借支手續。
3.0 員工病假的審核管理
3.1 辦公室審假:
3.1.1 辦公室根據患病員工的病情,審核其是否需要到指定醫院就診。需要時開給病假條,每次給予半天或一天的病假。
3.1.2 辦公室開除的假條,需經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患病員工方可休假,病假條送考勤員留存。
3.2 醫院開假:
3.2.1 指定醫院及急診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必須經公司辦公室審定后方為有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休假?;疾T工應持醫院的醫療手冊、處方、各種檢查結果、藥費收據(急診收據必須有急診章),經辦公室審核后在病假條和藥費據上蓋章。
3.2.2 非指定醫院的急診病假,一般為1天有效(特殊重病、意外嚴重傷害、出差在外的急診條可按3天認可),順序日期的連續急診假證明無效。病未愈的需于次日到辦公室診治或通過辦公室轉診至指定醫院。非急診病開急診假證明無效。因急診病休假者,應及時去辦公室送假條蓋章(需持急診病歷和有關檢查),交所在部門考勤員留存。
3.3.3 患病員工經辦公室同意到醫院看病時,應持辦公室開具的病假證明(一般疾病半天,需做特殊檢查的每次為1天),方為有效。
4.0 醫療費管理和報銷規定
4.1 試用期間的員工患病不享有包干醫療費。試用期滿后轉正的員工醫療費實行全年定額包干,節約歸已、超支按比例報銷的管理辦法。醫療包干費標準為:
4.1.1 企齡不滿2年者,每月20元,全年包干240元。
4.1.2 企齡滿2年不滿4年者,每月25元,全年包干300元。
4.1.3 企齡滿4年不滿6年者,每月30元,全年包干360元。
4.1.4 企齡滿6年不滿8年者,每月35元,全年包干420元。
4.1.5 企齡滿8年以上者,每月40元,全年包干480元。
4.2 員工就診醫療費支出超出全年包干費標準的部分,按員工企齡分不同比例報銷的標準如下(政府規定醫藥費報銷范圍內):
4.2.1 企齡不滿2年者,超支部分報銷40%。
4.2.2 企齡滿2年不滿4年者,超支部分報銷45%。
4.2.3 企齡滿4年不滿6年者,超支部分報銷50%。
4.2.4 企齡滿6年不滿8年者,超支部分報銷55%。
4.2.5 企齡滿8年以上者,超支部分報銷60%。
4.3 員工醫療費的支出,包括在醫院醫療費和住院費用,采取累計核算的辦法,由辦公室建立臺帳。凡當年個人醫療費支出在個人包干范圍內的,不再辦理報銷手續,其節約部分歸已。凡醫療費超過個人包干標準的,需由員工負擔的部分費用,均在報銷時按規定結算。當年內因各種原因批準離開公司的員工,醫療包干費的計算均按實際工作月數統計,及時辦理結算手續。
4.4 外診藥費的報銷:
4.4.1 凡經辦公室同意去指定醫院治療或符合急診看病手續的,其醫療費用的報銷原則上每年在年底至下年度一月底以前,根據員工個人醫療費累計支出情況對超出的醫療費按不同比例報銷。屬大病醫療報銷范圍的,按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4.5.2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其醫藥費符合大病醫療統籌報銷條件的,在員工出院后一周內將有關手續、單據報辦公室,然后上報醫療統籌辦進行報銷;經統籌辦報銷剩余部分,扣除員工全年包干醫藥費數額后,按比例報銷。
4.6 員工報銷的醫療費已超出個人包干標準(包括已發生過大病醫療報銷),再次報銷時,均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按比例計算報銷。
4.7 醫療報銷審批手續:
4.7.1 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醫療費的管理。員工醫療費報銷前,需持每次看病的醫療費收據和處方交辦公室(費用收據均蓋有當時治療后辦公室審核認可),辦公室填寫《醫藥費用報銷單》并根據員工全年在辦公室就診取藥的總金額,計算員工醫療費是否超出包干的標準。對于超出全年包干標準的藥費,由辦公室簽署報銷的金額,按審批權限上報。
4.7.2 報銷醫療費在200以下的,由辦公室人事主管審核、財務部經理復核后辦理報銷。
報銷醫療費在200元以上的,經由辦公室人事主管審核、財務部經理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辦理報銷。
4.8 員工醫療費管理的的其他問題:
4.8.1 員工常規定期體檢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原則上每年一次,費用公司負擔。已婚女員工婦科檢查,納入本人包干醫療費范圍內。員工入職前的體檢費用由本人負擔。
4.8.2 員工因計劃生育手術、治療等支付的費用也按上述規定的醫療費報銷辦法辦理。如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支付的醫療費不在報銷范圍內。
4.8.3 員工在指定醫院開中藥湯劑,若暫不能配齊藥方的,可憑醫院中藥湯劑外購處方(需加蓋醫院外購章),外出購藥(國家規定屬于自購范圍的中藥,均自費負擔)。
4.9 下列情況各項目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
4.9.1 根據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下列醫藥費不予報銷:
不屬于公費醫療報銷的自費藥品。
異型包裝藥品。
病歷費、醫療手冊費、掛號。
就診路費、急救車費。
會診費,不育癥的檢查治療費、鑲牙費等。
各種整容費等。
住院期間的伙食費,陪床費和其他雜費。
4.9.2 以下情況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A)未經辦公室批準,自行到醫院或外埠就診的費用(急診除外)。
B)因急性病在區級以下醫療單位看急診的,或非急病去非指定醫院就診的。
C)由于打架、斗毆、酗酒、自殺、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等造成傷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D)未經辦公室同意擅自去指定醫院或非指定醫院做特殊檢查的費用(CT核磁共振、24小時心電圖監護、心臟核素檢查等)。
E)試用期未滿的員工就診醫療費。
F)正式員工因公去外地出差期間,患急病在縣以上醫院就診,報銷藥費時缺病例處方者。
G)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H)未經辦公室批準擅自外購藥品的費用。
4.9.3 北京市有關部門規定不應公費報銷的藥品和醫療費用也不予報銷。
5.0 大病醫療報銷
5.1 根據北京市政府關于企業參加大病醫療社會保險統籌的規定,公司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員工在醫院門診看病30日內不滿2000元者,按公司規定比例報銷。如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指病人自初診之日起連續30日內一次或多次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按大病統籌規定通過所在大病統籌辦辦理報銷手續。
由大病醫療統籌報銷后的剩余部分,按公司規定比例報銷。
5.2 根據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規定,企業報銷住院醫療費時,除醫療費單據外,須附出院或診斷證明。屬于緊急搶救的患病員工,應附相應的搶救治療方案或危重通知書。住院治療期間出現的急診、門診醫療單據不予報銷。
住院期間轉院治療的員工,報銷時應附相應的轉院證明。轉院治療必須嚴格按轉院的項目、次數、時限掌握,并附相應的審批手續。
5.3 屬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藥費,不屬于大病醫療費報銷范圍:
5.3.1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急診搶救除外);
5.3.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工傷舊病復發的;
5.3.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5.3.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3.5 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3.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
5.3.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5.3.8 按國家各本市規定醫療費應當自理的。
5.4 凡屬大病統籌醫療報銷范圍的,憑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非指定醫院的轉診證明)和藥費單據相符的藥費底方及本人的醫療保險手冊,由辦公室統一送區大病統籌辦公室辦理報銷手續。
5.5 員工調入公司時,凡辦理了大病醫療保險的正式員工,應向辦公室出示醫療保險手冊備案。此手冊須由本人妥善保管,有損壞或遺失者,應由本人提出書面補辦申請,經辦公室審核登記補辦(需交手續費20元),并送區病統辦驗審蓋章。
5.6 參加大病統籌的員工,因各種原因經公司批準離職的,應及時辦理醫療保險手冊轉移手續。。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或擅自離開公司未結清醫療費用手續的,辦公室將暫緩辦理工資結算、檔案關系的轉遞手續。
5.7 北京市有關部門關于大病醫療報銷規定有發生變更時,公司大病醫療費報銷的制度也隨之進行調整。
6.0 醫藥費報銷時間
6.1 員工醫療包干費原則上在每年年底至下一年度1月底前一次性報銷。
6.2 員工試用期間不享受醫療包干費。
6.3 當年度內經批準離職的員工,醫療費的結算均在辦清離職手續結算工資時,按實際出勤月數一次結清。未經批準擅自離職的、未按規定進行工作移交的,公司將不支付未結算的醫療包干費。
篇2:大酒店員工醫療保健管理規定
> 酒店員工醫療保健管理規定1、酒店醫務室免費為全體員工服務,同時也為酒店賓客提供簡單的醫療服務。
2、員工就診須持求診單及員工證,求診單應認真填寫并由部門經理簽名同意方為有效(如遇特殊情況,可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代簽),醫生有權拒絕任何手續不全者就診。
3、求診單一式三份,由醫生填寫診斷結果并簽名后,第一聯留醫務室存檔;第二聯交人力資部;第三聯交部門存檔;每月統計上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就診應向醫生如實敘述病情,醫生根據病情診斷,嚴格掌握藥品的適應癥和用藥量(一般不超過三天),員工應積極配合,不得自行點藥。
5、員工因病需要休息時,由醫生開具病假意見書(一般不超過兩天)交部門備案,社會醫院所開病假證明由醫生根據病情,病歷審核后送交部門備案。不見病人不開假,事后不補假。
6、員工因病需到醫院檢查或治療,必須經醫生同意,(急診除外),并領取轉診單到指定醫院就診。
7、員工外診的費用,須持轉診單、病歷、有效收據經醫生審批,方可到財務部報銷,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報銷外診費的80%(每月不超過100元);其他員工報銷外診費的60%(每月不超過60元),如遇特殊情況,須寫明原因上報人力資源部并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超額部分,試用期內外診不予報銷。
8、如則急診,員工可就近到市、區級人民醫院或中醫院就診,急診病假單必須于24小時內攜急診證明及病歷本交到醫務室醫生確認同意方為有效,急診費用也須醫生確認后按規定報銷。
9、員工因病需住院治療時,醫務室應及時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急診除外)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住院。
10、員工住院治療費用按員工報銷限額及報銷標準,并結合員工服務期限(按月計算)累計之后(扣除入職后已報銷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住院費用報銷范圍限:病人床位費、醫藥費、治療檢查費(包括手術費)。住院一個月以上,費用自理。
11、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到外就醫費用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經管理層批準可考慮適當補貼(如重病住院等)。
12、凡屬弄虛作假騙取醫療報銷作為的,一經查實,當以報銷錢額的十倍予以處罰。
13、凡因公受傷者,需立即或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到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在三天內報保險局工傷處,實際工傷費用,經主管證實、醫生診斷、人力資源部經理核實,準予報銷。凡逾期未報的,工傷醫療費用由所在部門自行承擔。
篇3:某醫院醫療垃圾收集員工作職責
醫院醫療垃圾收集員工作職責
一、在衛生綠化組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院醫療廢物收集、保管工作。
二、上崗時按規定要求進行穿戴防護,防止交叉感染。
三、每天定期下收,每日下收不得少于二次。
四、臨床科室要求增加收集次數的,接通知后應及時前去收集。
五、收集時應按規定分類收集,對臨床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廢物有權拒收。
六、收取時應對醫療廢物進行秤重并進行記錄。
七、嚴格交接手續,交接實行雙簽名制。
八、嚴禁將醫療廢物出售變賣,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九、定期對存放點進行消毒,做好醫療廢棄存放點的衛生工作。
十、病房大樓玻璃平臺及三樓陽臺兩日清掃一次。
十一、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每周清掃三樓樓面一次。
十二、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每月沖洗大樓玻璃平臺一次。
十三、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負責綠化帶的日常澆水、綠化帶花卉及草坪的修剪,定期施肥、鋤草。
十四、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